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住房管理规定规制度
单位员工房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员工房屋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房屋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及使用单位房屋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的正常使用秩序。
第二章房屋分配第四条房屋分配应当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优先保障本单位员工的住房需求。
第五条房屋分配对象:具有本单位正式职工身份,符合住房条件的员工。
第六条房屋分配条件:1. 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2. 家庭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家庭住房条件;3. 家庭收入:符合本单位规定的收入水平。
第七条房屋分配程序:1. 员工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单位住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公示分配结果;4. 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章房屋使用第八条员工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
第九条员工应爱护房屋及配套设施,不得损坏、破坏。
第十条员工不得转租、转借房屋,如需他人使用,需经单位住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退休或死亡时,应将房屋交还单位。
第四章房屋维修与养护第十三条单位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与养护工作。
第十四条员工发现房屋及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损坏时,应及时向单位住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单位住房管理部门应及时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维修与养护,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的,责令改正,恢复原状;2. 损坏房屋及配套设施的,赔偿损失;3. 转租、转借房屋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4. 不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追缴欠款,并加收滞纳金。
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单位可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住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单位员工房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员工房屋管理,提高房屋使用效益,保障员工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居住的房屋,包括单位自建、租赁、购置的住房。
第三条单位房屋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房屋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房屋分配第四条房屋分配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单位实际情况和员工贡献程度进行。
第五条新入职员工和符合条件的员工可申请分配房屋。
申请分配房屋的员工应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单位成立房屋分配委员会,负责房屋分配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房屋分配委员会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家庭情况、住房需求等因素,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分配方案。
第八条分配方案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房屋分配委员会向员工公布。
第三章房屋使用第九条员工应按照房屋分配方案,合理使用分配到的房屋。
第十条员工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员工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占用、损坏或擅自拆除。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持房屋内外环境卫生,定期打扫,保持整洁。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将房屋出租、转借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四条员工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应按照规定办理房屋退还手续。
第四章房屋维修第十五条单位应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房屋安全、舒适。
第十六条员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设施设备损坏时,应及时向单位报告。
第十七条单位应设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维修和设施设备更换。
第十八条房屋维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由单位承担。
第五章房屋租赁第十九条单位租赁房屋,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租赁合同应包括房屋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维修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租赁房屋的租金应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
第二十二条租赁房屋的维修和设施设备更换,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住房管理制度
员工住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住房管理,包括公司提供的宿舍、员工购房、租房及公租房等。
第三条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住房条件,确保员工的基本居住需求。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住房管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改进住房条件,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第六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住房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七条公司将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员工住房管理工作。
第八条员工住房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章宿舍管理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员工宿舍。
第十条员工宿舍的分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符合条件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的管理将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卫生清洁、设施维护和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员工宿舍内不得私自搭建或改造,不得违规使用家电等电器设备。
第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存放违禁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第十四条在宿舍内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影响宿舍内其他员工的正常生活。
第十五条员工宿舍内不允许饲养宠物,保持宿舍内的整洁和安静。
第十六条对于员工宿舍管理不规范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的电费、水费等杂费将由公司统一负担。
第十八条员工退宿前需将宿舍内的物品清理整理好,并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员工宿舍的安全工作由公司负责,确保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购房和租房第二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提供购房和租房的相关政策咨询和支持。
第二十一条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购房和租房补贴或贷款支持。
第二十二条员工购房和租房的合同签订应符合法律法规,并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员工购房和租房的房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
第二十四条公司将协助员工解决购房和租房相关的问题,提供建议和帮助。
单位职工住房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单位职工住房管理规定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单位职工住房的管理工作,提高职工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单位职工住房管理工作,包括房屋的分配、保障、维修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条:职工住房分配1.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若干个住房调配委员会,委员会由办公室主任、财务主管、综合经理等五人组成。
2.职工住房的分配应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对任何人或组织进行特殊优惠或照顾,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职工收取住房分住费或抵押物。
3.房屋有效使用率低于80%时,应第一时间进行调配,优先考虑优秀职工、困难职工、特殊岗位的职工等。
4.职工入住房屋后,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乱改房屋结构或进行违法活动,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条:职工住房保障1.公司应加大对职工住房建设的投入和力度,确保职工住房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国家和公司的规定。
2.职工住房应设有必要的公共设施,如煤气、供水、通讯等,确保生活便利和安全。
3.公司将职工住房列入公司固定资产范围,要加强对职工住房的保护,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4.职工入住房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住房协议,并缴纳相应的住房押金和物业费。
第四条:职工住房维修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房屋维修保养部门,统一管理维修工作,并给予必要的保障和配合。
2.职工入住房屋后应注意房屋的日常维修保养,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并积极配合维修工作。
3.若职工私自修改房屋结构或改动公共设施,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职工住房管理机制1.公司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职工住房管理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住房管理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
2.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住房管理制度,规范住房管理程序,明确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职工住房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3.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住房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公司管理人员住宅管理规定
公司管理人员住宅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住宅管理,提高管理人员居住环境质量,维护公司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及其家属住宅的管理。
三、住宅分配1.公司管理人员住宅分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2.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根据管理人员的职务、岗位和实际住房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3.分配结果由公司领导审批确定,并向相关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4.住宅分配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应符合公司的房屋分配政策。
四、住宅使用1.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在住宅内享有平等的使用权,不得侵犯他人住宅的私密权益,不得擅自进入他人住宅。
2.住宅仅供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居住,不得用作其他商业用途或非法用途。
3.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在住宅内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影响居民安宁的行为。
4.住宅内禁止饲养禽畜,不得进行违反公司卫生安全规定的活动。
5.住宅内的装修、改造、维修等活动需事先报备,并经过公司的批准。
6.管理人员搬离住宅时,应保持住宅内物品和设施的完好,如有损坏需赔偿。
五、住宅维护1.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应自觉保持住宅卫生和环境整洁,做到垃圾分类、及时清理、不乱扔乱放。
2.住宅的日常维修由管理人员及其家属自行负责,如遇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修。
3.住宅内的设备设施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公司报修,等待维修人员维修或更换。
六、住宅保安1.公司提供住宅安保服务,负责住宅区域的安全和保卫工作,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应积极配合安保工作。
2.管理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住宅区域内进行违法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安保人员。
3.管理人员及其家属不得擅自改变住宅区域的公共设施和环境。
七、违规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调离住宅等。
八、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相关修改和解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单位员工房屋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单位员工房屋管理,保障员工居住环境的安全、舒适和有序,提高单位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及其家属的住房。
第三条房屋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工龄、家庭人口等因素,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房屋分配。
2. 按需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住房。
3. 先进后出原则:优先满足新进员工的住房需求,逐步调整现有员工的住房。
第四条房屋申请与审批1. 员工申请住房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3)家庭成员情况说明;(4)所在部门出具的岗位、工龄等相关证明。
2. 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分配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
3. 住房分配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对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条房屋使用与管理1. 员工应爱护所分配的房屋及配套设施,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
2. 员工应按照房屋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水、电、气等公共设施,节约能源。
3.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4. 员工应保持房屋内部整洁,不得乱堆乱放物品。
5. 员工应配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第六条房屋调换与退出1. 员工因工作变动、家庭原因等需要调换住房的,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换。
2. 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退出住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房屋交还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3. 员工在房屋使用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单位有权收回住房:(1)未按约定缴纳水、电、气等费用;(2)严重违反房屋使用管理规定;(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2. 员工故意损坏房屋设施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住房管理制度
公司住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统一公司员工住房管理行为,保障员工住房权益,提高员工的生活品质和工作效率,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包括公司内部员工和外派员工。
第三章员工住房政策1. 入住条件:公司员工必须是公司的在职员工,且已通过公司规定的录用程序。
2. 住房分配: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公司规定,分配适当的住房给员工居住。
3. 住房标准:公司提供的住房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且保证员工的基本居住需求。
4. 住房费用:员工在公司住房居住期间,需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住房费用。
第四章住房管理1. 住房保障:公司将负责维护和修缮公司提供的住房,确保员工的居住环境安全舒适。
2. 住房权益:员工在住房居住期间,享有合理使用住房的权益,但需遵守公司规定的住房管理制度。
3. 住房卫生:员工在住房内需自觉保持卫生整洁,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定期对住房进行清洁。
4. 住房安全:员工需遵守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确保住房内的用电、用气、用水等设施安全使用。
第五章住房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员工在住房居住期间,如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转租、私自改造住房等,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理。
2. 处罚措施:对于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提供住房、降低住房标准等处理措施。
3. 申诉机制:员工如对公司的处理不满意,可向公司提出申诉,并公司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住房管理责任1. 公司责任:公司将对员工的住房管理负责,维护员工的住房权益,确保员工的生活品质。
2. 员工责任:员工须自觉遵守公司的住房管理制度,维护住房的安全和整洁,做到爱护公共财产。
3. 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监督员工住房管理情况,如员工在住房管理中有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给予处理。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公司住房管理制度
公司住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我公司的住房管理,保证员工住房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提高员
工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二、住房分配原则
1.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职务等级、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住房分配,确保分配
公平合理。
2.优先满足员工的实际住房需求,尽可能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3.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住房申请与审批
1.员工需向人事部门提交住房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人事部门对员工的住房申请进行审核,根据分配原则确定是否批准。
3.经批准的员工可获得住房,并需与公司签订住房合同。
四、住房使用规定
1.员工须合理使用住房,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2.员工须遵守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规定,维护好小区环境和公共设施。
3.员工须按时缴纳住房费用和相关税费,不得私自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
五、住房调整与退出
1.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工作表现,公司可以对员工的住房进行调整。
调整前需
与员工协商一致。
2.当员工离职或被解雇时,须按规定退还住房。
退还时应保证房屋的完整性和
清洁卫生。
3.若员工违反住房规定或未按时缴纳住房费用,公司有权收回住房并要求员工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2.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员工住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住房需求,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公司特制定本住房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实习生。
三、住房申请资格1. 已婚员工或携带未成年子女,配偶或子女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员工,除以下情况外,均有资格申请家属住房:(1)本人现住房已达到本人住房控制标准或离退休时已达到本人当时院内住房控制标准者;(2)新调入职工,工作不满三年者,或调动来我院工作时,已书面保证不在我院解决住房者;(3)违反住房管理规定,擅自占住职工宿舍或其它公房者;(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罚后不满两年者;(5)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不满两年者;(6)因触犯刑法,服刑、劳教等被处罚释放后不满两年者;(7)配偶所在单位分有住房者;(8)职工在本单位有住房者,配偶单位已给补差,两处面积之和已达到我院本人住房控制标准者;(9)将院外住房自行退还、出租、转让、转借或私房出售,而要求在院内分房者;(10)申请住房弄虚作假,经查处后不满两年者;(11)职工配偶在外单位工作,且分有住房,若因配偶停薪留职或辞职等原因被原单位要求退房者;(12)公派出国逾期(三个月以上)不归者;(13)职工(包括离退休)子女因照顾其父母调入本院者;(14)拆迁安置户或自有私房户,其住房达到规定面积。
四、住房申请程序1. 员工需向公司提交住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公司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的员工,进入住房分配名单;3. 公司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家庭情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配住房。
五、住房使用与管理1. 员工入住后,应爱护住房设施,保持住房环境整洁;2. 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结构,不得私自出租、转让、转借住房;3. 住房使用年限为50年,期满后,员工需按规定办理续租手续;4. 公司对住房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住房安全。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改变住房结构、出租、转让、转借住房者,公司将予以警告,并要求其改正;2. 拒不改正者,公司将依法收回住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住宅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住宅房的管理,保障员工住房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宅房,包括公司宿舍、员工公寓等。
第三条公司住宅房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住房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住宅房申请与分配第四条住宅房申请条件1. 符合公司劳动合同规定,连续在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2. 符合国家及地方住房政策,具备购房条件的员工;3. 家庭成员无其他住房,且符合公司住房分配政策。
第五条住宅房申请程序1. 员工根据公司规定,提交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公布入选名单;4. 入选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
第六条住宅房分配原则1. 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岗位、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2. 优先保障家庭困难、住房条件较差的员工;3.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分配过程透明。
第七条住宅房分配结果公示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分配结果在办公区域进行公示;2.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员工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第三章住宅房使用与管理第八条住宅房使用规定1. 员工应爱护住宅房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2. 住宅房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 员工应保持住宅房内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垃圾;4. 员工应遵守住宅小区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环境。
第九条住宅房维修与养护1. 公司负责住宅房的日常维修与养护;2. 员工发现住宅房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向公司报修;3. 公司应在接到报修后及时安排维修,确保员工正常生活。
第十条住宅房租赁与转租1. 公司住宅房原则上不得对外出租;2. 如员工确有特殊需求,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租;3. 出租期间,员工应遵守租赁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改变住宅房结构;4. 住宅房转租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员工住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住房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住房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第二章住房申请第四条员工住房申请应遵循以下程序: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住房申请表,说明个人住房需求及原因;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资格;3. 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报送公司住房管理领导小组;4. 公司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批,确定住房分配方案;5. 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住房分配结果。
第五条员工住房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公司正式员工身份;2.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3. 符合公司住房分配政策要求。
第三章住房分配第六条公司住房分配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障困难员工;2. 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岗位、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3. 优先满足员工家庭住房需求。
第七条公司住房分配标准:1. 单位面积: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2. 房屋类型:根据员工家庭人口及住房需求,提供不同类型的住房;3. 租金:根据房屋类型、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员工住房分配流程:1. 人力资源部门收集员工住房申请材料;2. 公司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分配方案;3. 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住房分配结果;4. 员工按照分配结果办理入住手续。
第四章住房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员工应合理使用住房,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2. 不得转租、转借、抵押住房;3.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4. 不得损害房屋及配套设施。
第十条员工应定期对住房进行清洁、保养,保持房屋整洁。
第十一条员工住房维修及费用承担:1. 房屋主体结构、配套设施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2. 房屋内部设施的维修费用由员工承担。
第五章住房退出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要退出住房,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单位职工住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单位职工住房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住房使用效率,促进单位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住房申请、分配、使用、维修、退出等各个环节。
三、住房申请1. 职工申请住房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2)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家庭情况证明;(3)工作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收入证明等;(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 职工申请住房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住房申请顺序和条件进行审核。
四、住房分配1. 单位住房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保障无房职工;(2)优先保障家庭人口较多、住房面积较小的职工;(3)优先保障住房困难较大的职工;(4)优先保障工作年限较长、贡献较大的职工。
2. 单位住房分配应采取以下方式:(1)轮候分配;(2)抽签分配;(3)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分配方式。
五、住房使用1. 职工应爱护住房,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结构、设施设备。
2. 职工应遵守住房使用规定,不得转借、出租、出售住房。
3. 职工应按时缴纳住房租金,不得拖欠。
六、住房维修1. 单位应定期对住房进行维修保养,确保住房安全、舒适。
2. 职工发现住房存在安全隐患或损坏时,应及时向单位报告。
3. 单位应及时对住房进行维修,保障职工正常生活。
七、住房退出1. 职工因工作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单位时,应按规定退出住房。
2. 职工退出住房时应将住房恢复原状,并结清相关费用。
3. 单位对退出住房的职工,应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八、监督管理1. 单位应设立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住房管理的监督工作。
2. 职工对住房管理有异议的,可以向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反映。
3. 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应及时调查处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公有住房管理规定(四篇)
单位公有住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公有住房的管理,合理利用公共资源,保障公有住房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维护公有住房的秩序和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公有住房是指由单位自行、合作或者委托有关部门建设的供本单位员工住宿的住房。
单位公有住房的所有权属于单位,使用权归员工个人享有。
第三条单位公有住房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分配和使用办法,并加强对公有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单位公有住房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有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有效利用,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公有住房分配第五条单位公有住房按照市场化、公正公平、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分配。
分配须经单位相关部门审核,并公示。
第六条单位公有住房的分配原则是满足员工住房需求、能力和贡献相结合。
优先考虑岗位需要住房的员工及其家庭成员。
第七条公有住房的分配方式有:自愿申请、公开竞价、积分申请、抽签等。
具体分配方式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确定。
第八条分配单位公有住房应当确定明确的标准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特殊化。
第九条分配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的住房需求和个人情况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将取消住房分配资格。
第十条分配单位公有住房的员工应当与住房使用单位签订住房使用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第三章公有住房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公有住房管理机构是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公有住房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单位公有住房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有住房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明确管理责任和权力。
第十三条单位公有住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住房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住房设施的问题。
第十四条单位公有住房发生损坏或者设备设施需要更新时,由住房管理机构进行维修和更新工作,确保住房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五条单位公有住房的使用人应当爱护公有住房设施设备,如有故意损坏或者违规改造行为,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员工房屋居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住房管理,提高员工居住环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租住公司提供的住房。
三、住房标准1. 公司提供的住房应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及地方住房标准,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2)房屋结构安全,无安全隐患;(3)房屋内部装修合理,满足基本生活需求;(4)房屋周边环境良好,交通便利。
2.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性质等因素,合理划分住房等级,并制定相应的住房标准。
四、住房申请与分配1. 员工需填写住房申请表,向公司提出住房申请。
2. 公司根据员工申请情况、住房标准及实际情况,对申请进行审核。
3. 公司优先保障以下员工的住房需求:(1)新入职员工;(2)家庭困难员工;(3)有特殊贡献的员工。
4. 公司对住房进行分配,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住房租赁与费用1. 公司与员工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住房租金按月缴纳,具体金额根据住房等级及地区标准确定。
3. 员工应按时缴纳住房租金,逾期未缴纳的,公司有权收回住房。
六、住房管理与维护1. 员工应爱护住房,保持房屋整洁、卫生。
2. 员工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
3. 员工应遵守住房管理规定,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4. 公司定期对住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住房调整与退出1. 员工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住房调整或退出申请。
2.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住房进行调整或收回。
3. 住房调整或退出后,员工应将住房恢复原状,并结清相关费用。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单位员工住房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员工住房管理,保障员工住房权益,提高住房使用效率,促进单位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单位员工住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
第二章住房申请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以申请单位住房:1. 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表现良好;2. 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足国家规定标准;3. 未婚或已婚但无住房;4.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5. 单位根据住房资源和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给予住房保障的。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申请单位住房:1. 已有住房,且面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2. 住房条件较好,但本人有改善住房意愿的;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4. 被单位开除、除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5. 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第三章住房申请程序第六条员工申请住房,应向单位住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员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 婚姻状况证明;3. 家庭住房情况证明;4. 工作年限证明;5. 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6.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七条住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住房申请名单。
第八条住房管理部门根据单位住房资源和工作需要,对申请人的住房需求进行排序,并公示。
第九条公示期满后,住房管理部门根据公示结果,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分配住房。
第四章住房分配与管理第十条单位住房实行统一分配与管理,分配方案由单位住房管理部门制定,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住房分配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先进后出,优先保障工作年限长、贡献大的员工;2. 结合工作需要,优先保障一线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3.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住房分配后,员工需与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员工在住房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结构,不得擅自出租、转借、出售住房;2. 不得利用住房从事违法活动;3. 保持住房内设施完好,爱护公共设施;4. 按时缴纳水、电、暖等费用;5. 遵守国家有关住房使用的规定。
企业员工住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住房管理,提高员工居住环境,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住房权益,确保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
第二章住房申请与分配第四条企业设立住房申请委员会,负责审核、分配住房。
第五条员工申请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2. 具有稳定收入,具备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3. 无住房或住房条件较差。
第六条住房申请程序:1. 员工向住房申请委员会提交申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收入证明等;2. 住房申请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3. 公示无异议后,由住房申请委员会进行住房分配。
第七条住房分配原则:1. 按照员工工作年限、家庭人口、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2. 对家庭困难、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优先考虑;3.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分配过程透明。
第三章住房租赁与管理第八条企业与员工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十条住房租金根据住房条件、地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定期调整。
第十一条员工应爱护住房,遵守住房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结构、设施。
第十二条住房维修与保养:1. 住房内的设施、设备由企业负责维修保养;2. 员工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四章住房退出与流转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或住房条件发生变化时,需提前一个月向企业提出退出申请。
第十四条住房退出后,由企业进行重新分配。
第十五条住房流转:1. 员工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住房流转;2. 住房流转需经企业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企业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通报批评;2. 限制住房申请;3. 撤销住房资格;4. 追回住房租金及赔偿损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住房管理制度十条
第一条:住房申请资格1.1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且无住房或住房条件不满足公司规定标准的,均有资格申请公司住房。
1.2 住房申请需提交个人及家庭情况说明、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1.3 公司住房分配以员工岗位、工作年限、家庭情况等因素为依据,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
第二条:住房类型及标准2.1 公司提供宿舍、周转房、经济适用房等不同类型的住房。
2.2 宿舍面积一般为20-30平方米,配备基本家具和生活设施。
2.3 周转房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可满足家庭居住需求。
2.4 经济适用房面积为50-80平方米,为限价房,价格相对较低。
第三条:住房申请及审批流程3.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住房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3.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3.3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公司住房管理小组进行最终审批。
3.4 审批通过的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缴纳住房押金。
第四条:住房使用及维护4.1 申请人应爱护住房设施,保持住房整洁。
4.2 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结构,不得将住房出租、转借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4.3 申请人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4.4 如有住房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自行维修。
第五条:住房租赁及费用5.1 公司住房实行租赁制,租赁期限一般为3-5年。
5.2 租赁费用根据住房类型、面积、地段等因素确定,每年调整一次。
5.3 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租赁,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
第六条:住房调换及退出6.1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可申请调换住房。
6.2 调换住房需符合公司规定条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6.3 员工离职或调离公司,应按规定退出住房,并结清相关费用。
第七条:住房补贴7.1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可提供住房补贴。
7.2 住房补贴标准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7.3 住房补贴发放方式为现金或等值物品。
第八条:违规处理8.1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取消住房申请资格。
单位员工房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员工房屋管理,提高房屋使用效率,保障员工住宿权益,维护单位房屋安全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宿舍、周转房等居住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员工房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住宿环境舒适、安全。
第二章房屋分配与管理第四条员工入住房屋前,应向人事部门提交相关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
第五条员工房屋分配实行先申请、先入住的原则,优先安排新入职员工和住房困难员工。
第六条员工入住房屋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分配的房间使用,不得私自调换或转借他人;2. 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公共设施;3. 保持室内整洁,定期打扫卫生;4. 不得在室内进行违章搭建、乱堆乱放物品。
第七条员工退房时,应提前三天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退房手续。
第八条员工离职、调离或退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否则按照原标准缴纳住宿费。
第三章房屋维修与保养第九条员工房屋维修实行报修制度,由员工本人或委托他人向物业管理部门报修。
第十条物业管理部门接到报修后,应及时安排维修,确保房屋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员工应爱护房屋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复或更换。
第十二条员工房屋维修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1. 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员工承担维修费用;2. 因房屋自然老化、损坏等原因,由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将按以下规定处理:1. 违反房屋分配规定的,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回已缴纳的住宿费;2. 损坏房屋设施或私搭乱建的,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3. 私自调换或转借房屋的,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回已缴纳的住宿费;4. 乱丢垃圾、破坏公共环境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住宿资格;5. 未经批准,擅自将非单位人员带入宿舍的,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回已缴纳的住宿费。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单位行政部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内部住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生活品质,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内部住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分配、统一管理。
第二章住房申请第四条公司员工申请内部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且无拖欠工资、社保等行为;2. 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3. 家庭住房条件较差,符合公司住房申请标准。
第五条员工申请住房,需填写《员工住房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住房分配第六条公司每年根据员工住房申请情况,制定住房分配计划。
第七条住房分配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 家庭住房条件较差的员工;2.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3. 在公司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八条住房分配实行抽签制度,确保分配过程公平、公正。
第四章住房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员工入住内部住房后,应爱护住房设施,遵守住房管理规定。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住房资格: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3. 转让、出租、转借住房的;4. 未按时缴纳水电费等费用的。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内部住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住房调整与退出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调整其住房:1. 家庭住房条件改善,不再符合住房申请标准的;2.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但因工作需要调整住房的;3. 调离公司,不再符合住房条件的。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内部住房: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3. 转让、出租、转借住房的;4. 未按时缴纳水电费等费用的。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房管理,保障单位职工的住房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的住房管理,包括单位自建住房、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第三条单位房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住房分配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四条单位房管理应与国家住房政策相一致,积极配合政府住房保障工作。
第二章住房申请与审批第五条职工申请单位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单位正式职工身份,且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四)符合国家和地方住房政策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职工申请单位房,应向单位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二)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经济状况证明材料;(三)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证明材料;(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单位房管理部门对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单位房管理部门将申请人的住房信息录入住房管理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序、分配。
第三章住房分配与使用第九条单位房分配应按照“先急需、后一般、先困难、后非困难”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单位房分配方式包括:(一)公开摇号分配;(二)按职级、工龄等因素分配;(三)单位自行组织分配。
第十一条分配到单位房的职工,应按照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并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
第十二条单位房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职工应合理使用单位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二)职工应爱护房屋设施,不得损坏或浪费;(三)职工应按照规定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四)职工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秩序。
第四章住房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单位设立住房管理委员会,负责单位房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住房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单位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核职工住房申请,进行住房分配;(三)监督住房使用情况,处理违规行为;(四)定期对住房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住房安全;(五)向职工公布住房分配结果和住房使用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单位职工住房管理规定
本文档格式为WORD,若不是word文档,则说明不是原文档。
最新最全的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
文章标题:单位职工住房管理规定
我校职工住房改革已于1998年结束,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阎办发(1999)50号文件精神,校(1999)1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标准价向成本价过度。
从2000年起取消所有福利分房及购房中的优惠政策。
因此,学校今后对职工住房的管理应本着以上精神,进一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为明确职工住房分配条件,结合学校历年分房办法和现状以及政府的有关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工申请住房条件
1、家在外地或远郊区的单身职工,可分配单身宿舍。
2、在本校工作5年,家在外地或远郊区的带有哺乳婴儿或子女的女职工及男方无工作的女职工,只能申请租用母子间。
3、家在本地的带眷职工,有下列情况者,可申请购买家属住宅。
1)、男、女双方均为本单位的职工。
2)、男方为本单位的职工,其配偶在阎良城区工作的职工,必须持女方单位没有享受住房证明。
3)、男方为本单位的职工,其配偶方为本城镇居民且没有工作的家属。
4、按照国家1993(85)号文件规定:大专(不含职大、电大、夜大、函大等)以上学历,且上学期间不计算工龄的,上学时间可以与工龄合并计算为分房年限,大专以下不再考虑。
5、现役军人家属的女职工,可享受与男职工同等待遇。
6、职工要房资格为工龄满5年者。
7、排队办法:
1)、离退休职工(不含退养及退休前未分配住宅人员)按离退休前工龄计算。
2)、现任校领导。
3)、在职中干及享受高职待遇的人员,在原分房年限基础上加四年分房龄。
4)、因学校对特殊人员的需要,学校校长办公会有权参照以上规定作特殊处理。
5)、职工按工龄、双单职工、出生年月日的顺序排队,如果都相同用抽签方法确定选房顺序。
二、购房、售房。
1、从2000年起,职工购房无论新旧房,均以政府规定的价格购买(校内各类型房价附表后)。
房屋的楼层调节率、朝向调节率等调节率数,均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2、职工换房、调离本校需退房、或其他原因需出售本人住房的,学校拥有优先购买权,学校收购该房价格与第一条相同,如学校放弃该权力,则房屋产权人有权处置该房屋产权。
3、职工买、卖房屋时,其个人室内装修部分的价值,由购买、出售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4、职工房屋产权变动,发生的有关费用、评估费、交易费、公证费、工本费等均由个人承担,学校房管部门可协助办理。
5、职工对已取得产权的房屋,不得私自转卖,一经发现除收回原住房产权外,并追究责任,要按规定扣缴税费,土地出让金,并处以相应罚款。
6、职工对已取得产权的房屋,其配偶和子女享有继承权。
7、对拥有产权的房屋管理按校2000年4月1日下发的《关于房产管理的规定》执行,使用人必须到行管科办理有关手续。
三、租用公房。
1、学校的公有房产地产归学校所有,由学校统一管理。
未经学校会议研究书面批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出租、转让、改变房屋的用途。
2、出租房屋时,房管部门必须到现场对房屋现状进行鉴定,双方签字移交。
经学校批准公有租用住房,先签定租房合同、登记清楚房内设施状况,先交纳租赁保证金(现未交保证金的住户,必须补交),其标准:楼房每平方米四十元,平房每平方米二十元。
租赁合同解除时,查明房内设施状况后,扣减损坏赔款,退还剩余租赁保证金。
3、对公有房屋的拆、改、装修,必须在施工前向行管科书面申请经行管科基建技术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
凡涉及个人装修,校不承担折价款,可以拆除(他人接用该房时,双方可以协调解
决,也可以聘请政府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由原住户承担),但要恢复原状,否则,承担恢复、维修费用。
4、租金标准按区政府当年公布的租金标准计算。
月租金等于当年租金标准乘以使用面积。
租住时间以交退住房钥匙算起,从下月工资中收房租。
不足半月的,收半月房租,超过半月的收全月房租。
退房时,交清已住天数房租,再办理有关手续。
5、租用学校公房的职工,不得擅自将公房出租和转让,一经发现,学校予以收回,同时取消该职工的租房资格,并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6、在阎良城区已有住房的(无论是购买或租用的)一经证实,则取消在校内租用公房的资格。
7、单身职工及母子间公房住户,不得在室内进行营业性活动或改变其用途。
四、附则。
1、职工确定购房后,房产证统一由区房改部门颁发,其办证费用由房屋产权拥有者负担,并与房屋管理部门签定购房合同,按合同要求交纳相应的保证金。
2、职工住房标准,按以下执行:处级及高级职称人员为
100~120m2,科级为80~100m2,一般户部职工为:60~80m2。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前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调离本校,其个人住房公积金可领取或进行转存;职工退休时,个人公积金余款可一次性领取。
五、附表:学校现有房屋定价标准
等甲75010#、11#、12#
乙7109#
二等甲6704#、6#、7#
乙6205#、8#、3#
三等5601#、2#
《单位职工住房管理规定》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单位职工住房管理规定。
阅读相关报告总结文档: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城管局车辆使用管理若干规定市容城建监察支队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公疗医院八荣八耻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物管保安职责定位厨房各岗位工作职责团委值班制度党委办公室信访工作制度建筑工人安全施工手册中学荣辱观演讲比赛规则企业对外接待管理办法公司生活用水电费管理制度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公司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办法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开发区发展乡镇企业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兼职员工管理办法关于搞好镇容环境卫生的暂行规定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制度职工思想教育管理制度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总结报告】【演讲致辞】【领导讲话】【心得体会】【党建材料】【常用范文】【论文中心】【应用文档】免费阅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