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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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的通知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现就全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加强人社系统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树立良好人社工作新形象。
二、主要内容:
(一)继续坚持已推行的便民服务制度。
1、一是继续做好公开服务承诺。认真做好“两个承诺”:一是向党组织承诺,即基层党组织向上级组织承诺,党员向所在党组织承诺;二是向群众承诺,即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党员向群众承诺。全系统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都应参加公开承诺。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干部职工参加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公开承诺。
2、继续“一人一证”亮明身份。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工作证将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状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的办事与监督。
3、继续做好共产党员亮牌示范岗活动。“共产党员示范岗”的创建以局机关股室、下属各支部为创建集体,重点是窗口服务等面向群众工作的岗位。争创集体中党员要在工作过程中亮明共产党员身份,要围绕“共产党员示范岗”的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
4、是进一步推行“便民条”制度。“便民条”由服务窗口发给前来办事的广大群众,便于咨询,使得办事的群众能知道该
找谁办事,办事的流程,办事所需的材料、证件名称等,真正让事情办得快、办得成、办得好。
(二)建立社会监督评议制度。坚持领导点评、重视群众评议监督,设立了群众评议监督台,组织开展服务对象服务满意度测评,并把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评优、表彰奖励的依据。
具体做法:一是通过群众评议监督台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广大干部群众发放测评问卷,查找干部职工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等方面的意见和问题。二是根据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检查和整改活动。
(三)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出台全系统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模范遵守《华县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不断提高全系统加强效能建设、服务水平的自觉性。
三、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一次服务质量自查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服务水平,各股室、各单位要深入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自查活动。主要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等多个方面开展自查,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规定进行检查和评价,实事求是,找准问题,发现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堵塞工作漏洞。
(二)设立便民服务监督台。在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分别设立便民服务监督台。监督台将由专人负责,发放统一印制的《华县人社局机关效能建设服务监督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局效能办每周进行一次汇总,将服务评议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各单位要根据评议反馈情况将各自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进行行之有效的整改活动。
(三)抓好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制度,不履行职责,影响机关秩序和效能,导致管理或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影响的,将根据《华县人社局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予以严肃处理,追究效能责任。
(四)建立局内督查制度。由局纪委牵头成立华县人社局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小组,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效能建设进行明察暗访,促进落实。
(五)落实一把手责任。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要负起责任,把便民服务制度执行情况,抓紧抓好,抓出应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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