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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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站档案的科学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中心站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站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不同载体和内容的文件材料,它是中心站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反映中心站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是中心站工作查考、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中心站档案工作是中心站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中心站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中心站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中心站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中心站档案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档案,包括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档案,均由中心站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留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材料,由各部门初步整理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业务档案则由业务部门整理完毕之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
第八条综合档案室负责档案材料接收后的归档、管理工作, 对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都要进行系统化整理,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便于利用管理,并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积极主动提供档案利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第九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准确编制档案工作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要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审核、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中心站的档案库房应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高湿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档案管理的有关专业知识,熟悉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档案工作岗位人员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按时向上级机关移交由本单位制发的、或由本单位收到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正在执行的非秘密现行文件;在本单位保管已超过10 年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连同档案目录和有关的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机关移交。
各类档案归档制度
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本站党务、群团、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
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文书归档范围,具体范围按《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所列条款执行。
(二)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2、按照归档原则和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进行科学规范化的归档,确保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真实地反映本站历史面貌,便于查找利用。
3、从2011年开始归档。所有文件材料按年度归档,并根据《文
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录)的规定,准确划分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
4、归档文件材料应逐件在文件首页上方空白处加盖档号章,并填写各项目内容。每份文件单独装订,编页号。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装订时应用不锈钢钉装订。
5、归档的永久、长期档案应编有《归档文件目录》一式三份,并附上年度归档说明,其中一份随相应的文件放在档案盒内,其余用于制作档案目录;短期文件目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随相应的文件放在档案盒内,一份用于制作档案目录。
三)归档份数发文一式两份,收文一式一份。
(四)归档时间
每年的3 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归档任务。
二、会计档案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本站在会计工作中形成的各种会计报表、帐簿、凭证等会计材料均属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具体范围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录)所列条款执行。
(二)归档要求
1、归档的会计档案必须齐全完整。
2、归档的各类凭证的规格基本一致,折叠整齐,装订牢固。
3、装订时应注意调节案卷的厚薄,利于保管和查阅,每册封面要书写工整、编号清楚、加盖经办人印章。
(三)归档份数凭证、帐簿、年报表一式一份。
(四)归档时间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之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存一年。期满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五)归档手续会计档案移交时,由会计人员列出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双方各持一份备查。
三、实物档案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1、本站获得的奖状、奖杯、奖旗、牌匾、证书等;
2、本站已停止使用的印章;
3、上级领导或名人、相关友好单位在检查、交流活动中题写、赠送的字画、纪念品等。
(二)归档要求
1、应归档的实物材料必须齐全、完整、集中存放。
2、实物材料分属类并按时间顺序排列、编号、编目。
(三)归档时间实物档案在其形成后一个月内,由经办人说明有关情况,交综合档案室登记归档。
(四)归档手续
实物档案归档时,必须履行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在清单上签字,各留一份备查。如有特殊情况,经综合档案室登记后,可暂由经办人单位或经办人保管。
四、资料档案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本站所有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记录、说明书、报告及储存相关资料、说明书、报告的磁盘、软盘、声像文带等载体。
(二)归档要求
1、接收、整理、保存、移交、借阅、销毁相关记录、说明书、报告
等。
2、分类归档相关记录、说明书、报告等
(三)归档时间
1、质量体系运行质量记录保存期五年。
2、相关科室留存保管的质量记录保存期为二年,但在实际工作中具有经验借鉴或指导意义的质量记录,可长期保存。
(四)归档手续
1、接收质量记录应填写《质量记录移交/ 接收记录表》。(附录)
2、整理、归档质量记录需填写《质量记录一览表》。(附录)
五、业务档案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1、建(迁)站(点)有关文件、资料、规范、海洋环境监测站工作大事记、海洋环境监测站业务工作档案、业务规章制度、查算图表、技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