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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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体育校本特色课程构建创新研究

小学体育校本特色课程构建创新研究

136小学体育校本特色课程构建创新研究宋凯1何玲玲2(1.中北大学体育学院,山西太原038507;2.泸州市实验小学城西学校,四川泸州646000)Innovation of School-Based Characteristic Curriculum of Physical Education in Primary SchoolsSONG Kai,etal.(School of Sport and Physical Education,North University of China,Taiyuan 038507,Shanxi,China)摘要:针对小学体育校本特色课程进行研究,在了解小学体育校本特色课程的基础上,对小学体育校本特色课程进行创新,为小学校本特色课程的开发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结果表明:城西实小围绕“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丰富体育课程,着力打造高效体育课堂,以“教会、勤练、常赛”为核心内容,推行“1+1+1”体育课程模式,采取“常规课+武术课+足球课”的新课型组合,即中段以上年级一周一节常规体育课(低段两节)、一节武术特色课程、一节足球特色课程,培养健康第一、全面发展的理念。

小学体育校本特色课程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校本特色课程的构建实现了“立德树人”“以体育人”的目标,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了“五育融合”的教育理念。

关键词:小学体育;校本特色;课程构建基金项目:1.“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成渝地区教育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资助一般项目(项目编号:CYJXF23029);2.2022年度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一般项目。

第一作者简介:宋凯(1989—),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

通讯作者简介:何玲玲(1989—),硕士,研究方向: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

1体育校本课程概述校本课程最初起源于西方国家,其核心概念则是校本,也就是将学校作为基础与根本,将学校发展作为最终目标。

教育部转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教育部转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目录一、总则二、管理体制三、人员管理四、项目管理五、人才培养六、成果管理七、学术交流八、经费管理九、科研设施与图书资料、网络建设十、档案管理十一、报告制度十二、检查评估十三、附则一、总则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是科研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聚集和培养优秀学术人才,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研究的新型科研组织,在产出创新成果,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带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依托高校要在巩固前期成绩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提高、注重内涵发展,加大支持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力度,使重点研究基地成为“211”、“985”工程平台建设的核心和支撑,成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以下建设标准:(一)科学研究: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产出创新性的成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并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二)人才培养:通过科学研究,培养高素质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立一支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通过课程开发和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组,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层面转化,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培养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为社会各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其成为全国相同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三)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通过参与制订全国性研究发展规划,举办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库、数据库和专业化的信息网络等措施,协调本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学术活动,发挥对外学术交流窗口作用,成为本学科或研究领域的全国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9.06.14•【文号】教社政[1999]10号•【施行日期】1999.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1999年6月14日教社政[1999]10号)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要点》提出的关于加强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任务,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科学研究体制的改革,特制定《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根据《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要点》提出的加强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任务,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从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兼顾基础和应用研究的要求,从1999年开始到2001年分三年滚动评审确定100个左右具有国家级水平的重点研究基地进入建设计划,通过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和动态监测评估等措施,围绕体制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项任务的落实,打下坚实的科研基础;到2001年,使列入建设计划的重点研究基地具有明显的科研优势和特色;到2005年,使每个重点研究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再经过几年的建设力争在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

二、建设标准通过3-5年以至更长时间的重点建设,力争使每个重点研究基地达到如下标准:1、通过承担重大研究项目、组织重大课题攻关、产出重大研究成果,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步发展并建立起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并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年度一般项目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为深入实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年起专门设立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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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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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为了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培养高水平研究人才,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而设立的一类研究机构。

在四川省教育厅的直接管理和指导下,基地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四川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了一支强大的研究团队。

该基地设有专职研究员和学术秘书,他们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类研究项目,引导和指导研究人员进行科研工作,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同时,基地还设有一系列完善的科研支撑平台和实验室,为研究人员提供先进的研究设备和资源。

该基地重视学术交流和合作,常年举办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此外,基地还推动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合作,推动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四川省乃至全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培养高水平的研究人才和提供科学支撑,基地为四川省的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了贡献。

基地将继续发挥作用,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社科联关于印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社科联关于印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社科联关于印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公布日期】2006.11.30•【字号】川教[2006]304号•【施行日期】200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社科联关于印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川教[2006]304号)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努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川委发[2004]13号)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省社科研究人才优势,进一步整合社科研究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规划管理,促进科研体制和机制创新,推动社科研究和队伍建设,繁荣和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更好地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经省教育厅和省社科联反复协商研究,决定共同建设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为了加强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成立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现将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社科联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附件一: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努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意见》,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研究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四川省社科研究与人才优势,进一步整合社科研究力量,优化社科资源配置,促进科研体制和机制创新,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精品生产和重点项目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为推进四川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需建立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路径探究

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路径探究

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路径探究摘要:我国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方面与国外相比有很大差距,为了探索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专业化提升途径,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专业化方面进行研究。

目前在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师资队伍结构方面;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师资缺乏且专业化水平不高,特殊教育体育教师性别结构不合理,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学历整体较高。

在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师资培训方面;我国高校开展特殊体育教育专业屈指可数,大多数省份的高校还没有开展这方面的专业,没有专门的特殊体育教师的认证机构和相关的等级考试条例。

特殊教育体育专业课程设置方面,课程设置过程中主要偏重体育教育专业方面的课程,内容主要是针对学生的体能和智能进行训练方面知识。

对此提出了提高社会关注度,加大经费投入,优化特殊教育体育教师的培训体系,建立并完善特殊体育教育法律制度,为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专业化的发展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特殊教育;特殊体育教师;专业化随着我国特殊教育的快速发展,作为特殊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课程之一体育课程在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作用,特殊教育体育课程的有效实施,对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专业化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提高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对于加快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师资缺乏且,特殊教育体育教师性别结构不合理,我国高校开展特殊体育教育专业屈指可数,大多数省份的高校还没有开展这方面的专业,没有专门的特殊体育教师的认证机构和相关的等级考试条例,特殊教育体育专业课程设置过程中主要偏重体育教育专业方面的课程,内容主要是针对学生的体能和智能进行训练方面知识等造成了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

对此,就有必要提高社会关注度,加大经费投入,优化特殊教育体育教师的培训体系,建立并完善特殊体育教育法律制度等,来提高我国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专业化水平。

1、研究方法1.1文献资料法利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全国中文电子期刊等数据库等,搜集有关特殊教育体育教师专业化方面学术期刊论文,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等服务平台搜索“特殊教育”,“特殊教育体育专业”,“特殊教育体育专业化”等相关关键词进行搜索,查找与本研究相关文献,把握论文的资料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大医精诚》医德思想融入高校医德教育研究

《大医精诚》医德思想融入高校医德教育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特别是中医药文化明确提出“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口号,而传统医学思想是传承中医药文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行医以德为先,孙思邈的医学著作《备急千金要方》中的第一篇《大医精诚》对行医者的医术精进和医德品质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深入研究《大医精诚》中的医德思想,不仅能够加深医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医德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更能引发从医者对医疗职业精神的塑造,更好地履行医者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对培养高素质的中医药专业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大医精诚》中医德教育的核心思想(一)医术精通,精勤不倦《大医精诚》中记载:“今病有内同而外异,亦有内异而外同,故五脏六腑之盈虚,血脉荣卫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诊候以审之。

”[1]这段话不仅阐述了诱发疾病的原因错综复杂,还强调医者要广泛学习,深谙病情的演变发展,不能被表象所迷惑。

中医传统诊疗手法望闻问切,对从医者的经验要求极为严格,除了大量阅读医学典籍,积累丰富的医学理论知识,还需要不断进行医学实践。

在行医中得到真知,做到知行合一,《大医精诚》关于“医术精通、精勤不倦”的论述主要包括(1)精勤不倦的探索精神。

告诫医者要寻思妙理、认真钻研,在医学道路上的探索永无止境。

(2)精益求精的学术态度。

医学乃是“至精至微”之工作,医学从业者只有在日常的学习中专心致志、聚精会神,对医术精益求精、对学术力求严谨,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3)严谨细致的科学精神。

医学工作对准确性的要求极高,在学习工作中任何微小的失误都可能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严谨细致不仅是对医护工作者态度的要求,更是他们应该时刻践行的宗旨。

医学生须谨记“大医精诚”之精神,一丝不苟,严谨审慎[2]。

纵观《大医精诚》,它对医学领域中医生应该具有的品质和对待病人的态度都作出了深刻的论述,提出了作为医者的根本要求。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计划书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计划书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计划书申报基地名称:所在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盖章)申请日期: 年月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制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二0一三年五月填写目前国内尤其是省内相关领域的研究状况、基地建设的意义、其它文字说明。

费进所”或由申报机构“给课题和经费进所”的有关课题组聘任人员,须报送:⑴由申报机构第一负责人与其签订的定期聘任合同书,写明所承担的课题名称、课题来源、经费数额、经费来源等。

⑵其中,“带课题和经费进所”者,须同时报送带入课题的立项通知书。

校外“带课题和经费进所”者,还须报送申报机构所在学校财务处收到所带入经费的证明。

2、硕士、博士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表年龄按截止申报日期统计。

课题名称、课题来源、经费数额、经费来源等。

⑵其中,“带课题和经费进所”者,须同时报送带入课题的立项通知书。

外单位“带课题和经费进所”的专职研究人员,还须报送申报机构所在单位财务处收到其带入经费的证明。

2.本表不得加行、加页。

表2-1中未能列入本表的专职研究人员,请在附件材料中详细说明。

2.每人填写一份(包括续页)。

每项成果须报送成果首页和版权页复印件。

3.本表不得加行、加页。

注:⑴在研项目须同时报送课题立项通知书。

⑵指导博士研究生情况须同时报送有效证明。

⑶本表及各栏均不得加行、加页。

注:1.本表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申报机构聘任的专兼职研究人员,兼职人员需注明。

2.以上项目经费需同时报送立项或拨款通知书复印件。

⑵每个项目须同时报送立项通知书或拨款证明复印件。

⑶本表不得自行加行、加页。

⑵本表不得加行、加页。

⑵本表不得加行、加页。

⑵本表所填写的研究咨询报告,须同时提交采纳单位证明复印件。

⑵本表所填写的每项代表性获奖成果须为专兼职研究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取得的获奖成果,须同时报送奖励证书复印件。

2.国际学术会议情况须同时报送会议外事批件和会议通知复印件3.派出和来华国际学术交流情况须同时报送外事批件复印件4.实行匿名审稿制的刊物须报送有关文件5.本表不得加行、加页。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工作简报总编辑:杨博文责任编辑:李志刚何思越2009年第2期(总第6期) 2009年7月8日本期要目●中心正式发布2009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公告及课题指南●2009年工作会议暨重点项目结题评审答辩会举行●2009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克拉玛依市科技局与我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常务副主任杨博文参加会议研讨科研改革方案●2007年中心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中心成长事记中心发布2009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公告及课题指南2009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石油天然气软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依据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结合石油天然气软科学研究领域的实际情况以及四川和全国石油天然气工业发展的热点问题制定。

本课题指南仅供课题申报者参考,申报者可以参照指南,也可以自拟课题申报。

各高校和有关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对申请人资格和水平要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质量。

已经获得中心立项课题、且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再申报。

附:2009中心课题指南本期课题指南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所列题目仅为研究方向建议,申报者可根据列出的课题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题目申报。

(一)石油天然气发展战略研究1、★中国石油稳定发展及应急能力战略研究2、石油企业海外经营与资源国的风俗文化融合研究3、四川石油企业与四川地方经济社会共赢发展模式研究4、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发展与安全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二)石油天然气管理研究5、★石油工程项目安全评价研究6、国际油价波动对石油石化企业的影响及其风险控制研究7、石油企业开发新能源的投资管理模式研究8、不同类型气藏开发的技术经济评价研究(三)石油天然气经济研究9、★新能源开发的技术经济评价研究10、天然气价格变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研究11、四川天然气开发利用及其产业发展研究12、国内难动用油气储量开采的经济性研究(四)石油天然气政策法规研究13、★节约能源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14、地方的资源权利研究15、石油天然气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问题研究16、外国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注:带★的项目为本年度重点项目,其他项目为一般项目。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文件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文件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文件
川老区研〔2018〕5号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关于下达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课题申报单位:
经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你单位下列同志申报的课题已被列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见附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告知各课题负责人,及时组织开题,督促课题研究。

2、请课题负责人在中心网站下载《科研项目责任书(2016年修订版)》,认真填写,签字盖章,并于2018年9月20日—30日邮寄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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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3、请告知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结题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可在我中心网站上下载/showinfo.asp?id=334),并按要求进行课题研究,及时办理结题手续。

4、课题资助经费将于课题结题后统一划拨。

特此通知。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2018年7月5日
主题词:立项课题资助经费通知
制发: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附: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8)立项课题及经费资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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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立项课题及经费资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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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11.26•【文号】教社政函[2004]49号•【施行日期】2004.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教社政函[200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学校:为进一步推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部于今年5月至9月对2000年批准的第二、三批88个重点研究基地进行了评估,现将其中81个通过合格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予以公布:一、优秀的重点研究基地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2.天津师范大学心理与行为研究中心3.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4.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5.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6.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7.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8.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9.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10.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11.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12.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13.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14.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15.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二、合格的重点研究基地1.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2.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3.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4.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5.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6.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7.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8.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9.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10.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统计科学研究中心11.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2.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13.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14.辽宁大学比较经济体制研究中心15.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16.兰州大学、新疆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17.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18.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19.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20.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2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22.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23.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24.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25.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26.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27.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28.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29.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30.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31.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32.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33.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34.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35.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36.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37.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38.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39.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40.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41.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42.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43.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44.中国人民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45.四川大学、西藏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46.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47.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48.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49.山东大学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50.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51.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52.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53.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54.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55.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56.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57.华东师范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58.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59.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60.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6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62.黑龙江大学俄语语言文学研究中心63.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64.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65.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66.东北师范大学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上述通过合格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及依托学校,请根据专家评估组的决议,尽快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以学校文件形式将整改措施报告于2004年12月30日前报教育部(社政司)备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5.27•【文号】教社科厅函〔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本年度计划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一)资助范围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1)申请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3)申请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5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5)申报成果为近3年答辩通过的(答辩时间在2021年6月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03.23•【文号】教社科厅[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社科厅[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2013年3月23日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设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以下简称发展报告项目)。

为加强和规范发展报告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发展报告项目的宗旨是,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紧扣时代主题,扎根社会实践,汇聚研究团队,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形成研究特色和学术品牌,锻造一批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咨询型智库。

第三条发展报告项目要以服务国家战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数据库建设为支撑,以推进协同创新为手段,大力开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对策研究,努力推出一批具有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的系列发展报告和政策建议,以扎实有力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

第四条发展报告项目按照“整体规划,滚动实施,定期评估,打造智库”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引入竞争和淘汰机制,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严格管理,评估合格者持续支持,不合格者淘汰。

第二章资助范围和建设任务第五条发展报告项目重点资助下列重大问题:1.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列入国家战略的经济区、示范区、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信访【发文字号】川教[2006]287号【发布部门】四川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6.11.03【实施日期】2006.11.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06]287号)全省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我厅重新制定了《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二00六年十一月三日附件: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四川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高校科研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科研工作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的科研项目管理。

第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要符合国家和省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建立科研工作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学科建设、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并通过科研项目的支撑,实现人才、学科、基地建设的共同协调发展。

第四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面向全省普通高等院校。

自然科学类项目分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科研基金项目三类;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分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三类。

重点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点、硕士点等方面的科研骨干,结合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把握学科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

青年基金项目主要面向青年科研骨干,支持其开展创新性研究,着眼于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

科研基金项目主要支持新增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学校根据国家、地方经济建设的需求开展应用性研究,着眼于提高全省高校科研整体水平。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5.29•【文号】教社科[2006]2号•【施行日期】2006.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社科[20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繁荣发展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我部在总结科研项目管理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1996年印发的《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九日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推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鼓励对策研究,支持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注重成果转化,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贯彻“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

规范管理,择优立项;集中征集选题,集中申报,集中评审,集中公布结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扶持青年社科研究工作者和边远、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有特色的社科研究。

第四条教育部社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订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和课题指南;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布置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结项;负责重大项目的成果鉴定等工作。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般项目立项的通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般项目立项的通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
年度一般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8.09.28
•【文号】教社科司函[2008]155号
•【施行日期】2008.09.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
般项目立项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8]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我司组织专家严格评审和面向社会公示,共有1289项课题立项,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附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 年度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的通知教社科[200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重点研究基地: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推动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和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我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2001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2006年修订稿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教育部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附件: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目录一、总则二、管理体制三、人员管理四、项目管理五、人才培养六、成果管理七、学术交流八、经费管理九、科研设施与图书资料、网络建设十、档案管理十一、报告制度十二、检查评估十三、附则一、总则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是科研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聚集和培养优秀学术人才,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研究的新型科研组织,在产出创新成果,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带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依托高校要在巩固前期成绩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提高、注重内涵发展,加大支持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力度,使重点研究基地成为“211”、“985”工程平台建设的核心和支撑,成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以下建设标准:(一)科学研究: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产出创新性的成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并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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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关于申报2016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近期接部分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通知,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申报者点击链接查看通知和指南,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2016年度“工业设计产业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公告与课题指南
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8日,申报书一式4份,活页10份。

2、2016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郭沫若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4日,申报书一式5份。

3、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书
论证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11日,申报书一式4份,活页3份。

4、关于申报2016年度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研究课题的通知(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申报书一式6份,活页5份。

5、彝族文化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申报通知(课题指南、项目申报书、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申报书一式5份,活页4份。

6、2016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申报材料直接交张大千研究中心
7、关于申报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项目指南、申报书)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申报书一式5份。

8、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2016年度研究项目申报通告(课题指南、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8份。

9、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的通知
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11日,申报书一式5份,活页7份。

10、关于申报2016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地方文化研究)项目的公告(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6日,申报书一式4份。

11、2016年度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申报事宜(课题指南、项目申报书、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申报书一式6份,活页5份。

12、关于申报2016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旅游研究)项目的公告(课题指南)
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申报书一式5份。

13、区域文化研究中心2016年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
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18日,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10份。

14、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申报通知(课题指南、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申报书一式5份。

15、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科技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申报书一式3份。

申报书电子文档统一发sfkyc@,发送时请备注姓名+中心名称。

科技处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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