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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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澳門金融管理局
中國入世後澳門金融機構在內地的機遇
黃立佳
內容提要
中國在二零零一年年底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的成員國。從對外的層面來看,中國入世可使其貨物出口更容易打進全球世貿成員國的市場;但對內部而言,隨著全球的精英集團企業移師內地,國內市場面對的競爭勢將加劇。預計在未來的五年內,中國國內市場將面臨巨大的改變。作為一個細小開放型的經濟體系,同時亦是中國的一部份,澳門可及時抓緊這機會,加強國內市場的經營活動。本文回顧中國入世之路及其金融市場開放的時間表。就市場條件及世貿組織的規定而言,因應澳門能直接參與中國市場而作出的特殊優惠的可能性並不大。但相信憑著特區的競爭優勢,澳門金融機構仍可從與中國大陸,特別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的金融聯繫中受惠。
1. 引言
中國的經濟自八零年代開始改革開放後,在過去二十年中迅速增長。高速的經濟發展逐漸使中國變成當今世界的經濟強國之一。在二零零一年,中國是世界第六大的出口及入口國。貨物出口總值達二千六百六十六億美元(佔全球總出口百分之四點四),而貨物入口則為二千四百三十五億美元(佔全球總入口百分之三點九)。在服務方面,根據最新統計數字顯示,中國的全球排名在出口方面居第十二位,而入口則居第十位。
由於經濟開放步伐加快,貿易對中國經濟的成功起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故中國向當時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提出回復成員國身份的申請。經過長達十五年的磋商,中國最終成功成為世界貿易組織(前為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的成員國。而中國入世對世界經濟的發展亦將帶來長遠的影響。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特區)及小而開放的經濟體系,澳門在二十一世紀定能受惠於中國入世所帶來的益處。就澳門的金融部門而言,進入中國大陸的金融市場將帶來機遇與挑戰,同時亦強化了本身的金融職能。事實上,中國及其兩個特區已著手探討如何發展三地間更緊密的經貿關係。
由於中國在入世後五年內須逐步開放國內市場,本文嘗試就澳門金融中介服務在未來數年內可擔當的角色提供初步的構想。文中第2及第3部份會簡略地討論中國及澳門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歷史。第4部份將提及與銀行及保險公司有關的金融市場開放程序及其時間表,至於申請牌照的要求將會在第5部份討論。第6部份會重點指出澳門金融機構在中國市場的優勢及如何活用這種優勢,最後部份則為總結。
2.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歷史
當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在一九八四年成立時,中國為原本二十三個簽約國其中一員。在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當時的台灣政府宣稱脫離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從未承認這次退出的合法性。直至一九八六年,中國正式通知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希望回復其簽約國的地位。而一個工作小組亦隨之在一九八七年三月成立,負責審查中國的申請,並在當年十月召開第一次會議。當時中國的國際經濟關係及貿易部沈副部長稱中國的改革開放計劃自八零年代初實施以來,對國家的經濟帶來巨大的影響。他指出在一九七八至一九八八年的十年內,中國的貿易額從約二百億美元上升至超過八百億美元。
在入世前,中國是二十九個向此國際貿易團體申請入會的地區之一。與其它申請成為世貿組織成員國的國家一般,中國一直在經濟上進行改革,轉變經濟模式,使其與世貿組織的要求更接近。中國入世的過程由一個集所有相關的世貿組織成員國政府的工作小組指導。最初,有關的工作小組在一九八七年時由前身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成立,當時只負責貨物貿易的範疇。一九九五年後,它轉變成世貿組織的一個工作小組,範圍亦同時擴展至包括服務貿易、非關稅措施的新規則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規定。
在中國的入世過程中,有相當大的工作涉及中國與其它世貿組織成員國的雙邊會談。這些會談一般都在世貿組織日內瓦總部或各自首都私下進行,其他的則與工作小組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會議有關。雙邊或多邊談判的焦點多放在幾個中國貿易政策的領域上,如貨物市場開放承諾及在服務方面特別承諾的時間表等。至於工作小組則負責持續監督談判的進度及確保全部有關中國貿易的政策均已提出。
一名資深的瑞士貿易官員, Pierre-Louis Girard大使,出任此工作小組的主席。而世貿組織的秘書處在需要時,會對工作小組的主席、組織成員國的政府和中國在行政和法律事務上作出援助。
工作小組有兩個主要的工作:以其審議為基礎撰寫報告及完成入世的草案。而世貿組織的登記註冊小組通常會在草案上多加一系列的附件。這些附件會成為草案中整體的一部份,主要針對與申請國貿易制度有關的重要問題,並具法律約束力。與其他的附加文件一樣,作為談判焦點的這些附錄的用處在於向其他世貿組織成員國提出保證,確保申請國答允的改革或其他過渡性的措施最終能得以落實。換句話說,它們代表了一張由談判得出的時間表,列出申請國貿易制度轉變成完全符合世貿組織章程及職責所需之時間。
在中國何時入世及以發展中國家或已發展國家的身份加入世貿組織這兩個問題上引發了很大的爭議。這些中國入世條件的問題都被列入談判的議程內。雖然申請入世所需的時間不一,有的更需長達數年才能完成,但主要的因素不單取決於申請國接納世貿組織章程及職責中奉行的市場經濟及支持競爭、反對歧視的原則之程度,還和申請國給其他世貿組織成員國在貨物及服務市場開放的條件有一定的關係。由於世貿組織(包括工作小組在內)的決定,一般都以共識為原則的關係,所有世貿組織成員國和申請國必須認同各自的憂慮已獲充份對待,和其他在審議過程中未完成的所有議題均已得到解決。
經過與世貿組織和其成員國長達十五年的談判後,中國入世的條件在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完成,而協議書亦於當年十一月在卡塔爾多哈舉行的世貿組織首長級會議中通過。而中國在通知接納協議書三十天後,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正式成為世貿組織的成員國。
3. 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世界貿易組織
澳門自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一日以來一直是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的成員。在馬拉克什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中關於世貿組織成立的第十一條中指出,澳門是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成立的世貿組織的創始成員之一。澳門正式接納在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五日於馬拉克什通過的付予烏拉圭回合結果的多邊貿易談判的最終法令後,須承擔一切相關的權利和義務。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澳門以《中國澳門》的名稱繼續享有其世貿組織成員的身份。
4. 開放程序
在入世後,中國須承諾進行一系列的措施,使之與全球經濟更加接軌,同時依照世貿組織的規定,提供一個對貿易及外來投資更有利的營商環境。
以下是一些有關貿易及金融服務措施的撮要:
所有中國同意採用的措施之主旨在於確保所有世貿組織成員國不會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所有外國企業或個人,縱使它們未在中國投資或註冊,在貿易權方面,將與在中國的企業一樣享有同等的對待。
在入世的首十二年內,如果中國產品的入口導致其它世貿組織成員國國內生產商的市場動盪或對市場動盪構成威脅,一個特別名為「過渡安全機制」將會成立。
另一方面,對來自中國入口的禁制、數量限制或其它違反世貿組織協議書的措施將逐步取消或按照入世草案附件中雙方同意的方法來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