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
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
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近现代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近现代文物藏品是指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1840年以来的文物,按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区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博物馆、近现代历史类博物馆、纪念馆、名人故居陈列馆(室)的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
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其他级别的近现代文物藏品可比照本标准确定等级。
第三条一级文物必须是经过科学考证,确为原件、源流具有确凿依据且数量为仅有或稀有的珍贵文物,并应具有以下一项或几项条件:(一)对反映全国性重大历史事件、人物具有直接见证意义或重要佐证意义的;(二)对反映地方性重大历史具有直接见证意义或重要佐证意义的;(三)某一领域中的重大发明、发现,具有开创性、代表性或里程碑意义的;(四)文物反映的物主明确并拥有很高知名度,且能反映物主主要业绩的;(五)有确切、生动的形成经过和流传经过的;(六)载有时代特征或特殊意义的铭文、注记或图案标志的。
第四条近现代文物种类繁多,依其形式、用途和意义,可分为文献,手稿,书刊传单,勋章徽章证件,旗帜,印信图章,武器装备(含各种军用物品),反映社会发展的文物,反映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关系的文物,反映对外关系的文物,音像制品,名人遗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货币、邮票等实用艺术类物品,实用器物,杂项等十六类。
各类一级文物的定级标准,按不同种类分别确定。
第五条文献:各种重要会议之决议、决定、宣言,各种机关(党派、政府、军队、团体及其他机构)的文书、布告、电报、报告、指示、通知、总结等原始正式文件,凡数量稀少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一级文物:(一)1840年以来全国性党、政、军机构(包括太平天国、同盟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各民主党派等)成立后第一次印发的文告、宣言;(二)1949年以前有影响的地方性党、政、军机关(包括各省、市军政府、都督府、苏维埃政府等)成立后第一次印发的文书、文告;(三)1949年以前全国和省级以上群众团体(工会、农会、青年团等)第一次代表大会印发的重要文件;(四)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的重要决议、决定、宣言等;(五)国家首次颁布并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法规等;(六)反映重大事件且有特殊形成经过和流传经过的文件;(七)虽非第一次,但有重要内容,并盖有发文机关印信关防和发文者印章的,有张贴和使用痕迹的布告、文件;(八)确知原件已无存,最早的翻印件并有特殊情节,现存数量为仅有或极其稀少的重要文献;(九)其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特殊意义的文献。
文物分级
一、一级文物1、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与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代表性文物。
2、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代表性文物。
3、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代表性文物。
4、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经济剥削、政治压迫,以及有关著名起义领袖的代表性文物。
5、反映了中外友好往来和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代表性文物。
6、反映中华民族抵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代表性文物。
7、反映历代著名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及历代著名工匠的代表性文物。
8、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别重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9、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代表性的善本。
10、反映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重大事件和杰出领袖人物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国际主义战士的代表性文物。
11、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及其有关重大历史事件、领袖人物、著名烈士的代表性文物。
12、反映有关中国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爱国侨胞及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
13、其他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国内外代表性文物。
二、二级文物1、具有重要历史、科学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多的文物。
2、具有一定历史、科学价值或一般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少的文物。
3、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有某种缺陷的文物。
4、反映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5、反映某种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能说明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6、时代较晚,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般,但经济价值较高的文物。
7、反映各地区、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8、反映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一般艺术家的精品。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2001)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2001)【法规类别】文物鉴定【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19号【发布部门】文化部【发布日期】2001.04.09【实施日期】2001.04.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19号)《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已经2001年4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部长孙家正二00一年四月九日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
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
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二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三级文物。
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
一、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二)反映历代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三)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四)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和著名起义领袖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五)反映历代中外关系和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宗教、卫生、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六)反映中华民族抗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七)反映历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发明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著名工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作品;(八)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九)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的善本;(十)反映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大事件和杰出领袖人物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做出重大贡献的国际主义战士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十一)与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十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十三)与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十四)其他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
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
无
【期刊名称】《文物工作》
【年(卷),期】2003(000)006
【总页数】5页(P5-9)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62
【相关文献】
1.试析部颁省,市,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试行标准 [J], 胡桂荣
2.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和《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 [J], 无
3.《黑龙江省珠心算数学鉴定标准》十一级试卷(试行) [J], 无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J], ;
5.一级民族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初探 [J], 陶丽君;安丽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博物馆 一级文物 定级
博物馆一级文物定级
博物馆是一种专门收藏、研究、展示文物的机构,而一级文物
是指具有极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稀有性极强,代表了某一历
史时期、某一历史阶段或某一历史事件的重要文物。
定级是指对文
物进行鉴定、评定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并给予相应的等级。
一般来说,一级文物的定级是由文物部门或相关文物鉴定机构进行
评定的。
首先,一级文物的定级需要考虑文物的历史价值。
这包括文物
的年代、历史背景、文化意义等方面,需要进行深入的历史研究和
考证。
其次,艺术价值也是定级的重要考量因素,包括文物的工艺
水平、美学价值等方面。
科学价值则涉及文物对于科学研究的意义,比如古代器物对于了解古代科技水平的重要性。
在博物馆中,一级文物往往被视为馆藏的珍贵之物,因此在展陈、保管、研究等方面都会得到特别的重视。
定级的过程需要严格
遵循相关的文物保护法规和标准,确保评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在实际操作中,定级工作需要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
的专家学者进行,他们会结合文物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鉴
定。
最终确定文物的定级,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和档案管理。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和传承珍贵的文化遗产,让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和欣赏这些宝贵的文物。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等文件的决定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等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20.01.08•【文号】文物博发〔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等文件的决定文物博发〔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中国博物馆协会: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以展示教育、开放服务为核心的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博物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修订了《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计分表》(2019年12月)。
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2.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2019年12月)3.评分细则计分表(2019年12月)国家文物局2020年1月8日附件1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行业管理,提高博物馆质量,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经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具有文物、标本和其他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览、教育传播功能,向社会开放、正常运行36个月以上的各类博物馆,均可申请参加定级评估。
第三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制定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等,并对办法、标准等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博物馆协会具体负责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可以委托地方省级博物馆行业组织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遵循自愿申报、行业评估、动态管理、分级指导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馆藏文物基本信息登录说明
附录A(规范性附录)馆藏文物基本信息登录说明A.1 总登记号总登记号指馆藏文物在现收藏单位《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上的登记号。
总登记号一件(套)一号。
总登记号一经确定即永久使用,不能更改和重复使用,馆藏文物注销后原总登记号仍应保留。
总登记号应用小字清晰地标写在馆藏文物上,书写位置以不妨碍观瞻和不易摩擦为宜;不宜直接书写的馆藏文物,应贴、挂编号标签,标签贴挂应确保牢固,避免遗失。
如此号中有冒号、逗号、正反斜杠、星号、问号、各种括号、竖杠等特殊符号,输入电子计算机时必须输入为全角。
A.2 类别类别包括:玉石器、宝石;陶器;瓷器;铜器;金银器;铁器、其他金属器;漆器;雕塑、造像;石器、石刻、砖瓦;书法、绘画;文具;甲骨;玺印符牌;钱币;牙骨角器;竹木雕;家具;珐琅器;织绣;古籍善本;碑帖拓本;武器;邮品;文件、宣传品;档案文书;名人遗物;玻璃器;乐器、法器;皮革;音像制品;票据;交通、运输工具;度量衡器;标本、化石;其他。
每件馆藏文物只选择并登录一种类别。
类别选择时如有交叉,应按以质地为主、兼顾功用的原则进行选择。
复合或组合质地的文物,以其主体或主要质地选择类别。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及古人类化石,按照“标本、化石”类别登录。
参见附录D。
A.3 名称(含原名)A.3.1 名称经审核认定的馆藏文物科学、准确、规范的名称。
名称含时期年代、作者、产地、工艺技法、文饰题材、质地、器形等特征内容。
定名规则参照WW/T 0020。
自然标本定名参见相关学科国际命名法规。
参见附录E。
A.3.2 原名馆藏文物在现收藏单位《博物馆藏品总登记账(文物)》上的原有名称。
A.4 年代A.4.1 年代类型分为:制造年代、使用年代、形成年代、生存年代。
兼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年代类型者填写一种主要年代类型。
制造年代:指馆藏文物的最初制作时间。
WW/T 0017—2013使用年代:指馆藏文物的实际使用时间。
形成年代:指岩矿标本的最后形成时间。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是文物鉴定中的重要一环,是指对文物藏品进行分类、评估和鉴定等工作,从而确定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等方面的等级。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制定,不仅可以规范文物鉴定工作,还可以保护文物的历史价值和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交流和传承。
一、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基本原则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历史性原则。
根据文物藏品所具有的历史价值,确定其等级。
2.文化性原则。
根据文物藏品所具有的文化价值,确定其等级。
3.艺术性原则。
根据文物藏品所具有的艺术价值,确定其等级。
4.稀有性原则。
根据文物藏品的稀有程度,确定其等级。
5.完整性原则。
根据文物藏品的完整程度,确定其等级。
二、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等级划分根据文物藏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等方面的不同,可以将文物藏品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特一级。
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代表着一个时代或一个民族的最高水平。
2.一级。
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代表着一个时代或一个民族的重要成就。
3.二级。
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代表着一个时代或一个民族的典型特征。
4.三级。
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但不及二级。
5.普通品。
没有特别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但仍具有一定的收藏和研究价值。
三、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评估方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历史考证。
通过对文物藏品所属时期、地区、制作工艺等方面进行考证,确定其历史背景和历史价值。
2.文化研究。
通过对文物藏品所代表的文化内涵、社会背景等方面进行研究,确定其文化价值。
3.艺术欣赏。
通过对文物藏品所蕴含的艺术风格、技法等方面进行欣赏,确定其艺术价值。
4.鉴定鉴别。
通过对文物藏品所属类别、材质、工艺等方面进行鉴别,确定其真伪和完整性。
四、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应用范围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应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博物馆收藏。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手册》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手册》国家文物局2013年6月目录第一章可移动文物普查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概念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时间、范围与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可移动文物普查的组织与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可移动文物普查的任务与成果形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组建普查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国有单位调查和数据上报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普查总结和成果公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可移动文物认定依据和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可移动文物认定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登录平台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数据报送与审核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数据交换业务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采集软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普查信息采集软件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普查信息采集工作环节与工作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普查信息采集软件操作详解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可移动文物普查中的安全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普查工作中的文物保护与安全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普查数据的保护与安全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普查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普查工作结束后的文物保护与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表及说明第一节普查登记表第二节填写示例及说明附录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8、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选)9、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10、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1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13、博物馆管理办法14、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15、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16、国家文物局关于贯彻实施《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17、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二、重要讲话1、刘延东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2、蔡武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3、励小捷关于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有关情况的说明4、张少春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三、文件通知1、关于启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2、关于同意将山东省青岛市纳入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的函3、关于开展军队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4、关于请支持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调研的函5、关于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6、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7、关于积极做好档案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8、国家民委、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工作意见》的通知9、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试行)》和《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10、关于积极做好档案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11、关于积极做好教育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四、标准规范及其他参考文件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保护可移动文化财产的建议》2、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节选)3、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4、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5、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6、文物藏品定级标准7、古籍定级标准8、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9、文物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试行)10、馆藏文物登录标准(草案)11、文物藏品档案规范12、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收藏单位名录编制规范13、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名录编制规范14、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规范15、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博物馆藏品管理:6-7 博物馆藏品定名与定级
• 藏品定名中常常会碰到一些难以界定的概念。如瓮与缸,碗 与钵,盘与碟,碟与盏等。
• 由于无明确的判断标准,往往出现同物异名的现象。 • 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一批必要的参数标准,在解决文物藏品
定名的规范化问题时,是十分重要的。 • 判断过程也就是研究过程,这是确保文物藏品定名的完整性
一、藏品定名
•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历史文物定名原则性规定: • 一般应有三个组成部分:即年代、款识或作者;特征、
纹饰或颜色;器定名规范探讨》)提出藏品定名的 三个规范要点:
• 一、定名原则要“鲜明、准确,能直接表述藏品的外在形式和最本 质的内涵特征”。
• b.汉
“元始四年”
铜 澡盘
[时代] [间接特征] [铭文] [直接特征] [质地] [通称]
• 3、陶器:常见的名称组成因素主要为:纹饰、外形、陶色、质地和通 称。
• a. 绳纹 双耳 灰
陶釜
[纹饰] [外形] [陶色] [直接特征] [质地] [通称]
• b.网格纹 短颈 彩
陶瓶
[纹饰] [外形] [颜色] [直接特征] [质地] [通称]
(二)定名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完整性与准确性是文物藏品定名的两个基本要求。 • 完整的定名应达到见名如见物,见名如见类,见名
如见种,见名如见型。 • 如“蟠螭纹双耳白玉瓶”这一名称包含:
类—白玉;种—瓶;型—一蟠螭纹、双耳。 • 这种多层次的限定,最终表述了一个完整的实物。
• 概括主要,删除枝节,使名称简明扼要,是保证定名完整性不可 忽略的一个重要环节。
• (十二)其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三级文物定级标准
•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 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 历史发展的比较重要的文物;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2001)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200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4.09•【文号】文化部令第19号•【施行日期】2001.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19号)《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已经2001年4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部长孙家正二00一年四月九日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
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
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二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三级文物。
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
一、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二)反映历代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三)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四)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和著名起义领袖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五)反映历代中外关系和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宗教、卫生、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六)反映中华民族抗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七)反映历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发明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著名工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作品;(八)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九)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的善本;(十)反映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大事件和杰出领袖人物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做出重大贡献的国际主义战士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十一)与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十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十三)与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十四)其他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国家文物局关于博物馆一级藏品鉴选标准(试行)
国家文物局关于博物馆一级藏品鉴选标准(试行)
【法规类别】文物鉴定
【发布部门】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1978.01.20
【实施日期】1978.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博物馆一级藏品鉴选标准(试行)
(1978年1月20日)
为加强博物馆藏品的保管工作,充分运用革命文物、历史文物,博物馆应在其藏品中鉴选出一级藏品,采取措施,重点保管。
一级藏品的鉴选原则及标准如下:
一、要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贯彻“古为今用”、“百家争鸣”的方针。
二、鉴选时要注意到各时期、各民族、各地区和各方面,切忌片面性,并要努力做到防宽、防漏、防差误、防偏爱。
三、对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文物以及重要考古发掘的集品,要注意精选,不必一律列为一级品。
四、对于具有极大揭露价值、能起反面教员作用的重要材料,可以选入,但不可过多。
革命文物
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革命实践活动的重要文物。
二、毛泽东主席革命实践活动的重要文物。
三、周恩来总。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专家讲座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80页
• (3)《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及《一级文物 定级标准举例》(文化部,4月9日公布)。
• (4)《近当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 行)》(国家文物局,5月13日公布)。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81页
• (5)《近当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国家 文物局,5月13日公布)。
第16页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17页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18页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19页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20页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21页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22页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23页
西安半坡博物馆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24页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25页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26页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84页
2、相关藏品安全保护方面规章制度 (1)关于防火防盗制度。 (2)藏品防尘灭菌杀虫消毒要求。 (3)库房温湿度、光照度要求。 (4)通风、晾晒要求。 (5)文物拍照要求。 (6)藏品检测化验要求。 (7)修复要求。 (8)复制、临摹要求。 (9)关于看画要求。 (10)藏品搬运注意事项 。
• 管↗保管 ↘保护
• 理:整理和研究↗对内 ↘对外
博物馆藏品管理基础
第76页
3、藏品管理详细含义:
• 藏品管理是博物馆业务活动主要组成部分, 是博物馆实现其收藏机构职能主要基础工 作,是博物馆对藏品进行保管、保护、整 理、研究等一系列工作总称,其目标是为 了藏品永久保留,并为提供利用创造方便 条件。
【参考借鉴】中国考古学通论笔记(考研版).doc
中国考古学通论参考书目:张昌倬主编《文物与考古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出版社)张之恒著《中国考古学通论》(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新中国的考古发现与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苏秉琦著《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三联书店)宿白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刘庆柱主编《二十世纪中国百项考古大发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考古学概论》结构第一章:考古与文物基本理论、第二章:石器时代考古第三章:夏商周考古、第四章:战国秦汉考古第五章:魏晋隋唐宋元明清考古、第六章:古器物与考古专题第一章考古与文物基本理论第一节考古与文物基本涵义一、考古学的名称与定义:1、“考古学”名称的由来:(1)“古学”:在中国,东汉(1~2世纪)时已有“古学”的名称。
《后汉书》中说马融“传古学”,贾逵“为古学”,桓谭“好古学”,郑兴“长于古学”,这里所谓“古学”是专指研究古文经学。
(2)“考古”:北宋中叶(11世纪),吕大临编撰《考古图》一书,将“考”与“古”联系起来,“考古”一词最早出现。
但其研究的是“金石学”,其研究对象限于古代的“吉金”(青铜器)和石刻,并不等于考古学,要经过系统化以后才可成为考古学的一部分。
因此我国古代出现的“考古”与现代科学意义上的考古学有较大区别。
(3)科学上的“考古学”:科学上的“考古学”这一名词,也就是我国要学的考古学这门学科,是从欧洲文字翻译过来的。
ArchaeologR. 考古学是一门近代才形成的崭新的科学,它发祥于欧洲,以后普及到世界各国。
具体说,在欧洲19世纪中叶以后,在我国则是20世纪20年代才开始的。
它包含史前考古学、历史考古学和田野考古学等分支,并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领域内的许多学科以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的其他学科有着密切的关系。
2、考古学的定义:我国考古学家夏鼐在《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中是这样表述考古学定义的:“考古学是根据古代人类通过各种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以研究人类古代社会历史的一门科学。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7.02.03•【文号】•【施行日期】1987.0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文物藏品定级标准(1987年2月3日文化部颁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一级文物为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二级文物为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三级文物为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博物馆、文物单位,有关文物收藏部门,均可用本标准鉴选和定级。
社会上其他散存的文物,需要定级时,可照此执行。
凡属一、二级藏品的文物均为珍贵文物,三级藏品中需定为珍贵文物的,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如下:一级文物1.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代表性文物。
2.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代表性文物。
3.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统一的代表性文物。
4.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经济剥削、政治压迫,以及有关著名起义领袖的代表性文物。
5.反映中外友好往来和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代表性文物。
6.反映中华民族抵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代表性文物。
7.反映历代著名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及历代著名工匠的代表性文物。
8.反映各民族的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9.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代表性的善本。
10.反映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大事件和杰出领袖人物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国际主义战士的代表性文物。
11.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及其有关重大历史事件、领袖人物、著名烈士的代表性文物。
12.反映有关中国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爱国侨胞及其它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
国家文物局关于博物馆一级藏品鉴选标准(试行)
国家⽂物局关于博物馆⼀级藏品鉴选标准(试⾏)颁布⽇期:1978-01-20执⾏⽇期:1978-01-20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为加强博物馆藏品的保管⼯作,充分运⽤⾰命⽂物、历史⽂物,博物馆应在其藏品中鉴选出⼀级藏品,采取措施,重点保管。
⼀级藏品的鉴选原则及标准如下:鉴选原则⼀、要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泽东思想为指导,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贯彻“古为今⽤”、“百家争鸣”的⽅针。
⼆、鉴选时要注意到各时期、各民族、各地区和各⽅⾯,切忌⽚⾯性,并要努⼒做到防宽、防漏、防差误、防偏爱。
三、对重⼤历史事件、⾰命运动和重要⼈物有关的⽂物以及重要考古发掘的集品,要注意精选,不必⼀律列为⼀级品。
四、对于具有极⼤揭露价值、能起反⾯教员作⽤的重要材料,可以选⼊,但不可过多。
鉴选标准⾰命⽂物⼀、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林⾰命实践活动的重要⽂物。
⼆、⽑泽东主席⾰命实践活动的重要⽂物。
三、周恩来总理、朱德委员长等⽼⼀辈⽆产阶级⾰命家及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在⾰命⽃争中的重要⽂物。
四、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会和重⼤历史事件的重要⽂物。
五、全国著名的⾰命先烈、战⽃英雄、劳动模范及各地区在⾰命⽃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起过重⼤进步作⽤的⾰命团体和典型⼈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重要⽂物。
六、反映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在反对阶级压迫、剥削的⾰命⽃争中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重要⽂物。
七、反映中外友好关系和相互⽀援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重要⽂物。
⼋、反映国内反动统治阶级的反动本质的典型反⾯材料和实物。
九、反映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侵略我国的重要罪证。
历史⽂物⼀、反映阶级和阶级⽃争的具有代表性的⽂物。
⼆、反映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农民战争和农民⾰命领袖的具有代表性的⽂物。
三、反映⽣产⼒的发展、⽣产技术的⾰新和重⼤的科学发明创造的具有代表性的⽂物。
四、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的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加强祖国统⼀的具有代表性的⽂物。
五、反映中外关系中的友好往来和经济、⽂化交流的具有代表性的⽂物。
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和《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会,直属博物馆,有关行业博物馆: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革命文物和革命纪念馆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收藏、展示1840年以来的近代文物(含革命文物)的博物馆、纪念馆已达400多所,征集、保管近代文物50多万件,举办丰富多彩的陈列展览和宣传教育活动,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从全国总的情况看,当前近现代文物保护、研究和展示、宣传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是收藏尚不够丰富,反映我国近现代社会发展变化的文物普遍收藏较少,反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文物收藏更少,有的地区,有的博物馆几乎是空白。
这不仅难以全面反映一个半世纪艰难曲折、波澜壮阔的中国近现代历史,也导致许多博物馆、纪念馆的陈列展览缺乏珍贵实物的支撑,往往以相互雷同、重复的照片、复制品填充展面,达不到应有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生产、生活和物质条件迅猛改善,近现代历史上各类具有重要价值的实物资料加速灭亡。
除与中共党史有关的革命文物较受重视外,1840-1949年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许多颇具收藏意义的其他文物史料尚未得到系统征集,抢救保护工作日趋紧迫,刻不容缓。
二是涉及近现代文物管理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文物保护法》、《革命纪念馆工作试行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法规,均未具体规范近现代文物的保护范围和价值认定。
面对浩如烟海的近现代实物资料,各地文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把握哪些属于有价值的近现代文物,征集范畴、价值判断的随意性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近现代文物保护和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近现代文物征集、保护基础工作,我局根据《文物保护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法规,结合1993~1999年开展全国近现代一级文物(革命文物)鉴定确认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组织起草了《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草案)、《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鉴定标准(试行)》(草案),并在征求各地文物部门及博物馆、纪念馆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作了反复讨论和修改。
一二三级文物的划分
一级文物1、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与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代表性文物。
?2、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代表性文物。
?3、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代表性文物。
?4、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经济剥削、政治压迫,以及有关著名起义领袖的代表性文物。
?5、反映了中外友好往来和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代表性文物。
?6、反映中华民族抵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代表性文物。
?7、反映历代著名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及历代著名工匠的代表性文物。
?8、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别重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9、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代表性的善本。
?10、反映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重大事件和杰出领袖人物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国际主义战士的代表性文物。
?11、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及其有关重大历史事件、领袖人物、著名烈士的代表性文物。
?12、反映有关中国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爱国侨胞及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
?13、其他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国内外代表性文物。
?二级文物1、具有重要历史、科学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多的文物。
?2、具有一定历史、科学价值或一般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少的文物。
?3、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有某种缺陷的文物。
?4、反映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5、反映某种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能说明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6、时代较晚,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般,但经济价值较高的文物。
?7、反映各地区、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8、反映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一般艺术家的精品。
一级文物保护标准
一级文物保护标准文物是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科学和社会价值。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我国制定了一级文物保护标准。
以下是一级文物保护标准的九个方面。
一、历史价值一级文物应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价值,能够反映某一历史时期或重要历史事件,是研究和了解该时期和事件不可或缺的重要证据。
其历史价值应当是独一无二的,无可替代。
二、艺术价值一级文物应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其造型、纹饰、工艺等应展现出卓越的艺术水准,对艺术发展史具有重要影响和推动作用。
这些文物的艺术价值应当得到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三、科学价值一级文物应具备极高的科学价值,反映了某一时期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它们可能涉及制造工艺、建筑技术、天文地理等领域,对现代科技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四、社会价值一级文物应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反映了当时社会风貌、风俗习惯、社会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它们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见证,对于了解和研究社会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五、稀有程度一级文物应是稀有的,数量较少,具有很高的珍稀性。
它们的存在对于完善和丰富我国文物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六、完整性一级文物应保持相对完整的形态,无明显破损或残缺。
文物的完整性对于其历史、艺术、科学和社会价值的体现至关重要。
在文物保护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地保持文物的原貌。
七、原状保持一级文物应保持其原始状态,不得随意改动或添加。
任何形式的修复或保护工作都应在确保文物原状的基础上进行,不得改变文物的历史信息和原始特征。
八、历史环境要素一级文物应与其所在的历史环境要素相协调,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文化景观。
在保护和利用文物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其周围的历史环境要素,保持其历史风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九、与历史事件关联一级文物应与重要的历史事件相关联,能够为研究和了解这些事件提供重要的实物证据。
这些文物不仅是历史的见证,也是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
一级革命文物范文
一级革命文物范文近日,经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山东省文物鉴定中心下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博物馆革命文物定级报告》,公布2023年度文物定级结果为:一级革命文物21件/套,二级革命文物7件/套,三级革命文物5件/套,一般革命文物1件/套,累计34件/套。
此次评级的文物藏品数量大、类别多、覆盖广。
其中,有在革命战争年代,见证人民海军诞生的华东军区海军司令部的关防印信;有在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体现“海空卫士”王伟英勇顽强守卫海疆的不屈意志的飞行头盔;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彰显强大祖国责任与担当的也门撤侨使用的安检门……一件件文物实物充分展现了人民海军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一路劈波斩浪,纵横万里海疆,勇闯远海大洋,特别是在新时代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海军博物馆室内展陈海军博物馆室内展陈海军英模墙此次定级工作按照评估准备、材料申报、书面审查、现场评估和综合评定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专家组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认真观察文物本体,深入分析研究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严谨审慎地出具文物定级意见,为今后更好地保管、展陈、宣传革命文物,提供了重要依据。
海军博物馆航空装备展区海军博物馆海上展区文物无言,历史有声。
70多年来,人民海军走过的风雨历程、涌现的英雄先烈、迸发的革命精神,都浓缩在这一件件文物中。
如今,它们定格时代印记,还原历史风貌,传承伟大精神,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
海军博物馆航拍海军博物馆前广场海军博物馆后广场未来,海军博物馆还将立足馆藏资源优势,挖掘价值内涵,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不断提升全民维护海权、建设海军的国防意识,激励更多人投身海军建设和海洋事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
【法规类别】文物鉴定
【发布部门】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2003.05.13
【实施日期】2003.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
(2003年5月13日)
第一条为加强对近现代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近现代文物藏品是指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1840年以来的文物,按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区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博物馆、近现代历史类博物馆、纪念馆、名人故居陈列馆(室)的
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
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其他级别的近现代文物藏品可比照本标准确定等级。
第三条一级文物必须是经过科学考证,确为原件、源流具有确凿依据且数量仅有或稀有的珍贵文物,并应具有以下一项或几项条件:
(一)对反映全国性重大历史事件、人物具有直接见证意义或重要佐证意义的;
(二)对反映地方性重大历史具有直接见证意义或重要佐证意义的;
(三)某一领域中的重大发明、发现,具有开创性、代表性或里程碑意义的;
(四)文物反映的物主明确并拥有很高知名度,且能反映物主主要业绩的;
(五)有确切、生动的形成经过和流传经过的;
(六)载有时代特征或特殊意义的铭文、注记或图案标志的。
第四条近现代文物种类繁多,依其形式,用途和意义,可分为文献,手稿,书刊传单,勋章徽章证件,旗帜,印信图章,武器装备(含各种军用物品),反映社会发展的文物,反映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关系的文物,反映对外关系的文物,音像制品,名人遗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货币、邮票等实用艺术类物品,实用器材,杂项等十六类。
各类一级文物的定级壁画、蜡染、服饰、头饰、刺绣、地毯等民间艺术品、工艺品。
一、反映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抗剥削压迫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文物。
二、反映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抵御外侮、反抗侵略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文物。
三、反映近代以来中外关系、友好往来和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宗教等方面相互交流的文物。
1、中国参与创建联合国和参与联合国活动,以及参与其他国际组织、各种国际会议的有关文物。
2、中国与世界各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有关文物。
3、中国对外交往、与其他国家合作交流的有关文物。
4、中国参与各类国际竞赛、评比活动并获奖的有关文物。
5、中国政府、政党及其领导人与外国政府、政党及其领导人友好交往,中国民间团体、知名人士与国际友好团体、友好人士交往的有关文物。
标准,按不同种类分别确定。
第五条文献:各种重要会议之决议、决定、宣言,各种机关(党派、政府、军队、团体及其他机构)的文书、布告、电报、报告、指示、通知、总结等原始正式文件,凡数量稀少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一级文物:
(一)1840年以来全国性党、政、军机构(包括太平天国、同盟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各民主党派等)成力后第一次印发的文告、宣言;
(二)1949年以前有影响的地方性党、政、军机关(包括各省、市军政府、都督府、苏维埃政府等)成立后第一次印发的文书、文告;
(三)1949年以前全国和省级以上群众团体(工会、农会、青年团等)第一次代表大会印发的重要文件;
(四)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的重要决议、决定、宣言等;
(五)国家首次颁布并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法规等;
(六)反映重大事件且有特殊形成经过和流传经过的文件;
(七)虽非第一次,但有重要内容,并盖有发文机关印信关防和发文者印章的,有张贴和使用痕迹的布告、文件;
(八)确知原件已无存,最早的翻印件并有特殊情节,现存数量为仅有或极其稀少的重要文献;
(九)其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特殊意义的文献。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