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龙镇中心卫生院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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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龙镇中心医院
死因监测登记报告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科组织有关医生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公共卫生科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公共卫生科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公共卫生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医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8、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9、医院医生要定期了解院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接龙镇中心卫生院
201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