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管理人员任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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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实现“有为才有位”的用人理念;为了企业的可持续人才培养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单位、各代管公司。XX公司纯管理部门统一视作一个单位。
三、管理要求
一)、任职条件:
1、科长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其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工程师或技师资质。
2、主管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技师(或同等资质)资质。
3、首次任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35)
二)、基本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办公技能:熟练使用Office(或Wps)中的Word 、PPT、Excel基本知识;公司内部办公系统;互联网上电子邮件建立与收发等。(首次任职后一个月内测试)
2、熟悉公司体系文件,特别是与本职工作相关部分。(任职三个月内测试)
3、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管理体系和能力,如任职安全系统必须熟悉安全管理知识、任职生产系统必须熟悉现场管理等。(任职六个月后由专业管理部门测试);具备所要求的综合管理能力(第一任职周期考评时由单位测试)。
三)、结构控制管理:
1、30/50控制原则:各单位科级管理人员中年龄30岁以下不得少于1人(总人数10人以上不得少于2人),年龄50岁以上不得超过1人。
2、专业控制原则:各单位科长级管理人员中,各主体工艺专业人员配备
不少于1人;科级管理人员中相同专业人员配备不得超过1/3。
3、学历控制原则:科长级管理人员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得少于2/3;主管级管理人员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得少于50%。
四)、任职过程管理
1、目标管理:各单位对科级(含主管)人员应该实施目标管理,任期内(或年度内)对其考评,评价不低于1次,评价结果作为淘汰机制的依据。
2、流动机制:科长级管理人员累计任职10年后,如果是同一科长岗位则要求进行科级岗位轮换;如果其他科级岗位无法胜任则自然淘汰,考评周期后可再次竞(选)聘。
3、离岗测试:一年度内强制连续休假一周。休假期间工作交给第二责任者或交给后备科级人员;休假期间不得参与工作安排,只能提供工作信息。
4、淘汰机制:
1)年龄自然淘汰:50周岁以上原则上自然淘汰。
2)职务年限自然淘汰:同一科长级岗位任职年限已到10年而又无法轮
换到其他科级岗位则自然淘汰;同一职级(如主管级、科长级)累计
任职年限15年的则自然淘汰。
3)考评淘汰:任期内无法完成设定目标或考评不合格,则淘汰。
4)事件淘汰:任期内发生重大特殊事件(如安全事故、工艺设备事故等),
按公司其他管理办法淘汰。
科级管理人员淘汰后,回归技术岗位或一般管理岗位;对2)、3)、4)种情况淘汰的人员一个考评周期后可参与科级管理人员的竞(选)聘。
五、附则
1、本办法中的科级管理人员包含科长级管理人员和主管级管理人员;本办法中的主管级管理人员界定为威刚公司发文任命的主管级管理人员。
2、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3、对已任的科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内按本办法调整到位。
XX公司
201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