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及其可持续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及其可持续发展
马翔宇 14林学3 201430750315
摘要:随着自然保护区面积与数量的增加,保护区所牵涉的社区及人口也相应增长,由此带来的种种矛盾是不可避免的。社区共管作为协调二者关系的一种方法与手段虽然出现时间不长,但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论述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关系入手,介绍了社区共管的概念、研究方法(着重介绍了PRA方法)以及我国开展社区共管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协调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社区共管;PRA;自然保护区
近年来世界各地的保护区数量与面积均在急剧增长,在保护区管理方面出现了很多有效的对策,社区共管就是其中之一。一方面,随着生态保护意识普及,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观念深入人心,公众参与自然保护的意识日益增强,使自然保护区实施共管成为可能。保护区也在实际工作中总结了经验教训,就是单纯地孤立地进行保护是行不通的,应该建立一个联系广泛,强调与当地社区实施共同管理, 把保护与发展密切结合起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保护实体。另一方面,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大多处于经济发展较落后、当地居民对自然资源依赖较大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扩张增加了对当地社区的压力,这使实施社区共管具有必要性。
1 社区共管的概念
共管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一般泛指在某一具体项目或活动种参与的各方在既定的目标下,以一定的形式共同参与计划、实施及监测和评估的整个过程。社区“共管”术语源于社区林业,是社区林业在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具体应用体现。目前,对该术语亦有不同的叫法,如“森林共管”、“社区共管”、“参与性管理”、“合作管理”、“协作管理”、“伙伴管理”等等。在不同的项目中,共管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在GEF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中,共管的确切含义是当地社区和保护区对社区和保护区的自然资源进行共同管理的整个过程。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保护区同当地社区共同制定社区自然资源管理计划,共同促进社区自然资源的管理;二是当地社区参与和协助保护区进行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管理工作,并使社区的自然资源管理成为保护区综合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共管的最基本目标就是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的发展。
2 社区共管的研究方法
主要的研究方法有:
(1)进行社会经济本底调查,包括人口、教育情况;家庭收支、生产情况用各种有价值的社会;资源占有情况等。
(2)应用PRA(参与性乡村评估)和RRA(快速乡村评估法)方法对试点社区和重要周边社区进行评估。RRA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是一种收集当地社区信息的方法,信息的分析工作是由调查者在调查工作完成后在社区之外进行的,当地社区的人员不参与RRA的资料分析活动。PRA 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末,是一系列方法的总和,这些方法是为了提高当地社区参与与之切身利益相关活动的能力,它改变了社区居民在工作中的从属角色。而且这种方法在许多国际发展项目中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功。PRA产生于实证研究和发展项目的计划制定工作中,这种方法对社区分权性的计划制定、民主决策、利知识、持续发展工作、提高社区参与和发挥社区的自主权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
(3)、访问等,进行二手资料调查。
3 自然保护区与周围社区的关系
国外一些环境保护拥护者相信只有两种方式保护森林: 第一种是建立禁止或严格限制开发的保护区;第二种方式是尝试以确立市场机制和价格反映环境价值。事实证明这两种手段在某些情况下是有效的,而在其他情况却是无效的。如严格保护的问题那就是常常否认依靠森林而存在的社区(不管是否传统的)对资源的合理使用权,也常常使社区得不到足够的补偿。国外有一些成功的事例值得我们借鉴。在印度尼西亚的ArfakMountain自然保护区有一种特产蝴蝶, 大量见于国际贸易,划定保护区后,当地居民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当地政府和WWF协助社区在保护区外扩大林地养殖该种蝴蝶,并且开展小规模的鸡、鱼养殖业。非洲马拉维的Nyika国家公园是建立在高地Phoka人聚居的古老土地上的,它的建立限制了当地人民从事的养蜂活动, 1989年在德国政府和WWF资助下实施的“马拉维—德国养蜂发展计划”促进了当地社区与保护区管理者的关系。我国一些学者运用辨证思想,提出自然保护区与周围社区矛盾统一的观点。
3.1 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协调发展
我国自然保护区大多数位于偏远的农村或山区,地理位置偏僻、社区居民观念陈旧、与外界的联系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在提高当地社区的知名度,扩大社区的影响的同时也促进社区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自然保护区建设需要当地社区的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了解当地社会、文化、环境和资源状况,可以为保护区提供当地的社会结构、文化习俗、气候、土壤和水文情况、资源种类和分布特征及生态和经济价值等信息]。此外,当地居民参加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还可以节省工资、住房、交通和建设其它生活服务设施所需的费用,并可使部分居民从依赖和利用资源来维持生活转向从事资源管理工作,从而缓解了当地社区对资源保护的压力。
3.2 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社区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
3.2.1 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矛盾
我国对自然保护区资源的管理一般实行强制性保护,对区内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建立在严格限制传统经济增长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当地社区对资源的利用。而且,我国自然保护区大多位于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和偏僻山区,当地社区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很强,建立保护区以后,当地社区传统的生活方式受到限制,而新的替代方式又没有形成,造成大量违法利用资源的事件,对生态环境和物种资源保护构成威胁,成为自然保护区与社区面临的主要矛盾。
3.2.2 利益分配不均匀
由于经费不足,许多自然保护区都走上了开发的道路,通过各种创收途径增加经费来源。保护区管理机构在创收的同时,往往利用特殊的权力获得特殊的利益。这种不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引起保护区与当地社区之间的对立和冲突。
3.2.3 社区自身压力的增大加剧了二者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随着社区人口的增加,对资源的需求压力也增大。人口及其需要是资源开发和经济增长的基动力,在一定范围内对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超过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负担能力,就会转变为本压力、负担甚至是一种破坏力量。在人口增长而又无法更多对土地投入的情况下,掠夺自然资源是增加个人收入的首选手段。资源耗尽的最终结果是环境质量退化,使经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进入双轨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