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四方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复习提纲

四方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复习提纲

四方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复习提纲一、填空题1、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2、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3、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4、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执法机构)要与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7、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8、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9、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表式,以(法人单位)为普查的组织起点设计,由(法人单位)统一组织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

10、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

11、普查表共分为三类:(普查通用表式)、(部门普查表式)、(纳入普查的专业表式)12、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经济普查,保障经济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13、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

14、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

15、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统计工作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统计工作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2•【字号】州府发[2008]15号•【施行日期】2008.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统计工作的通知(州府发〔2008〕1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组织完善、制度科学、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现代统计体系,充分发挥统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州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特作如下通知:一、目标任务建立一流的政府统计系统,创建一流的政府统计工作是我州统计工作发展的目标。

争取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建立健全覆盖到全州各乡镇的统计信息网络体系和全州综合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起科学的符合全州州情和发展要求的统计工作体系,特别是县、乡统计工作体系,建立既符合国家统计制度方法要求,又符合我州实际、具有我特色的统计制度方法体系,建立健全县、乡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在全州培养更多的政治业务素质过硬、具有实干精神、创新意识的统计人才队伍,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中心,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通过努力,将全州各级统计部门建设成为当地政府的经济社会信息搜集、调查、研究、分析中心,公共决策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估中心和公共管理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成为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得力助手。

二、工作重点(一)认真抓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2008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重大的省情省力、州情州力、县情县力调查,做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县(市)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求实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心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方案策划方案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方案策划方案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方案策划方案早上起来,一杯咖啡,坐在电脑前,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清查单位,更是关键中的关键。

我得好好梳理一下思路。

一、方案背景得明确一下这次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了解我国经济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清查单位,就是要把这个“全面”落到实处。

二、目标定位我们的目标是什么?简单明了,就是要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普查单位不遗漏、不重复、不遗漏重要信息。

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可不容易。

三、工作原则我们得明确一下工作原则。

是依法普查,这是基础。

然后是科学组织,合理分工,确保清查工作有序进行。

是严谨细致,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四、清查对象清查对象是谁?主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这个范围可不小,咱们得一家一家地查。

五、清查内容清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等。

这些信息可是普查的基础,一个都不能少。

六、清查方法清查方法有很多,咱们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

比如,可以采用现场调查、问卷调查、数据比对等。

关键是,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1.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是最直接的方式,可以直观地了解单位情况。

咱们要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深入基层,一家一家地走访。

2.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是一种高效的方式,可以覆盖更多单位。

我们可以设计一份详细的问卷,通过网络、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单位,让他们自行填写。

3.数据比对数据比对是一种辅段,可以验证现场调查和问卷调查的数据。

我们可以从相关部门获取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七、时间安排时间紧、任务重,咱们要合理安排时间。

整个清查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组织培训、制定方案、准备物资等。

2.实施阶段:这个阶段是清查工作的重点,要确保按时完成。

八、组织实施清查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我们要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11.27•【文号】国发〔2015〕68号•【施行日期】2015.11.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国务院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国务院从2015年起用三年时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经过前一阶段清理,国务院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489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其中107件因涉密等按规定另行通知)。

凡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地区本部门印发的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目录(382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5年11月27日附件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目录(382件)1.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五”期间年森林釆伐限额审核意见报告的通知(国发〔2001〕2号)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号)3.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6号)4.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7号)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6.国务院关于印发《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发〔2001〕12号)7.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1〕13号)8.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16号)9.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18号)10.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发〔2001〕23号)11.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26号)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7号)1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14.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1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35号)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17.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18.国务院批转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发〔2003〕6号)19.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20.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9号)21.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22.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03〕12号)23.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3〕13号)24.国务院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国发〔2003〕16号)25.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26.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27.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04〕5号)28.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4〕13号)29.国务院关于做好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1号)3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31.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4号)32.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3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34.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决定(国发〔2005〕14号)35.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3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37.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4号)38.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39.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5〕37号)40.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41.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4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4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44.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21号)45.国务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发〔2006〕29号)4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47.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35号)48.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49.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50.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51.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7〕14号)52.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53.国务院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7〕16号)54.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号)55.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56.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57.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07〕37号)58.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报告的通知(国发〔2008〕6号)59.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发〔2008〕7号)60.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61.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2号)62.国务院批转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当前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发〔2008〕16号)63.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64.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6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66.国务院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08〕31号)67.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68.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69.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70.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26号)7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7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7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7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75.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14号)76.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77.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0〕16号)78.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17号)79.国务院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0〕34号)80.国务院关于印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38号)81.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8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15号)83.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84.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2〕12号)8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1〕1号)8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质量技监局关于棉花打假专项行动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3号)8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1〕4号)8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01〕5号)8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7号)9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10号)9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务院2001年立法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国务院2001年立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1〕11号)9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公路建设资金审计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12号)9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3号)9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9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001〕20号)9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1〕21号)9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1〕22号)9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23号)9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27号)10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28号)10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32号)10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10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向企业传达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36号)10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9号)10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1〕40号)10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1号)10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42号)10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棉花质量和市场管理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43号)10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4号)1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46号)11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边销茶产销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9号)1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1〕57号)1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59号)1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60号)1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涉农价格收费及农民负担情况调查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1〕62号)1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01〕63号)1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1〕65号)1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度棉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67号)1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68号)12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从2001年10月1曰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70号)1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1〕71号)12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1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1〕75号)12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6号)12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一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77号)1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国家计委全国综合治理血吸虫病“十五”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1〕78号)12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9号)12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80号)12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13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3号)13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4号)13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5号)1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1〕86号)1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87号)13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太湖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9号)13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0号)13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2号)13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13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001〕94号)14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从严控制平板玻璃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5号)14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1〕97号)14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8号)14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1〕99号)14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2〕2号)14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号)14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划转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号)14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号)14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14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200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0号)15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1号)15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3号)15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5号)15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15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15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从严控制铁合金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3号)15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25号)15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7号)15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15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7号)16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38号)16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及其职责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的通知(国办发〔2002〕39号)16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撤乡设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40号)16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43号)16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02〕44号)16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6号)16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47号)16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供销社与棉花企业分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1号)16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16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17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辽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8号)17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2〕59号)17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60号)17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61号)17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机械工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5号)17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66号)17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17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2号)17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7号)17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3〕14号)18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21号)18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22号)18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7号)18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18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9号)18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31号)18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3〕33号)18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通知(国办发〔2003〕35号)18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39号)18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19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19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0号)19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3〕52号)19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58号)19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19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19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总体战略专家顾问组的通知(国办发〔2003〕68号)19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7号)19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19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85号)20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举办城市周年庆典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3〕91号)20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2号)20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20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20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20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2号)20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4〕4号)20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20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通知(国办发。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普查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各工作小组:现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

附件: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O八年四月七日附件: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是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简称“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监察部、财政部、中央编办、民政部、铁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测绘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等18个部门共同组成,集中办公地点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第四条办公室组成单位和人员依照本规则,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办公室组成单位职责分工如下:国家统计局负责设计制定普查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

中央宣传部负责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

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

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

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文件)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精神,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的目的通过组织实施全省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全面查验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摸底、普查记录、数据录入和处置、能源普查等方面的经验,为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普查试点的对象和范围这次普查试点的对象是在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宾西镇行政区划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数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试点的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给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三、普查试点的时间安排经济普查试点从2008年5月25日开始至6月末结束。

普查试点记录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24时,普查试点记录的时期指标为2007年度。

普查试点的工作流程见附件6。

四、普查试点记录的方式和原则首先对第一、二、三产业的全数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然后对全数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调查记录;对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查清户数、从业人员数、行业散布及费用支出等情况。

普查原则上按行政区域组织实施。

法人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记录,但建筑企业在法人单位注册地进行普查记录。

普查表的基层报送单位为法人单位;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由法人单位统一组织填报。

跨县(市、区)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双重报送原则:一方面向法人单位报送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另一方面,按产业活动所在地普查机构的要求向本地报送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

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经济普查工作总结经济普查工作总结(精选12篇)时间一晃而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活动告一段落了,回首这段不平凡的时间,有欢笑,有泪水,有成长,有不足,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工作总结。

怎样写工作总结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济普查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济普查工作总结篇1一、面对困难,深感责任重大从区普查办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动员会回来,我就觉得肩上担起一副承重的担子,这次普查不同以往,虽然我在基层工作多年,也曾参加过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一些大型普查活动,但它这次普查综合性强,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时间上又有很强的限制,调查任务非常繁重,作为经济普查小组的一员,我深感自己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的懈怠,面对种种困难,我积极协调,有条不紊地,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普查工作中。

二、严格要求,不能有丝毫偏差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不仅日常工作不能耽误,经济普查工作也同样重要。

经济普查是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我国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关系到国计民生,各级领导十分重视。

无论是从前期的培训和准备还是各项工作的落实,我都深切地感受到这次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我社区是典型的开放式老社区,东临人民北路,南依昌国路,西靠环城西、烈士塔西路,北接环城北路。

辖区单位众多、混杂,我社区有不少登记在册的法人和产业单位,还有为数众多的没有登记的个体户和流动摊档,普查对象的数量是很大的。

另外,各单位不仅经济成分、企业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较复杂,而且第三产业、尤其是各种服务业也较发达。

要完成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是一项非常难的事情。

我和居委会的其他工作人员在入户过程中,对被调查对象尽可能准确详细地解释我们的工作,争取他们的配合;对于不配合的单位,更是多次上门,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力争做到一家不漏。

在长达近一个月的清查入户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清查入户工作,为下一阶段的普查打下了基础。

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地理区域划分与绘图电子化操作试点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地理区域划分与绘图电子化操作试点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地理区域划分与绘图电子化操作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地理区域划分与绘图电子化操作试点工作的通知青秀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为建立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经研究,决定在你城区开展经济普查地理区域划分与绘图电子化操作试点工作。

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试点各环节的工作。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要“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因此,建立“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是一项重要的、具有开创性和标志性的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拓展普查资料服务范围,提升普查工作服务水平。

城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做好试点的各项工作,认真完成本次试点工作任务。

二、抓紧时间,加快进度,扎实做好试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009年9月-11月,城区要完成经济普查地理区域划分与绘图电子化操作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务必抓紧时间,加快进度,扎实做好试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按计划全面顺利推进。

特别要注意加强与民政、规划、国土、测绘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相关部门现有的电子地图资料,如地形图、遥感影像、行政界线地图、大比例尺基本地理数据,并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转换。

三、做好人员选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试点人员素质高低,工作能力强弱,直接影响到试点工作能否取得成功。

2024年上半年经济普查工作总结(4篇)

2024年上半年经济普查工作总结(4篇)

2024年上半年经济普查工作总结一、工作概况2024年上半年,经济普查工作按照计划有序开展。

经过组织、培训和实地调查等环节,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二、工作亮点1. 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保证了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加强了培训,提高了普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3. 制定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查方式,确保了数据的全面和准确性。

4. 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三、存在问题1. 普查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普查进度较慢。

2. 部分普查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需要加强培训和指导。

3. 部分普查对象配合度较低,对普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四、改进措施1. 加大对普查人员的招募力度,确保普查人员数量充足。

2. 继续加强培训,提高普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

4. 完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五、总结2024年上半年的经济普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通过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相应措施,可以进一步提高下半年的普查工作效果。

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支持。

2024年上半年经济普查工作总结(2)一、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2024年上半年,我市经济普查工作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了普查任务。

在经过广泛宣传和动员的基础上,我市经济普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总体而言,工作目标得到了较好的实现。

二、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创新本次经济普查工作,我们注意借鉴前期普查经验,确立了以人为本、科学高效的工作思路。

我们采用了综合调查和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确保采数的准确性和数据的可靠性。

三、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工作开始前,我们积极组织各级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广泛宣传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普查工作。

我们还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普查相关信息,提高了市民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0XX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20XX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20XX经济普查工作总结《20XX经济普查工作总结》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请下载。

篇一:经济普查工作个人总结一、面对困难,深感责任重大从区普查办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动员会回来,我就觉得肩上担起一副承重的担子,这次普查不同以往,虽然我在基层工作多年,也曾参加过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一些大型普查活动,但它这次普查综合性强,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时间上又有很强的限制,调查任务非常繁重,作为经济普查小组的一员,我深感自己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的懈怠,面对种种困难,我积极协调,有条不紊地,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普查工作中。

二、严格要求,不能有丝毫偏差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不仅日常工作不能耽误,经济普查工作也同样重要。

经济普查是xx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我国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关系到国计民生,各级领导十分重视。

无论是从前期的培训和准备还是各项工作的落实,我都深切地感受到这次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我社区是典型的开放式老社区,东临人民北路,南依昌国路,西靠环城西、烈士塔西路,北接环城北路。

辖区单位众多、混杂,我社区有不少登记在册的法人和产业单位,还有为数众多的没有登记的个体户和流动摊档,普查对象的数量是很大的。

另外,各单位不仅经济成分、企业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较复杂,思想汇报专题而且第三产业、尤其是各种服务业也较发达。

要完成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是一项非常难的事情。

我和居委会的其他工作人员在入户过程中,对被调查对象尽可能准确详细地解释我们的工作,争取他们的配合;对于不配合的单位,更是多次上门,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力争做到一家不漏。

在长达近一个月的清查入户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清查入户工作,为下一阶段的普查打下了基础。

在普查中,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面对如此困境,我没有退缩。

为把普查工作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负责的单位一家家跑,跑财务找劳资,找档案,跑过的地方不计其数,尤其几家较大的辖区单位,好几种不同的报表,在每一项指标的填报中,我都严格遵守《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原始的资料和台帐做依据,做到数据的真实有效,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经济普查任务。

2024年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2篇)

2024年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2篇)

2024年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2024年,市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该普查是对全市范围内所有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经济普查。

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数据和详细信息,能够全面了解到市的经济发展情况,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制定经济发展的政策。

下面是对普查结果的一些分析和总结。

一、总体情况在2024年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共涵盖了市内的各类企业及个体经济单位,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普查的重点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以及行业分类等信息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根据普查结果显示,2024年市的经济总量取得了较为可观的增长,实现了稳定增长。

市总的经济规模达到了X万亿元,较上一次普查增长了X%。

这主要得益于市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和创新创业等政策的实施,以及对外开放的积极推进,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和外资进入。

同时,市的消费需求也得到了较好的释放,拉动了经济的增长。

二、行业结构在行业结构方面,市的经济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服务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在市的经济中占据了较大比重。

包括金融、房地产、商贸、旅游等领域的发展特别突出,为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制造业仍然是市的经济支柱产业之一,虽然增速相对较慢,但在就业和产值方面仍然是重要的支柱产业。

市在制造业上也在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升级,提高了产业的竞争力。

第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业的发展对市的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并注重发展农村的特色产业,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三、就业情况在2024年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对就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统计。

普查数据显示,市的就业状况总体较好,就业人口相对稳定。

首先,市的就业总量保持稳定,达到了X万人。

就业人口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制造业和农业等领域。

其中,服务业是就业人口最多的领域,包括金融、商贸、餐饮等行业。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4•【字号】遵府办发[2008]101号•【施行日期】2008.06.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遵府办发〔2008〕101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8〕8号)以及《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遵府发〔2008〕1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遵义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XXX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副组长:徐光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宋义松市统计局局长穆旭市工商局局长成员:胡凤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仁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胡小远市财政局副局长周斌市编委办副主任曹晓科市监察局副局长田萍市民政局副局长叶波市国税局副局长段新忠市地税局副局长张萌萌市质监局副局长徐德声市经贸委副主任刘勇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冯正友市交通局副局长易道辉市旅游局副局长秦勇市文化局纪检组长唐修生市城管局纪检组长李兴义市建设局副局长朱玉松市教育局副调研员王朝擎市卫生局局长林铁毅人行遵义中心支行副行长马川市邮政局副局长曹东屏市电信公司总经理何剑刚国家统计局遵义调查队米莉遵义银监分局副局长宋锡林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由宋锡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2•【字号】同政办发[2010]229号•【施行日期】201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同政办发[2010]2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国务院在《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中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目的。

为圆满完成国务院制定的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目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改进统计调查方法,2010年6月11日国家统计局制定颁布了《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统字〔2010〕5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精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下发了《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统办字〔2010〕83号),山西省统计局制定了《山西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晋统字〔2010〕7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同时制定了《山西省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且在这之前,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八部门和山西省统计局等六部门分别以晋经普办字〔2008〕24号文件、晋统字〔2009〕7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共同做好单位行政登记资料提供和查找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山西省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制度〉的通知》。

为了认真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这一统计单位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特作如下安排: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同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公厅、市统计局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的负责人和市统计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建设的管理与使用工作的方案决策和重大事项。

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经济普查工作总结至2023年12月以来,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大关镇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以下简称经普)工作顺利开展,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就经普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取得的成绩1、宣传动员,组织召开两次宣传动员工作会;悬挂宣传标语2条,张贴宣传画报20张,发表宣传通迅1则。

2、摸底调查,共完成60个法人单位、19个产业活动单位、526户个体工商户摸底调查工作。

3、入户登记,共完成648户个体工商户入户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1、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

因个人责任心不强,开展工作不积极主动,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2、后勤保障跟不上。

因用车没有保障,导致边远村寨的普查不顺利,影响工作进度。

3、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统计对象不配合。

在统计过程中,统计对象配合不够,耽误工作时间,影响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统计对象的配合程度。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工作过程管理,提高工作进度。

3、严把质量关,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不漏统、不错统。

乡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总结乡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普查办的大力支持下,从11月开始启动,通过乡、村以及辖区内各单位的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广泛动员,严格按照《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过6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全乡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员及各项工作安排到位,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了组织领导,乡普查办精心组织,人员及各项工作安排到位,各村委会及乡直各单位按照乡普查办的统一安排,认真搞好了清查和正式登记工作,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县委、政府、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召开动员、培训会后,乡党委、政府迅速组织召开了全乡经济普查工作各阶段的动员培训会议。

2024年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范本(2篇)

2024年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范本(2篇)

2024年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范本一、引言____年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市历史上规模最大、工作难度最大的一次普查。

通过此次经济普查,我们全面了解了我市经济发展的基本状况,为进一步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经济政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

在这次普查中,我们收集到了大量的经济数据,下面将对其中的几个重要方面进行总结。

二、经济整体状况____年我市经济总体呈现出稳中有进的态势。

经济总量达到了X 亿元,较上次普查增长X%。

这一增长主要源于我市加大了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培育了一批新兴产业,推动了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同时,我市也积极推动了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加快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服务业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已成为我市经济的重要支撑。

三、产业结构本次经济普查显示,我市产业结构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特点。

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为X%,第二产业占比X%,第三产业占比X%。

与上一次普查相比,我市第三产业比重略有上升,这是我市努力发展服务业的一个重要体现。

其中,信息技术、金融、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为我市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就业状况____年我市就业状况总体稳定。

根据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城镇就业人数为X万人,较上次普查增加了X%。

在就业结构方面,第三产业吸纳了大部分的劳动力,特别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同时,我市也加大了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和再就业政策支持力度,使得失业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五、区域发展差异本次经济普查数据还显示了我市各区域发展差异。

主城区的经济总量最大,发展速度也较快,是我市经济的核心区域。

而郊区和农村地区的经济总量相对较小,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差距。

因此,我市需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扶持力度,推动区域间发展的均衡。

六、问题与挑战在经济普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对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其次,一些传统产业仍存在着低效益和高能耗的问题,需要加快转型升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原市尖草坪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草坪经普办字(2008)2号

太原市尖草坪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室关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各驻地企事业单位:
2008年,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切实搞好我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
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查清基本区情区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本次普查将全面调查了解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现状及各生产要素构成;摸清我区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国民经济各行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为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为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阶段要对我区境内所有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清查登记,并通过鉴别确定普查对象。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步骤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太原市尖草坪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普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

各乡镇、街办、村委会、社区以及驻地大型企业单位成立普查机构或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的经济普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步骤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1-12月)。

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普查经费、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等。

清查摸底是整个普查准备阶段的重要阶段(2008年9-12月),主要工作包括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普查小区划分、普查小区图绘制、普查员业务培训、整理准备单位清查底册、“地毯式”逐一清查、清查摸底表收集审核上报等工作。

第二阶段:正式普查阶段(2009年1-8月)。

主要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入户登记、乡级收集审核普查表、区组织数据级逻辑审核、数据录入、数据处理、汇总上报、接受上级普查办检查验收等。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9月到12月)。

主要工作任务:对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表彰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阶段:数据公布和资料开发阶段(2010年1-8月)。

主要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普查办数据发布要求发布普查公报;按照上级普查部门确定的课题研究内容,进行课题研究和开发。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

在普查的前期准备阶段,要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

在普查宣传月期间,区新闻媒体要利用黄金时段,播发普查公益广告和宣传资料。

各级普查办公室要制订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板报、标语、文艺活动等形式,在全区掀起普查宣传高潮,使普查对象知晓普查、配合普查、支持普查。

(二)严格质量控制。

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人员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强化对普查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对普查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事先防范,并严格按照上级普查办制定的专业普查方案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三)坚持依法普查。

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要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八年七月
主题词: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报:太原市经济普查领导组办公室
送:区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尖草坪区经济普查领导组办公室 2008年8月10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