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的预扣与汇算清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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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系列

一、经营所得征税范围

经营所得征税范围的修改情况改革后改革前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体工商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户的生产 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经

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 对企事业

得; 单位的承 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 包、承租 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

二、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

2011年版《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

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所得额。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

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应纳税所得额。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好再来饭店是一家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其投资者为中国公民张某。2018年全年实现收入100万元,成本60万元,期间费用及税金等37.35万元,其中支付投资者本人的工资7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当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元。

❝张某当年没有其他经营所得。张某当年还从A公司取得工资收入12000元/月,按规定每月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要求:

❝ 1.计算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2.如果上述业务发生在2019年,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3.填报相关纳税申报表。

经营所得的计算步骤

第二步第一步

•计算经营实体层面的所得•计算投资者层面的经营所得

❝个人通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需要分经营实体层面的所得与个人投资者层面的经营所得两步进行。

❝第一步,计算经营实体层面的所得:

❝2018年版《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是经营实体层面的所得。

❝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经营实体层面的成本费用扣除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经营所得的费用扣除分别予以明确。

成本、费用与损失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改第十五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第十七条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说的

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修改有关损失的规定

第二步,计算投资者层面的经营所得

税制改革前的费用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

用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98号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问题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

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例】好再来饭店是一家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其投资者为中国公民张某。2018年全年实现收入100万元,成本60万元,期间费用及税金等37.35万元,其中支付投资者本人的工资7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当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元。

❝张某当年没有其他经营所得。张某当年还从A公司取得工资收入12000元/月,按规定每月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要求:

❝ 1.计算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2.如果上述业务发生在2019年,则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一)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月至9月应纳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12000-2000-3500)×20%-555=745(元);❝745×9=6705(元)。

❝10月至12月应纳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12000-2000-5000)×10%-210=290(元);❝290×3=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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