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设计中如何保护水源保护区——以深圳市沙井南环路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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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日常养护与精细化管理解析

道路日常养护与精细化管理解析 发表时间:2018-07-19T11:33:41.11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8期作者:王章义[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将当今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水平日益提高,城市道路作为最为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对城市形象化和居民生活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的。 深圳市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 518109摘要:随着我国将当今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水平日益提高,城市道路作为最为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对城市形象化和居民生活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的。为了可以保证道路工程质量、延长道路工程的使用寿命,必须要强化对道路日常养护工作,加强精细化管理,尽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在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多老旧工程已经出现了质量问题,道路出现的损坏问题越 来越多,不得不对道路工程进行大规模整修。这就需要做好日常养护维护工作。 关键词:道路;日常养护;精细化管理 引言 道路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突飞猛进的发展,道路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道路养护工作是否到位对道路的使用寿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若道路质量得不到保障,会使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存一定的威胁。因此,进行道路养护十分重要。 1道路工程施工养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管理人员的问题 在道路养护的施工中,离不开管理人员的作用,管理人员个人素质的高低以及相关的专业水平,都会对道路养护工作以及施工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造成直接影响,所以要想提高道路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首先要提高道路养护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以及专业技能水平。然而,目前在很多道路养护企业中,仍然聘用了很多个人素质以及专业技能不达标的养护人员。当这些人员参与到道路日常养护工作中之后,势必会对养护工作进度以及质量带来影响。还有一些工作人员过于贪图个人利益,不认真按照规范施工,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导致道路养护维修后短时间再次出现病害,严重影响了道路养护质量。 1.2管理技术的问题 因为管理工作主要是由管理人员来进行,因为受到本身能力的限制,导致相关的管理技术水平不够。虽然也有部分管理人员是有专业技能素质的,但是因为我国的公路管理工程中还没有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所以导致管理技术的整体水平得不到提升,施工管理现场因为缺乏统一的指导,所以经常出现混乱的状况。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有些道路养护企业的施工管理和道路养护工作技术水平不达标,同时又没有科学的、先进的管理技术,施工管理的工作就无法更好地开展。 1.3缺乏养护设备 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养护部门还没有实现配备全套的大功率综合性养护设备,而已经配备大功率综合性养护设备的养护部门也没有充分地使用这些设备,导致设备被闲置,出现了严重浪费的情况。另外,在一些地区对于公路的养护工作还仅仅是常规的养护方式,很少使用先进的设备。 1.4养护资金使用不合理 目前,存在道路管理单位和政府不够重视道路养护工作,没有将专用养护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由于缺少日常养护资金,导致养护工作不到位,难以将道路故障预防性地解决。往往是在发生道路损害等质量问题时,相关单位才会进行维修,不仅影响了道路的正常使用,也加大了资金的使用支出。 2常见的道路养护相关措施 2.1灌缝 由于道路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反射裂缝,如不均匀沉降、荷载过大、温度变化而产生的裂缝等。一旦裂缝出现,车辆运行和路表积水都会侵蚀沥青和集料,直到损害路基。为了避免扩展,需要先将裂缝中的积水用细管排出,并用同配比的沥青填缝。 2.2就地热补 如果道路局部出现了裂缝、松散、龟裂、沉塘等问题,可以采用就地热补方法。将破坏区域的旧沥青全部剔除,之后采用热沥青混合料填入压实,该种方法主要是应用在冷接缝中,冷热相同的沥青调补完毕后容易留下缝隙,如果碾压工作不到位会造成道路再次受损。当今,可以采用红外线养护修补设备进行就地热补,不仅可以减少施工量、实现快速修补,同时也可以降低I13沥青混合料的应用,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3稀浆封层 稀浆封层作为近些年应用较为广泛的封层技术,可以有效的治理道路裂缝问题,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防水、防磨性能,并且在施工中效率高、造价低,可以改善、恢复道路表面功能,特别适用于沥青路面。 2.4道路再生密封 在频繁交通荷载与温度膨胀反复作用下,沥青会产生老化现象,油脂也会不断碳质、胶质,道路各项指标均有下降,这时可以采用沥青道路再生密封技术对路面进行涂刷,可以补充沥青当中的油质,让老化的沥青更具活性,从而提高道路功能。 3实现精细化管理的主要措施 3.1完善公路道路养护管理的机制 区分好管理与养护之间的差异。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公路管理机制与公路建设具有密切的关系,完善公路管理机制以此确保公路道路养护机制可以顺利进行。针对交通管理部门来说,应该以公路事业快速发展为基础,将现代管理机制建设成为高效、明确、协调运转的模式。在公路道路的实际养护中,应该与目前管理工作彻底分离开,部分面向市场公开招标,加入有效的竞争、激励和价格的管理机制,优胜劣汰。把管理机构隶属的养护工区与管理机构有机地彻底区分开,形成现代化养护单位(有竞争力发展、经营、约束、自负盈亏及产权比较独立等)。

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 (试行) 2017年4月

为适应深圳市城市人行天桥和连廊的建设和发展需要,规范全市人行天桥和连廊工程设计,统一全市人行天桥和连廊工程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提高精细化设计水平,使工程达到安全、耐久、美观、适用、经济和环保,特制定本设计指引。 在编制过程中,指引编制组在立足国家和行业既有标准、规范和规程的基础上,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深圳市大量已建人行天桥和连廊工程的经验教训,并汲取北京、上海、香港以及国内外其它地区的设计经验,经反复论证后形成。 作为国际化城市中的人行天桥和连廊不仅要承担城市交通的职能,完善道路空间的组织结构,满足人们的出行、观赏、游憩、交往、休闲等需要,而且要起到保护历史文化、构造特色城市景观、体现城市文化氛围等作用,借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艺术形态和文化内涵。 本指引共分八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电气设计;7.给排水设计;8.绿化设计。 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指引主编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参编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筑设计 (7) 总体要求 (7) 平面设计 (11) 立面设计 (12) 配套设施 (12) 材料及色彩 (13) 环保措施 (14) 地面风雨连廊 (15) 5. 结构设计 (16) 一般规定 (16) 主梁设计 (16) 钢结构防腐涂装 (17) 顶棚与花槽 (18) 其它事项 (18) 6. 电气设计 (21) 总则21 功能照明设计要求 (21) 景观照明设计要求 (21) 照明系统 (22) 供电和控制 (22) 防雷与接地 (23) 7. 给排水设计 (24) 8. 绿化设计 (27) 附录A 指引参考标准布置及色调渲染图 (28) 相关标准规范汇总 (31) 本指引用词说明 (33)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二二号) (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

的原则。 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二)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第九条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 (二)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 (三)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最新整理市政养护应急预案word版本

第一章前言 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常年主导风为东南风,气候温和,日照充足,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年降雨量1056毫米,尤其在夏季台风影响和降雨较多。特定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使我们****在尽享鱼耕舟揖的同时也备受水患和台风灾害的侵扰。再则因全球气候的多变性,以及城市热岛效应、地面沉降等多种因素的交互影响,使风灾、水患和冬季严寒冰冻积雪变的尤为复杂、多变。 针对特定的地理环境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为确保养护期间所有设施安全运行和城区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影响,结合我们养护工作特点和防汛、防台及抗雪防冻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章应急网络体系 1、公司成立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有公司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 公司分管养护的副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 2、同时成立应急抢险工作小组,以利本预案顺利运行与实施。 3、各相关职能人员责任划分和联系方式:

4、遇有出现各类预警天气出现公司要求各相关职能人员全天候24小时保持手机 畅通,并另备一份家庭联系电话,以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利用公司具备的防汛应急系统成立的独立通讯网络内人手一部无线对讲机设备,保证第一时间联动所有应急处置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设备、物资的储备和队伍的建设 一、设备和物资的储备 1、设立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应急设备和物资仓库,常年储备足够的物资和设备, 以确保应急处置时各类设备和物资能快速到位投入抢险; 2、对所储备的设备和物资定期进行检查和补缺,做好仓库常态管理工作,确保储 备的设备和物资充足、有效; 3、每位抢险人员配备全套的抢险必须劳防用品,如雨衣、胶鞋、安全帽等,日常 存放于应急仓库内,以在应急抢险中做到着装统一、确保安全生产。 4、同时对于储备的设备和物资必须专物专用,任何时候都不得挪做它用。 二、抢险队伍建设 1、抢险人员均由养护作业工人组成,一遇气象部门各类预警信息发布或业主的应

2018年深圳交通运行数据

2018年深圳交通运行数据 一、前言 2018年深圳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全市综合交通继续高效、稳步发展。海、陆、空、铁、口岸等对外交通设施建设全面优化升级,深圳面向新时代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总体框架初步完成。全社会运输量保持稳定增长,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位居全球第四,机场客货运量增幅明显。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成功获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市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纯电动化,成为全球纯电动出租车规模最大、应用最广的城市。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治理,提升道路设施品质,实现了全市道路交通平稳运行。

二、数字盘点

三、城市发展 1、经济增长稳中求进,跻身内地大中型城市前三甲 全年本地生产总值24,222.0亿元,同比增长7.6%,居内地大中型城市第三位。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9.0万元,继续居于全国内地副省级以上城市首位。南山区本地生产总值位列全市各区之首,龙岗区本地生产总值增速全市最高。 2、受深圳人才吸引、户籍政策放开影响,深圳市常住人口突破1300万人且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倒挂现象有所缓解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302.6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54.70万人,非户籍人口847.97万人。各行政区中,宝安区常住人口最多,为325.8万人,南山区常住人口增长率最高,增长率4.8%。

四、对外交通 1、深圳机场围绕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的目标,持续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布局,国际旅客吞吐量保持快速增长。 全年深圳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4,934.9万人次,同比增幅达到8.2%,增幅居内地前十大机场之首。 2018年深圳机场新增15个国际客运通航城市,其中洲际客运通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

ICS 03.220.20 R 80 DB 深圳市地方标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录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规定 (2) 4.1 总体原则 (2) 4.2 道路交通标志 (3) 4.2.1 基本要求 (3) 4.2.2 设置 (3) 4.2.3 验收与养护 (4) 4.2.4 逆反射与照明 (4) 4.2.5 构造 (5) 4.2.6 可变信息标志 (5) 4.2.7 支撑方式 (5) 4.3 道路交通标线 (6) 4.3.1 基本要求 (6) 4.3.2 标线的反光、抗滑和排水 (6) 4.3.3 验收与养护 (7) 5.交通指引系统的设置 (7) 5.1 系统构成 (7) 5.2 机动车指路标志系统 (7) 5.2.1 服务定位 (7) 5.2.2 系统性设置要求 (7) 5.2.3 连续性设置要求 (8) 5.2.4 指路标志信息分层体系 (8) 5.2.5 标志版面布置 (9) 5.2.6 指路标志上指示的距离 (10) 5.2.7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1) 5.2.8 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系统 (24) 5.2.9 国、省道指路标志 (31) 5.2.10 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42) 5.2.11 进出深圳信息指示的系统性要求 (51) 5.3 自行车和行人指引标志 (53) 5.3.1 自行车指引标志 (53) 5.3.2 行人交通信息指引标志 (55)

5.4.1 一般规定 (59) 5.4.2 指引标志 (59) 5.4.3 公交站牌、公共交通线路信息牌 (59) 6.平面交叉口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61) 6.1 标志设置 (61) 6.1.1 总体布设 (61) 6.1.2 指路标志的设置 (61) 6.1.3 指示标志的设置 (61) 6.1.4 警告标志的设置 (64) 6.1.5 禁令标志的设置 (64) 6.2 标线设置 (70) 6.2.1 交叉口出入部分的标线设置 (70) 6.2.2 交叉路口内的标线设置 (72) 7.互通式立体交叉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79) 8.急弯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0) 8.1 一般道路 (80) 8.2 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 (81) 9.陡坡和长大下坡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1) 9.1 国道、省道陡坡、长大下坡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1) 9.2 高速公路陡坡、长大下坡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2) 10.收费站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4) 10.1 主线收费站路段 (84) 10.1.1 一般主线收费站路段 (84) 10.1.2 主线ETC(电子不停车收费)收费站路段 (85) 10.2 匝道收费站路段 (87) 11.特殊交通流状况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7) 11.1 道路中存在障碍物时 (87) 11.2 设置潮汐车道时 (88) 11.3 设置公交专用道时 (89) 11.4 经常出现堵车的路段 (89) 11.5 道路条件发生变化 (89) 11.5.1 车道数变化路段 (89) 11.5.2 道路断面形式变化路段 (90) 12.特殊交通环境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91)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新)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 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

(二)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三) 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第九条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罚款: (一) 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 (二) 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三) 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四) 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 (五)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动力装置。 第十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 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 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 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 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 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 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 (二) 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 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四) 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2015年最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处罚条例》全文 来源:深圳人大网| 2014-12-26 10:28 编辑:何欣 有0人参与 分享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 例 (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点击查看: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深圳市道路交通设施养护工程造价咨询方案1

深圳市道路交通设施养护工程 造价咨询方案1 投标人:深圳市昌信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2011年11月

目录 第一部分深圳市昌信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简介 1.1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第二部分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2.1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造价咨询工作思路 2.2 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重点难点分析,关键性控制点主要对策措施 2.3 服务进度承诺及保证措施 2.4 服务质量主要保证措施 2.5 企业承担本招标项目咨询服务工作的优势 第三部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及公司业绩 3.1 项目负责人简介 3.2 其他造价人员情况 3.3 企业纳税情况 3.4企业路桥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3.5 获奖情况 3.6 协审单位资格 第四部分服务承诺 4.1履约承诺 4.2重视性承诺 第五部分结束语

第一部分深圳市昌信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简介 1.1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深圳市昌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专业从事交通、建筑、市政、绿化等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业务。公司从业人员28人,其中造价工程师13人,公司以科学管理、一流服务、技术优势和先进设备做支持,崇尚职业道德,遵循行业操守,努力为国家政府部门和投资业主及有需求的客户,提供热情优质和高效的咨询服务。 一、公司资质 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04018。 2.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深〕工招企第(042016)。 二、技术力量、管理水平 公司独立承担了建筑、装饰、市政、园林绿化、环境等专业数十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咨询具有较高水平,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建筑、路桥、结构、电力、安装等专业技术人员27名,高级职称人员5人,中级职称人员15人,全部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均为长期从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概预算工作的人员,实际经验丰富,专业配套合理,能同时承担数个大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任务。 公司拥有完善的组织机构,下设总审室、综合业务部、技术经济分析室、预结算部、招标代理部、投标部、工程项目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和行政部,已建立起一套完整、详细的组织章程、规章制度,实现了项目跟踪、工序质量控制、成本核算的项目管理制度。 三、技术装备 公司现有办公用房250平方米,拥有良好的固定场所,配备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扫描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数十台,计价软件数套,技术装备先进。并采用先进的高速信息管理技术,对内实现局域网管理,对外建立高速宽带信息通道。 四、公司服务范围

深圳新交通处罚条例题库带答案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题库 (共160题) 一、单项选择共(80题) 1、《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自______起施行。 A、2010年6月1日 B、2010年8月1日 C、2010年10月1日 D、2011年1月1日答案:B 2、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______处罚;对于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______处罚。 A从重、从重 B、从重、加重 C、加重、从重 D、加重、加重 答案:B 3、除本条例另有特别规定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______罚款。 A、五元 B、十元 C、二十元 D、五十元 答案:C 4、行人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C 5、行人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C 6、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D 7、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8、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9、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10、一年内有三次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______罚款。 A、二百元 B、三百元 C、四百元 D、五百元 答案:D 11、机动车在照明情况良好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12、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粘贴防爆膜、遮阳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处______罚款。

市政道路、养护工作总结

2017-2018年市政道路养护工程 2017年养护维修情况年终总结 2017年,市政道路养护工程在xxxx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扎实推进市政道路养护工程建设的开展,贯彻“团结、务实、敬业、创新”的企业精神,按照管理处的要求及时、准确开展工作计划,脚踏实地的开展各项工作。“撸起袖子加油干”把各项工作深化开来、深入下去,做到克服各种困难、解放思想、团结协作、苦干实干,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折不扣地完成各级领导分配的任务。现将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完成情况 主要完成养护工作量如下: 市政道路:(文字) 主要完成养护工作量:(数据) 1、养护管理 在市政道路养护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养护行业中充分发挥我们自身的优势,树立起一面鲜明的旗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养护范围不断扩大、各类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不断推广、市场经济下同行业的竞争等等诸多因素,我们深知,必须在充分掌握往年养护经验的基础上还须在诸多方面予以加强,为此公司在年初就2017年度的养护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 在内部人员管理方面,年初均与各层管理人员签定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并制定了相应的奖罚制度,以体现管理人员的自身价值,

提高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养护作业工人安排方面,由于我们多数的一线工人均为外地来苏州园区的农民工兄弟,流动性较强。为克服这一矛盾,我们年初就对准备上岗的员工签订了常年用工合同,还在福利上予以保障,以促进员工的就岗积极性和稳定性。同时还注重员工的业务素质培训,通过参加岗位培训和技术比赛等形式来提高养护员工的操作技能,以确保其对养护工艺的充分掌握,来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市政养护行业。 2、日常巡视 日常巡视是我们市政养护中最为关键的工作之一,通过日常巡视,可以及时的掌握道路的用状态,是我们养护维修工作的前哨和基础,是确保市政道路安全、正常运行的有力保障。为此,我们首先将日常巡视定位为养护工作的重点,今年我们按道路状况编制了合理的路况巡视计划,并安排数名专业的巡视员每日对设施进行巡视,并详细填写好路况巡视记录,为我们的养护工作开展做好第一手资料。 在巡视检查中,损坏类型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道路有突发事件、明显破损或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的。如路面坑塘、沉陷的、雨水井盖、明沟盖板破损严重的,暴雨天路面积水的严重的,无证开挖占用等遇此类现象发生,巡视员便在第一时间对现场、明沟盖板安全围护,并立即通知养护班长,以组织力量及时进行修复。 第二类:零星小面积的破损。如人行道的松动和缺损、车行道的局部沉陷和轻微坑塘等现象。针对此类病害,巡视员将填写好设施损

深圳市最新交通法规(完整版)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 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 (二)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三)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第九条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 (二)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城市道路配植——以深圳主干道绿化植物配置为例

城市道路配植——以深圳主干道绿化植物配置为例 摘要:在深圳城市道路的园林植物造景中,不但强调视觉景观的丰富美感,还充分考虑到相关的生态和经济效益。道路绿化带主要应用乔、灌、花、草形成多层次、高密度的植被群落进行隔声吸尘;人行道绿带较为舒适的步行氛围。对部分道路逐步开展相关的道路植物景观改造,并实施了效果显著的立体绿化。在城市建成内实现了一般人视线所及范围的公共空间都能看见绿色的要求。宽阔而美丽的城市道路绿带网络与公园、居住区绿地等有机联为一体,使深圳显现出浓郁的亚热带海滨花园城市气息。 关键字:深南大道红荔路笋岗西路红荔路北环大道罗沙路 作者:胡宜莉(深圳市新领域职业培训中心景观设计师培训班学员) 近年来,深圳市为提升城市绿化面积,体现城市的魅力与活力,积极开展城市道路绿化建设,依法实施道路绿地保护。在严格实行“城市绿线”和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制度,规定所有规划绿地、基本生态用地都不得改作它用之外,逐步加快了对市域范围内区域绿地和城市大型绿廊建设,加强全市道路网络的绿色通道建设,满足道路防护、生物迁徙和城市景观建设的要求。 在北环大道、深南大道、西丽路、滨海大道、红荔路、笋岗西路、爱国路、罗沙路8条道路共10个样点中,滨海大道、北环大道、深南大道、红荔路、笋岗路5个样点为东西走向的主干道;爱国路、西丽路则为南北向主干道。经调查,其中北环大道、深南大道、西丽路、红荔路4个样点总体路长较长并担负着较重的交通疏导功能,在植物平面设计风格上均比简洁明快,大色块、大图案、植物整形的应用比较多。而深南大道民俗村段、华侨城路段则营造出较为浓郁热烈的南亚热带氛围,种植了较多的观花植物,植物层次较为丰富,并较多采用蔓性灌木。滨海大道则是营造了相当强烈的亚热带海滨风光,增强了人们对该城市的印象。 1.深南大道 深南大道的植物配置无论是园林植物种类还是植物量都比较丰富,并且养护水平较高,植物生长优良并且绿化带的跨度较宽,占地面积也较大。其中,中央分车绿带采用规则式设计,利用黄金榕、假连翘、美人蕉、红桑、红草等开花及色叶植物,组合成规则混栽花坛或单种类花坛,以长方形、圆形或菱形相间重复出现,配合灌木花坛的整形修剪,形成一道规则的彩带,镶在油亮的草坪上、与整齐划一的道路、路灯相对应,充满韵律节奏之美。 分车绿带和道旁绿地边上均分段列植尖叶杜英、细叶揽仁、麻楝、小叶榕等乔木,绿地中采用色叶灌木、花叶灌木或草花大面积片植,并修剪整形,形成色彩、高低对比鲜明的色块图案,并在构图的焦点等们置丛植大王椰子、蒲葵、散尾葵等棕榈科植物,形成垂直的植物变化。部分道路绿化隔离带采用“乔—草”两层结构,视线通透,与周边现代化的商厦相衬托,更给人简洁大方的时代气息。 深南大道华侨城的植物配置风格追求营造亚热带繁花似锦、四季有花的热烈景观。其行道树均采用列植的方式,下层搭配高度40~50cm的整形绿篱,形成与车行道相隔离的绿带。分车绿带多列植凤凰木,中层常用鸡蛋花、大花紫薇等观花小乔木点缀。下层则多混种观花灌木,如翅荚决明、金凤花、勒杜鹃等。其中部分勒杜鹃缠绕于粗壮的凤凰木树干之上,枝头绽放簇簇红花,甚为美观。部分绿地的隔离带较为宽阔,布置形式多样,有游园式、单游步道式和双游道式,安排有较齐全的游憩设施,有些还用椰子、大王椰子、印度橡胶榕等布置成树阵组合、点缀小喷泉、城市雕塑等。 下载(6.17 KB)

深圳市道路建设项目交通疏解施工组织指引

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交通疏解施工指引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丁茂瑞518040) 为加强我市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减少施工对工程周边居民的影响,使交通疏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我中心在建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一、现场交通疏解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占道施工项目必须对交通疏解方案进行专项设计,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 2、交通疏解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现场道路、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等; (2)、现场围档的设计; (3)、现场工程标志牌的设计; (4)、临时建、构筑物,硬地化,道路等单体设计; (5)、现场交通管理措施; (6)、现场交通疏解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二、施工围挡 1、各类占有现状道路或在城区施工的交通建设工程(包括

与其配套的房建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现场均应按照交通运输委《关于规范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的通知》要求,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档。在我市主要路段(城市主干道、高快速路)和景观道路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等区域设置围档,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档,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因特殊情况或者因安全需要,围挡确需低于规定高度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2、施工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档稳固、整齐、美观,围挡的材料宜采用压型聚苯板或者符合我市要求的砌块墙体等。施工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或者利用围挡内侧设置临时工棚。 3、围挡的设置必须沿施工现场周边连续进行,不得随意留有缺口,一个施工现场一般只设置一个主要出入口。围挡应按设计要求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一道加强垛,以保证围挡安全。 4、围挡墙体颜色为蓝色或白色,围挡墙体上可书写反映企业文化或安全生产的标语。围挡标语应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投诉电话公告、安全文明施工用语、企业文化用语等,标语文字为黑体,标语栏之间的间距应小于40米。(详见附件1)。 5、围挡墙体除统一的宣传文字外,不得张贴其他广告(除公益广告外)、不得乱拉电线、乱挂物品、乱涂乱画。 6、现状道路上的施工围挡应严格按照经交警部门批复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布置施工警示标志、反光诱导标志、警示灯等安

市政道路预防性养护管理的必要性

市政道路预防性养护管理的必要性 市政道路预防性养护管理的必要性 摘要:道路预防性养护,是指为更好地保持路面的使用性能,延长其使用寿命。从运营管理和施工技术的角度出发,采用适当的技术措施、选择合理的养护手段,是保持路面状况良好、延长市政道路使用寿命的必要前提。 关键词:市政道路预防养护目的原则现状手段 Abstract: Road preventive maintenance, refers to better maintain the pavement performance, prolong its service life. From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point of view, using the appropriate technical measures, choose the reasonable maintenance means, is to keep the pavement in good condition, prolong the service life of the necessary premise of municipal road. Key words: Municipal Road preventive maintenance status means the goal principle 中图分类号: U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市政道路作为城市的大动脉之一,在城市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猛,城市的道路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观。城市道路作为城市组成部分.其功能性、使用性能对城市的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人民生活都有着不可分割的依存关系。巩固和提高城市道路的交通服务功能,道路养护是关键。 一、市政道路预防性养护目的及原则 ①市政道路养护的目的。通过管理数据库和有效的道路评价预测系统,建立优质高效的机械化养护方式,同时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

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

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 施工图设计图样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1.1 设计依据 (1)业主的委托与意见; (2)相关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及技术指南等; (3)深圳历年来的工程设计资料; 1.2 引用的规范性文件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 (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 (7)《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8)《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09) (9)《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2007); (10)《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2007); (1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 (12)《突起路标》(GB/T24725-2009); (13)《轮廓标技术标准》(JT/T388-1999); (14)《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15)《深圳市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标志、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交通安全护栏的设置标准》(市交警局); (16)其他相关设计规范及规程。1.3 适用范围及使用注意事项 本图样适用于2018-2019年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可用于指导相应设计及施工。 本图所有设施均为目前深圳常用设施,大样图参考现状实际情况及全市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适用于现状相同规格设施的修复、更新等,基础等下部构件仅供参考,新建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计。 2设计内容 2.1 交通标线 2.1.1 车道分界线 (1)可跨越对向行车道分界线为单黄虚线,用作双向两车道中心线,线宽为15cm,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400cm和600cm。 (2)可跨越同向行车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一般线宽为15cm;设计速度<50km/h,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200cm和400cm;主干路及以上道路或设计速度≥50km/h,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600cm和900cm。 (3)禁止跨越对象车行道分界线,有双黄实线、黄色虚实线、单黄实线三种。 双黄实线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用作单方向有两条或以上机动车道而没设置实体中分带的道路中心线,线宽15cm,标线间隔10~30cm,当间距大于50cm时,应用黄色斜线或其它设施填充两条黄实线间的部分,禁止车辆压线或进入该区域。黄色斜线线宽45cm,间隔100cm,倾斜角度45°。 黄色虚实线,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虚线一侧准许车辆暂时越线或转弯。越线车辆应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线宽15cm,标线间隔10~30cm,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400cm 和600cm。 2.1.2 导向车道线 导向车道线为设置于路口驶入段的车行道分界线,用以指示车辆应按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位置,导向方向固定的导向车道线为白色实线,线宽为15cm,长度不小于30m。 2.1.3 车行道边缘线 车行道边缘线为实线,用以标示车行道边缘。一般路段时,线宽15cm,高快速路时,线宽20cm;除高速公路外,一般路段为黄色实线。 2.1.4 出入口标线

(交通运输)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精编

(交通运输)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

(交通运输)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壹二五号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2010年2月1日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壹的,处壹百元罚款: (壹)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 (二)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三)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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