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
营运船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要求

编制依据 主要编制内容 注意事项
目录Leabharlann 编制依据第一部分编制依据
《2004压载水公约》及其修正案 《压载水管理及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
(G4),即MEPC.127(53)决议,和MEPC.306(73) 修订案 《压载水置换导则》(MEPC.288(71) ) 《压载水公约应急措施指南》(BWM.2/Circ.62) 压载水公约生效前压载水管理证书签发和根据 A.868(20)决议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 (BWM.2/Circ.40)。 CCS《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20》
D-1置换方法作应急措施
D-1置换方法在D-2生效后仅作为应急措施或 者在港口国的特殊要求下使用。
仅对具备D-1置换方法的船舶 也是目前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措施 应在计划中明确描述。
生物污垢管理计划
2012年6月21日生效的美国压载水管理联邦法 案“33 CFR Part151.2050” 第(g)(3)条要求:航 行美国水域的所有船舶应持有“压载水管理计 划(BWMP)”,该计划除应满足压载水公约 要求外,还应包含生物污垢管理计划的内容。
其它程序和报告
压载系统布置
各压载舱的布置、舱容、适用的压载泵、 处理时间
压载管系、泵系的布置
取样点,D-2/D-1的取样点列表或示意图, 注意溢流法或稀释法,不应在溢流管内设 置采样点
安全评估报告
顺序法,典型工况的选取,注意不同船型 的区别,核对空船重量和重心位置
溢流法,溢流阻力计算,注意管路简化和 输入的数据是否正确,包括管径、管路长 度、附件的数量和布置等
BWM.2/Circ.52/Rev.1的豁免)
压载水管理方法的编制要求
船舶压载水管理

•2、压载水管理计划 • 压载水管理计划应基于IMO制定的压载水管理导 则编制,应针对每一船舶制定。 • 压载水管理计划由船舶的工作语言写成。如果该 语言不是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则应包括上述文 字之一的译文。
船舶压载水管理
•3、压载水管理标准 压载水置换标准:进行的压载水置换应达到其所载 压载水量的95%的置换率。使用溢流方法置换压载 水的船舶,注入排出压载舱三倍容积的水量或证明 已经达到了至少95%容积的置压载水置换 • 压载水置换标准进行压载水置换的船舶: • 应在距离最近陆地至少200海里和水深至少200米 以上; • 任何情况下距离最近陆地不得少于50海里和水深 不得少于200米。
提问?
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

2009年之后 C <1500
至少符合压载水性能标准
2009 年 或 之 后 但在2012年之 C≥5000 前
2016年之前至少符合满足压载水置换 或压载水性能标准,其后至少符合压 载水性能标准
2012年或之后 C≥5000
至少符合压载水性能标准
压载水置换(B-4)
1)凡可能时,压载水置换均应在距最近陆地至少200 n mile、水 深至少为200m的地方进行;
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 和管理公约
公约组成
1)正文22条
2)1个附则(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规则)
• A-总则 • B-船舶的管理和控制要求 • C-某些区域的特殊要求 • D-压载水管理标准 • E-压载水管理的检验和发证要求
3)2个附录
• 附录Ⅰ-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格式 • 附录Ⅱ-压载水记录薄格式
1)每一船舶均应在 船上备有压载水记录 簿。该记录簿可以是 一种电子记录系统, 也可以被列入其他记
录簿或系统中。
2)压载水记录簿的 记录事项应在船上至 少保留两年,此后应 由公司至少保存三年。
3)如果发生公约所述的压载水的排放,或者 发生本公约中所没有被另行免除的事故性或 其他意外压载水排放事件,应在压载水记录 簿中做出记录,说明排放的情况和理由。
定义
附则B部分规定的压载水管理时间表
船舶建造时间
压载水容量C (m3)
执行标准
2014年之前至少符合压载水置换或压
2009年之前 1500≤C≤5000 载水性能标准,其后至少符合压载水
性能标准
2009年之前
C <1500或 C >5000
2016年之前至少符合压载水置换或压 载水性能标准,其后至少符合压载水 性能标准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06)是在我社《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01)基础之上,结合IMO制定的《船舶压载水管理和制定压载水管理计划导则》(MEPC.127(53)决议)以及《船舶压载水置换导则》(MEPC.124(53)决议)编写。
对如何使用IMO制定的压载水管理计划标准格式编制实船计划给出指导。
虽然目前公约还未达到生效条件,但一些国家已经采取单边行动控制船舶压载水的排放,就船舶压载水置换问题开始进行控制,并要求进港船舶必须持有经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
该指南反映了IMO于2004年2月通过的《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淀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关于"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的要求。
目前已由IMO 评估并接受的压载水置换方法有以下三种:(1) 顺序法(Sequential method):该方法也称排空注入法,是指先将用于装载压载水的压载舱抽空,然后用替换的压载水重新注满的过程,以达到置换率至少为压载水体积的95%。
(2) 溢流法(Flow-through method):将替换的压载水泵入用于装载压载水的压载舱,而允许水从溢流口或其他装置流出的过程。
采用该方法时,在深海由泵向已注满的压载水舱注水,让水溢流,至少应以3 倍该舱容积的水量流经该舱。
(3)稀释法(Dilution method):替换的压载水从用于装载压载水的压载水舱顶部注入并同时以相同流速从底部排出的过程,舱内水位在压载水更换作业全过程中保持不变。
除上述3 种方法之外的置换方法,应经IMO 评估并接受后才允许使用。
每种压载水置换方法都存在与其相关的特定安全问题,在为特定船舶选择某一方法时,应考虑如下安全因素:(1)避免压载水舱超压和负压;(2)随时可能处于未装满状态的液舱的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和产生的晃荡负荷;(3)按照经认可的纵倾和稳性计划充分保持完整稳性;(4)满足经认可的装载计划中航行状态下的许用弯矩和剪力的要求;(5)扭矩;(6)船首和船尾吃水及纵倾,特别是驾驶室可视范围、螺旋桨浸没和船首最小吃水;(7)在更换压载水时波浪引起的船体振动;(8)在压载水更换期间可能须打开的水密门和风雨密门(例如人孔)必须重新锁闭;(9)最大泵水/流水速率–要确保压载水舱所承受的压力不大于其设计压力;(10)压载水的内部转移;(11)允许的气象条件;(12)在受季节性龙卷风、台风、飓风或严重冰况影响的地区划定气象航线;(13)装载和/或卸载压载水和/或内部转移压载水的记录文件;(14)对可能影响海上压载水更换的各种情况的应急程序,包括气象条件的恶化、泵的故障和动力的丧失;(15)各舱完成压载水更换的时间或更换的适当顺序;(16)连续监测压载水作业;监测应包括泵、舱内水位、管路和泵的压力、稳性和应力;(17)不应更换压载水的状况的清单。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全文

目录C o n t e n t s章节标题页Chapter Title Page 1.介绍 2Introduction2.船舶资料 4Ship’s particular3. 负责人员及职责 5Responsible officer any their duties4.培训和教育 6Training and education5.压载水管理的手段8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measures6 安全措施13Safety Precautions7 更换压载水程序19Procedure For Ballast Water Exchange8 记录和报告程序20Recording and Reporting Procedures9 附录23APPENDIXES压载水管理计划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1.介绍与目的Introduction and object1.1数个国家的研究显示在船上压载水和淤泥中的多种细菌、植物和动物,虽经过数个月的海上旅程,仍能存活。
随后在各港口国水域排放压载水或淤泥,将产生对当地的人类,动植物生态,及海洋环境构成威胁的有害水生有机体和病原体。
虽然其他媒介已被确定引起有机体在分隔水体之间的传播,但船舶排出的压载水却被列于最显著的媒介之中。
Studies carried out in several countries have shown that many species of bacteria, Plants, and animals can survive in a viable from in the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 carried out in ships, even after journeys of several months’ during. Subsequent discharge of ballast water or sediment into the water of port States may result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harmful aquatic organisms and pathogens which may pose threats to indigenous human, animals and plant life, and the marine environment. Although other media have been identified as being responsible for transferring organisms between geographically separated water bodies, ballast water discharge from ship appears to have been among the most prominent.1.2为了减少船舶压载水在各海区之间传播对当地海洋中的动植物及海洋环境有危害的海生物的可能性,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为减少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传播的对船舶压载水控制和管理的指南》(RESOLUTION A。
《国际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

)5 0 0 0 m 2 0 0 9 年1 月1 日~ 2 0 1 0 年1 月1 日 2 0 1 0 年之后 2 0 1 0 年1 月1 q ̄ I 2 0 1 2 年1 月1 日 2 0 1 2 a z 1 月1 日之后 <5 0 0 0 m <5 0 0 0 m >5 0 0 0 m >5 0 0 0 m
2 0 1 6 年1 月1 日之前
2 0 1 6 年1 月1 日开始 2 0 1 2 年1 月1 日开始
4 8
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2 0 1 3 / 6
D2 标 准适 用 的 时间 的解 释 :追 溯 性适 用 ;对 于 不 同年 份建 造 、不 同 压 载水 容量 的船舶 适用 的 时间不 同 ;不优 惠条款 。
D 1 和D 2 标 准适 用的 时间表 ( 表2)
表2 D1 和D 2 标准 适用 的时 间表
建造 日期 压载能力 1 5 0 0 m ~ 5 0 0 0 m 2 0 0 9 年1 月1 日之前
<1 5 00 m
符合Dl 更换标准 2 0 1 4 年1 月1 日之前 2 0 1 6 年1 月1 日之前 2 0 1 2 年1 月1 日之前
符合D2 处理标准 2 0 1 4 年1 月1 日开始 2 0 1 6 年1 月1 日开始 2 0 1 2 年1 月1 日开始 2 0 1 0 年1 月1 日开始
处 ,按 照本组 织制 定 的导则 进行 压载水 更换 。
2) 根据 本条第 1 . 1 款不 能进行 压载 水更 换的 船舶 ,其压 载水 更换须 考
虑第 1 . 1 款 所 述 的导 则进 行 并 尽可 能 地远 离 陆地 ,在 任何 情 况下 距 离最 近
陆地不 得少 于5 0 海 里和 水深 不得 少于2 0 0 米。
对于压载水管理和制定压载水管理计划的导则(G4)

附件5环保会第MEPC.127(53)号决议2005年7月22日通过对于压载水管理和制定压载水管理计划的导则(G4)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关于防止和控制海上污染的国际公约授予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的第38 (a) 条,还忆及在2004年2月召开的压载水管理国际会议上通过的《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压载水管理公约)连同四项会议决议,注意到《压载水管理公约》第A-2条要求只能按照公约附则的规定通过压载水管理进行压载水排放,进一步注意到《压载水管理公约》附则的第B-1条规定,每艘船舶须在船上备有并实施主管机关在考虑到本组织制订的导则的情况下核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还注意到压载水管理国际会议通过的第1号决议请本组织把制订本导则作为紧急事项,审议了由压载水工作组拟定的压载水管理和制订压载水管理计划的导则草案和散装液体和气体分委会在其第九次会议上拟定的建议案,1. 通过压载水管理和制订压载水管理计划的导则,内容列于本决议的附件;2. 请各国政府尽快或在公约对其适用之时适用本导则;和3. 同意不断审议本导则。
ANNEX 5Page 2附件对于制订压载水管理和压载水管理计划的导则草案(G4)1 导言1.1 压载水主要是用来对于控船舶纵倾、横倾、吃水、稳性或应力。
但,压载水可能含有水生的有机物或病菌,如果引入海上,包括河口,或淡水航道,可能对环境、人类健康、财产或资源造成危害,削弱生物的多样化或干涉对这种区域的其他合法使用。
1.2 选择适当压载水管理方法应该考虑确保使用符合本公约的压载水管理实践,不会对任何国家的保护环境、人类健康、财产资源和船舶的安全较大的危害。
1.3 这些导则的目标是帮助各国政府、适当的当局、船长、经营人和所有人和港口当局以及其他利益方,在运用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保护船舶安全的同时,防止,减小并最后消除从船舶压载水和相关沉积物引入有害水生有机物和病菌的风险。
《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20)

中 国 船 级 社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GUIDELINES FOR DEVELOPMENT OF SHIP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S(2020)2020年4月10日生效北京目录第1章通则 (3)1.1 目的 (3)1.2 适用范围 (3)1.3 一般要求 (3)1.4 指南编写依据 (3)1.5 定义 (3)第2章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 (5)2.1 一般要求 (5)2.2 计划编制过程 (5)2.3 计划内容要求 (6)2.4 压载水管理计划的评估和修改 (16)2.5 审批压载水管理计划所需的图纸资料 (16)第3章安全评估 (18)3.1 一般要求 (18)3.2 压载水置换方法 (19)3.3 安全因素 (19)3.4 安全评估 (20)3.5 顺序法 (20)3.6 溢流法 (21)3.7 稀释法 (24)附录1 (26)附录2 (28)附录3 (32)第1章通则1.1 目的1.1.1 本指南旨为编制符合IMO《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以下简称为“压载水公约”)附则第B-1条要求的“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以及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为“CCS”)验船师按照公约第B-1要求审批计划提供指导。
1.2 适用范围1.2.1 本指南适用于CCS船级载有压载水的船舶。
1.3 一般要求1.3.1 本指南仅包括压载水公约及相关导则的规定,对特定船舶实施压载水管理时,还应注意船旗国主管机关和港口国当局的其他有关规定。
1.3.2 对于航行美国水域的船舶,应注意在压载水管理计划中包括生物污垢管理的要求。
1.4 指南编写依据1.4.1 本指南主要依据下列IMO文件编制。
在使用本指南时,还应注意这些文件的后续修订:(1)《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及其修正案;(2)压载水管理及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G4)(MEPC.127(53),经MEPC.306(73)修订);(3)压载水置换导则(MEPC.288(71) );(4)压载水公约应急措施指南(BWM.2/Circ.62);(5)压载水公约生效前压载水管理证书签发和根据A.868(20)决议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BWM.2/Circ.40)。
《压载水公约实施指南》2014

GD13-2014中国船级社压载水公约实施指南(2014)北京2014年7月目 录前言 (21)一、压载水公约控制和管理要求 (32)1 船舶压载水管理方式和排放标准 (32)2 公约D-2标准实施时间及实现途径 (32)3 船舶符合压载水公约应持有的文件 (43)4 港口国检查(PSC检查) (43)二、BWM公约目前存在的问题 (43)1 船舶检验发证 (43)2 港口国检查取样分析方法 (54)3 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可靠性 (65)三、实施BWM公约的可行方案利弊分析 (75)1 总体分析 (75)2 船舶提前申请压载水证书的检验发证利弊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 船舶检验发证协调事宜 (76)四、压载水处理系统选用 (76)1.综述 (76)2 船舶特点 (87)3 处理系统特点 (98)4 布置和维护 (109)5 其它 (1110)五、压载水处理系统布置建议 (1211)1 一般要求 (1211)2 压载水处理系统 (1211)3 压载水处理设备舱室 (1211)4 压载水处理系统管系 (1312)5 危险处所电气设备 (1312)6 液货船(货品闪点不超过60℃的油船或化学品船)上系统布置 (1413)六、压载水处理系统在现有船上应用建议 (1615)1 压载水处理系统布置位置 (1615)2 共用现有压载系统 (1716)3 电功率估算建议 (1716)七、美国“船舶压载水排放规则”的相关要求 (1918)1 USCG“美国水域船舶压载水活生物体排放标准”及实施时间 (1918)2 USCG“美国水域船舶压载水活生物体排放标准”的实施要求 (1918)3 航行美国水域适用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BWMS)安装的原则建议2019附录1:各压载水处理设备外形尺寸 (2221)附录2:美国“替代管理系统(AMS)”摘要 (2322)附录3:美国型式认可摘要 (2524)前 言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无节制排放导致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对环境、人体健康、财产和资源造成损伤或损害。
MEPC 140(54)-G10-中文-压载水处理技术指南

MEPC.140(54)决议(2006年3月24日通过)原型压载水处理技术程序认可和监督指南(G10)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38(a)条关于防止和控制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授予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还忆及2004年2月举行的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大会通过了《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淀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压载水管理公约》)以及4项会议决议,注意到《压载水管理公约》第A-2条要求压载水排放应按照该公约附则的规定,仅通过压载水管理来进行,进一步注意到《压载水管理公约》第D-4.3条规定,在建立和实施试验和评估前景良好的压载水技术程序时,各缔约方应考虑本组织制定的指南,还注意到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会议通过的决议1提请本组织紧急制定这些指南,在其54届会议上,审议了由压载水工作组制定的《原型压载水处理技术程序认可和监督指南草案》,1.通过《原型压载水处理技术程序认可和监督指南》,其文本载于本决议的附件中;2.提请各国政府尽快或在该公约对其适用时实施本指南;和3.同意继续审议该指南。
原型压载水处理技术程序认可和监督指南(G10)目录1 引言总则目的适用性程序要求2 定义3 程序申请要求参与方压载水处理技术描述船舶描述安装和安装检验描述性能试验和评估描述时间表和报告4 安装检验和符合声明安装检验符合声明5 对已安装系统的性能要求6 程序监督附录原型压载水处理技术符合声明原型压载水处理技术程序认可和监督指南(G10)1 引言总则1.1 本指南为主管机关在按《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淀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公约)第D-4条对原型压载水处理技术进行认可和监督提供建议。
第D-4条的目的是对有可能符合或超出公约第D-2条规定的性能标准并具有良好前景的船上压载水处理技术进行试验和评估提供机会。
文件也有助于制造商、船东和其他利益方进行压载水处理方面的工作。
指南还对程序认可衡准提出了建议案。
在应用本指南建议案时,应确保客观、一致和透明,本组织应定期对其应用状况进行评估。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全文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全文一、背景介绍二、目的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和可执行的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以确保船舶良好的运营和管理,并保护环境免受潜在的污染。
三、管理措施2.压载水处理压载水应在进入船舶之前进行适当的处理。
处理方式应符合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标准,以确保压载水的质量符合要求。
3.压载水质量监测船舶应配备适当的压载水质量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压载水质量检测。
监测数据应记录并保存,以备查阅。
如发现压载水质量不合格,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压载水存储船舶应具备合适的压载水存储设施。
存储仓容量应符合相关要求,并能够确保压载水的安全存储。
存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5.压载水使用船舶在使用压载水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
压载水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使用,并通过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压载水的使用安全可靠。
6.压载水安全管理船舶应建立健全的压载水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船舶压载水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7.废水处理船舶在处理压载水产生的废水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废水处理工艺应符合国际和国内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废水的安全排放。
8.应急处置船舶应建立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压载水泄漏等事故做好预案。
一旦发生压载水泄漏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责任1.所有船舶相关人员应遵守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的相关规定,保证良好的执行。
2.船舶拥有者或经营者应制定并确保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的落实,并承担主要责任。
3.执法机构应加强对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的监管和检查,确保其有效执行。
五、宣传与培训1.船舶相关人员应接受压载水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对船舶压载水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2.执法机构应加强对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的宣传,提高船舶压载水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六、总结本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的制定是为了确保船舶压载水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并保护环境免受潜在的污染。
001-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中英版)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BALLAST WATER MANAGEMENTPLANWESTLION SHIP MANAGEMENT CO., LTD.目录Contents章节标题页码Chapter Title Page 1.介绍 2Introduction2.船舶资料 4Ship’s particular3. 负责人员及职责 5Responsible officer any their duties4.培训和教育 6Training and education5.压载水管理的手段8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measures6 安全措施13Safety Precautions7 更换压载水程序19Procedure For Ballast Water Exchange8 记录和报告程序20Recording and Reporting Procedures9 附录23APPENDIXES压载水管理计划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1.介绍与目的Introduction and object1.1数个国家的研究显示在船上压载水和淤泥中的多种细菌、植物和动物,虽经过数个月的海上旅程,仍能存活。
随后在各港口国水域排放压载水或淤泥,将产生对当地的人类,动植物生态,及海洋环境构成威胁的有害水生有机体和病原体。
虽然其他媒介已被确定引起有机体在分隔水体之间的传播,但船舶排出的压载水却被列于最显著的媒介之中。
Studies carried out in several countries have shown that many species of bacteria, Plants, and animals can survive in a viable from in the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 carried out in ships, even after journeys of several months’ during. Subsequent discharge of ballast water or sediment into the water of port States may result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harmful aquatic organisms and pathogens which may pose threats to indigenous human, animals and plant life, and the marine environment. Although other media have been identified as being responsible for transferring organisms between geographically separated water bodies, ballast water discharge from ship appears to have been among the most prominent.1.2为了减少船舶压载水在各海区之间传播对当地海洋中的动植物及海洋环境有危害的海生物的可能性,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为减少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传播的对船舶压载水控制和管理的指南》(RESOLUTION A。
《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17)

中 国 船 级 社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GUIDELINES FOR DEVELOPMENT OF SHIP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PLANS(2017)生效日期:2017年5月1日编写说明本指南依据IMO《2004年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国际公约》以及以MEPC.127(53)决议通过的“压载水管理及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G4)”的要求而制定,以协助制定符合公约要求的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
对压载水管理计划符合本指南要求的船舶,可授予“BWMP”附加标志。
按照BWM.2/Circ.40,对于按照IMO A.868(20)决议或者本社2001年《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在船舶因加装压载水管理系统而必须更新压载水管理计划前仍保持有效。
本指南生效后替代原2001和2006版。
目录第1章通则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一般要求1.4 指南编写依据1.5 缩写与定义第2章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2.1 一般要求2.2 计划编制过程2.3计划内容要求2.4 压载水管理计划的评估和修订2.5审批压载水管理计划所需的图纸资料第3章安全评估3.1 一般要求3.2 压载水置换方法3.3 安全因素3.4 安全评估3.5顺序法3.6 溢流法3.7 稀释法附录1 压载水报告格式附录2 压载水管理计划标准格式附录3 船舶压载水记录簿第1章通则1.1 目的1.1.1本指南旨为编制符合IMO“2004年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为“压载水公约”)附则第B-1条要求的“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以及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为“CCS”)验船师按照公约第B-1要求审批计划提供指导。
1.2适用范围1.2.1 本指南适用于CCS船级载有压载水的船舶。
1.3 一般要求1.3.1船舶申请计划审批时,若符合本指南的要求,可根据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授予“BWMP”附加标志。
压载水管理计划介绍

APPENDICES (附录) Page Appendix 1 Plans 图纸 32 Appendix 2 Format for ballast water reporting form 压载水管理报告表 38 Appendix 3 LONGITUDINAL STRENGTH 总纵强度 42 Appendix 4 STABILITY 稳性 43 Appendix 5 PROPELLER IMMERSION 螺旋桨浸没 45 Appendix 6 BRIDGE VISIBILITY FORWARD 可视范围 46 Appendix 7 DEFINITION OF SEA STATE ACCORDING TO 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SATION 世界气象组织海况定义 47
载水管
理计划指南》(MPEC.127(53))要求。该计划提供标准的压载水置换及沉积 处理操 作指导和需要遵循的安全操作程序。 3. This Plan has been examined by American Bureau of Shipping(ABS) and no alteration or revision shall be made to any mandatory part of it without the prior approval of ABS. 该计划已获美国船级社(ABS)批准。未经ABS同意不得对任何强制性内容进行 变更或 修改。 4. Changes to non mandatory information in Appendices will not be required to be approved. 对附录中非强制性内容的修改不必获得批准。 5. This plan may be inspected on request by an authorized authority. 本计划可按授权机关要求接受检查。 6. It is the owners/operators or master’s responsibility to regularly review the plan and ensure that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therein is accurate and updated. 船东/营运方或船长负责定期审阅该计划,确保该计划包含的内容的正确性和适 时性。
压载水公约知识点梳理

压载水公约相关知识点梳理一、压载水公约相关要求1、压载水公约适用范围:悬挂缔约国国旗悬挂非缔约国国旗,但在缔约国管辖下营运2、压载水管理措施-压载水加装上船后压载水置换(D-1标准)压载水处理(D-2标准)Ø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Ø其他替代措施(如用饮用水作压载水等)Ø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应经主管机关型式认可(按照G8导则(MEPC .174(58)))3、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4、压载水记录簿(BWRB)Ø每艘受到压载水公约约束的营运船舶,到2017年9月8日应持有有效的IBWMC证书/符合证明。
5、D-2标准实施时间表A.1088(28)决议(MEPC70):1、2017年9月8日或以后的首次IOPP换证检验时2、或交船时6、D2标准强制实施日期(不同于A.1088(28)决议,将在MEPC71会议最终决定):1. 对于2017年9月8日或以后的首次IOPP换证检验是在2019年9月8日或以后完成的,应在2017年9月8日或以后的首次IOPP换证检验时;2. 对于2017年9月8日或以后的首次IOPP换证检验是在2019年9月8日前完成的,则应在2017年9月8日或以后的第二个IOPP换证检验时。
3.,或交船时7、加强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的可靠性通过经修订的G8导则(MEPC.279(70))经修订的G8导则应用时间表:主管机关应尽快但不能迟于2018年10月28日使用经修订的G8导则对BWMS进行型式认可;在2020年10月28日或之后安装上船的BWMS,应符合经修订的G8导则;对于在2020年10月28日之前安装上船的BWMS,可按照MEPC.174(58)或者经修订的G8导则进行型式认可。
8、避免对先行者(early mover)处罚:在试用期内(公约生效后3年),期间的PSC检查对超标船舶不处罚,基于船舶正确安装、运行、维护和保养符合MEPC.174(58)决议的经型式认可的BWM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申报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申报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2.04.18•【文号】海船舶〔2012〕265号•【施行日期】2012.04.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关于颁布《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申报暂行规定》的通知海船舶〔2012〕265号各直属海事局、各有关单位:国际海事组织于2004年通过了《2004年控制和管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压载水公约》)。
为使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满足《压载水公约》的有关要求,规范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申报程序,根据公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申报暂行规定》。
现将此规定发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申报暂行规定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申报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使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满足《2004年控制和管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压载水公约》)的有关要求,规范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申报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拟申请安装在中国籍船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上的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为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申报的主管机关,负责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申报的申请受理和审查。
第四条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应满足《压载水公约》和国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设计和操作不得危害船舶安全及人员健康和安全,也不得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性能应能满足《压载水公约》第D-2条的标准,且船上适用。
第五条申请人向主管机关申报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中应书面说明:(1)申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处理方法及原理;(3)是否使用活性物质的简要说明;(4)制造商的名称及地址。
申请人在提交书面申请的同时,还应提交下述文件:1、对于不使用活性物质的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包括:(1)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安全及环境可接受性评估报告,报告中应包括系统描述、处理过程描述、研发阶段处理压载水的性能测试符合《压载水公约》第D-2条标准的说明以及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安全及环境可接受性评估;(2)研发阶段处理后压载水性能测试的条件和结果报告及试验测试的质量保证计划(QAPP);(3)技术手册(或说明书);(4)参考文献;(5)其他应提交的试验报告、支持数据和有关文件。
XX海运有限公司船舶压载水管理须知

1 目的本文件对船舶压载水排、注操作管理作出规定,旨在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的船舶。
3 船舶压载水管理须知3.1 责任3.1.1 船长负责并指定有关人员向当地海事机关申请压载水排放工作;3.1.2 大副对压载水排、注造成船舶稳性与吃水的安全负责;3.1.3 木匠负责执行大副对压载水的排、注指令,通知三管轮或值班轮机员,并由其安排当值机工排、注操作,并加强联系,勤测量,做到安全排、注;3.1.4 当值机工在三管轮或值班轮机员的指导下按《水舱变动联系记录簿》所写的指令,依次排、注压载水,并与木匠保持联系。
3.2 实施步骤3.2.1 在港区排放压载水,船长先要向当地海事机关书面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排放;3.2.2 当需要排、注压载水时,大副要请示船长,得到船长许可后在《水舱变动联系记录簿》上填写排、注压载水的舱柜和顺序、开始排、注时间,对排、注完毕后船舶的稳性进行核算,保障船舶安全;3.2.3 在厂修理时,大副要进行压载水排、注的稳性、吃水计算,确保船舶安全;3.2.4 在开泵前木匠要将各压载舱柜测量的数值填在《水舱变动联系记录簿》相应栏目内,并根据大副指令,将《水舱变动联系记录簿》交当值机工执行,保持与当值机工联系,及时测量舱柜,努力做到不溢漏和舱柜安全;3.2.5 三管轮或值班轮机员、当值机工按大副指令,开泵排、注压载水,记录开泵、仃泵时间,认真当值,注意泵压,加强与木匠的联系。
排注工作结束,木匠取回《水舱变动联系记录簿》,交大副审阅;3.2.6 海上置换原有压载水,要根据海况逐个舱柜进行排、注。
由于大风浪天气影响船舶安全操纵而不能进行压载水排、注的,要在《水舱变动联系记录簿》及《航海日志》上记录加以说明;3.2.7 大副应将压载水的排、注情况记入《航海日志》;3.2.8 冬季舱柜注水时,木匠要注意保证空气管畅通,在气温低于0℃以下时双层底舱柜水位要低于主甲板空气管下,顶边舱柜不能压满,保留少许空间。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06)简介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06)简介
佚名
【期刊名称】《舰船标准化工程师》
【年(卷),期】2006(39)5
【摘要】《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06)是在中国船级社《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2001)基础之上,结合IMO制定的《船舶压载水管理和制定压载水管理计划导则》(MEPC.127(53)决议)以及《船舶压载水置换导则》(MEPC.124(53)决议)编写。
对如何使用IMO制定的压载水管理计划标准格式编制实船计划给出指导。
【总页数】1页(P38-38)
【关键词】压载水管理;船舶压载水;计划编制;指南;简介;中国船级社;标准格式;IMO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698.7
【相关文献】
1.《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与控制公约》简介 [J], 廖铭胜
2.《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简介 [J], 刘万鹤
3.积极做好《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淀物的控制与管理公约》的履约准备——关于船舶压载水管理的调查综述 [J], 汪亭玉
4.压载水的管理——船舶压载水排放的环境保护必须保证船舶安全 [J], 郭志忠;徐帮林
5.压载水公约履约参考书目——《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2018综合文本)《如何实施压载水管理》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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