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稳步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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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要大力推进城镇化。这不仅有利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生产率,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扩大内需、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之举。但是必须看到,我国人口多,即使将来高度城镇化了,也仍然会有几亿人口生活在农村,所以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必须把农村建设好,要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实现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两轮驱动”、良性互动,是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全面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产业水平和经济实力,特别是要提高城镇对人口和就业的吸纳能力。要以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与此同时,要高度重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吸纳人口和就业、带动农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当前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在国家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要优先倾斜。

切实促进进城农民逐步融入城镇。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口城镇化。中国的城镇化过程,是一个几亿人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过程。把这几亿人的问题解决好,事关城镇化成败,事关中国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长期以来,进城农民工很少通过落户方式彻底转为市民。如果大批长期进城农民工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社会,其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并未完全城市化,这种含水分的城镇化既难以有效拉动内需增长,也很难促进社会结构成功转型,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因此,要统筹考虑人口聚集、土地集约、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我国进城农民工有1.5亿人,其中2/3是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相当部分不会回到农村。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统筹研究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城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大力发展县城和重点镇。县城和重点镇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吸纳人口和就业方面更是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快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不仅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的合理布局,促进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还有利于农民就近就地向非农产业转移,减少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种种问题。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既不存在大城市成本高、交通、住房以及能源、水资源等方面压力大的问题,又可以通过产业的集聚、基础设施的改善形成明显的优势。从目前我国城市发展的总体状况看,大城市过度膨胀的矛盾日渐显露,农民工在大城市定居生活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由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竞争中的劣势得到一定弥补,在土地、资源等方面优势凸现,这为县城和重点镇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要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吸纳农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镇集中。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要支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村道路、用水、用电条件,启动实施新一轮的农村电网改造,扩大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增加对沼气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补贴,开展农村清洁工程。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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