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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模式建议书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一、融资建设总承包模式
(一)项目模式简介
1、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支付本金及投资回报,由投资建设方承担项目融资,在项目完工通车后,支付总造价的40%及融资费用,一年后同一时间节点支付剩余30%及融资费用,第二年后同一时间节点支付最后的30%及融资费用。

2、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本金,由投资建设方承担项目融资,在当期支付工程计量总额的40%,一年后同一时间节点支付剩余30%及融资费用,第二年后同一时间节点支付最后的30%及融资费用。

(二)主要合作条件
1、资金融资费用计算及支付。

融资费用水平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按日计息。

业主在各时点按比例支付回购款时,同时支付该笔款项的融资费用,直至业主完成所有款项的支付。

2、当地定额取全费。

3、我方负责项目的融资及施工建设。

4、征地拆迁。

甲方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确保在项目实施前全部完成,我方不参与。

5、不设质保金。

6、材料调差。

半年调整一次,价格幅度超出5%,由双方协商调整。

7、政府出具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二、PPP模式
根据国家投资政策的变化,结合我公司“国内做精、投资做优、国外做大”的战略部署,投资业务板块与时俱进,进行了积极的转型发展。

目前我们正积极研究、探索投资新模式,尤其对PPP项目的“前期策划、勘探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展开了深入的理论研讨与操作实践。

从2014年《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等一系列文件,到2015年4月25日的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在国家PPP指导性文件不断颁布的新常态下,公司始终坚持与政府部门、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对接交流,探讨PPP项目投资合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并针对具体的的PPP项目,我们将国家政策导向与项目特点相结合,为政府提出了可供比选的项目投融资方案与合作模式,不断积累PPP项目运作经验。

一、项目的运作流程
(1)政府方依据法定程序,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优秀的社会资本,与其签订PPP协议,由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资本金由社会资本和政府按投资比例注入现金,其余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自筹解决。

(2)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

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3)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

(4)项目建设和运营需在社会、安全方面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项目的付费机制
(一)政府付费项目
主要适应于非经营性投资项目,即为实现社会目标或环境目标,为社会公众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非盈利投资项目,包括社会公益项目(如教育项目、医疗卫生保健项目)、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市政工程)等。

此类项目主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

(二)使用者付费项目
主要适应于竞争性基础设施项目和竞争性公益项目,如公用事业项目(自来水、污水、垃圾处理)及交通运输项目(高速公路),此类项目的特点是为社会提供服务和使用功能的同时可以收取相关的费用。

此类项目主要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方式运作。

三、合同体系
PPP项目合同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

项目合同是其中最核心的法律文件。

四、项目的主要合作条件
(一)前期工作
政府方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及时完成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完可研、规划、用地等审批手续,但不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保证整个建设期内能够顺利施工。

(二)项目费用确定原则
1、项目费用编制原则
工程建安费计取依据当地现行定额及相关的计价办法。

项目咨询费、项目招投标费用、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公司管理费等依据当地相关取费标准执行。

运营方面,运营维护费用依照《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及实际维护工程量计取,定额不下浮。

2、工程建设费用调整原则
施工建设中若发生设计变更、技措洽商、增项增(减)量、工料机价格涨跌等,由政府方、社会资本与监理共同予以书面确认后,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签证程序执行。

施工内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增减单项工程,如确需增减政府方应与社会资本协商确定。

3、工、料、机调价原则
施工期间,工程施工所消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调整按实际施工当月与招标期《造价信息》公布的当月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价格差进行调整,按投标报价的计算原则、方法和取费标准调整。

若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或施工期材料价格与造价信息存在差别,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项目开工预付款及计量支付
工程开工预付款比例为工程建设费用的15%,整个项目建设期内工程预付款逐步扣回。

进度款按完成合格工程量计量额的100%支付,不设质保金,在质保期内项目公司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四)项目支付原则
1、项目款项的组成
政府方应向社会资本支付的项目款项(依靠财政资金)包括:运营维护费用及可行性缺口补助。

2、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
运营维护费用从项目进入运营期后开始,按期支付。

水价依照每吨X元计算,结合使用量、运营期限和成本测算项目的收益情况,若存在资金缺口,需要政府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

(五)项目保证条件
政府方本项目分别提供以下文件,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合法性。

1、市政府出具同意项目采用PPP方式建设,授权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的会议纪要。

2、市人大常委会出具同意将本项目所需缺口资金列入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支付项目款项的决议。

3、市财政部门将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款项列入财政预算的承诺函。

(六)双方工作划分
1、政府方工作
(1)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有权机关批准、合法的项目立项、环评、规划、用地预审、可研、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

(2)政府方负责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征地拆迁工作,保证能进场施工,且完成部分能够始终保证社会资本进行连续不间断的施工。

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民扰问题。

(3)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地方关系。

如本项目涉及由政府方自行实施的相关联专项工程,政府方应确保专项工程的实施不对社会资本的施工进度造成不利影响。

(4)负责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监督管理,委托并督促有权审计单位及时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并加以确认。

(5)协助完成项目的融资。

2、项目公司工作
(1)依法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并进行管理。

(2)负责及时投入根据合同约定所负担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3)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运营管理,并按约定时间进行工程移交。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接受政府方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管理、监督。

三、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
一、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融资建设模式简介
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指的是根据合同的规定,工程总
承包企业,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和施工,同时全面的负责承包工程的造价、质量、工期和安全。

通常情况下这种模式主要是,根据业主的要求由承包商,提供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等组合,并负责设计(勘察)。

二、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优点
1、缩短设计至施工进场时间和工程建设周期、能有效的对设计施工进行整体和系统控制和管理;
2、以减少管理资源浪费,真正实现风险与效益、责任与权力、过程与结果的统一;
3、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造价;
4、有利于施工过程中的沟通顺畅,减少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5、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整体运作效率;
6、有利于业主建设项目目标的实现。

三、该模式主要运行流程
(见附件)
1、项目任务划分的建议
⑴市(区)政府委托相关委办局作为项目牵头主体(下称:甲方),负责项目前期筹备及推进工作,具备公开招标条件,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并按双方约定的节点,对工程计量款进行支付、回购;
⑵北京市政路桥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完成项目建设,依据工程进度进行资金筹划,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达到项目业主单位要求;如政府方建设资金延缓支付,我公司有能力、有信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开展,不停工、不上访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2、建设方协助政府融资计划
3、项目施工与计量
建设方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甲方及监理方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管,甲方应按月对已完工项目进行计量确认。

4、甲方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初步建议:甲方按月根据工程进度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60%~80%工程款;或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4-3-3”或其他比例进行支付。

5、项目的合作条件
1)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可调价格合同。

2)甲方依据各期确认的工程计量款对建设方进行支付,按约定时点支付各期款项。

3)当地定额不下浮。

4)质保金(参照最终支付时点)。

6、政府文件
1)政府采用本模式实施的会议纪要。

2)人大关于采用“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实施本项目并将项目还款纳入财政预算决议。

3)政府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的承诺。

四、建议采用的合同模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11-0216)
四、总承包模式
可选择以延期支付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现就项目合作模式达成初步意向,并作为双方进一步谈判、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

一、拟参与项目
针对项目具体情况,选择建设期+回购期模式,回购期选择适当年度。

二、项目建设基本模式
1、拟采用延期支付施工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实施。

甲方负责组织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及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和项目回购事宜。

由乙方负责全权本项目的施工及质量保证。

2、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甲方可根据当地招投标条例进行施工招标。

三、项目合作具体事宜
1、工程造价说明
原则上相应定额取全费不下浮。

2、项目周期:
可选择建设期1~2年,回购期2~3年。

3、施工总承包
乙方按照中标合同价总承包施工建设,质量标准执行相应标准。

若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甲方额外奖励****;若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则甲方额外奖励乙方***。

4、项目支付
项目建议采用4-3-3模式(或其他比例)建设支付,即:
(1)工程建设期根据施工月进度支付40%工程款+未支付款项对应央行五年期及以上贷款利率(时息);
(2)施工进度款支付后的1年对应月份支付工程款30%+未支付款项对应央行五年期及以上贷款利率(时息);
(3)施工进度款支付后的2年对应月份支付工程款30%。

5、项目还款资金来源
回购资金来源于当地财政收入,项目回购计划纳入相应年度市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

6、其他
甲方负责保证项目合法合规性文件、资料、许可和施工图及经财政审批(如果有)的工程量预算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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