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 感染控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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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省血液透析室执业准入管理验收现场考核题目
一、感染控制知识
(1)新入血液透析患者应进行哪些传染病检查?
答: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感染及肝功能的相关检查。对于HBsAg、HBsAb 及HBcAb 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
乙肝疫苗的接种。对于HBV 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 及肝功能指
标的检测;对于HCV 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 及肝功能指标
的检测。每6 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感染指标。
(2)医务人员被针刺伤后应如何处理?
答:1、紧急处理办法: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粘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进行消毒并
包扎伤口。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3、被HBV 或HC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推荐在24小时内
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于1~3
月后再检查,仍为阴性可予以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3)透析器和滤器复用原则是什么?
答:1、复用的透析器和滤器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并明确标明为可复用的血液透析器和滤器。
2、需复用透析器或滤器下机后必须及时处理。
3、透析器(滤器)是否复用由主管医师决定,医疗单位应对规范复用透析器和
滤器行为负责。
4、主管医师要告知患者复用可能产生的风险,患者签署《透析器(滤器)复用
知情同意书》。
5、乙型肝炎病毒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标志物阳性的患者,以及艾滋病毒携
带者或艾滋病患者禁止复用。对可能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患者不能复用。
6、对复用过程中使用的消毒剂过敏的患者不能复用。
(4)透析器和滤器复用有哪些注意事宜?
答:1、透析器或滤器只能同一患者使用,不得他人使用。
2、复用次数应依据透析器或滤器TCV 、膜的完整性实验和外观检查来确定,三
项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应废弃。使用半自动复用程序,低通量透析器复用
次数不得超过5次,高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使用全自动复用
程序,低通量透析器推荐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高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
得超过20次。
(5)医务人员在透析中如何做到手卫生?
答:在透析操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2、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
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以下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
和手套: 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
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时。
4、在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
剂擦手并更换手套。
5、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
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
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触
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二、透析中的急救处理
(1)透析中一旦发生空气栓塞应如何紧急处理?
答:一旦发现应紧急处理,立即抢救。其处理程序如下:
1、紧急抢救
1)立即夹闭静脉血路管,停止血泵。
2)采取左侧卧位,并头和胸部低、脚高位。
3)心肺支持,包括吸纯氧,采用面罩或气管插管。
4)如空气量较多,有条件者可予右心房或右心室穿刺抽气。
2、明确病因与任何可能导致空气进入管腔部位的连接松开、脱落有关,如动脉
穿刺针脱落、管路接口松开或脱落等,另有部分与管路或透析器破损开裂等
有关。
(2)透析中心律失常如何抢救?
答:多数无症状。其诊疗程序如下:
1、明确心律失常类型。
2、找到并纠正诱发因素常见的诱发因素有血电解质紊乱如高钾血症或低钾血症、
低钙血症等,酸碱失衡如酸中毒,心脏器质性疾病等。
3、合理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及电复律对于有症状或一些特殊类型心律失常如频发
室性心律失常,需要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但应用时需考虑肾衰竭导致的药物
蓄积。建议在有经验的心脏科医生指导下应用。
4、严重者需安装起搏器对于重度心动过缓及潜在致命性心律失常者可安装起搏器。
(3)透析中患者发生溶血的处理?
答:表现为胸痛、胸部压迫感、呼吸急促、腹痛、发热、畏寒等。一旦发生应立即寻找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1、明确病因
a、血路管相关因素如狭窄或梗阻等引起对红细胞的机械性损伤。
b、透析液相关因素如透析液钠过低,透析液温度过高,透析液受消毒剂、氯
胺、漂白粉、铜、锌、甲醛、氟化物、过氧化氢、硝酸盐等污染。
c、透析中错误输血。
2、处理一旦发现溶血,应立即予以处理。
1)重者应终止透析,夹闭血路管,丢弃管路中血液。
2)及时纠正贫血,必要时可输新鲜全血,将Hb提高至许可范围
3)严密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钾血症。
(4)患者发生体外循环凝血如何处理?
答:1、原因寻找体外循环发生凝血的原因是预防以后再次发生及调整抗凝剂用
量的重要依据。
2、处理
1)轻度凝血常可通过追加抗凝剂用量,调高血流速度来解决。在治疗中仍应严密检测患者体外循环凝血变化情况,一旦凝血程度加重,
应立即回血,更换透析器和管路。
2)重度凝血常需立即回血。如凝血重而不能回血,则建议直接丢弃体外循环管路和透析器,不主张强行回血,以免凝血块进入体内发生栓塞事件。
三、急慢性并发症处理
(1)透析中患者发生肌肉痉挛应如何处理?
答:1、寻找诱因是处理的关键。透析中低血压、低血容量、超滤速度过快
及应用低钠透析液治疗等导致肌肉血流灌注降低是引起透析中肌肉痉挛最常
见的原因;血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失衡也可引起肌肉痉挛,如低镁血症、低钙
血症、低钾血症等。
2、治疗根据诱发原因酌情采取措施,可快速输注生理盐水(0.9%氯化钠溶液
100ml,可酌情重复)、高渗葡萄糖溶液或甘露醇溶液,对痉挛肌肉进行外力
挤压按摩也有一定疗效。
(2)透析中发生失衡综合征应如何治疗?
答:1、轻者仅需减慢血流速度,以减少溶质清除,减轻血浆渗透压和pH过度变化。
对伴肌肉痉挛者可同时输注高张盐水或高渗葡萄糖,并予相应对症处理。如
经上述处理仍无缓解,则提前终止透析。
2、重者(出现抽搐、意识障碍和昏迷)建议立即终止透析,并作出鉴别诊断,
排除脑血管意外,同时予输注甘露醇。之后根据治疗反应予其它相应处理。
透析失衡综合征引起的昏迷一般于24小时内好转。
(3)透析中患者发生透析器反应如何处理?
答:临床分为两类:A型反应(过敏反应型)和B型反应。
A型透析器反应,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寻找原因,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以
后再次发生。
1、紧急处理
1)立即停止透析,夹闭血路管,丢弃管路和透析器中血液。
2)予抗组胺药、激素或肾上腺素药物治疗。
3)如出现呼吸循环障碍,立即予心脏呼吸支持治疗。
2、明确病因主要是患者对与血液接触的体外循环管路、透析膜等物质发生变态
反应所致,可能的致病因素包括透析膜材料、管路和透析器的消毒剂(如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