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腾讯与360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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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与腾讯,两个阶层的抗争--详尽分析世纪之战

360与腾讯,两个阶层的抗争--详尽分析世纪之战

360与腾讯,两个阶层的抗争--详尽分析世纪之战(转)一、公司成长解析床前明月光,腾讯坐中央,敢和爷叫板,我爸是李刚!作为中国拥有用户数量最大的IT公司,不得不说腾讯在经营思路上的确非常成功,用笔者的话来个总结就是“三个一”:一条发展主线、一个经营模式、一种营销策略。

具体一点就是,牢牢把握阶级概念这个主线,强力推进扩张的经营理念,始终把握住只免费一只袜子的营销策略。

腾讯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功,与其十年如一日坚持自己的原则是有很大关系的。

任何一个用户申请QQ号码、玩QQ游戏、开QQ空间等都是免费的,这就为腾讯提供了巨量用户数的保证,这也是腾讯最大的资本,腾讯对此认识极为清醒,(一个反面例子就是263,在新世纪初263的邮件所占有的中国市场份额非常大,带动整个网站也能在网上占据一席之地。

也正是因为如此,263在没有任何分级步骤的情况下,贸然对所有邮箱进行收费管理,数年过去,现在还在使用263收费邮箱的网民已经寥寥可数,而263公司本身也流失了大量用户基础,从而丧失了本世纪初互联网乱斗的最好发展时机。

尽管其依然是一个知名邮箱品牌,但仅此而已,再要发展成巨无霸已不可能。

)然而免费只是入门条件,进来以后你会发现你所需要的几乎所有增值服务都必须掏钱。

当然,不掏钱也可以玩,但你就得受气,就得被踢,从人性角度来说,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受歧视,于是你就要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于是就需要开通各种钻,开通会员,购买Q币与游戏币,从而进入“特权阶级”。

阶级概念作为中国最大的国情,不管是网络还是现实中,没有国人不想拥有特权。

腾讯能牢牢把握住,就是牢牢抓住了国人上网的手,哪怕他心里一万个对腾讯不满,也不得不在游戏与阶级概念的双重诱惑下一次又一次为马化腾交上人民币。

当然,仅仅只有这两点还是不够的,互联网日新月异,网民的喜好每一天都在变化,不进则退,你必须不惜全力的及时跟上才能在竞争中不被淘汰。

联众与中国游戏在线在04年左右就占据了网络休闲游戏将近90%的市场份额,但依然被腾讯异军突起,远远甩在身后。

张玉成律师浅析360与腾讯之争

张玉成律师浅析360与腾讯之争

大成律师张玉成:以用户的名义请360和QQ理性和解(发表自搜狐财经)360与腾讯之争是市场经济的常态,双方商业利益的博弈与法律纠纷的结局当然重要,而市场秩序、商业伦理、消费者权益等公共利益更加值得关注360与腾讯之争,无疑源于商业利益之争。

从最初的技术战,到现在的道德战、舆论战、法律战,逐渐升级,引发了整个互联网市场的混战,涉及到整个互联网市场秩序与网络用户利益。

两部委很快介入纠纷,要求各自让步,拿出和解兼容方案,但目前双方仍然不依不饶,抹眼泪,吐口水,而事实与真相仍然无解。

不管360与腾讯之争的结局如何,这场商战足以引起重视。

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而新兴的网络市场,一直以来饱受争议。

这就像一个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很少有人真正能够参透其中真谛。

在乱象丛生的网络市场中,无论是马化腾还是周鸿祎,成功的路上都有无数竞争对手的怨怼、愤恨和控诉。

而事情发展到今天,当出现了所谓“360决战QQ”的时刻,每一个行家都在网上大吐苦水,曾经因计算机软件抄袭的侵权行为带来的伤害、因为不正当竞争而落下的痛苦都在这一瞬间爆发,一个典型的、完全的、纯粹的竞争市场,却是一个让向往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失望的世界,里面充斥着暴力、诡诈和骗局。

结盟与围剿只是表面文章,借机分一杯羹,扩张自己的商业领地才是实际。

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存环境的海盗们,虽然抱怨分赃不均,却依然没忘掉趁火打劫的本色。

QQ深陷窘境,无论盟友还是昔日好友还是其他竞争对手,都趁机纷纷推出自己的即时通讯软件,而360也遭遇了卡巴斯基、金山、瑞星等一批杀毒软件的免费战略。

在一个没有任何技术壁垒的完全自由竞争的世界里,出现了企业混战与市场失灵。

行业规则与监管部门缺位,就连这场纠纷中涉及的“外挂软件”、“后门程序”等专业术语都没有一个明确而权威的解释,更不要说IT企业应当遵守哪些起码的商业伦理和商业准则。

法律规定比行业规则更加尴尬。

从经济学的角度浅析腾讯360之争

从经济学的角度浅析腾讯360之争

浅析腾讯与360之争I00914177 蔡蒙360和QQ的纷争早已经告一段落,但是二者之间产生的竞争问题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以下我想凭我仅了解的一点知识从经济学的角度就去年掀起一片浪潮的腾讯与360之争谈谈我的观点。

一、对腾讯与360事件过程的叙述2010年中秋节前后,腾讯选择在二三线城市推广QQ医生安全软件,市场份额近40%。

360很快意识到了QQ医生的威胁。

为了维护自己的市场份额,随后360发布隐私保护器,专门曝光窥探隐私软件,发布当时该软件仅支持监控QQ。

腾讯也对此回应,称腾讯QQ软件绝对没有窥探用户隐私的行为,腾讯科技还在显著位置发表文章,称360浏览器涉嫌借色情推广浏览器,360也对此回应说这是纯属“造谣”,后腾讯向一亿多在线QQ 用户大规模弹窗称“被某公司诬蔑窥视用户隐私”,360接着又回应称QQ涉嫌扫描用户隐私是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用户最有权监督。

经过一系列的声明与回应,腾讯与360的“口水战”终于演变为一场官司,腾讯起诉360,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

2010年11月3日,北京市朝阳法院正式受理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腾讯索赔40万,360也进行了反诉。

对于360与QQ之间的纠纷,腾讯发布公告,称在纠纷解决之前,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

360随后发出公开信称:保证360软件和QQ同时运行,并称腾讯此举完全不顾及用户权益,要求向全国网友道歉。

随后360扣扣保镖下线,360扣扣保镖官方网页和下载页面均已不能正常访问,而其也无法找到这款产品的任何入口。

随着事件的愈演愈烈,腾讯公司公布了三项和解条件:(1)360必须在所有客户端完成对扣扣保镖和恶意污蔑腾讯的隐私保护器的卸载;(2)360立即停止拦截腾讯和其他合法程序,并公开承诺今后不拦截腾讯程序,公开承诺今后不发布攻击腾讯产品任何软件,公开承诺今后不盗用任何QQ用户资料;(3)360向腾讯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反垄断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反垄断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垄断行为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日益凸显。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我国于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

本文将以2010年发生的腾讯与360的“3Q大战”为例,分析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案件背景1. 腾讯公司简介腾讯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即时通讯为核心,集社交、游戏、媒体、广告等多元化业务于一体的互联网企业。

旗下产品包括QQ、微信、腾讯游戏等。

2. 360公司简介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网络安全为特色的互联网公司。

旗下产品包括360安全卫士、360杀毒等。

3. “3Q大战”起因2010年9月27日,腾讯公司在其QQ客户端中擅自将360安全卫士列为恶意软件,导致大量用户无法正常使用QQ。

随后,360公司宣布推出“360隐私保护器”,监测并曝光腾讯QQ的隐私问题。

双方在网络安全、用户隐私、市场垄断等方面展开激烈争论,引发“3Q大战”。

三、案件分析1. 腾讯涉嫌垄断的行为(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腾讯在即时通讯领域占据市场支配地位,其通过擅自将360安全卫士列为恶意软件,限制用户选择其他安全软件,损害了市场竞争。

(2)不正当竞争腾讯在“3Q大战”中,利用其市场影响力,恶意攻击360公司,损害了360公司的商誉。

2. 360公司涉嫌垄断的行为(1)不正当竞争360公司在“3Q大战”中,利用其安全卫士产品,强制推广自身产品,损害了用户权益。

(2)滥用用户数据360公司未经用户同意,收集用户隐私数据,涉嫌侵犯用户隐私。

3. 反垄断法律制度在案件中的应用(1)反垄断调查在“3Q大战”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腾讯公司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2)反不正当竞争调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360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3)用户权益保护《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权益。

奇虎360与腾讯等企业争斗事件的博弈论浅析

奇虎360与腾讯等企业争斗事件的博弈论浅析

奇虎360与腾讯等企业争斗事件的博弈论浅析
奇虎360和腾讯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两大巨头,从过去开始就一直有着竞争关系。

尽管奇虎360已经相对较小,但其在互联网安全领域拥有强大的影响力,因此对于腾讯这样的综合性企业来说,仍然是一大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两家企业的博弈演绎也越发的明显。

首先,奇虎360和腾讯之间存在零和博弈的情况,即两家企业的利益是对立的。

奇虎360作为一家互联网安全公司,其主要业务是提供互联网安全服务,而腾讯则是一家综合性企业,旗下的业务覆盖互联网的几乎所有领域,包括社交、游戏、音乐、电商等等。

作为两家企业竞争的焦点——浏览器,各自都在争取用户的使用,用户的数量对于两家野蛮企业的贡献都很大,从而产生了恶性竞争的局面。

其次,双方的博弈演绎也存在非零和博弈的因素。

除了彼此之间的竞争关系,两家企业在很多方面也存在着合作,比如在游戏领域、社交领域等等,两家企业之间还存在着补充性和互惠性的关系,即两家企业可以在一些领域互相补充优势并形成合作关系,从而实现互惠互利的局面。

最后,由于两家企业都是市场上的巨头,因此似乎不存在博弈的胜者和失败者这种一定的结局,真正得胜利的是市场的消费者,毕竟在这样的竞争关系中,竞争双方都会进一步增加对消费者的福利以争取更多的用户,这对于整个市场的发展也是非常有利的。

综上所述,奇虎360与腾讯之间的博弈其实并不是简单的零和博弈,而是更加复杂、细致和多样化的非零和博弈,只有通过寻找双方的博弈平衡点,从而达成互利共赢的局面,方能更好地实现市场和消费者的发展。

另眼再看360与腾讯的争斗

另眼再看360与腾讯的争斗

另眼再看360与腾讯的争斗这次360与腾讯之间的争斗,从去年11月初开始,持续了近一个月时间,直到被工信部召去面谈,也没有完全尘埃落定。

这场争斗由于牵扯进数以亿计的消费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商业战争,而是夹杂了更多元素的、变味的商业行为。

这场战争爆发后,人们一般会把思绪停留于――这场战争以捆绑客户利益为代价,互相通过一些公关手法,向市场传递出大量的信息,虽然公关做法略显粗糙,但也不失为中国互联网历史上市场竞争的典型案例。

但我在这里不谈垄断,也不谈对公众利益的漠视,更不谈什么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法律问题。

在这里,我们需要拨开面纱,继续向本次事件的深处看去,才能发现两家争斗中表现的是对客户行为分析的延伸。

为什么这样说呢?互联网目前的盈利主要有两点:付费服务和广告。

根据收入等于数量与价格的乘积这个简单的公式,提高客户数量,和提升价格是肯定的选择,那么“如何提高客户数量?”“如何提高价格?”“如何降低数量与价格之间的弹性?”就成为企业关注的重点,只有尽可能地搜集客户的信息,熟悉客户,掌握客户的习惯才能很好地回答以上三个问题。

从服务业到制造业,每一家期望在市场中不断拓展的商家,都在尽可能地收集客户的消费信息,尽最大限度地分析消费者的消费历史所反映的消费习惯,从而推断出消费者在一段时间内的消费惯性,用于指导自身的市场战术。

从餐馆中的某一道菜的点餐率,到企业某一项产品的投诉记录;从黑色轿车的购买者年龄组,到某一博客的点击率,这些信息统统都能够为卖方提供参考,为他完善思路、指导操作、预测趋势等等。

越是竞争充分的领域,对客户行为分析的重要性越凸显,这是竞争的环境决定的。

当一家餐馆的特色无法被模仿时,不但菜单不需要调整,就是服务态度差劲一点估计都会被包容。

据我所知,西部某城市的某老街内,一家面馆,从老板到门迎,从厨师到服务员都只有一个人,面的味道是那么出奇的好,但服务态度之劣,一般食客是无法忍受的。

第一,吃饭的碗要自己洗干净;第二,要喝面汤需自己倒,食客要扮演洗碗工、店小二等多种角色,但生意依旧红火。

网战背后的忧虑——从腾讯360之战看网络霸权的初现及几点思考

网战背后的忧虑——从腾讯360之战看网络霸权的初现及几点思考

腾讯作 为中国互联网的龙头企业 , 在 建 立 自己强 大帝 国的 同时 ,没有 正
6 软件 的用 户将 3 0 6 杀毒软件卸载 , 定 是 我 们 看 不 到 的 明 争 暗 斗 , 在 这 用3 0
里 ,姑 且 不 论 腾 讯 和 3 0 间 那 些 复 杂 否 则 就 不 要 登 录 QQ,这 是 多 么 可 怕 的 确 树 立企 业 的 核心 价 值观 ,利用 自己 ’ 6之
研 究 生 之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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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战 背后 的忧 虑
— —
从腾讯3 0 6 之战看网络 霸权 的初现及几 点思考
口 李 萌
2 1 年 1月 3 0 0 1 日,一件 轰动性 事件 样的软件壁 垒行 为不 仅是对 网民 自主选 本 。针 对腾讯 和3 0 6 之间 的纷争 ,我 国 在互联网上炸开 了锅 ,作 为中国互 联网 择权 的侵犯 ,利 益的损害 ,更是一种违 各 大门户 网站发起 了就这一事件的 网民 的龙头企业 ,腾讯QQ 宣布不兼容 3 0 6 公 背互联网 自由精神 的网络 霸权行 为。 司所推出的一切软件 ,同时通过软 件控 QQ 时被强制下线 ,倡 导必须卸载 30 6 软
年轻记者在 突发事件报道 中应处理好几个关 系
口 赵 笑梅
近 两年 ,媒 体 记 者趋 向年 轻 化 , “ 0 ”已建成媒体 的中坚力量 ,承担 8后 起 “ 挑大梁 ”的重任 。特别是在突发事
件 的报 道 现 场 ,可 以看 到 很 多 “0 ” 8后
个冲突。


“ ”而忽 视新 闻的准确 性 。在突 快
件才可 登陆 Q Q。在腾 讯 的声 明里有这 个人电脑的主宰者 ,在法 律允许的范 围 持其行 为的 留言 。可见 ,这又是多么可

浅谈腾讯360之争

浅谈腾讯360之争

浅谈腾讯360之争摘要:由于市场及利益的冲突,腾讯公司与奇虎360公司展开了一场中国互联网界前所未有的大战,双方用尽各种招数,最终在舆论及政府的参与下暂时和解。

本文通过对腾讯公司与360公司之争事件的简单回顾,详细分析这场纷争产生的原因以及对中国互联网行业将会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腾讯 360 纷争互联网一、引言最近几天,中国互联网一片硝烟弥漫,中国市值最大的互联网公司腾讯与国内最大的免费杀毒软件公司奇虎360之间激战正酣。

腾讯和360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两个客户端软件。

腾讯以QQ为基础,向各个方面发展。

以其强大的市场占有率,强大的客户群体,几乎人手一号的资源,不断发展吞噬着互联网各个领域。

奇虎360是以安全闻名的企业。

其永久免费的策略,使得以很短的时间,占有了绝大多数安全市场份额,也成为了继腾讯之后第二大客户端软件。

为了各自的利益,展开了前所未有的互联网战。

前者本质是基于即时通讯的社交网络,后者主推互联网安全服务。

虽然360创始人周鸿祎始终强调两者不是竞争对手,但随着360的壮大,长期独霸桌面端的腾讯也不得不将其视作最重要的竞争对手,并开始布局对阵。

二、事件过程回顾回顾腾讯与360的PK经历,首先出击的是奇虎360。

2010年9月27日,360安全卫士宣布发布隐私保护器,专门曝光窥私软件,箭头直指腾讯QQ;10月14日,腾讯以360诬蔑腾讯和腾讯产品窥视用户隐私为由,正式起诉奇虎360;10月27日,互联网业内大佬百度、腾讯、金山、傲游、可牛共同发表《反对360不正当竞争及加强行业自律的联合声明》,也是在这天晚上,腾讯和360上演了弹窗大战;10月29日,360推出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工具“扣扣保镖”,该软件工具发布72小时,下载量已破千万;也就在“扣扣保镖”发布的同一天,腾讯发表声明称“扣扣保镖”严重影响QQ软件的安全和完整服务,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年11月3日,腾讯发布公告装有360软件的用户将停止QQ服务,并发布3项和解条件;年11月4日,360宣布召回“扣扣保镖”软件,并发公开信搁置争执。

形势与政策论文--腾讯与360之争

形势与政策论文--腾讯与360之争

2010年11月3日晚,腾讯发布公告,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

360随即推出了“WebQQ”的客户端,但腾讯随即关闭WebQQ服务,使客户端失效,事件仍在紧张发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共简称“腾讯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案。

2010年11月4日下午,360公司表示,工信部等三部委在此事件发生数小时后,及时进行干预,一方面要求腾讯公司立即停止软件之间不兼容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360停止下载扣扣保镖,并及时进行软件召回。

目前QQ软件与360的全线产品已恢复兼容。

360称,360主动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先退一步,召回扣扣保镖,希望尽快平息此事。

腾讯公司也在11月4日早间不得不放弃强制用户进行选择的举措,按地区、分号段、分阶段地与360部分产品进行兼容。

但QQ旗下的产品仍在不同地区与360浏览器不兼容。

最后,2010年11月10日下午,在工信部等三部委的积极干预下,腾讯与360已经兼容。

“360说腾讯流氓,腾讯说360色狼”。

时间进入11月,网络上的这场事关用户网络隐私的恶战进行正酣。

一方是以免费杀毒模式风行互联网安全领域的360公司,一方是国内即时通讯软件大哥腾讯QQ。

从来没有两家公司之间的口水仗,能让众多百度贴吧网友在线“围观”,创下了高峰时每秒接近300回帖奇迹,并成为互动百科月度热词。

腾讯QQ和奇虎360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两个客户端软件。

腾讯以QQ为基础,向各个方面发展。

以其强大的市场占有率,强大的客户群体,几乎人手一号的资源,不断发展吞噬着互联网各个领域。

奇虎360是以安全闻名的企业。

其360安全卫士永久免费的策略,使得以很短的时间,占有了绝大多数安全市场份额,也成为了继腾讯之后第二大客户端软件。

腾讯与360为了各自的利益,展开了前所未有的互联网之战。

浅谈3Q大战

浅谈3Q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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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例分析
①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 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 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 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 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可知,腾讯公司针对未卸载360软件的QQ用户 强制下线的行为属于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交易的行为,而对 于卸载360软件者,则限制了他们的交易对象,在QQ软件的使用上附加了 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其行为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②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 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国家有关机关应 当对腾讯公司的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如果认定属于垄断行为,就应当 根据法律规定予以相应惩罚。
一审判决一审判决20132013年年33月月2828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20132013年年33月月2828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腾讯科技深圳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司诉被告腾讯科技深圳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腾讯公司不构成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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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例分析
①360指责腾讯公司侵犯客户隐私,腾讯指责360浏览器涉嫌借色情网站推广,他 们相互之间的“口水战“已经涉及了对方的名誉。比如360介绍“扣扣保镖”功能 是“保护隐私,组织QQ强行静默扫描用户硬盘”,即指QQ软件侵犯用户隐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 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 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 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 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因此,根据以 上法律规定,腾讯和360为中伤对方而捏造虚假信息并宣传的行为构成对对方名誉 权的侵害。 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 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 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腾讯公司和360公司均可以针对侵犯自己 名誉权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损 失。

关于360与腾讯之间战斗的研究

关于360与腾讯之间战斗的研究

关于360与腾讯之间战斗的研究摘要:360与腾讯爆发了激烈的网络战斗,本文分析了事件产生的背景、概况、原因以及产生的各方面影响。

关键字:360与腾讯,对抗,分析一.战斗概况及进程1.目前概况腾讯与360不属于互联网的同一领域,两家公司并不存在抢夺市场的事实。

但事实就是这两家各自领域中的巨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互联网之战。

战斗始于2010年春节前后,当时腾讯的QQ医生凭借其QQ巨大的平台迅速占领了40%的市场份额。

QQ医生的功能与360安全卫士极其类似,360迅速觉察到了威胁,于是对尚不完善的QQ医生进行更新阻止。

自此,双方战斗开始一步步升级:9月27日 360推隐私保护器,称腾讯QQ的安全检查实为“窥视用户隐私”。

9月28日腾讯发表文章,称360浏览器涉嫌借色情网站推广遭公安调查。

9月28日 360称腾讯造谣,并未有公安取证一事,360已向公安局报案。

10月14日腾讯宣布已正式起诉360公司。

360做出三点回应,称将提起反诉。

10月27日百度、腾讯、金山、傲游、可牛共同被称为“五大金刚”发表一份《反对360不正当竞争联合声明》。

但同时360并不孤单,搜狐、盛大、酷狗、千橡等公司,也在一旁相助360双方的争斗发展为联盟之战。

10月27日腾讯与360互不相让的“弹窗大战”,掀起了“全民娱乐”高潮。

10月29日 360宣布推出“扣扣保镖”,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

10月29日针对360公司推出“扣扣保镖”一事,腾讯称将会追究360法律责任。

10月29日可牛称将发布一款名为“361特警”的工具。

2.未来趋势这场争斗不会一直持续下去,可以清楚判断的是:360与腾讯谁也打不死谁,最终只能在新的行业标准和模式下互利共赢。

这是因为双方都战友各自领域的主导权,而且不会轻易失去。

二.双方优势互联网界有句名言,“天下的菜都将属于马化腾”。

这说明了腾讯近几年在国内互联网界的王者之位。

从一款即时通讯软件,开始马化腾用了10年时间。

360,腾讯之争

360,腾讯之争

360,腾讯之争一、始末缘由:9月27日:360安全卫士推出个人隐私保护工具360隐私保护器,目标直接瞄准QQ软件,360与腾讯在客户端领域再起冲突。

腾讯方面向搜狐IT回应称,媒体报道提及的“隐私扫描”内容,是对QQ安全功能的误解,腾讯QQ软件绝对没有窥探用户隐私的行为,也绝不涉及任何用户隐私的泄露。

9月28日:腾讯在科技频道发布《360浏览器涉嫌借色情网站推广遭公安立案调查》一文,对此进行了反击。

随后,360也发布了一则公告,阐明开发360隐私保护器的原因以及技术原理,同时也对为何网友把记事本的文件名改成QQ .exe后,隐私保护器还会进行监测等问题进行了解释。

9月29日:快播公司发布声明称遭公安立案调查一文属于捏造事实,已经向深圳警方通报备案,并谴责诽谤行为。

9月30日:360隐私保护器发布第二版,新增对腾讯TM和MSN 监控。

360声明,腾讯网刊发虚假新闻有违新闻道德。

360致网民的一封信:用户隐私大过天。

腾讯晚间7点发布360隐私保护器真相。

10月1日:360再发声明,腾讯对QQ窥私解释纰漏百出10月11日:腾讯方面以QQ产品团队名义对外再发声明,称QQ被诬蔑窥视用户隐私,表示绝没有窥视隐私的行为。

10月13日:针对腾讯在11日晚间以QQ产品团队名义对外发布“QQ被诬蔑”的公告后,360今日再度发布声明,对此进行了回应,称QQ“安全模块”监督自己不能让全社会信服。

10月14日:针对360隐私保护器直接针对QQ,并在QQ用户中制造恐慌情绪,腾讯做出相关的回应。

正式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

法院已受理此案。

360随后提起反诉。

10月15日:互联网反垄断联盟秘书长姚克枫律师向搜狐IT表示,目前,已有超过200位网民要求起诉腾讯QQ侵犯隐私,下周该案将立案。

10月27日:金山、百度、腾讯等多家中国互联网的龙头企业共同发布了反对360不正当竞争以及加强行业自律的联合声明,一起把矛头指向了免费杀毒软件的提供商360。

浅谈腾讯QQ与360之争

浅谈腾讯QQ与360之争

浅谈腾讯QQ与360之争【摘要】持续一个多月的腾讯与360之争,包括网上口水、软件攻防、弹窗大战等等,这诸多市场利益之争,无数次地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权利,这种竞争如若持续下去,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不但伤害了自己,还可能会丢失掉用户的信任,当今社会,垄断行业可以说确实存在,但是,那不一定会是利润最大化的,重复博弈或许是一个比较好的出路。

【关键词】垄断;博弈;信息不对称一、腾讯QQ的垄断性腾讯用户截止2010年8月6日0点最新在线人数为:同时在线人数已超1.1亿用户,活泼用户已达到5亿用户,注册用户早已超10亿用户,目前全球IT 市值排行第三名(前两名均为国外);其用户群活泼人数是全球第一名;同时在线人数已超微软MSN!而360用户在2亿左右。

腾讯自从确立它即时聊天软件QQ 的地位以来,就开始以QQ为支点,不断扩张,其触角几乎涉及互联网很多领域:TT浏览器、 QQ影音播放器、QQ医生、QQ旋风、腾讯拍拍、QQ输入法、QQ 游戏平台、QQ飞车、QQ堂、城市达人、QQ邮箱。

尽管国内有众多的即时聊天软件,但由于太多的人都在用QQ,替代成品太高;而360可替代性则高很多,此为QQ打响此次战役优势之一,根据QQ所说材料,它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用户,而放弃使用2000多万使用360的QQ用户,由此判断推知QQ的一个重要客户价值观就是服务多数,放弃少数。

从心理分析,QQ 可以说对国人的心理非常清楚,因为放置QQ成本太高,而且目前并没有能够与他匹敌的竞争对手出现,即使出了这个事情,由于国人的懒惰性,等风头一过,QQ还是照用不过。

此为这次战役最大法宝。

二、奇虎360的杀手锏360利用信息不对称在诋毁战中占优。

消费者不可能理解技术细节,360一口咬定腾讯窥探隐私,然后给出拙劣却易懂的“证据”,善良消费者很容易相信。

而反观腾讯的辩解则偏向给出技术证据,无力的很,消费者受情绪和知识所限无法完全了解。

提到消费者,就涉及到垄断这个环节。

浅谈3Q大战

浅谈3Q大战

①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 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 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 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 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可知,腾讯公司针对未卸载360软件的QQ用户 强制下线的行为属于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交易的行为,而对 于卸载360软件者,则限制了他们的交易对象,在QQ软件的使用上附加了 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其行为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②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 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国家有关机关应 当对腾讯公司的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如果认定属于垄断行为,就应当 根据法律规定予以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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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背景介绍
3Q大战即腾讯360之争。 腾讯QQ和奇虎360是国内最大的两个客户端软件之一。 腾讯以QQ为基础,向各个方面发展。以其强大的市场占有 率,强大的客户群体,不断发展吞噬着互联网各个领域。 奇虎360是以安全闻名的企业。其360安全卫士永久免费的策 略,使得以很短的时间,占有了绝大多数安全市场份额, 也成为了继腾讯QQ之后第二大客户端软件。双方为了各自 的利益,从2010年到2013年期间,两家公司上演了一系列互 联网之战。 201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 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 的判决。此前,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奇虎360构成不正当 竞争,并赔偿腾讯500万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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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例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 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 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 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 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 别和挑选。消费者拥有是否购买、与谁购买、怎么购买、购 买什么等的自主选择权。腾讯的声明实质上是置消费者于 “二选一”的境地,侵犯了QQ用户的自主选择权。

浅析网络媒体之间话语权争夺的特点——以腾讯和360之争为例

浅析网络媒体之间话语权争夺的特点——以腾讯和360之争为例

入新 闻传播内容 , 特别是对信息解释权 的
竞争 。 在网络媒体 市场秩序不 完善 、 系 关 复杂 的情况下 ,如何正当地进行 竞争 , 使 网络媒体有序 、 良性地发展是个有待深入
的对话 , 结合最近 引起热议 的电影 《 盗梦
空间》 恶搞这次 的竞争 。 腾讯和 3 0 间的这次 “ 6之 口水 战” 是
借助传统 媒体话语权威 的方式 在传播效
果上能够 引起更高 的关注度 , 一定程度上
有利于网络媒体赢得受众的支持 , 同时这 也表明即使在 网络媒体 日益壮大 的今天 , 主流传统 媒体 的话语权 威仍是 一支不可
间的联盟相 比, 速度更快 , 规模更大 , 反应 更及 时 , 传播 手段更 多样 , 能够引起更 高
四、 重视 网 民 的 力量
响 到 了 网 民 的利 益 。腾 讯 在 1 1月 3日发
网络媒 体生存 的关键是 发挥 自身特 长 ,比竞争对手更好 地满 足网民的需求 。 只有获得一定数量的 、 稳定的网 民的注意
六 、 争 被 恶 搞 竞
也通过弹 出框 向用户发布 《 6 3 0为保护用
户隐私遭腾讯打击报复 》 的报道 。 这一举
动说 明了, 双方在事件初期就试 图通过发 布公 告来获得 先机 , 主导 网络舆论 , 并争
取 网 民 的支 持 。
网络舆论混 乱 、 无序 , 自觉 舆论 与 自 发舆论并存 , 不可控因素的可能性大大增 加。 舆论 的难控性对网络媒体在竞争怎样 更好 地把握报道 的度和表 明立 场提 出了
出击 , 中国互联 网几乎所有有影响 的企业
都曾经或正在遭遇奇虎 的进 攻。 ”。报道
网络的互 动性 和开 放性决定 了在 网

360和腾讯的不正当竞争

360和腾讯的不正当竞争

360和腾讯:恶斗背后的不正当竞争近期360和腾讯为了各自的利益,大大出手,进而打压对手。

比如说,360突然推出隐私保护器,将矛头直指腾讯,称其“窥视用户隐私”;还推出“360扣扣保镖”抵制QQ 软件。

而腾讯也不甘示弱,强制用户在QQ和360之间来一个“二选一”,使安装有360的用户不能运用QQ;还让用户的空间开不了;并为了抵制360,还联合金山、百度、可牛和傲游等公司共同抵360。

两者可谓是动用自己所有的力量来相互挤兑对方,硝烟味很浓。

在这恶斗背后有着很严重的法律问题,说明了当前我国法律在IT行业的沉沦,而我们的法律遇到这种情况却退缩,原本可以运用法律解决,并进而调整我们的IT行业,我们的法律却两肩一松放过了这么一个大好的机会。

而他们两者为了己身的利益却一点也不把客户的利益放在心上,为了能够使对方没落下去,可以说是不择手段。

在他们的竞争中,他们完全把法律置之度外;他们完全把消费者的利益不当一回事;他们完全无视整个市场经济的正常协调的发展。

360和腾讯的恶斗背后体现的就是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相对于市场竞争中的正当竞争手段而言,它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优势,违反法律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采用欺诈、混淆等手段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的竞争行为。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者为了争取有利的竞争地位和相对的优势,都会采取各种竞争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

但当这种竞争手段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并且对市场秩序带来严重影响时,这些竞争手段就被认为是不正当。

而360和腾讯的恶斗竞争就是这样的行为,它们不仅违反了法律、公认的商业道德准则,采种各种恶性手段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并且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这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称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指企业凭借已经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对市场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者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腾讯与360案例分析

腾讯与360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腾讯与360之争案例分析:腾讯与360之争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日益增大,绝大多数工作都离不开网络,尤其是腾讯QQ,数亿人都以此为联系的主要方式;而360安全卫士,覆盖了近75%的网民,用户量超过三亿。

此次关于腾讯与360之争,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

由此可以看出,国内一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无视消费者的权益,无视法律的规定。

同时也反映出,网络的法治建设的完善,乃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本文通过对腾讯与360之争案例的解读,主要从博弈以及消费者权益等角度探讨二者之间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垄断;博弈;消费者权益0引言腾讯与360事件起因是一款名为“QQ电脑管家”的安全软件组件,这款原本只是用来查杀QQ盗号木马的防护软件,已经了包含云查杀木马、系统漏洞修补、实时防护、清理插件等多项安全防护功能,其功能与360安全卫士非常相似。

2010年国庆节前后,不少使用360安全软件的用户收到了一款新组件的安装信息,该组件名称为“360隐私保护器”。

没想到,这款隐私保护器却成了360与腾讯对簿公堂的直接导火索。

腾讯与360的争斗,表面都打着保护用户隐私、维护用户权益的招牌,事实上是两公司通过引诱和胁迫用户的不正当手段在争夺市场,特别是双方采用的竞争手段都是直接针对对方的基本功能特点和盈利模式,导致争斗很快进入白热化。

这次不正当的竞争直接伤害了终端用户的基本权益。

1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企业之中由来已久,通过百度公司诉3721公司案件、阿里巴巴诉360案件以及金山软件诉360案件和“3Q”事件等几起知名案件反映出,在技术不断发展的同时,不正当竞争和侵权手段的运用也越来越多样化。

腾讯与360之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国家法律的挑战。

两企业行为有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嫌疑,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理应依法参与市场活动,不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或打击竞争者。

腾讯与360之争之我见

腾讯与360之争之我见

腾讯与360之争之我见腾讯与360之争在平息之后慢慢被人淡忘在这个爆炸的信息时代里,我今天又提及此事,多因老师留下的任务,让从道德与社会责任方面加以评述,才引起我对这件事始末的又一次回顾,并加以陈述自己的看法。

腾讯与360之争是一场纯粹的恶性市场竞争。

腾讯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一直运作着QQ、腾讯网、QQ游戏以及拍拍网四大网络平台,把“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在线生活服务”做中国规模最大的网络社区作为自己的战略目标。

奇虎360是中国领先的互联网安全公司,从事着互联网安全服务。

两者一直处于竞争关系。

腾讯为拓展自己的市场,开始实施向互联网安全领域进军的战略思想,并推出了“QQ医生”,随着技术的革新,“QQ医生”升级,界面和功能酷似360,腾讯借以QQ 庞大的用户群,并实施各种优惠政策来占领互联网安全领域市场,作为从事互联网安全的360意识到自己的危机之后,做出了应对方针。

随后腾讯借360与金山互诉对方之时,又推出了“QQ电脑管家”,其功能涵盖了360安全卫士云查杀木马、系统漏洞修补、安全防护、系统维护和软件管理等主流功能,直接威胁到了360的生存地位。

在此基础上,360发布了直接针对QQ的“隐私保护器”工具,宣称能够检测到QQ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偷窥用户个人隐私文件和数据。

引起了网民对于QQ客户端的担忧和恐慌。

随即,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

针对腾讯的起诉,360提起反诉,声称QQ起诉360是为了打击报复,回避外界质疑。

10月27日,腾讯刊登了《反对360不正当竞争及加强行业自律的联合声明》。

声明由腾讯、金山、百度、傲游、可牛等公司联合发布。

此时,硝烟弥漫了整个网络。

10月29日,360公司推出一款名为"360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

360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户隐私文件、防止木马盗取QQ以及给QQ 加速,过滤广告等功能。

腾讯与360纷争之我见(5篇)

腾讯与360纷争之我见(5篇)

腾讯与360纷争之我见(5篇)第一篇:腾讯与360纷争之我见腾讯与360纷争之我见关键词:腾讯QQ,奇虎360,商战。

绪论不久前一度沸沸扬扬的腾讯与360之争渐渐冷却收场,而我们中许多人作为一个用户也小程度地参与其中。

但更大程度上,也许只是作为一名观众,从始至终,缺少了一份思索。

当电子商务课上旧事重提乃至百家争鸣之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之余,也唤醒了我的许多思考。

我想这不仅仅是简简单单的一场闹剧——这是一场战争,一场以网络为战场、暗流汹涌的、没有硝烟的战争。

细细回味、审视、思考之后,我想我们将看得更透彻,而这份洞察力、智慧与思索,也正是我们在这门课程中最宝贵的所得。

盈利模式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要透彻地分析这场商战风云,我想对交战双方首先应该有所了解。

而对大家耳熟能详的两家公司的介绍早已无须赘述。

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场商战,所有一切的本质都归于利益之争。

无论是腾讯或者奇虎,绝非慈善公司,只有在双方利益冲突或是有利可图的情况下,才会爆发这一矛盾。

因此,我认为首先应该看清他们各自的盈利模式。

腾讯的盈利模式目前腾讯QQ拥有的用户数已经过六亿大关,这从QQ号延伸至十位数便可见一斑。

作为这庞大用户群体中的一员,结合自己的所见所闻与切身感受,我认为腾讯的盈利途径大约有以下三种:一、针对QQ用户推出各项服务。

年轻一代无疑是QQ的最大用户群体,他们对新事物与潮流的喜爱以及个性的彰显欲望使得手机QQ、QQ秀、QQ会员等服务得以推广。

其中与电信的合作使得手机QQ以及各种下载服务为腾讯带来巨大收益,而QQ会员、QQ秀、以及针对QQ空间等的各种收费钻石服务同样在腾讯收入中占了巨大份额。

二、利用QQ庞大用户群体的优势扩大经营领域。

从一开始一款免费的即时通讯软件,到现在渗透到与网络有关的许多领域,我想,QQ庞大的用户群体是腾讯最大的优势。

比如对我自己而言,如果我选择了一款QQ代理的游戏,我只需要熟记于心的QQ 号与密码便可登陆,这小小的便利扩展到六亿用户群体,便是一项巨大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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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腾讯与360之争
2010年11月3日18时,是广大网民难忘的时刻。

腾讯发布《至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称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

至此,腾讯与360之间的纠纷发展到了一个高潮,把战场拉到了用户电脑上,腾讯等于是在逼迫用户作出二选一的抉择。

一、腾讯与360事件背景
腾讯与360的竞争由来已久。

2010年春节前后腾讯推出QQ医生软件,到5 月份升级成QQ电脑管家软件,新版软件涵盖了360所有主流功能,用户体验与360类似。

此举很快引发了360的激烈反应。

9月27日,360发布直接针对QQ 的"隐私保护器"工具,宣称其能实时监测并曝光QQ的行为,由此引起了网民对于QQ客户端的担忧和恐慌。

当天,腾讯对外发布声明回应,称腾讯QQ软件绝对没有窥探用户隐私的行为。

至此,腾讯与360相继发布声明,拉锯战展开。

10月14日,腾讯宣布正式
起诉360,要求奇虎及关联公司停止侵权。

当天,360声称腾讯起诉360是打击报复,对此360将反诉。

10月27日,百度、腾讯、金山、傲游、可牛五家公司发布联合声明抵制360,随后腾讯QQ的在线用户马上接收到了关于此消息的弹窗报道,指引用户进入页面观看声明并参与评论。

当晚,360也终于按捺不住,以强制弹窗的形式传播着自己的回击声明,使得这场"口水战"升级为"弹窗战"。

10月29日,360公司宣布推出"扣扣保镖",360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

当天,腾讯立即宣称扣扣保镖是违法的,可牛随后宣布称将推出"361特警"。

面对腾讯的"违法指责",360称其完全合法,且还能让QQ更安全。

11月3日: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受理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腾讯索赔400万。

11月3日18时,腾讯发布《至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

随后,360扣扣保镖下线,其官方网页和下载页面均已不能正常访问,而且也无法找到这款产品的
任何入口。

二、各方对于腾讯与360事件的观点
(一)、主流媒体的评论倾向
1、不应该侵犯网民权益(37%):
《第一财经日报》刊登《软件口水战:以网民权益不受侵犯为准绳》提出,现在360与腾讯的口水战也好,两家的利益并不是重点,网民的权力和利益才应该是社会关注的重点。

可惜,遗憾的是,网民的声音无法汇集成为主流,往往处于被忽视的地位。

《东方早报》发表评论《360大战腾讯不应劫持用户利益》认为,两家打着"保护用户利益"旗号的软件巨头,实际上做的,却是不顾甚至损害用户利益的事。

【1】
2、网络隐私难以保障(21%):
中国广播网发表评论《奇虎360和腾讯爆发窥私之争:隐私能否得到保障》,认为不管事态如何发展,都应该"看到如何保护网民的合法 '隐私权',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新华网《谁来保护网民的隐私?》指出"隐私保护需要行业和用户的共同监督,网民起诉腾讯也好、腾讯和360互诉也罢,希望这些成为隐私保护机制走向完善的开始"。

【1】
3、各大主流媒体认为腾讯与360双方的口水之战实为利益之争,竞争发展高热化至此实是相关部门监管缺失,呼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二)、法学专家的见解—-腾讯那封信“不厚道”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中国民法与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吴敏勇教授认为,QQ是免费使用的,但即使在免费服务的情况下,用户基于对服务合同的信赖,长期使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诸多利益,理应受到腾讯的尊重和保护,腾讯有权解除合同,但在解除之前,有义务提前通知用户,并给用户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以避免给用户造成损失。

因此,腾讯关于“腾讯拥有随时自行修改或中断软件授权而不需要通知用户的权利”的条款是违背合同法原则的。

如果有些用户QQ软件是有偿购买的,那腾讯单方宣布停止使用肯定是构成违法的,应承担
赔偿责任。

【2】
(三)、网民的立场
1、我的电脑我做主(14%):天涯社区的网友mmm1338609发帖《致腾讯和360的一封公开信:我的电脑我做主》,文中提到"我们不管你们怎么打,但是我们的电脑用什么软件必须是我们自己说了算,不需要你们替我们用户去选择我们,你以为我们必须在你们中选一吗?我们还可以联名告你们去,不管腾讯还是奇虎。

不要太嚣张了,你们是明目张胆的侵犯我们电脑用户,干涉我们的自由,我们的口号是:我的电脑我做主。

" 【3】
2、网友认为二者之争苦的是网民,让其他软件商得利,不能太依赖某一软件。

部分网友甚至宣称要将QQ和360一起删。

当然,也有支持卸载360或者删掉QQ 的。

三、对于腾讯与360之争的浅析
(一)、对各方观点的评析总结
腾讯QQ是基于即时通讯的社交网络客户端软件,奇虎360则是互联网安全服务客户端软件,作为国内目前应用规模最大的两家客户端软件,两者之间发生了一场全社会瞩目的技术道德纷争。

在这一过程中,舆论风起云涌,观点莫衷一是,争论褒贬不一。

结合各方观点,总结评析如下:腾讯和360以用户的桌面为"战场",以"程序战"演绎了网络应用竞争的战争,以"弹窗战"演绎了网络舆论竞争的战争。

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工信部等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战争白热化,广大网友,媒体呼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重建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和谐网络环境。

腾讯与360之争侵犯了网民利益,逼迫用户在二者之间做选择,网友觉得网络隐私难以保障。

二者为各自利益掀起的拉锯战使其他软件商渔翁得利,更是引起用户的激烈反应,分成几大阵营。

新浪调查开展了一项"腾讯与360纠纷"的非随机样本在线调查,截止至11月7日晚22点30分,共有1803481位网友参进行了投票。

调查数据显示,如果在360软件与QQ软件之间必须卸载一个,58.6%的网友会卸载QQ,而选择卸载360的网友只有23.3%。

反对腾讯“有我无他”做法的人占大多数。

(二)、从法律角度陈述分析
我认为,腾讯与360之间的纠纷不仅是商业竞争的超限,更是社会公德的缺失,罔顾用户利益。

从本质上反应了目前我国的网络法律环境的失序,网络立法的不完善。

1、不正当的竞争
双方的行为,首先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规定。

“如果双方互相指责的内容不属实,那就构成了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


其次,腾讯单方面停止对装有360软件用户的QQ服务,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规定。

“腾讯要求用户删除360软件,否则便不能使用,这种做法即涉嫌附加不合理条件。


最后,腾讯若依据用户在安装QQ时同意的《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第2.1条“用户不可以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否则依据第3.5条“腾讯有权停止服务”来看,腾讯似乎已将360软件视为非法外挂,继而停止了QQ服务,但此种逻辑令人难以信服。

2、腾讯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垄断
提示用户在安装有360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 软件,这是腾讯在与用户形成合同关系之后的附加条件,是腾讯单方面采取的自力救济,但这违反了《反垄断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

《反垄断法》第19条明确,“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
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3、腾讯违反合同法
腾讯公司以自己的qq软件在用户的电脑上无法正常运行为由,提出单方面解除这个使用合同,要求用户卸载360,否则就不让用户使用侵权,是完全没有法律根据的。

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用户有权利享有正常的qq服务,但权利可以放弃,用户自愿放弃一种单纯的权利。

任何人和组织不得干涉。

腾讯提出解除使用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4、危害网络公共安全
备注:
【1】《腾讯-360事件网络舆情分析报告》中新网 2010-11-11 【2】钱江晚报 2010-11-13
【3】《腾讯-360事件网络舆情分析报告》中新网 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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