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截沟镇村干部和四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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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截沟镇村干部和四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奇台县半截沟镇时间:2014-11-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农村“四老人员”的作用,增强我镇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根据《奇台县实行村干部公职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奇台县担任过村党支部书记的老干部待遇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村干部”是指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设置固定工作岗位的配套组织成员。“四老人员”是指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军人。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镇党委负责村干部和“四老人员”考核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村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村干部补贴和“四老人员”补贴与考核结果相挂钩,实行月考核、季发放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村干部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四老人员主要考核其在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宣传教育群众、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弘扬社会风气、带头做好“传帮带”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情况。
第五条村干部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平时考核分共性和个性两部分,共性部分主要考核村干部参加学习、坐班制落实、维稳值班、镇平时工作督查情况;个性部分主要考核村干部所分管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平时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按月发放的基础工资相一致;年终考核为镇党委年终对村干部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民主测评情况和全年所分管的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人口、学历等内容。年终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相一致。
(一)平时考核部分
1、共性部分(40分)
(1)参加学习情况(10分)
考核标准:村干部要定期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学习,学习内容为区州县各类方针政策,镇党委、
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等内容。要求每月学习课时不少于15学时(1小时/学时),并记录学习笔记。村党组织书记每月底调阅村干部学习笔记,少一个学时扣0.5分。
(2)坐班制履行情况(10分)
考核标准:严格履行村干部坐班制度,迟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1分,旷到1次扣3分;镇、村组织的会议、培训以及相关活动,迟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1分,旷到1次扣3分。如需请假,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到处理。
(3)维稳值班情况(10分)
考核标准:村干部应积极按照维稳分级响应的要求参与维稳值班工作,不准缺岗,不准请假,如有事情可与其他村干部调班。发现缺岗一次扣5分,两次或两次以上该项计0分。
(4)镇平时工作督查情况(10分)
考核标准:以镇督查室和相关业务口督查通报情况为依据,被通报一次扣2分。
2、个性部分(60分)
考核标准:本部分主要为村干部所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村党组织对村干部所分管的工作,根据难易程度进行单项工作综合赋分。每月末村党组织对村干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任务落实不好,未完成任务或有重大失误的,每项酌情予以扣分。
(二)年终考核部分(100分)
1、民主测评情况(20分)
考核标准:年终镇党委将组织群众代表、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四老人员共计20人,对村干部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民主测评分=优秀票数×1+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不满意票数×0.4。
2、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60分)
考核标准:按照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以及相关考核细则,对村干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值以镇各业务口最终评分为准。
3、人口情况(10分)
考核标准:根据各村下辖人口数量予以相应赋分,具体以镇党委最终确定数据为准。
4、学历情况(10分)
考核标准:村干部应积极参加各类学历培训班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村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为10分,中专(高中学历)为7分,初中学历为5分,初中以下为3分。
(三)加分部分
考核标准:村干部受到县级表彰的,在年终考核总分中加5分,受到镇级表彰的,在年终考核总分中加3分。
第六条四老人员考核内容主要为出勤情况和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宣传教育群众、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弘扬社会风气、带头做好“传帮带”等“六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一)出勤情况(30分)
考核标准:镇、村组织的相关学习、会议、活动,要求其参加的,迟到1次扣2分,早退1次扣2分,旷到1次扣4分。如需请假,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到处理。年老体弱的“四老人员”可不参加相关活动。
(二)“六带头”作用发挥情况(70分)
1、带头执行党的政策(8分)
考核标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州党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2分;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2分;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关键时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于挺身而出2分;党性原则强,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教育家人和子女不信教、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抵制“三非”2分。
2、带头遵纪守法(5分)
模范遵守党章,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责任1分;自觉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1分;不信谣、不传谣,不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1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支持和参与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活动1分;带头执行村规民约各项规定,子女及亲属服从基层党组织管理1分。
3、带头宣传教育群众(6分)
自觉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论2分;带头做好年轻党员、青少年群体等群众的宣传教育2分;协助村党支部做好各项惠民
利民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2分。
4、带头维护民族团结(6分)
注重加强民族团结,在民族团结上始终走在前面,做出表率2分;搞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对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用一言一行维护民族团结,争做民族团结的典范2分;教育好子女搞好邻里间关系,构建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2分。
5、带头弘扬社会风气(5分)
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1分;引导农民群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习俗,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节办的科学文明生活方式1分;积极参加群众性文娱活动1分;带头支持参与乡村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卫生洁化、环境美化等公益事业建设2分。
6、带头做好“传帮带”(10分)
带头配合村“两委”班子工作,发挥自身特长,帮助村党支部出谋划策,谏言献策,参与村务监督3分;带头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化解人民内部矛盾3分;带头落实党员服务承诺、设岗定责、划分责任区等制度2分;协助村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培养和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2分。
第三章结果运用
第七条以上所赋分值均与村干部报酬和“四老人员”补贴相挂钩,100元/分。村干部基本工资和“四老人员”补贴实行月考核、季发放原则。村干部绩效考核工资按照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村干部平时考核部分和“四老人员”考核由各村党组织负责,每月25号将考核结果报镇党建办。
第八条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称职(合格),60—70分(含60分)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第九条村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