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菜篮子”工程物流设施及配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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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标准化常年蔬菜生产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标准化常年蔬菜生产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标准化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等5个“菜篮子”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法规类别】农副产品【发文字号】成办函[2014]62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4.16【实施日期】2014.04.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标准化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等5个“菜篮子”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办函〔2014〕6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关于标准化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物流办《关于加快“菜篮子”工程物流设施及配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及便民惠民菜店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菜篮子”工程直营直销的实施意见》,市农委、市商务局《关于农产品信息公布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16日关于标准化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14〕2号)精神,保障城乡居民蔬菜供应,现就标准化常年蔬菜生产基地(连续2年以上且一年四季均种植蔬菜的生产基地)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全市建成35万亩标准化常年蔬菜生产基地。

其中,2014年新建12万亩、2015年新建10万亩、2016年新建10万亩、2017年新建3万亩。

二、工作重点(一)制定基地建设规划。

有关区(市)县农业部门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区域实际,合理规划布局标准化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出年度建设计划,保障蔬菜总量供应充足,品种丰富多样。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开展田网、渠网、路网等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9•【字号】闽政办[2012]84号•【施行日期】201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2〕8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精神,保障我省“菜篮子”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统筹推进全省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末期,全省城镇菜地保有量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按城镇消费人口计算),城区蔬菜自给率达到40%以上(其中叶菜类自给率达到80%以上),城区猪肉自给率达到50%以上,城区蛋品自给率达到30%以上,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指标抽检合格率争取保持在96%以上,基本形成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发展格局,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和健康需求。

二、提高生产能力(一)科学规划生产布局。

各市、县(区)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根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福建省“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福建省“菜篮子”工程建设“十二五”规划》,科学制定本地“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根据当地资源条件、消费习惯、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规律等情况,确定重点发展品种,加快推进龙头企业“菜篮子”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菜篮子”生产、流通、加工、质量监管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工业化相协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推进“菜篮子”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推进“菜篮子”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推进“菜篮子”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3.09.30•【字号】青政办[2013]264号•【施行日期】2013.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推进“菜篮子”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26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商务厅关于《推进“菜篮子”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9月30日推进“菜篮子”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省商务厅2013年9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2013〕50号)及全省“菜篮子”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提高我省“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水平,保障市场供应,为居民营造方便、安全、实惠、舒适的消费环境,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加快“菜篮子”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完善以“菜园子”为基地,以批发市场为枢纽,以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社区平价便民菜店为骨干的一体化“菜篮子”产品流通服务体系。

创新现代经营模式,搭建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平台,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的消费需求,不断提高“菜篮子”市场体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

二、“菜篮子”市场体系架构及内容(一)基本架构西宁、海东等地级城市建设改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畜产品加工冷藏配送中心、标准化菜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平价菜店;格尔木、德令哈、玉树等县级城市和州府所在地城镇建设或改造一批标准化菜市场和社区平价菜店;县府所在城镇建设改造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完善全省农畜产品市场体系,推动“菜篮子”建设步入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居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专题范例(二篇)

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专题范例(二篇)

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专题范例改造新建公益性菜市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背景),一些大中城市近郊菜地和零售网点不断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增加(原因),“卖难买贵”等问题突出(问题)。

----典型申论开头会议强调,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公益性(意义),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宏观对策:市场和宏观调控相结合)。

(微观政策:1.财政投入、2.产销对接绿色通道、3.完善体系和制度,以及监督、4.政策支持和落实)一、要增加财政投入。

(一)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财政投入万能方式)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在主产区、集散地和主销区升级改造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大型批发市场和加工配送中心;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产品流通领域。

(二)对鲜活农产品市场要减免租金、摊位费、管理费等费用。

二、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一)推动流通企业强强联合,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运输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业生产基地直接对接,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学校等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农业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销直供,鼓励有序设立周末直销菜市场、早晚市等临时摊点。

(三)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信息网络,完善储备调运制度。

三、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

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制定实施全国和地方农产品市场发展指导文件,促进合理布局。

切实提高大中城市鲜活农产品自给率。

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专题范例(二)菜篮子工程是国家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障粮食和农产品供应,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为了有效地实施菜篮子工程,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菜篮子工程的财政投入,在土地利用、种植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激励农民积极参与菜篮子工程,提高产出效率。

关于加强菜篮子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菜篮子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菜篮子工作的几点建议近年来,合肥市大力实施“三大推进”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

城市化进程迅猛推进,城市人口急剧扩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菜篮子商品供应量逐年增长、质量要求不断提高。

2007年,合肥乃至全范围内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上扬,这既有宏观层面上政策因素,更有本地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市场供应短缺、监管力度不够等现实原因。

应对日益增长的菜篮子商品供应需求以及不断提高的产品质量要求,保障城市生活发展的全局性问题,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从建立保障“菜篮子”生产和供应的长效机制入手,从根本上解决生产、流通、消费和市场调控的矛盾问题。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1、狠抓农产品基地建设。

把实施“菜篮子”工程与新农村建设和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生产基地建设的指导和扶持,扩大优质菜篮子生产基地生产规模,使全市所有蔬菜和养殖基地实现无公害化生产,以充足的数量稳定市场,平抑物价。

2、加强“菜篮子”商品检测设施建设。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贯彻始终,把质量安全渗透到“菜篮子”商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全过程。

在生产环节注重推广农产品生产技术,狠抓生产投入品管理;在加工环节,采取定期抽样检测制度,发现质量问题,采取严厉措施处理;3、推进“菜篮子”信息网建设。

建立《合肥菜篮子网》,对主要菜篮子商品进行全面监控,包括商品来源、进销价格、生猪瘦肉精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经营用信息等数据,实行全市联网,方便群众监督或咨询,形成“菜篮子”社会化监管的工作格局。

4、推进新型业态建设。

实施安全配送放心购物,建立生鲜超市、菜篮子配送企业、社区菜篮子便民店等新型业态销售企业,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农民收入,方便市民消费。

5、建立预防机制。

制定完善重要商品的应急预案,建立市场风险基金,做好必要储备工作;要抓好搞好农产品调运工作,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在市场发生突然变化时,组织有关生产经营大户和重点企业向市场直销,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市场供应。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白政发[2010]28号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白政发[2010]28号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白政发〔2010〕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白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白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2010年12月1日)为了推动我市蔬菜生产和流通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搞好“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产业化发展为基本方向,以蔬菜增效、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以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为主要任务,大力发展无公害和绿色蔬菜生产,大力加强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搞好储藏、包装和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加快推进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格局形成,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对蔬菜品种、数量、质量的需求。

二、目标任务(一)建设目标。

2011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80万亩,产量达到13.25亿公斤,总产值实现28.07亿元,其中:大棚(温室)蔬菜面积6万亩,产量达到3亿公斤;地膜覆盖蔬菜30万亩,产量达到2.87亿公斤。

无公害生产面积达到97%,蔬菜复种指数25%,水利化程度96%。

2013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90万亩,产量达到14.76亿公斤,总产值实现30.58亿元。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湖政办发[2011]149号•【施行日期】2011.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1〕149号)为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十二五”时期“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市场流通环节和设施、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减少、农民稳定增收、群众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努力保障“菜篮子”主要产品供求平衡、价格保持平稳,更好地满足群众生活的需要。

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菜、肉、禽、蛋等“菜篮子”主要产品生产和供应。

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2011年-2015年),使市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基本建成,产品自给率达到50%以上;用3年时间(2011年-2013年),基本完成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任务,并通过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为群众提供一个舒适、便捷、安全的购物环境。

进一步改善流通条件,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产品基本实现可追溯,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供应保障、应急调控、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任务(一)加快生产基地建设1.稳定提高蔬菜供应水平。

鼓励和扶持开发建设蔬菜生产基地。

积极推进蔬菜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2011年-2015年,按照每年建成1个的进度,基本建成“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5个,面积2500亩左右,其中标准钢管大棚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菜篮子”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菜篮子”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菜篮子”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04•【字号】济政发〔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菜篮子”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7〕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菜篮子”建设,着力提升质量效益,切实保障市场稳定供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菜篮子”提质增效工程(以下简称“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以提质、增效、保供为主线,优化产业布局,围绕产业建基地,立足基地建园区,通过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增强生产能力,完善流通体系,创新保障机制,提高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我市“菜篮子”主要产品的自给率、合格率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障省会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二)主要目标。

以菜、果、鱼、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扩大生产基地规模,提升生产基地档次,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增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构建全程可追溯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培育现代市场体系,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健全应急调控机制,提高“菜篮子”产品流通供应能力。

到2021年底,全市蔬菜播种、渔业、鲜果生产面积分别达到155万亩、11万亩和25万亩,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年产量分别达到720万吨、50万吨、5万吨和38万吨;主要“菜篮子”产品自给率明显提高。

二、工作重点(一)科学制定“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7•【字号】吉政发[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的意见(吉政发〔2012〕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给,自2008年实施“百万亩棚膜蔬菜建设工程”以来,不断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切实强化推进措施,促进蔬菜产量持续增长,产品日益丰富,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保障和丰富了城乡居民的“菜篮子”。

但由于我省蔬菜产业发展的基础还很薄弱,经营方式粗放,在应对异常气候变化、市场风险等方面仍然面临着多重挑战,城市蔬菜供给和蔬菜价格极易出现大幅波动,“卖难买贵”并存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需求,现就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保障“菜蓝子”产品供应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蔬菜产业发展,要着眼于加快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九区五线一中心”产业布局,强基础、扩规模,重科技、保供给,调结构、提质量,着力提高蔬菜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品牌化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构建现代蔬菜产业体系,快速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不断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

(二)主要目标:2012年蔬菜面积达到530万亩,比2011年增加10万亩,产量稳定在1300万吨。

其中,棚膜蔬菜达到100万亩,产量400万吨。

到2015年,蔬菜面积达到550万亩,产量达到1400万吨。

其中,棚膜蔬菜规模达到120万亩,力争实现140万亩,产量力争达到500万吨以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8•【字号】昆政发[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为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有效解决农民“卖菜难”和市民“买菜贵”的矛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我市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兼顾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加大“农超对接”和“产销对接”力度,通过新建生鲜菜市场、改造现有连锁超市、扩大综合超市中生鲜食品比例等方式,建成以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为终端、以农产品加工配送为基础、以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为保障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和产销体系。

(二)发展目标。

通过扶持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龙头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有效提高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和流通组织化程度,大力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开辟绿色通道,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建立健全农产品供应链网络,逐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周边、影响全国的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

力争到2011年底,建设完成300个以上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其中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各建设70个,三个开发(度假)区及呈贡、安宁各建设10个,逐步形成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良性发展模式。

二、设置要求与建设原则(一)设置要求1.在已建小区和困难群众居住较为集中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社区及农贸市场不配套、群众买菜不方便的社区,必须设置1个以上的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

某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某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某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书桌上,思绪如潮水般涌动。

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让我对各类项目有着敏锐的洞察力。

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阐述某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及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菜篮子需求,保障食品安全,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我市决定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项目旨在建立完善的蔬菜、水果、肉类、禽蛋等农副产品供应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二、项目内容1.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蔬菜、水果、肉类、禽蛋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2.建设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在生产基地附近建设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实现农产品的初加工、包装、配送一体化。

3.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点,对农产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建设农产品信息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产品信息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的信息共享。

5.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项目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组织专业团队,对全市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为项目实施提供基础数据。

2.规划设计: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菜篮子”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设计,明确项目目标、内容、实施步骤等。

3.项目申报:将项目规划报请有关部门审批,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4.项目实施:按照项目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四、项目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2.技术保障: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1]15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1]15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鄂政发〔2010〕6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把握发展思路,明确目标要求(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稳定我市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加快推进“菜篮子”产品产业化经营,保障蔬菜、畜禽、水产等“菜篮子”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实现农民增加收入、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重点抓好菜、肉、蛋、奶、鱼、果等产品生产。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规模化、标准化基地生产的“菜篮子”产品占全市产品总量的70%以上;全市菜地(含西甜瓜面积)稳定在10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400万吨,产值70亿元。

十大优势蔬菜(萝卜、山药、辣椒、莲藕、山野菜、蜜本南瓜、荸荠、刀豆、甘蓝、青毛豆)的播种面积达到40万亩,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总数达到30家以上,现代市场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基本形成,蔬菜质量实现可追溯,全市菜地保有量达到68万亩以上,蔬菜生产自给水平稳步提高,保障供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9.04•【字号】甬政发[2002]93号•【施行日期】2002.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02]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对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市“菜篮子”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形势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经过近1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菜篮子”产品品种丰富,质量提高,价格稳定,购销两旺。

近几年来,“菜篮子”工程建设已经逐步实现从数量保障型向质量安全型方向转变,一个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篮子”产品的安全保障体系正在形成。

但是,当前“菜篮子”工程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种植和养殖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不合理使用,加工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造成“菜篮子”产品污染;产品结构还不能适应多样化、优质化的消费需求;流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从生产到流通的安全防范检测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因此,我们必须突出抓好“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我市“菜篮子”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新阶段我市“菜篮子”工作的总目标是:以实施“三绿工程”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核心,以抓好源头生产为先导,发展有效流通为突破,积极提倡城乡居民消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菜篮子”产品优质、安全、卫生、营养的需求,力争到“十五”期末,全市基本实现“菜篮子”产品无公害化。

围绕上述总体目标,我市新阶段“菜篮子”工程的重点和主要任务是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注重抓生产向注重抓生产、流通并重转变;二是由注重抓数量向注重抓质量转变;三是由注重抓保障供给向注重抓安全监管转变。

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方案

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方案

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方案菜篮子工程是国家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食品供应安全,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产销对接的一项惠民工程。

下面将结合国家实际情况,提出菜篮子工程建设方案。

一、菜篮子工程的总体要求菜篮子工程的总体要求是增加农产品的运输速度,缩短物流时间,降低物流成本,并确保产品的新鲜、安全。

另外,还要推动农业生产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相互融合,实现产销对接。

二、菜篮子工程的建设内容和方式1. 优化农产品资源配置。

适时开展产销对接,采取“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方式,整合农产品资源,减少农产品的中间环节,提高农业生产者的收入水平。

2. 推进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

建立一套合理的农产品生产标准,引导农民种植绿色、有机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附加值。

3. 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加强冷链物流运输系统的建设,提高冷链运输技术水平,延长冷链运输的保鲜期,确保农产品的新鲜。

4. 改善城乡交通条件。

加大对农村交通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提高农产品运输的畅通程度。

5. 加强网络技术支持。

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大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力度,扩大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6. 加强配套政策支持。

出台相关农产品保护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配送业务。

三、菜篮子工程的实施方法1. 加大财政投入。

国家要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财政投入,通过政府引导基金、贴息贷款、奖补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对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投入。

2. 扶持龙头企业。

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配送等业务,培育一批实力强、技术先进、品牌知名的农产品龙头企业。

3. 健全政策法规。

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4. 引导社会资本。

通过开展PPP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投资与建设,鼓励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5.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有机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30•【字号】赣市府发〔2015〕35号•【施行日期】2015.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10月30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不断满足城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的意见》(赣府厅发〔2013〕5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一)总体要求。

围绕丰富中心城区“菜篮子”产品品种、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保证质量安全的目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快管理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菜篮子”工作,更好地满足市区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对“菜篮子”品质、卫生、安全和购买便捷的多样化需求。

(二)目标任务。

将章贡、赣县、南康、信丰、兴国、于都、上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保障中心城区“菜篮子”基地建设重点县(区),重点抓好蔬菜、肉类、蛋奶、鱼等主要“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通过四年左右的努力,构建形成完善的“1+3”(生产基地+三级市场网络)“菜篮子”保障体系,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调控保障有力的目标,解决生产主体“卖菜难”和城区居民“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0]3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0]3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0〕32号2010年10月31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精神,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统筹产区与销区利益,统筹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统筹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菜篮子产业长期稳定发展。

重点抓好肉、蛋、奶、鱼、菜、果等产品生产。

到2015年,实现全省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质量安全放心、产销衔接顺畅、效益不断提高,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十二五”期间,主要“菜篮子”产品总供应量年均增长6%以上。

二、加强生产能力建设(一)建设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

全面落实省政府加强蔬菜产业示范县建设的各项部署,按照“扩规模上设施、壮龙头活机制、创品牌拓市场、提质量增效益、抓示范强带动”的要求,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推进规模化种植,加强设施改造升级,建设一批高标准设施蔬菜生产基地。

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科技水平。

切实抓好15个蔬菜产业示范县创建,带动全省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1•【字号】宛政[2008]69号•【施行日期】2008.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宛政〔2008〕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和身体健康,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重要性“菜篮子”生产事关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近年来,我市以提高“菜篮子”产品产量和质量水平、保障市场稳定供给为目标,实施标准化生产,推进产业化经营,健全市场机制,强化源头管理,“菜篮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产量大幅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品种日益丰富,有效满足了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市场应急调控能力不足,抵御突发事件能力较低。

二是“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三是没有形成优势产业链条,产业综合效益偏低。

四是市场监控体系不够完善,监控水平不高。

目前我市正处于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随着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菜篮子”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菜篮子”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研究新举措,不断提高“菜篮子”工作水平,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质量安全可靠,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安徽省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

安徽省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

安徽省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1. 背景介绍为了保障居民健康膳食,提高城乡居民蔬菜保供水平,安徽省农业厅启动“菜篮子”工程,促进蔬菜供应链建设和提升农民收入。

该工程旨在建立健全的蔬菜产供销体系,保障蔬菜供应安全,提高蔬菜品质安全水平,满足城乡居民的膳食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2. 目标及任务2.1 目标•全省所有地级市建设完成一个菜市场和一个菜篮子生产基地;•50%以上的县(市、区)建设完成1个以上菜市场和1个以上菜篮子生产基地;•高标准果菜区域覆盖率达到60%以上;•蔬菜质量安全检测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民从厂家处获得的收益(薪资、分红、权益等)占总产值的比重不少于50%。

2.2 任务•加快蔬菜生产供应链建设,推动各地建设菜篮子生产基地和配套农业设施等;•支持建设和扩建拓展蔬菜市场和农贸市场,推行商贸服务一体化;•加强蔬菜品质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保障无公害无污染的蔬菜;•扩大农产品优势区品牌效应,提升安徽农产品市场影响力;•鼓励和推动菜农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3. 实施方案3.1 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利用耕地等农业资源,在县(市、区)内选择适宜地块建设菜篮子生产基地。

在建设过程中,应重视生态、环保、民生为重点,注意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效益的平衡。

同时,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还应在蔬菜生产基地内建设配套设施(如苗圃、灌溉、中央集中供电等)以支撑蔬菜生产。

3.2 菜市场建设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址,开展市场前期的调研和规划,增强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应重点考虑建设市场的开放性、特色性、智能性、环保性等因素,提高市场的人气和服务水平,并通过市场竞争促进市场的发展和成熟。

3.3 版块建设要加大版块化建设的力度,将菜篮子生产基地划分为若干个版块,每个版块内种植不同的蔬菜品种,以期实现最佳的品种选择、地块利用效益和生产效率。

版块建设应以土壤、水源、气候等自然条件为依据,根据农户的种植需求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布局和设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17•【文号】国办发〔2016〕93号•【施行日期】2016.12.1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有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对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农为本、转化增值。

立足资源优势和特色,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着力构建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进一步丰富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市场主导、政府支持。

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针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强化政府服务,加大扶持力度。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8•【字号】武政[2010]61号•【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武政〔2010〕6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统筹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理顺发展思路,明确目标要求(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方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按照“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能力建设与机制创新相统一、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统筹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完善调控保障机制,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价格稳定可控、质量安全可靠,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重点抓好菜、鱼、蛋、肉、奶、菌、果、茶等产品生产。

进一步扩大“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规模,提高设施装备水平;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培育,不断探索和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增强“菜篮子”应急调控能力,构建全程可追溯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到2015年,全市蔬菜常年园达到100万亩,其中,水生菜面积稳定在30万亩,快生菜面积达到15万亩。

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控制在300个以内,肉类、禽蛋、鲜奶产量分别达到40万吨、20万吨和10万吨。

新(改、扩)建精养鱼池面积40万亩,水产实现健康养殖,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0万吨,其中,名特优品种比重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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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菜篮子”工程物流设施及配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物流办
(成府发〔201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2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产品物流发展实际,现就加快“菜篮子”工程物流设施及配送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17年,全市建成“菜篮子”工程配套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基本建立“菜篮子”工程城市共同配送标准体系,投放的标准化配送车辆基本满足城市需要;培育3家以上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型农产品物流龙头企业集团,10家以上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农产品物流骨干企业,其中国家A级农产品物流企业5家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菜篮子”工程物流设施建设。

结合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规划和农产品物流发展趋势,2014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成都市农产品物流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年)》,确定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的规划选址。

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定位为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仓储中心、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的物流共同配送中心、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的营运中心三中心功能于一体。

2015年底前,先期建成城南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双流白家)和城北四川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彭州濛阳)两个大型批发市场的配套物流配送中心。

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冷库、气调库、冷藏库等低温保鲜、贮存物流设施。

2014年底前,力争完成全市常年蔬菜生产基地配套低温保鲜贮存设施的建设。

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交易展示与仓储分离、现货交易与线上交易结合”的方式实施改造升级,设立面向中心城区商业连锁企业、社区菜店(市)和电子商务企业等零售终端的“场企合作专区”,采取自营或委托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物流配送服务。

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流通企业采用网上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产品。

2014年底前,推动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和四川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设立“场企合作专区”,力争完成配套配送设施改造升级。

(二)推进实施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城市共同配送。

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流通企业依托“菜篮子”工程物流配送中心,开展向中心城区商业连锁企业、社区菜店(市)及社区居民等零售终端的共同配送。

2014年全面启动实施“菜篮子”工程共同配送,重点支持“农超对接”、“场企合作”等扁平化农产品销售模式以及公益性菜店(市)、电子商务等直销直供平台开展城市共同配送。

鼓励快递物流企业与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个性化配送服务。

支持农产品专营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创新蔬菜直销配送方式,设立社区终端自提设施(如“电子菜箱”等)。

全面推动实施生鲜农产品各环节的保鲜技术和制冷保温技术标准,出台针对肉类、果蔬、水产品等农产品的标准化配送车辆的营运技术规范,制定车辆车型、外观标识、装备设施等技术标准。

2014年底前投放300辆以上标准化配送车辆。

(三)大力培育“菜篮子”工程农产品物流市场主体。

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按照规划自建或合作建设“菜篮子”工程物流配送中心,推动传统农产品流通商逐步向农产品供应链综合服务商转型发展。

重点培育一批拥有物流运作经验、经营管理模式先进、辐射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菜篮子”工程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纳入全市物流发展体系规划,享受重点物流项目扶持政策,给予项目建设期间贷款实际发生额的一年期贷款贴息或项目投资总额2%的投
资补助。

(二)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贮存及保鲜设施在20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

(三)落实大宗农产品仓储用地税收优惠政策,“菜篮子”工程物流配送中心用水、用气价格按居民价格执行,用电价格按工业价格执行。

(四)大型批发市场按照共同配送模式改造建设的物流配送中心或“场企合作专区”,由所在地区(市)县政府给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综合报建费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五)对中心城区城市共同配送企业新购置标准化配送车辆按车辆基本购置费的5%予以补助,单台车辆的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2万元;积极帮助协调企业以上户登记的标准化配送车辆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出现的问题。

(六)纳入城市共同配送体系的“菜篮子”工程标准化物流配送车辆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四、申报程序
(一)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业主向所在地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申报,市物流办负责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二)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资金补助申报流程。

项目业主向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市物流办和市财政局负责在3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审查评审通过后下达项目补助计划。

(三)生产基地低温保鲜贮存设施资金补助申报流程。

项目业主向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市物流办和市财政局负责在3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审查评审通过后下达项目补助计划。

(四)标准化配送车辆购置资金补助申报流程。

由项目业主向市物流办和市财政局申报,市物流办和市财政局负责在3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审查评审通过后下达项目补助计划。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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