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保险的调研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银行保险
包括银行保险的发展、政策调整。
银行保险与保险公司都有那些方面的产品,银行保险有什么特点,优势。
银行产品与其他产品的比较,重点比较保险责任。
去年寿险负增长的原因,银行渠道对寿险的影响。
五千字左右。
关于银行保险的调研报告
银行保险,又称银保融通,是在金融服务一体化的框架下发展起来的一个概念,狭义上是指通过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广义上则是指利用银行传统的销售渠道和广泛的客户资源进行包括电话、邮寄及银行职员直接销售保险产品的服务活动。
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概念,在金融合作中,体现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强强联手,互联互动。
一、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银行业与保险业相互结合已经有悠久的历史了。
例如,比利时的CGER,西班牙的La Caixa以及法国的CNP等公司,自19世纪就开始全面提供银行与保险服务了。
但真正意义的银行保险,是从20世纪80年代的欧洲开始的。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银行保险的发展遍及全球,不仅仅是欧洲保险业的主要销售方式,更成为美洲、澳洲、亚洲等地区金融机构拓展全能型集团的重要模式。
伴随着花旗集团将
旗下的旅行者财险和寿险相继出售,现阶段的银行保险又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本书在梳理了全球银行保险的发展脉络之后,将其分为四个阶段:
银行保险的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80年以前的银行保险是
萌芽阶段。
在这一阶段,银行保险仅仅局限在银行充当保险公司的兼业代理人(insurance agent)角色,即银行通过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介入保险领域。
严格意义上说,银行保险尚未真正出现,因为银行只是介入到保险领域的分销环节。
这一阶段,银行尽管也直接出售保险单(银行信贷保证保险),但只是作为银行信贷业务的补充而进行的,其目的是减少银行承受的风险,例如当时许多银行在发放抵押贷款时要求借款方必须对其所抵押物进行保险。
在这一阶段的银行保险,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关系纯粹是合作关系,不存在保险产品制造环节的竞争,但为银行以后介入保险领域积累了一定的销售经验。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是银行保险的起步阶段。
在这一阶段,银行开发出与其传统业务的不完全相同的资本化产品,如养老保险年金产品(投保人在银行按年度支付保费,在约定的某一固定期限之后,一次性或分次归还定额年金,并附加保障功能),从此开始全面介入保险领域。
银行涉足资本性保障产品的开发,被认为是银行保险的真正起源,因为客观上银行已经涉足保险领域的生产环节与保险公司展开竞争。
但这一阶段,银行保险的发展主要是银行为应付银行业之间的竞争而扩展业务范围所致,并非主动地进入保险领域的生产环节。
欧洲是这一阶段发展银行保险的主要市场。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是银行保险的成熟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一是银行保险的主动发展,银行主动参与到保险领域的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二是银行保险开始向全世界扩散,包括美国、拉美、澳大利亚、亚洲在内的国家和地区都开展得如火如荼。
在本阶段,银行为应付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采取了新设、并购、合资等措施,将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结合起来,不仅推出的保险产品较上一阶段大大增加,银行介入保险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
第四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步入了银行保险的后成熟阶段,也被称为专业化阶段。
这一阶段出现了银行保险两种截然不同的分化趋势:一种是向银行保险一体化的更高形式迈进,如欧洲的富通集团、安联集团、荷兰国际集团等,这些集团的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实现了高度的融合,不仅在产品开发、销售支持能够运用统一的管理和技术平台,而且具有很强的开发银行客户的能力,真正实现了客户资源的共享,能够向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另一种则是将保险制造或承保业务与银行主业相分离,实现银行主业的专业化经营的同时,银保模式转为协议销售或战略联盟。
近几年,由于保险市场的饱和,欧洲的一些金融保险集团开始剥离风险承保活动的交易:1999年2月瑞银集团出售了保险的风险承保和理赔业务,瑞士人寿回购了其25%的股份且完全控股了合资公司UBS SWISS LIFE;2001年德意志银行将其下属保险控股公司75.9%的股份、与在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寿险公司的全部股份,出售给苏黎士金融服务集团;2004年丰泰保险
寿险和非寿险部分的净收入仅占集团的9%和3%,瑞士信贷集团也拟于近期将其剥离上市。
二、银行保险的基本种类
一是银行代理模式,保险公司提供产品,银行提供销售渠道,收取手续费;
二是战略伙伴关系,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密切的联系,签订较为长期的合同,银行除收取手续费外,还分享保险业务的部分利润;
三是银行入股保险公司,通过股权纽带参与经营保险业务。
中国现在采用的是第一种模式,而发达国家基本上都采用第三种模式。
三、银行保险的特点
国内银行保险主要具备以下特点:
首先,居民购买银行保险产品具有更高的性价比。
这是因为与其他销售渠道(如经纪、代理等)相比,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专职于后台支持,不必建立销售队伍,支付的费用较低。
其次,大多数在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都有一些共同特点:设计简单、投保简便;期限相对较短;不仅具备储蓄和投资功能,同时提供全面的保障和周到的服务。
这些特点弥补了传统保险产品复杂难懂、办理烦琐的不利之处。
其三,国内银行保险产品主要集中在分红、万能两类产品。
其中,万能保险则是在一定保底收益的基础上享受专家理财的收益,理财账
户的灵活性足以满足低风险偏好客户的长期理财需求。
而分红保险的主要优点在于可以使保户在获得保障的同时保证本金的安全,并享受保险公司的专业投资收益,是抵御资本市场动荡的主力险种,适合风险偏好低的客户。
作为新兴寿险产品,银行保险产品弥补了保险产品在收益方面的局限性,也有效地补充了银行存款对于客户理财选择的单一性,满足了不同风险承受能力客户的全面需求。
四、银行保险的优势和及带来的问题
银行保险业务之所以得于快速发展,与这种模式的优势是密不可分的。
因为这种服务机制在最大限度上满足了银行、保险和客户三方面的利益,实现了三赢原则。
(一)银行方面:作为经营特殊商品——货币的企业,银行也必然遵循这样一条经济法则: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最佳途径就是在收入逐渐增加的同时,成本可以不断降低,银行保险正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产生的金融业务工具之一。
一方面,银行业具有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分布广泛的营业网点和高科技设备,而银行保险业务是利用银行已有的营业网点及员工开展业务,银行不仅可以大量回收网点成本,提高高科技设备的利用率和员工的工作效率,而且可以获得大量的代理收入。
另一方面,通过保险业务的开展,可以扩大并稳固银行自身的客户群,增强客户忠诚度,从而增加同业存款,增强银行资金实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二)保险方面:保险业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传统的营销手段已
经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业务上的突飞猛进,必须开拓新的营销渠道,而银行庞大的客户网络无疑成为最好的业务资源。
一方面保险公司利用银行网点作为保险销售渠道,较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可以解决目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足的问题,使保险公司有机会接触数量巨大的潜在客户,因而有可能大幅度地扩大营业规模。
另一方面借助银行与客户之间已有的信任关系,保险公司将有效缩短其产品和广大客户之间的距离。
银行代收保费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也可以避免普通代理人的欺诈行为,提升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
银行代理网点可把银行储户作为准客户进行主动联系进行保险展业,不需要在社会上随机去找潜在的客户和准客户。
这样,保险公司利用银行的柜台和职员,不仅可以使保险公司降低大量的产品营销成本,还可以减少设立分支机构,避免新机构所需的房屋设备、办公用品支出;同时减少投入于销售人员管理的人力和财力,从而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客户方面:客户是保险创新的动力和源泉,更是保险创新的最大赢家。
因为在银保合作中,随着银行和保险公司双赢局面的实现,客户也必将得到越来越多的服务。
一方面银行和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降低、赢利水平的提高,客户获得价格更加低廉的服务。
另一方面,银行保险业务这种“一站式”服务模式,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产品的需要以及对投资增殖的关注。
保险产品可以帮助客户解决退休金储蓄、住房投资、子女教育投资等多种问题,使客户享受便利快捷的服务。
但随着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融合的进一步深入,有可能产生一些
问题。
其中最主要的有三个:
第一,金融风险蔓延,是指一笔业务或一家成员公司的损失可能会影响到整个金融服务集团。
例如,一家银行拥有一家财产责任保险公司,如果该保险公司损失严重,银行则很可能将大量资本转向保险进行财务救援,从而使整个集团面临金融风险。
第二,搭配出售,是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家提供多种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在提供一种产品时,很有可能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强制搭售别的产品,而这往往不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
例如,一家有权销售保险的银行,在向客户提供一笔资金贷款时有可能会附加条件,如必须购买某种保险,也就是将购买保险作为提供其他产品的条件。
这实际上是一种对消费者不公平的行为。
第三,监管规避,也是银行保险可能带来的一个潜在问题。
这里的监管规避指的是实现银行保险之后的金融集团有可能通过内部的业务转换,全部或部分地规避金融管制。
例如,如果一个集团认为政府的保险管制要比银行管制宽松一些,就可能把一种储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转移到其保险子公司去,这样,这方面的业务就可以避开严格的银行管制了。
因而,银行保险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五、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方向及对策
从世界金融服务市场的发展看,银行保险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的趋势会进一步加强。
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市场开放进程的加快,银行保险在中国也将是大势所趋。
但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目前要求
银行、保险、证券三块严格分业经营,加之我国的保险代理人体系已比较发达,人们已经接受了从代理人处买保险的概念,所以银行的介入需要一定的时间。
但在实践中,银行保险、金融服务一体化已经初现端倪。
寿险公司与银行合作,通过银行网络销售保单已是普遍之举,有的企业集团麾下更是银行、保险、证券门类齐全,如光大集团,不仅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还有与外资保险公司合资组建的寿险公司;中信集团也是如此。
这些有可能成为中国今后银行保险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的雏形。
可以预见,中国今后在银行保险及金融服务一体化方面也会有较大发展。
为了保证银行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银保合作的监管。
国内银行保险的发展主要以代理推销保险和代收代付保险金为主,为此,保险监管部门一方面要扶持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制订相关的管理规则,加强对银行保险业务的监管。
(二)加强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银行不能将保险销售仅仅放在代理的位置上,而需要各级代理银行和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领导,主动互相接触,以交流情况、研究对策,使银行销售保险形成规模。
一方面要普及保险知识,同时要提高银行职工的保险理论水平,正确理解代理保险的内涵,充分调动员工代理保险的积极性。
(三)大力开发保险新品种,使其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于一身,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
银行应选择适合本行业特点的险种进行销售,在销售险种种类不多的情况下,一定要对所销售的保险产品进
行认真的选择,结合自身的实力开发有价值的混合型服务产品。
(四)加强银行保险的基础工作。
运用现代计算手段,实现银行与保险公司的联网。
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持,由于保险产品、特别是一些人身险产品需要核保,信息的输送和反馈相当重要,双方必须实现联网才能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