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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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XXXX 有限公司

为规范办公设备的管理,保证XX 公司办公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办公设备主要包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话机、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更衣柜、更鞋柜、电子白板、过胶机等。

本制度合用于XX 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的管理。

1.行政部负责XX 公司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2.行政管理员负责XX 公司办公设备的采购申请、入库验收、发放、调配、建帐、盘点等日常管理工作;

3.网络工程师负责XX 公司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电话机、投影仪、扫描仪的日常维护工作,其它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由行政管理员负责。

4.计划采购部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

(一)办公设备的申请

1 .各部门需要增加办公设备时,需填写《增加办公设备申请表》 (见附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行政部;

2 .行政部需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认真核实。

2.1 若情况属实,行政部首先根据XX 公司现有办公设备的资源情况进行内部调配;无法调配时,则提出采购申请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2 行政部经审核后确认不需要增加的,则退回部门采购申请。

(二)办公设备的采购

XX 公司所需办公设备由计划采购部采购。

(三)办公设备的的入库、领用、保管、建帐及维修管理

1. 各部门申请的办公设备购回后,交行政部和计划采购部,由行政管理员和采购员共同验收、

入库;

2. 申请部门到行政部办理办公设备领用手续;

3. 行政部以部门为单位建立办公设备领用台帐,并交办公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所用办公设备的建帐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 各部门所用办公设备的保管由使用人或者部门指定人负责;

6. 当办公设备使用人或者保管人离职或者调动工作时,所使用或者保管的办公设备需移交给本

部门负责人或者部门指定的人员接管;

7. 当部门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时,需与本部门新任负责人办理本部门办公设备移交手续,行政

管理员负责监督办公设备的移交工作;

8. 各部门因人员变动等原因产生办公设备闲置时,应主动将闲置的办公设备退回行政部,同时,

行政部有权收回各部门闲置的办公设备,以作调配;

9. 办公设备的维修由行政部负责,其中,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的维

修由网络工程师负责,其它办公设备的维修由行政管理员负责;

10. 办公设备因人为原因损坏或者丢失的,由责任人或者保管人负责维修或者赔偿;

11. 行政管理员每隔半年对XX 公司办公设备盘点一次。

(四)办公设备的报废

1、办公设备达到使用期限已不能使用或者因自然损坏不能修复时,由行政部提交报废申请,

经相关部门确认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被批准报废的办公设备由行政部寻觅回收公司出售,所得收入上交财务部。

(五) 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

1 办公电脑使用管理

1.1.严禁使用XX 公司电脑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2.严禁使用XX 公司电脑下载、安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软件;

1.3.任何人未经他人允许,不得使用他人电脑;

1.4.除XX 公司网络工程师外,任何人不得拆卸电脑设备;

1.5.电脑使用人或者保管人负责保持电脑清洁;

1.6.下班后应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电源。

2.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使用管理

2.1. XX 公司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由行政部接待员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负责管理;

2.2.各部门人员打印、复印资料时需详细填写复印的时间、标题、份数并签名;各部门人员不能

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各部门人员扫描资料时需填写《使用扫描仪申请表》 (附件5),经行政部相关人员批准后,由接待员负责资料扫描。

2.3 负责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的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打印机、复印机的电源是否关闭;

2.4.负责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的管理人员需定期清洁,保持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外观干净整洁;

2.5 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发生故障时, 由网络工程师先行维修,若无法自行维修,由行政部行政管理员与维修单位及时联系, 在打印机、复印机或者扫描仪维修期间, 要做好暂时打印、复印或者扫描的保障措施,确保办公室正常打印和复印需求。

2.6 行政部行政管理员负责打印机及复印机相关耗材(碳粉、墨盒、硒鼓、复印纸、打印纸等)的申请、储存和管理工作。

3.传真机使用管理

3.1. 传真机的日常管理由行政部接待员负责;

3.2. 行政部建立传真登记、签收制度。接收传真由收件人在《传真签收表》 (见附2)上签名;发送传真时,发件人需在《传真文件登记表》 (见附 3)上登记;

3.3. 接待员应及时将收到的传真文件转交给接收人或者部门,属于商业秘密的传真文件,接待员必须送交接收人,若接收人不在,必须妥善保管;

3.4. 接待员须对所收、发传真文件的内容保密;

3.5 .任何人不得翻阅与本人无关的传真文件;

3.6. 任何人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使用传真机传送个人资料;

3.7. 严禁将传真机作电话机使用,以保证及时接收传真资料;

3.8. 每天下班后,接待员必须将传真机设置为自动接收状态,并检查传真纸是否够用。

3.9 传真机发生故障时, 由行政部行政管理员与维修单位及时联系, 在传真机维修期间, 要做好临时传真保障措施,确保办公室正常传真需求。

4. 投影仪、照像机、笔记本电脑的使用管理

4.1. 投影仪、照像机的日常管理由行政部接待员负责;笔记本电脑由网络工程师负责。

4.2. 各部门人员借用投影仪时,需到接待员处办理登记借用手续,投影仪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还。

4.3. 各部门人员借用相机需在厂区内(不进车间)拍摄时,需填写《使用相机申请表》,并经行政管理员批准后由申请人自行拍摄;若使用人员需进入车间拍摄,需由行政管理员先行确认后报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助理审批,批准后由品保部人员安排人员拍摄;拍摄完毕后,由网络工程师负责上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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