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临床教师选拔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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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护理临床教学教师选拔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护理临床教育管理,提高护理教学质量和临床教师的能力,经研究决定针对全院各病区进行护理临床教师的选拔。
1任职条件
1.1热爱护理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到教书育人
1.2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责任心理,具备精湛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在临床实践中能按正确操作指导学生
1.3组织管理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积极配合护士长工作,护士长不在的时候,可办理病房各全面工作。
1.4表达能力,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并通过护理教研室进行试讲。
1.5经过主讲培训,熟悉各项业务,师病房的业务骨干。
1.6在护理部组织的各项操作比赛或各各级检察并获得过奖项者,或主持过科室查房或通过护理部相关培训的优先考虑,经过科室推荐者科考虑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1.7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掌握本学科最新研究动态。
1.8应聘条件:
年龄35岁以下
学历:大学(包括后考学历)及以上学历。
工作年限:去的学历后参加工作,研究生3年,本科4年,大专5年以上者。
职称:主管护师资格,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具备教师资格条件优先考虑
2选拔过程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在科室内评选,经科室评议、试讲等选拔、推荐有序人员报护理教研室,推荐名额人数不可超过其实际人数的1倍(条件特别优秀者除外)参加教研室试讲。通过者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倍正是聘为临床教师,聘期两年。
2012教师试讲汇总表
各病区护理教学目标与管理责任的清单
各病区护理教学目标与管理责任书
对临场教师工作反馈表(学生用表)
学校班级年月日
并将每人得分相加得出总分除以90的得分(保留一位小数)计入总计对教学的建议:
关于护理临床教师考评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临床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护理教学质量,促进临床教师的自身发展,依据教学老师自身发展,依据对教学老师自身建设的和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临床教师考核内容如下:
1.考评内容:见教师老师评价表
科室评价30%
教研室评价30%
学生评价40%
2.方法
护士长、科护士长按评分标准给教师评分(见表)
教研室评分标准给出教师评分(见表)
教研室根据学生反馈意见计算出满意度(见反馈表)
3.评价表:
年科病房护理临床教师考核评价表教师姓名评价人日期
护理学院关于毕业生请假制度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就业请假制度的管理,根据学校对毕业学习学生的管理要求,借鉴其他高校的经验,针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式,为毕业生寻找工作提供便利,特通知如下:
一、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须写明请假事由、请假期限、
前往地点、本人联系方式及备用联系方式等,以确保离校期间练习畅通。
二、在毕业实习期间,延边生源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可累计请假5个工作日;
外地生源学生回原籍就业科累计请假10个工作日。在各科实习期间,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总时数的四分之一者,按照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应补该科实习。
三、请假获得批准者,须主动与相应的医院联系,协商好毕业实习的相关事
宜。请假以护理学院学生办公室出具的假条为准。
四、根据具体情况,如需延长假期者,须向辅导员另行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规定特为毕业班学生实习、就业所指定,因其他事由请假者,须严格
按照实习医院执行请假手续。
护理学院
20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