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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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部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医院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招标采购程序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调查与编制采购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经审批后编制采购计划。

2.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3.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部门根据招标方式,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项目简介、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

4. 发布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信息。

5. 投标人报名与资格审查: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报名,招标部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 开标与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8. 签订合同:中标人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

9. 采购实施与验收: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医院进行验收。

10. 付款与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医院向中标人支付采购款项。

第三章招标采购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招标采购活动涉及以下部门职责:1. 招标部门:负责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与评标等。

2. 使用部门:负责提出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配合招标部门开展招标采购活动。

3. 审批部门: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审批,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4. 监察部门: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5. 财务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付款与结算等。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招标部门、使用部门、审批部门、监察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规定的,由医院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扣发绩效工资等处理。

医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采购活动,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维护医院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采购活动,包括设备、药品、耗材等各类采购内容。

第三条医院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第四条医院设立采购委员会,负责医院采购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和备份,确保资料完整和真实。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医院采购委员会负责修改和解释,并报医院领导班子审定。

第二章采购招标流程第七条采购招标应提前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需求和预算,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认。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计划制定招标文件,包括采购项目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应至少发布在医院网站、政府采购网站等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中标人,出具评标报告。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在评选中标人后向医院领导班子报告并获得批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中标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提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并接受医院验收。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对采购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整改不足,提升采购管理水平。

第三章采购招标监督第十四条医院领导班子应对采购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合法。

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应全程监督采购招标活动过程,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

第十六条外部机构、社会公众及时监督医院采购招标活动,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采购人员及时公布采购结果和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医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第十九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对执行医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鼓励继续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由医院采购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报领导班子审定。

医院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工作,确保采购工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保证采购的质量和效益。

该制度适用于医院对于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

2. 负责部门及人员2.1 采购部门医院采购部门是医院工程采购招标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审批、组织和管理医院的工程采购招标工作。

2.2 采购招标小组医院工程采购招标工作由专门组成的采购招标小组负责,小组成员包括采购部门的相关人员和项目有关的技术人员。

2.3 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是负责监督医院工程采购招标工作的部门,监督机构由医院领导确定。

3. 采购招标程序及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医院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由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申请,并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技术参数。

3.2 招标文件编制根据采购需求确认的结果,采购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合同及技术要求等。

3.3 发布招标公告采购部门根据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日期等。

3.4 投标文件递交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经济技术要求、业绩证明等。

3.5 开标和评标开标过程需公开进行,评标过程需保密。

采购招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估投标人的技术能力、经济能力等因素。

3.6 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采购部门负责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至少包括中标人、中标价格等。

3.7 签订合同经评标确定的中标人与医院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内容需明确工程项目的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等。

3.8 合同履行和支付医院按照合同和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的管理和验收,合同履行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标人款项。

4. 质量监督和评估医院工程采购招标过程中应加强对中标工程的质量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1 质量监督医院应定期对中标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追责,确保工程质量。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前言医院招标采购是医院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医院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等物资采购工作必需遵从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保证资金合理、招标公开、采购合理、价格公正。

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招标采购行为,确保医院招标采购合规、公正、透亮、高效。

一、招标工作流程1. 采购计划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应从编制采购计划开始,订立认真的采购计划,明确招标的内容、招标程序、招标方法、招标的范围和招标时间等,确保依照计划渐渐推动。

2. 发布招标文件依据采购计划,医院采购管理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评标方法。

招标公告应发布在国家政府规定的招投标网站,确保全部社会公开。

3. 评标工作评标小构成员应具备相关业务专业学问、拥有不少于5年从业经过、无利益关系和直系亲属参加相关投标企业。

评标小组严格依照程序开展评标工作,确保评标公正透亮。

评标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严格的技术和商务核查,并对投标企业的资质、信用以及技术本领进行考核。

同时,对不合格的投标企业应当明确地告知原因并查实。

4. 签订合同在评标结束后,医院采购管理部门应依据评比结果,与中标企业进行商务洽谈,商贸洽谈不影响评标结果和中标企业产生相关的纠纷。

商务洽谈结束后,双方应签订合同并按要求履行。

二、招标过程注意事项1. 招标标准医院招标应当遵从国家政策法规、医院采购政策标准、相关的标准规范,可以订立更高标准的规范,以确保采购品质的牢靠性和安全性。

2. 评标依据评标依据应以招标文件中所确定的技术规范和评标方法为基础,对已达到的标准予以加分,对未达到的标准予以扣分,并请投标企业出示证明文件以供审核,评标组对审核的内容应记录在案。

3. 招标文件变更医院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可以在公告发布之前变更,但变更后肯定要重新发布公告。

医院应适时通知投标人,无论是在投标前还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4. 招标文件保密医院招标文件应进行保密处理,确保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不会由于公开和泄漏,从而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篇一」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 ( 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能够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 ( 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经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 。

1 、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 、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 、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 ( 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因其它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招标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

第三条医院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院招标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成立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标采购工作。

办公室设在总务科,由总务科科长担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招标采购活动。

第六条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制定招标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二)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确定评标办法和标准;(三)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四)负责招标采购合同的管理和监督;(五)负责招标采购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招标采购程序第七条招标采购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项目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招标采购办公室申报采购项目,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采购办公室根据项目申报资料,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项目需求、评标办法、标准等。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采购办公室通过医院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招标采购办公室组织开标,邀请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六)签订合同:中标人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

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第八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九条评标标准包括:(一)投标报价:占评标总分30%。

(二)投标文件质量:占评标总分40%。

医院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采购招投标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工程、服务等。

第三条采购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采购信息应公开透明,招标过程应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原则:所有投标人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歧视或排斥任何投标人。

3. 公正原则:招标机构应依法公正地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

4. 效率原则:提高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医院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采购招投标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设立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采购招投标的具体实施。

三、采购招投标程序第六条采购项目立项。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项目计划,经审批后报医院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

第七条招标公告。

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根据采购项目计划,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投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投标。

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第九条开标。

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宣布投标文件,并邀请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报告。

第十一条中标公示。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中标通知书。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医院采购招投标办公室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三条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医院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采购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理。

五、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采购的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的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的管理制度关于医院采购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关于医院采购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

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

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

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医院招标采购活动,提高物资采购效率与质量,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部门招标、采购活动,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各部门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三、招标采购程序1.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需求、数量、品质、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方式、评标标准等;2.拟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注明:招标方式、采购产品的名称、品质、数量、时间、付款方式、保证金等;3.派出招标通知书或公告,向招标人或公众提供采购信息,开展招标工作;4.开标,评标,将获得中标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拟予以采购;5.审批并终止合同,医院采购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和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审核拟予以采购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资质并进行公示;6.签订采购合同,医院采购委员会负责拟定订单并签订合同;7.采购实施,医院财务科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货款。

四、招标采购流程图(此处省略)五、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六、采购方法1.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需要公开竞争的采购活动。

2.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仅向特定的一些厂商邀请签定合同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文件的编制1.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书、投标书格式、技术要求书、合同格式等。

2.采购合同的编制:采购合同包括:合同文件、附加协议、规格书、质量保证书、运输保证书等。

八、保证金为了尽量避免招标人销售不良品或绝运的风险,在采购过程中保证金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同签订后,保证金应及时返还。

九、管理制度1.采购委员会或者采购部门建立了采购制度、规章和标准,对采购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

2.采购委员会承担首席招标人的职责,指导、管理招标采购的整个流程。

3.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应完整、准确、真实。

十、附则本制度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XXXX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医院的根本利益,兼顾质量和成本,提高工作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医院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和优质服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性价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条:招标项目必须经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第四条:实行回避制。

与投标单位有利益关系或有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标人员应在该项目中予以回避。

第五条:实行招标项目评价负责制。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采购方案,并对招投标公正的效果评价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实行双方询价制。

采购部门、使用科室分别了解所招标项目的价格,为院委会确定项目限价标准提供依据。

第七条:严格按照《永煤集团总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由采购部门按程序报批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标方式第八条:单项合同估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物资类(符合本办法中非公开招标采购条件的除外)、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金额50万元及以上项目,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第九条:公开及邀请招标遵照《关于印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招标工作流程第十条:医院招标流程:1、使用科室将申请采购报告、技术方案、参数、性能以及可行性论证等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提交采购部门。

2、采购部门将申请报告提交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并由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采购部门执行。

3、采购部门、使用科室进行市场询价并对此项目进行考察。

4、采购部门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报名、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院长签字后发放。

5、采购部门负责组织使用科室、财务部门进行采购合同会审会签,合同经由分管领导、院长审批后,业务职能部门方可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

医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采购招标工作,确保采购品质和合理采购费用,保证医院日常运营的顺利进行,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订立,为医院内部各部门、单位的采购活动供应引导。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单位在开展采购活动中的招标管理。

第三条术语定义1.采购:指医院为了满足医疗、办公等需要,购买物品、设备、服务或实施工程的行为。

2.招标:指医院通过公开的形式,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争,并依照肯定的程序和标准选择供应商的过程。

3.供应商:指具备供应医院所需物品、设备、服务或实施工程本领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自然人。

4.采购招标文件:指医院在进行采购招标过程中所订立的文件,包含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

第二章招标方式第四条招标方式的选择医院采购招标方式应依据采购项目的性质、金额和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进行选择,一般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项目金额较大,而且市场竞争充分的情况。

2.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项目涉及特定技术要求或市场竞争较少的情况。

3.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项目涉及多而杂技术或市场竞争极少的情况。

4.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采购项目只有唯一供应商或特定供应商可以供应的情况。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订立1.招标公告:应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数量、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2.招标文件:应包含项目背景、技术要求、标价要求、开标和评标方法等内容。

3.投标文件:应包含技术要求符合性、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信息。

第六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资格。

2.具备从事相关业务活动所需的必需设备、技术和人员。

3.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

4.无违法、违规记录。

第三章招标流程第七条招标发布1.编制招标公告并向公告栏发布,同时可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发布。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采购管理制度的特点是什么1、文字化任何制度都是以文字的形式表示出来的,采购制度也不例外。

制度不是上级的口头命令或要求,口说无凭,应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大家共同的行动纲领,对任何人、任何采购活动均起规范作用。

文字化的采购制度可以张贴起来,也可以打印成册,分发给每一个采购人员,要求大家领会其内容,自觉地按采购制度要求自己。

2、可行性任何企业的采购制度都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内外部条件、企业发展目标、行业特点以及采购人员本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应切实可行。

不同类型企业的采购制度可以有差异,即使是同一个企业在不同时期也应有不同的采购制度,我们反对照搬照抄和一成不变的采购制度,强调采购制度在实施贯彻中的切实可行性,而不是僵化的教条与清规戒律。

3、严肃性采购管理制度一旦确定,采购人员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只制定制度而不加强执行与实施的监督,这样的规定、制度是毫无价值的。

在实际运作中,对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应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应提倡采购制度的严肃性。

4、协调性采购管理制度要注重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协调,把上下级工作、前后环节工作有机地协调与联系起来,以体现集体利益。

5、相对稳定性采购制度已确定,一般地,短期内不要变动,通常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应保持稳定,便于大家执行。

如果经常变动,采购人员刚刚领会了老制度,又出现了新制度,这样就会难以适应,容易造成采购工作的混乱。

当然,采购制度并不是长期固定不变的,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内部条件的改进,采购制度也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二、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1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医院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市有关采购制度及医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医院招标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医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类招标。

第三条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竞争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医院招标采购工作。

第五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采购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招标办公室职责:(一)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二)组织招标评审工作,协助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单位;(三)负责招标过程的资料归档和备案工作;(四)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监督和合同管理;(五)协调解决招标过程中的问题,维护招标秩序。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职责:(一)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招标预算,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监督招标资金的支付;(二)审计部门:对招标过程进行审计,确保招标活动的合规性;(三)监察部门:对招标活动进行监督,查处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四)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八条招标项目审批(一)各相关部门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提出招标项目需求;(二)招标办公室对招标项目进行审核,报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三)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招标项目进行审批,确定招标范围、方式、预算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编制(一)招标办公室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组织编制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投标须知、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等;(三)招标文件应确保内容完整、准确、清晰,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

第十条招标公告发布(一)招标办公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二)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预算、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等内容。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招标采购活动,保障医院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公平性和效益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招标采购活动,包含设备、药品、料子、工程等。

第三条医院招标采购活动应遵从公开、公平、公正、透亮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四条医院招标采购活动应遵从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合理采购本钱的原则,确保采购品质和服务的质量。

第二章招标采购程序第五条招标采购应事先订立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及预算,于医院网站、相关专业网站等公开途径发布招标公告,并向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第六条招标文件应明确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费用预算等内容,并规定各招标人应供应的资格条件。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给有心参加招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招标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文件。

第八条投标文件应依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并附带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第九条医院应设立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代表构成,负责评审投标文件,依据评标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分。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应以透亮、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进行评分,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依据评标结果,选定中标人并公布中标结果,同时通知其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第十二条中标人应履行中标合同,签订供货协议并依照商定供货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供货。

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十三条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标准应包含技术本领、价格、服务水平等要素,并予以相应的权重。

第十四条技术本领评分应依据供应商的专业资质、技术方案等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价格评分应依据供应商的报价与预算预算的差距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服务水平评分应依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产品质量保证等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标准应依据具体项目订立,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

第四章中标和履约第十八条中标人通过签订中标合同、供货协议等形式与医院达成供货意向。

医院招采管理制度

医院招采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招采工作,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药品、耗材、工程、服务等。

第三条医院招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招采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全院招采工作。

第五条招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采办公室,负责招采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招采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招采计划,组织编制招采文件;2. 组织实施招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3. 对招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采过程公开、透明;4. 负责签订、履行采购合同,并对采购结果进行验收;5. 建立招采档案,定期对招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三、招采流程第七条招采流程分为以下阶段:1. 需求征集: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招采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2. 编制招采文件:招采办公室根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等;3. 发布招采信息:通过公告、媒体等方式发布招采信息;4. 投标: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5. 开标:公开开标,确认投标文件;6. 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7. 定标:招采管理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8. 签订合同:中标人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9. 履行合同: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10. 验收:招采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11. 档案管理:对招采活动进行档案管理。

四、监督管理第八条招采工作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采活动合法合规。

第九条招采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招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条招采活动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和影响招采活动。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招采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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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可以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通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第十一条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复印件给财务科备案,
并按此依据作为结算凭据。

第十二条合同履约金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不良情况或质量问题归还给中标人。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后或大型设备的验收应进行内部审计、审计部门应提供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方可结算。

第十四条在工程合同签订中应尽量明确,工程量清单和补充原则和方法,工程量调整原则及计算合法,综合单价调整原则和方法等多种因素应尽量考虑进去形成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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