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城市各地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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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替”,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在广大农村地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鼓励农民在采暖季以电替煤,具备条件的地方以天然气替煤,探索以规模化沼气替煤,实现散煤销号清零。
补贴政策
1购买燃气壁挂炉,每户补贴2000元
《方案》明确规定,实施燃气壁挂炉改造的居民用户,对购买燃气壁挂炉的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2000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
解维俊指出,实施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国家有要求,省委省政府有部署,环保改善有需要,群众有期盼。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坚定做好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确保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解维俊要求,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创新举措,确保如期完成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任务。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对象、运作主体、补贴标准,确保有序推进。要科学确定改造模式,因地制宜,科学论证,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要优化工程运作流程,聚焦难点和薄弱环节,建立高效推进机制。要科学规范推进工程建设,严防质量通病,严控材料质量,严格竣工验收,确保设施质量安全。要落实气源保障、优惠价格和维护责任,提高运行管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民用散煤治理,狠抓市场监管,构建综合治理体系,扎实做好散煤治理和清洁煤炭推广工作。
山东省济南德州菏泽等各重点市“煤改”政策汇总
山东省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煤改电、电代气、油改电等)的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是:切实提高农村地区供暖覆盖率。2016年,在全省选择5个县(市、区)和10个建制镇,开展农村供暖试点;到2018年年底,全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实现冬季供暖;到2020年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庄实现冬季清洁供暖;全面提升农村供暖污染治理水平。调整优化农村供热能源结构,推广使用绿色清洁能源,鼓励通过清洁燃煤替代、“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减少煤炭散烧直排和煤炭扬尘污染,促进相关装备制造业发展,积极探索和形成适应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完善农村供暖体制机制。到2018年年底,建立健全农村供暖的技术支持政策、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一、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
1、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攻坚目标措施
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2017年采暖季,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
2、全力推进冬季清洁采暖
完善“电代煤”价格政策,7个传输通道城市中,“电代煤”居民用户,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采暖的,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扩大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范围,鼓励居民用户根据电采暖设施用电特性,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二、济南市
到2020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53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110.5万平方米;减少取暖煤炭消费量187万吨、排放量比2016年下降62.3%;实现全市100%清洁取暖,实现100%散煤销号清零。
此外,集中式电采暖的供热企业,对采用高压电极锅炉、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地热等为用户提供集中供热服务的,执行平电0.5元/千瓦时、谷电0.2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供热企业形成的亏损经第三方审计后予以补贴。
补贴时间
在本通知公布前已采用燃气壁挂炉或分户式电采暖的用户,经各区县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认定后,自2017年供热季起,采暖用气、用电费用按照上述标准补贴,不享受一次性采暖设备采购补贴2000元的规定。
2.气代煤电代煤和分布式集中采暖使用补贴暂定3年。采暖期内,使用分布式集中采暖的每户补贴1000元;用气每立方米补贴一元,电代煤用户每月50度之外的用电,每度电补贴0.3元,气补、电补每年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燃气运营企业对气代煤用户采暖期用气分两个时间节点抄表计算,当年11月15日和次年3月15日对用户抄表到户,执行补贴后的气价。每个采暖期结束后20日内,将气代煤用户用气情况报县政府核查。采暖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县政府对气代煤、电代煤取暖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由县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镇区办政府。
解维俊强调,实施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大环境工程、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为实施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提供有力保障。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创新方式方法,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评价,建立调度制度,严格考核问责,确保清洁采暖工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改造实施步骤。一是制定规划。2017年8月底前完成《聊城市冬季清洁供暖专项规划(2017~2020年)》的编制、评审工作。各县(市)9月5日前完成2017年试点区域规划,9月底前完成本区域清洁供暖专项规划。二是示范带动。2017年10月底前,采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地热能、空气能、天然气、电直接采暖等清洁取暖方式,完成《聊城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达的10万户改造任务。三是全面推进。2018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完成20万户;2019年10月底前完成20万户;2020年10月底前完成15万户。2018年至2020年,每年完成1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5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2电代煤采暖,最高补贴3200元
实施家庭电采暖改造的居民,对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的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2000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
同时,自2017年供热季起,对实施家庭电采暖的居民,采暖期用电按0.2元/度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补贴6000度。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
一是“拆”,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应拆尽拆、应改尽改的原则,拆除所有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此项目完成后,济南市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的省会城市。
二是“引”,实施长距离外热入济项目。根据我市供暖热源现状、热网和热负荷空间分布和发展规划,引入周边余热,形成一张热网、多个热源、供需协调、市场运行的供暖格局。
新能源代替传统取暖方式
改造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热源端清洁化改造。对主城区、县城城区和工业园区优先采用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清洁取暖方式;对未列入三年拆迁计划且集中供热管网不能到达的城中村、城郊村、小城镇以及农村地区,采用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电直接采暖等清洁能源取暖的用户,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二是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对全市范围内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外围护结构、空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风和配电照明、供热系统,能耗监测与控制系统、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主要是外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提升,包括增设外墙保温,更换隔热断桥中空玻璃门窗。
同时,自2017年供热季起,用气费用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标准1200元,用气量不足12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
此外,燃气锅炉采暖上,供热企业采用燃气锅炉为用户提供集中供热服务的,管网建设配套费用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供热企业按1.7元/立方米的标准直接与燃气企业结算,燃气企业形成的亏损经第三方审计后予以补贴。
三是“联”,实施区域能源互联网高效供暖项目。以燃气三联供为主供热热源,同时将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蓄热蓄能等多种新能源方式作为辅助热源,通过能源互联网技术调度分配,做到多能互补、清洁高效供暖。
四是“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继续实行政府补贴,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五是“换”,实施中深层地热清洁供暖项目。在地热资源丰富的县城(商河、济阳、章丘)及城乡结合部,改革更换供暖方式,利用中深层地热能开发技术,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实施中深层地热集中供暖。
6.支持电代煤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或电网企业统一代理等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进一步降低电费负担。电网企业因电代煤项目增加的配网建设投资,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计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通过输配电价疏导。
7.支持具备条件的气代煤用户与上游天然气供气商直供交易,进一步降低用气成本。
四、聊城市
今年聊城市将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各县(市、区)煤改电(气)任务确定。按计划,今年聊城主城区要完成24000户煤改电(气)任务。
1.优先推行分布式集中采暖。按照具备采暖条件的户数计算,县财政每户补贴4000元。积极推行气代煤工程。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的原则,气代煤、电代煤管网配套费(初装费)和采暖器具、燃气(电)灶具购置安装费用,县财政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进行补贴。实施气代煤的,每户补贴4000元;利用电(燃气)灶做饭,冷暖空调采暖的,补贴冷暖空调购置价格的50%,最高不超过4000元。
分四步完成清洁取暖
这次改造是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协调,科学组织实施。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多能互补”的技术路线,选择适宜的取暖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城区和农村清洁取暖工程。
工作目标一是热源端清洁化改造。到2020年冬季采暖季前,全市完成6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按照示范带动、面上推广、分步实施的原则,2017至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按10万户、20万户、20万户、15万户进行分解,实现主城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县城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5%,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5%。二是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到2020年底,全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50万平方米,其中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节能率不低于15%;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节能率不低于20%。
补贴时间自2017年供热季起暂定3年。
三、菏泽市
8月21日,全市冬季清洁采暖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清洁采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和民用散煤治理工作,推动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解维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闫剑波主持会议,副市长曹升灵、王忠想出席会议。
3.完善电代煤价格政策,各镇区办确定的电代煤居民用户,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采暖的,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
4.扩大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范围,鼓励居民用户根据电采暖设施用电特性,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5.城乡居民住宅小区使用热泵,利用地热能采暖的(非经营性),用电价格按照居民合表电价执行。
关于印发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8月24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对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调整完善了领导小组,力争用四年时间,完成全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聊城市今年将严控产能过剩领域新增产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过剩产能化解任务;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2017年,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127万吨的目标。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是重点措施之一。按照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聊城市要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全市2017年完成10万户以上“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禁燃区居民生活用煤一律实施改电改气。聊城主城区为24000户、东昌府区5600户、临清市10000户、冠县5463户、莘县16000户、阳谷县2446户、东阿县8000户、茌平县20400户、高唐县2224户、开发区3500户、高新区3500户、度假区3000户。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9月底前完成替代目标。同时,禁燃区外的农村居民燃煤全面实现洁净型煤替代或清洁能源替代,9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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