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五)贪酷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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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戈铁马辛弃疾(五)贪酷疑案
[画外音]辛弃疾在湖南当政期间,顶住重重压力建立了一支英勇善战的“飞虎军”,但辛弃疾还没有来得及真正指挥去这支部队有所作为的时候,就被皇帝调到了江西,让辛弃疾意想不到的是,他在湖南惹出的风波并没有就此结束,就在他为自怀的进退出处而犹豫彷徨的时候,一道来自监官员的严厉弹劾中断了他的仕途,他不得不背负起“贪官酷吏”的恶名,成为众矢之的,那么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呢?辛弃疾有没有“贪酷”的行为?
淳熙九年,公元1182年的春天,在江西上饶城外一个狭长如带,风景优美的湖泊旁边,有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经常在那里徘徊,他的头发有点过早地斑白了,手里拄着一根拐仗,一站常常就是老半天,从元处匆匆走过的人群中,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个看起来有点苍老的中年人,曾经有过许多的传奇故事,曾经受到过皇帝的接见,曾经是江西的父母官,听到他的名字,有的人会翘起大拇指夸奖,有的人会摇头表示叹息,还有的人会露出不屑,甚至是痛恨的目光,这个人当然就是我们要讲的辛弃疾了,只是他为什么会处于这样一种生活状态呢?这一切都跟上一年南宋朝廷的监察御史,对他的弹劾有关,关于辛弃疾的这桩公案,《宋史·辛弃疾传》的记载是,“台臣王蔺,劾其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台臣就是对官员有弹劾权力的监察御史,这几句的意思就是说监察御史王蔺弹劾辛弃疾,指责他用起钱来就像用泥沙,杀起人来就像割草,此外在《宋会要辑稿·黜降》和《西垣类稿》等一些书中也有相关的记载,罪名主要是针对他在湖南当安抚使期间的一些表现,概括起来主要有两条,第一说他是贪官,把公家的财产当成私人的财产,大手大脚地乱花,第二呢说他是酷吏,杀了很多的平民百姓,那么这样的指责是不是符合事实呢?我们首先来看看辛弃疾是不是真的贪了,在史书中并没有明确的记载,王蔺弹劾辛弃疾“贪”的依据是什么?但是辛弃疾在经济方面确实是有让人值得怀疑的地方,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什么呢?
就是在他当了安抚使这样的高官之后,好像他同时就成了一个“大款”,花起钱来非常地大方,有这么几件事情可以证明:第一件事,发生在公元1178年,这个时候辛弃疾从江西安抚使的位置上调到临安当大理少卿,同事中有一个叫做吴交如的人死了,因为家里穷,没有棺材可以下葬,辛弃疾就大发感慨说,吴交如的官职级别不低,却穷得这个样子,实在是一个清廉耿直的好同志啊,于是就出手给吴交如家送了一笔厚礼,第二件事恰好发生在他当湖南安抚使期间,据《嘉定镇江志》的记载,辛弃疾在长沙的时候,掏钱给他一个已经死了几年的朋友周信道出版了一部书稿,在当时的印刷条件下,这也是要花费不少钱的,第三件事,也是现在一些怀颖辛弃疾有经济问题的学者,说的最多的,那就是辛弃疾为自己建造的那座名为“稼轩”的别墅了,这个别墅的建造呢,建造时间恰好就是辛弃疾在湖南当安抚使的时候,据说它的规模不小,包括周围的山林田地在内,有一百七十多亩的面积,大约相当于十好几个足球场那么大,在其中辛弃疾建了上面间房子,在这个别墅将要建成的时候,当时的大名人朱熹跑进去参观了,后来他写信给辛弃疾的一个朋友陈亮说,里面的建筑物宽敞明亮,真是令人大开眼界呀,有些学者就认为,哪此庞大豪华的园林府邸,要花费多少建筑费用,辛弃疾如果只靠工资的话,他怎么能够应付得了这笔开销,何况辛弃疾还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他如果没有一点“灰色收入”,没有一点来源不明的财产,他怎么能够支撑得下去呢?从上面几件事情来看,辛弃疾确实有点难以洗脱贪的嫌疑了,可是也有不少学者为辛弃疾辩护,研究宋史的专家邓广铭先生,就曾经列举了很多事实,指出在宋代,辛弃疾的这个“稼轩”别墅,就是在当时并不算特别地豪华,何况在宋代,像辛稼轩这样的地方大员,他的工资是特别高的,并且还有其它很多的合法的收入,这样的话他要建一座像“稼轩”这样的别墅,要资助一下朋友,以及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开销是完全有可能的,邓广铭先生的辩护,可以说是有理有据,那么王蔺的弹劾又是从何而来呢?
我认为这还是跟辛弃疾在湖南创建“飞虎军”的事情有关,据《宋史》等一些史书的记载,光建造“飞虎军”这一项的军费开支,地方政丨府的资金投入,就达四十二万贯,此外,辛弃疾还从民间募集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确实称得上是“用钱如泥沙”了,如此巨大的资金流、特资流,当然会让人怀疑,主持这件事情的辛弃疾在其中给自己捞了好处,所以在当年建造“飞虎军”的时候,就有人告辛弃疾聚敛,以致闹出了“金牌风波”,后来虽然辛弃疾顶住重重压力,完成了“飞虎军”营寨的建设,事后又向宋孝宗详细报告了相关的财政收支账目,也取得了宋孝宗的谅解,但是并不代表这种传言就会平息,有一件事情可以说明,当时的舆论是怎么样来看待,辛弃疾建造“飞虎军”的,公元1183年,也就是辛弃疾遭到王蔺弹劾的两年之后,朝廷重臣周必大,在写给一个朋友的信中谈到了辛弃疾建“飞虎军”的这件事情,他说“辛卿又竭,一路民力为此举,欲自为功,且有利心焉”——周必大《与林黄中少卿书》,他认为辛弃疾之所以竭尽一路老百姓的力量来建设“飞虎军”,是想把它当作自己的功绩,并且有通过它来谋取私利的意图,周必大在(宋)孝宗淳熙年间,担任过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枢密使还有丞相,这些高级职务,他在南宋政坛的口碑相当不错,连他都这么认为,可想而知,当时的舆论对辛弃疾是怎样地不利了,因此,王蔺告的这个状,很可能就是根据当时的一些流言,重新翻出了辛弃疾的这笔老账,至于这个传言,到底有几分真实,辛弃疾究竟有没有通过建设“飞虎军”从中给自己捞了油水,从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史料来看,是找不到有关辛弃疾贪污行为的直接证据的,最多只能说是“莫须有”,也就是可能有、大概有、也许有,但是查无实据。
[画外音]根据宋史专家的研究,宋朝像辛弃疾这种级别的地方大员,其薪水相当丰厚,无论是给朋友赠送财物、出版书稿,还是为自己建造宅院,对于辛弃疾来说,都是合法收入内力所能及的,所以,以此为依据证明,辛弃疾贪污是缺乏说服力的,辛弃疾“贪官”的罪名,难以成立,那么辛弃疾又是否有“杀人如草芥”的酷吏行为呢?对他弹劾的结果最终会是什么呢?
对于这个指控,我的看法是:
第一,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事出有因。辛弃疾这个人啊,他的为人处事,他的行事作风,确实是有一些“酷”的地方,很容易引起人的争议。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他年轻的时候,在北方义军中就有过单人独马,杀了偷盗义军大印的和尚义端。后来,又有过率领五十骑突袭金营活捉叛徒张安国的壮举,这足以证明他是一个敢于出手杀人的狠角色。来到南方以后,他又镇压过茶商军,杀了投降的义军首领赖文政。而且根据《宋会要·兵》的记载,就在茶商军被平定之后,宋孝宗虽然表扬辛弃疾是“捕寇有方”,但同时也指出他“不无过当”,就是有些措施超出了适当的程度。我认为这很可能是指辛弃疾在镇压茶商军的过程中,有些手段过于严厉,有些不该杀的人也杀了。他后来在湖北当安抚使,在境内对盗贼也是采取逮住就杀,不加审理的。“严打”政策也是他这种铁腕作风的延续,这样的作风当然就很容易让他背上一个残酷好杀的名声。
那么辛弃疾在当湖南安抚使期间,难道真的有过“虐害田里”、“杀人如草芥”的行为吗?我认为是没有,这也是我对辛弃疾被指控为酷吏的第二条看法,只因名声所累,所以含冤受屈,辛弃疾在湖南的表现,我们在上一讲中已经说过了,他在交给宋孝宗的那个《论盗贼札子》的报告中间曾经强调,贪官污吏地主豪强的剥削压迫是造成盗贼的根本原因,所以要从根本上治理盗贼,各级官员就必须“以惠养元元为意”——《论盗贼札子》,这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就是要给老百姓实惠,要让群众过上好日子,另外,他在当湖南安抚使期间,湖南境内也没有出现过农民起义和其他的什么严重的治安问题,因此,他即使要对普通老百姓大开杀戒,也没有一个由头。
那么辛弃疾“虐害田里”、“杀人如草芥”的流言,又是从何而来呢?我认为这很可能是辛弃疾在打击贪|官污|吏、地主豪强,以及在建设这个“飞虎军”的这个过程中的强硬作风,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