支付控制管理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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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控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强化资金安全管理,规范支付行为。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款项支付的控制管理。
三、支付原则
(一)费用开支坚持“经济、节约、必需”原则。
(二)一个业务事项的发生,以及支票现金借出后,必须在二十日内到财务部报帐。
(三)费用报销单据必须合规、合法。
(四)报销费用原则上实行归口管理:
1.1有关人事劳资、后勤业务方面的报销事项(如购买人事劳资资料、报销医药费、购置办公用品及设备、培训费用、招聘费、房租等费用),初审时经部门经理审核后,须经管理部经理会签。
1.2、购买书籍等资料前,应经本部门负责人及管理部经理同意,并登记备案。初审时经部门经理审核后,须经管理部经理会签。
1.3、汽车费用,申请报销前需经用车人确认,办事处的车辆费用初审时须经办事处经理审核后,再由车队长、管理部经理审核。
(五)在履行支付程序时,若部门经理因事缺位,则由分管该部门的领导代为签署;若有关责任领导因事缺位,或作为报销人,则由其他领导代为签署。如果分管领导签字后,总经理因事缺位,确因工作紧要的,财务经理必须电话请示总经理后,方可支付。分管领导、总经理均未签字的,原则上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六)后续审核责任人,有权也有义务对之前任何审核责任人确认的金额提出不同意见,财务部门根据最终审核责任人审批结果确定“支付金额”。
四、支付分类
(一)借支:指经办人因公务或个人特殊需要而借出一定数额款项的行为。
(二)按合同付款:按合同付款是指经办人为履行某份合同的付款约定而支取一定数额款项的行为。(三)报销:
1、借支报销:借支报销指经办人完成某项公务后报销所借支款项(或所发生的费用)的行为。
2、按合同付款报销:按合同付款报销指经办人按合同付完全款并取得收款人发票后办理报销手续的行为。
3、银行托付报销:银行托付报销是指经办人在公司委托银行付款并取得收款人收款凭证后办理报销的行为。
(四)支付工资:指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奖金、节日费等行为。
(五)内部结算:指公司内部各部门/单位之间款项的划转,包括:
1、部门与部门之间;
2、公司与总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
(六)例外支付
例外支付是指上述所定义的情形之外的支付,例如捐赠等。
五、借支
(一)借支包括支票借支和现金借支,支票、现金借支严格遵循《货币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二)借支程序:
1、经办人按附件一要求填写《借款审批单》。
2、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原则要求部门经理与经办人不可同为一人,如特殊情况部门经理与经办人必须为一人时,则由分管该部门的副总经理继经办人填妥《借款审批单》后,签署意见、姓名及日期。
3、财务部经理审批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借款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或者因私借款超过其本人一个月工资金额的,还需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一次借支尚未清帐的不得再行借支。确因工作需求,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5、出纳借出。
六、按合同付款
(一)经办人按附件二要求填写《按合同付款审批单》,“付款事由”处必须填写清楚合同主要内容。填妥后,将《按合同付款审批单》及合同复印件一并送达部门经理。如需总部审批的,由总经理安排管理部按总部规定流程审批。
(二)初审
1、部门负责人对经办人填妥的《按合同付款审批单》进行初审,审核完毕后签署姓名及日期,审核内容包括:
(1)合同执行程序是否已中止;
(2)该次付款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2、部门经理与经办人同为一人时,初审则由分管该部门的领导完成,审核完毕后签署姓名及日期,审核内容同上。
3、财务部有关负责人复核,复核完毕复核负责人签字。财务部经理是当然复核负责人。若是他人,由财务部经理指定,并对指定负完全责任。财务部经理指定的其他复核负责人须报公司备案。复核内容包括:
(1)该次付款金额是否准确;
(2)该次付款是否重复付款;
(3)该次付款所要求原始单据是否齐全。
4、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5、审批
所有按合同付款,均应由总经理审批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6、出纳付款。
七、报销
(一)按合同付款报销
1、经办人按附件三要求填制《按合同报销审批单》。
2、初审
(1)部门经理对经办人填妥的《按合同报销审批单》进行初审, 初审完毕后签署姓名及日期。初审内容包括:
——发票开具人是否合同载明的收款人;
——报销金额是否与合同载明数额一致。
(2)部门经理与经办人同为一人时,初审则由分管该部门的领导完成,初审完毕后签署姓名及日期。初审内容同上。
3、财务部有关负责人复核,复核完毕复核负责人签字。复核内容包括:
(1)报销金额是否与已付款金额一致;
(2)报销金额是否与合同金额一致;发票是否真实;
(3)金额大小写是否正确、准确;
(4)经办人是否已在发票上签字。
4、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姓名及日期。分管领导对审核前过程负责。
5、审批
所有按合同付款,均应由总经理审批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二)借支报销(或费用报销)
1、经办人按附件四要求填制《报销审批单》;
2、初审。
(1)部门经理对经办人填妥的《报销审批单》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签署姓名及日期。初审内容包括:
——该项业务是否获得同意;
——金额与预算是否相当。
(2)部门经理与经办人同为一人时,初审则由分管该部门的领导完成,内容及签署要求同上。若需会签,则进入会签程序。
(3)财务部有关负责人复核,复核完毕复核负责人签署姓名。复核内容包括:
——发票及其他原始单据是否准确;
——报销金额是否准确;
——金额大小写是否正确、准确;
——经办人是否在原始单据上签字;
——应会签的是否已履行会签程序。
(4)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5)总经理审批。
(三)银行托付报销同上。
八、支付工资
(一)财务部经办人复核其他部门记录,计算并制作工资单,签字后,报负责会计主管初审。(二)财务经理审核后签署姓名及日期。
(三)总经理审批后签署姓名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