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抢注著名案例
抢注域名案例
抢注域名案例【篇一:抢注域名案例】原告甲有限责任公司诉称:原告成立于1997年,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其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同类企业中排名位居前列。
2005年,原告自主研发的“**圆”产品上市,当年市场销售火爆。
2006年8月,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圆”商标。
为了宣传及推广“**圆”品牌,原告不仅投入巨额的广告费,而且积极组织、参加大量的市场推广活动和公益事业,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经过原告大量宣传和广泛使用,“**圆”商标已被广为知晓。
2006年2月,被告李某将甲有限责任公司“**圆”中文文字商标对应的汉语拼音注册为“xxx.***.xxx”域名,并公开在网上出售该域名牟利。
被告注册的争议域名是对原告商标“**圆”的音译。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因此请求法院判令:1、确认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3、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5万元;4、被告公开在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李某答辩称:针对双方争议域名,被告在持有期间从未在网上出售过,更未通过争议域名牟利。
被告注册、使用的争议域名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相同也不类似,且标识不近似,故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而且被告注册争议域名在先,因此,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综上,被告的行为不具有恶意,被告注册、使用争议域名的行为未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篇二:中文域名抢注案例(1111字)上海有人抢注16个相关域名,要价333万京媒体报道,“团团”“圆圆”一经公布,便在网络域名抢注领域引起轩然大波,“团团”“圆圆”的中文和英文重要域名全部被有心人抢注,据上海的彭先生介绍,春节晚会上“团团”、“圆圆”这两个名字公布后的几秒钟内,他就已经把与两只大熊猫有关的16个域名全部注册到了自己名下,他共抢注了16个相关域名,并抛出了333万元出售的天价。
域名抢注的案例
域名抢注的案例域名抢注是指某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抢注他人已经注册的域名,然后以高价出售给原本的注册者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给网络安全带来了隐患。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域名抢注的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注册的域名被抢注。
某公司在注册了自己的企业域名后,由于没有及时续费或者其他原因,域名到期后被不法分子抢注。
随后,不法分子以高价出售该域名,造成公司形象受损,客户无法正常访问公司网站,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案例二,个人注册的域名被抢注。
某个人在注册了自己的个人域名后,由于个人信息泄露或者其他原因,域名被不法分子抢注。
随后,不法分子利用该域名发布虚假信息、进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给该个人造成了名誉损失,甚至涉及到法律诉讼。
案例三,知名品牌的域名被抢注。
一些知名品牌的域名也经常成为不法分子抢注的对象。
不法分子抢注知名品牌的域名后,会利用该域名发布假冒产品信息、进行网络诈骗等行为,给品牌形象和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针对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域名抢注给企业、个人和品牌带来的危害。
为了避免域名被抢注,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及时续费域名。
在域名到期前,及时续费是避免域名被抢注的有效方法。
其次,加强域名信息保护。
在注册域名时,要注意保护个人或企业的相关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另外,建议大家在注册域名时选择正规的域名注册商,提高域名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之,域名抢注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给互联网安全和企业个人利益带来了巨大威胁。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域名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希望以上案例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避免域名被抢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抢注域名案例
抢注域名案例抢注域名是指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先机,提前注册他人或企业的域名,然后以高价出售给真正需要的人或企业,甚至利用这些域名进行非法活动。
抢注域名的案例屡见不鲜,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典型的抢注域名案例。
案例一,某大型企业的域名被抢注。
某大型企业在筹备上市之际,发现其企业名称的域名被抢注。
这个域名与该企业的商标名称高度相似,企业在进行域名注册时却发现该域名已经被注册,并且被要求以高价购买。
企业方面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恢复域名的合法使用权,这不仅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也给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案例二,个人域名被抢注。
某个体户在开展网络业务时,发现其个人姓名的域名被抢注。
这个域名与其个人品牌高度相关,个体户在进行域名注册时却发现该域名已经被注册,并且被要求以高价购买。
个体户方面也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域名的合法使用权,这同样给个人形象和声誉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案例三,域名被抢注后进行非法活动。
某企业的域名被抢注后,不法分子利用该域名进行非法活动,发布虚假广告、进行网络诈骗等。
企业方面发现后不仅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域名的归属权,还要应对因非法活动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法律责任。
以上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抢注域名事件,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麻烦。
为了防范抢注域名的风险,企业和个人在进行域名注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提前注册域名,在确定企业名称或个人品牌后,尽快注册相关域名,避免被不法分子抢注。
2. 注册多个后缀域名,注册.com、.cn、.net等多个后缀域名,避免被他人抢注其他后缀域名。
3. 注意域名到期续费,及时续费已注册的域名,避免因到期而被他人抢注。
4. 了解法律法规,对于域名的法律保护和维权有一定的了解,一旦发生抢注事件能够及时采取法律措施。
总之,抢注域名事件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因此在进行域名注册时务必要谨慎小心,做好防范措施,避免成为抢注域名的受害者。
卖域名发家的故事
卖域名发家的故事一、Domain Name的简介与价值域名(Domain Name)是互联网上网站地址的一种表示形式,它是用户在浏览器中输入访问网站时所使用的名称。
一个好的域名可以使网站在众多网络资源中脱颖而出,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域名的价值体现在其易于记忆、与品牌或业务相关以及市场稀缺性等方面。
二、卖域名发家的故事案例1.案例一:域名投资获利张先生是一名热衷于域名投资的年轻人。
在2000年初,他注意到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预见到域名市场的潜力。
于是,他开始购买一些热门行业的域名,如电商、金融等。
在短短几年内,这些域名的价值大幅上涨。
张先生通过出售这些域名,获利数百万元。
2.案例二:域名转手赚取高额利润李先生经营一家网络公司,拥有一项独特技术。
在创业初期,他购买了一个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域名。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这个域名变得越来越有价值。
后来,一家大型企业看中了这项技术,并收购了李先生的公司。
在交易过程中,李先生将域名作为资产的一部分,最终获得了高额回报。
3.案例三:通过域名打造品牌知名度王女士创办了一家在线教育公司。
为了提高品牌知名度,她特意挑选了一个简短、易记的域名。
通过不断地优化网站内容和用户体验,王女士的公司逐渐在行业内崭露头角。
在她将公司出售给一家上市公司时,这个有价值的域名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如何挑选域名1.域名简短易记:一个简短、易记的域名有利于提高用户访问量,降低用户记忆成本。
2.域名与品牌或业务相关:域名应与公司名称、品牌或业务领域密切相关,有助于提高品牌知名度。
3.域名后缀的选择:常见的域名后缀有.com、.cn、.net等,各有特点。
一般而言,.com后缀的国际通用性较高,适合全球拓展的企业;.cn后缀表示中国地区,适合国内企业;.net后缀常用于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提供商。
四、域名投资的注意事项1.市场趋势与行业分析:投资者需关注市场趋势,分析行业前景,预判域名价值。
2.域名停放与网站建设:购买域名后,可以选择停放或搭建相关网站,以提高域名价值。
谈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
谈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论文集】法律对策电子商务,是指以互联网为运行平台进行的商事交易活动,其基本交易流程与传统的货物或服务贸易相同,只是通过网络这一媒介进行。
对于商家来说,网络是一个虚拟市场,具有巨大商业潜力。
正因为网络同样具有信息媒介和市场等功能,所以现行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可以延伸到网络上,而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商标使用也与传统商标权使用存在相同之处,因此在网上发生的商标权纠纷有一大部分亦是传统商标侵权行为。
但电子商务活动毕竟与现实中的商务活动存在着区别,所以基于网络的特殊性,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企业商标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挑战。
一、电子商务中的新型商标侵权行为(一)商标的域名抢注这是目前网络商标侵权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域名的冲突在于,虽然商标的地域性和专属性允许多个相同商标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商品上和平共处,但在COM域下,一个域名在世界范围内只能为一个人所有。
域名抢注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域名抢注”,侵权人故意把知名或比较知名的商标或商号大量注册为域名,这些抢注者通常还将抢注的域名进行出售、出租或让商标权人高价“赎回”;另一种则属于域名注册人与知识产权人之间的权利冲突,即域名注册人并无故意“抢注”,是由于域名的唯一性和“先申请先注册原则”,不可避免地与知识产权人发生权利冲突。
这种情况虽有抢注的事实,但却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域名抢注”。
在国外,域名抢注行为的出现还要早上几年,其中也不乏一些极具讽刺意味的事件,如域名制度创设之初负责全球域名注册登记的机构——全球互联网络信息中心(Inter2NIC)的域名就曾一度被人抢注。
典型的案例有:红塔山被菲律宾的一个厂商注册,后来在当地设厂并生产了大量的香烟并销售到亚洲的很多国家,甚至返销中国。
最近几年抢注中国商标比较严重的应是中国香港地区,在大陆比较有名的商标,例如“恒源祥”、“大宝”、“小护士”、“镇江香醋”、“雪中飞”等都遭到抢注。
域名收购经典案例
域名收购经典案例一、京东域名收购京东是中国最大的自营电商平台之一,为了提升品牌形象和用户体验,京东于XXXX年以数百万美元的高价收购了与自身品牌相匹配的域名。
这一举措不仅优化了京东的网站链接,还提高了用户对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二、新浪微博域名收购新浪微博作为中国最大的社交媒体平台之一,其域名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
新浪微博于XXXX年以数千万美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了与自身品牌相匹配的域名,进一步巩固了其在社交媒体领域的地位。
三、美团域名收购美团是中国最大的团购平台之一,为了更好地宣传自身的品牌和服务,美团于XXXX年以数百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与自身品牌相匹配的域名。
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美团的品牌知名度和用户忠诚度。
四、百度域名收购百度是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之一,其域名为用户提供了快速、准确的搜索服务。
为了更好地宣传自身的品牌和服务,百度于XXXX年以数千万美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了与自身品牌相匹配的域名。
五、腾讯域名收购腾讯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其业务涵盖了社交、游戏、金融等多个领域。
为了更好地宣传自身的品牌和服务,腾讯于XXXX年以数千万美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了与自身品牌相匹配的域名。
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腾讯的品牌知名度和用户忠诚度。
六、阿里巴巴域名收购阿里巴巴是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之一,其域名为商家和用户提供了便捷的交易服务。
为了更好地宣传自身的品牌和服务,阿里巴巴于XXXX年以数千万美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了与自身品牌相匹配的域名。
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阿里巴巴的品牌知名度和用户忠诚度。
七、优酷域名收购优酷是中国最大的在线视频平台之一,其域名为用户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视频内容。
为了更好地宣传自身的品牌和服务,优酷于XXXX年以数百万美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了与自身品牌相匹配的域名。
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优酷的品牌知名度和用户忠诚度。
八、携程域名收购携程是中国最大的在线旅游平台之一,其域名为用户提供了全方位的旅游服务。
为了更好地宣传自身的品牌和服务,携程于XXXX年以数百万美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了与自身品牌相匹配的域名。
第四章-上课用案例——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一、域名抢注\域名纠纷/域名管理案案情摘要原告匡威公司(旧译康沃斯公司)创建于1908年,拥有商标“CONVERSE”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90多年的发展,“CONVERSE”已经成为世界运动鞋类和服装领域的著名品牌,在全球90多个国家通过约9000家经销商向顾客销售,在中国各大中城市先后建立了190多家专卖店和专柜。
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抢先于2000年2月23日注册了“”并使用了该域名,但被告使用该域名的网站为网络类,与服装运动鞋类无关。
原告匡威公司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域名,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告:匡威公司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判决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使用、注销“”域名。
本案争点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本案评析我国与美国均属《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在其正当权益在中国受到侵害时,匡威公司有权依照该公约规定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中国法院将依据有关法律和公约的规定进行审理。
匡威公司是中国注册的“CONVERSE”商标的权利人,其对该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中国法律保护。
国网公司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匡威公司的注册商标“CONVERSE”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并加以使用,可能造成与匡威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混淆,并可能导致社会公众误认为该域名的持有者与匡威公司存在某种联系,引起公众对其出处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
该行为无偿占有了匡威公司的商业信誉,损害了其权益,具有主观恶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国网公司注册、使用“CONVERSE”域名的行为对匡威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侵害,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最高法院公布十个驰名商标认定案例
最高法院公布十个驰名商标认定案例发布时间: 2005-04-26 16:57:10一、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谈宏伟商标侵权纠纷案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公司)系医用药品藏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
1997年取得“奇正(汉字)+奇正(藏文)”(以下简称“奇正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商品项目为第5类(医用药品及其包装袋)和第10类(外科、医用及兽医用医疗仪器、设备)。
此后至2004年1月间,奇正公司又在24种商品及服务类别上对汉字“奇正”、“正奇”进行了商标注册。
奇正公司研制、生产的使用“奇正商标”的“奇正消痛贴膏”等产品销往中国绝大部分地区及境外,近几年该产品在国内同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达23至25%。
奇正公司投入1.8亿元用于大量广泛的广告宣传。
2002年“奇正商标”被评为“第三届甘肃省著名商标”。
奇正公司的产品1997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陇货精品”称号、1999年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西藏自治区名优产品”称号。
谈宏伟系加工出售肉食制品的个体工商经营户。
在其店铺门口正上方放置的大型招牌上标有“奇正排骨卤肉坊”字样,并占招牌的绝大部分版面。
该字样用红色、大号字体分两行排列,“奇正”二字排在第一行,“排骨卤肉坊”排在第二行。
奇正公司以谈宏伟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使用“奇正商标”的奇正公司的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较大市场份额。
经过近十年的经营和市场宣传,“奇正商标”已为国内广大消费者知晓,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符合商标法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奇正商标”应为驰名商标。
谈宏伟在其店铺招牌上突出使用与“奇正商标”中相同的文字、相近似的字体,虽双方当事人不属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但谈宏伟的行为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对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因此认定谈宏伟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判决,谈宏伟停止将“奇正”二字作为经营字号使用的侵权行为。
域名抢注驰名商标的法律问题研究
域名抢注驰名商标的法律问题研究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域名抢注成为了一项备受关注的活动。
尤其是抢注驰名商标的域名,不仅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同时也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驰名商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极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度,享受特殊法律保护的商标。
驰名商标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商业价值,因此,很多人会试图通过注册域名获取经济利益。
但是,这种行为涉及到很多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抢注驰名商标的域名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商标权人对商标的使用权。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对驰名商标的实际使用和管辖区域的经营范围具有优先权。
如果别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就在其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在互联网上以该商标作为域名,就可能构成侵犯商标权的侵权行为,侵害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第一起案例:乔丹案这是一宗域名抢注侵权的案例。
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曾一度起诉中国体育用品商标志公司和字节跳动旗下的今日头条、抖音等多个平台,声称商标志公司和今日头条等公司抢注了他的姓名商标,涉嫌商标侵权,获得了不当的经济利益。
在此次官司中,乔丹提出的诉求是:让商标志公司收回侵权的商标,赔偿乔丹1.5万人民币的精神损失抚慰金,赔偿乔丹的诉讼费用。
结果,法院判定商标志公司确实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需要赔偿乔丹相应的经济损失和不当得利,向乔丹公开致歉。
第二起案例:奔驰案这是一宗关于域名抢注与商标侵权的案例。
在中国,一家名为“奔驰集团”的公司抢注了“benz”这一英文单词的域名。
随后,奔驰公司才发现自己无法注册“benz”这一关键词,对其品牌宣传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奔驰公司随即向“奔驰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使用该域名,并向奔驰公司支付经济赔偿。
后经法院判决,“奔驰集团”必须停止使用“benz”这一域名,并向奔驰公司支付1.5万元的经济赔偿。
第三起案例:著名歌手张学友案这是一宗关于域名抢注的案例。
抢注域名案例
抢注域名案例抢注域名是指某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抢注他人的域名,然后以高价出售给原本的域名所有者或者其他有需求的人。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合法所有者的权益,也给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以下是一些抢注域名的案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2015年,某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知名度,决定注册一个新的域名以扩大业务范围。
然而,当他们准备注册时,却发现该域名已经被抢注了。
经过调查,发现域名被一家不法分子抢注,并以天价出售。
最终,公司只能花费大量资金购买了这个域名。
案例二,某个创业者准备推出一个新的产品,为了宣传和销售方便,他决定注册一个相应的域名。
然而,当他准备注册时,却发现该域名已经被抢注。
经过调查,发现域名被一家域名投资公司抢注,要价高昂。
创业者不得不花费大量资金购买了这个域名,增加了创业成本。
案例三,某知名企业打算对自己的域名进行升级,以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然而,当他们准备注册新的域名时,却发现与他们品牌相关的域名已经被抢注,并且被用来发布一些不良信息,给企业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最终,企业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和资金来解决这个问题,重新塑造品牌形象。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抢注域名的危害和影响。
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域名是其在互联网上的门面和品牌形象,是其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旦域名被不法分子抢注,将会给其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域名的注册和管理,及时注册自己所需的域名,并且定期检查和更新域名信息,以防止域名被抢注。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域名抢注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加大对抢注域名的处罚力度,以净化互联网环境,维护互联网秩序。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遏制域名抢注行为,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总之,抢注域名是一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个人和企业都会造成严重损失。
我们应该加强对域名的管理和保护,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能够净化互联网环境,为互联网的良性发展贡献力量。
经济法著名案例:美国杜邦公司起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组经济法案例分析)——关于美国杜邦公司起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计算网络域名侵权纠纷案中的问题关键字:反不正当竞争法驰名商标互联网问题提要:关于美国杜邦公司起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案中,一些个人看法和涉及我国相关法律不完备的地方的一些问题,和合适的理解方式。
案例:原告杜邦公司因与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发生网络域名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我公司是有 200年历史的企业,目前是世界 500家最大企业之一,与中国早有贸易往来。
我公司注册使用的椭圆字体‚ DU PONT‛商标,虽未经行政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但由于我公司的优质产品和高质量服务,早已使该商标在事实上成为驰名商标,应获得全方位的、在不同商品和服务上的跨类保护,其中包括在计算机网络域名方面的保护。
被告作为一家信息公司和域名服务商,明知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商标名称注册域名是不正当的,仍擅自使用我公司的商标名称注册域名,而且在我公司一再要求下还执意将该域名据为己有。
我公司的客户是凭 du p o n t之名确认我公司和我公司的产品。
在互联网上,他们也会试图通过‚ du p o n t .com‛与我公司取得联络。
但当中国的客户输入‚ du p o n t . com . cn‛之后,只能看到空白页面。
被告的行为不仅使我公司不能将‚ du p o n t . com . cn‛注册成域名,还造成客户的混淆、误认,损害我公司的商誉和与客户的关系。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撤销其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的‚ du p o n t . com . cn‛域名,以停止对我公司‚ DU PONT‛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公开在报纸上向我公司赔礼道歉;三、负担我公司为本案诉讼支出的调查取证费 2700元。
域名法律纠纷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域名作为网络空间的入口和标识,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在域名注册、使用过程中,也常常出现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新浪诉网易侵权案为例,分析域名法律纠纷的典型案例。
二、案情简介1. 基本案情2000年,网易公司注册了“”域名,并将其用于其公司网站。
新浪公司发现后,认为网易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网易公司注册和使用“”域名是否侵犯了新浪公司的商标权。
三、法院判决1. 一审法院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新浪公司对“sina”商标享有专用权,网易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该商标构成侵权。
据此,法院判决网易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域名,并赔偿新浪公司经济损失。
2. 二审法院判决网易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新浪公司对“sina”商标享有专用权,网易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该商标构成侵权。
据此,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再审法院判决网易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新浪公司对“sina”商标享有专用权,网易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该商标构成侵权。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四、案例分析1. 域名与商标的关系本案中,新浪公司主张网易公司侵犯其商标权。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域名作为网络空间的入口和标识,与商标在本质上具有相似性。
因此,在域名注册、使用过程中,可能涉及商标侵权问题。
2. 域名侵权的认定标准本案中,法院判决网易公司侵权的主要依据是《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这一规定,域名侵权需满足以下条件:(1)被诉侵权域名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近似;(2)被诉侵权域名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3)被诉侵权人未经许可使用原告商标。
域名抢注案例
域名抢注案例域名抢注是指某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给域名持有者和企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对互联网秩序和正常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域名抢注的案例,以便大家更加了解这一现象。
案例一,2017年,某知名企业的域名被抢注。
某知名企业在经营多年后,决定将其业务拓展到互联网上,因此购买了一个与其品牌相关的域名作为官方网站的域名。
然而,在准备上线官方网站的时候,发现所购买的域名已经被抢注。
经过调查,发现是一家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抢注了该域名,并打算以高价出售给企业。
这给企业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也影响了其在互联网上的形象和声誉。
案例二,某个人的个人名字域名被抢注。
某个人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个人网站,并购买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域名。
然而,不久之后,发现自己的个人名字域名被抢注了。
经过调查得知,是一家域名投资公司利用技术手段抢注了该域名,并打算以高价出售给该个人。
这给该个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也让他在互联网上的形象受到了影响。
案例三,某企业的品牌域名被抢注。
某企业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官方网站,并购买了与其品牌相关的域名。
然而,不久之后,发现自己的品牌域名被抢注了。
经过调查得知,是一家竞争对手利用技术手段抢注了该域名,并打算以高价出售给该企业或者直接将流量引导到自己的网站上。
这给该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也让其在互联网上的形象受到了影响。
以上案例表明,域名抢注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不仅给域名持有者和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对互联网秩序和正常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因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和机构加强对域名抢注行为的监管,加大对域名抢注的打击力度,保护域名持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的正常秩序。
同时,我们也提醒域名持有者和企业要加强对域名的保护意识,及时注册自己的域名,防止域名被不法分子抢注。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让互联网更加安全、有序地发展。
域名抢注著名案例3个
域名抢注著名案例3个域名抢注是指对一个曾经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
一个被注册过的域名,如果未能够在有效期结束前及时续费,则会在一段时间后被删除。
在被删除后的第一时间内,抢先注册到该域名的行为称为抢注。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域名抢注著名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域名抢注著名案例篇1:近年来,因域名被抢注上法院打官司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
2013年最着名的域名官司莫过于李嘉诚创办的长江实业与深圳市融资城电子商务公司对簿公堂,起因是争夺域名为“长江实业”的所有权。
两家公司在历经一年多的官司争斗后,最终由李嘉诚代表的长江实业胜诉,深圳市融资公司停止使用“长江实业”的域名。
一直以来,全国各地的域名争议官司在不断发生。
这也给企业管理者们提了个醒,域名一旦被他人抢占了注册先机,再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既要花费不少的人力、物力,还给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无法衡量的的损失,得不偿失,所以域名注册要趁早,需未雨绸缪。
不过,在注册域名的过程中,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国内顶级域名服务商——新网互联专家支招注册域名可结合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考虑。
第一方面,企业需要完善域名注册体系。
针对当前市场上很多产品或品牌域名被恶意抢注的现象,企业应该完善自身的域名注册体系,如:根据现阶段的企业发展、主要产品以及品牌等情况先注册域名,抢占先机,避免“长江实业”类似的域名官司发生。
企业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去塑造一个品牌,如果因为没有及时注册域名而影响到了企业的品牌声誉,无形中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完美统一的企业域名体系,能够帮助企业加快品牌建设,推动企业网络营销的顺利开展,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第二方面,注册域名切不可盲目,要重视域名注册服务商的选择。
企业在准备注册域名时,首先要选择域名注册服务商,可以选择顶级域名注册商或是其代理服务商。
目前,国内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企业很多,专家建议选择经过CNNIC和ICANN授权认证的国内顶级域名注册商,这类服务商提供的域名服务更正规,手里的域名资源更全面,后续服务也更有保障。
域名纠纷案例
域名级别
域名分为顶级域名、二级域名和三级域名; 顶级域名
顶级域名又分为两类: • 一是国家顶级域名(national top-level domainnames,简
称nTLDs),200多个国家都按照ISO3166国家代码分配 了顶级域名,例如中国是cn,美国是us,日本是jp等; • 二是国际顶级域名(international top-level domain names,简称ITDS),例如表示工商企业的 .com,表示 网络提供商的.net,表示非盈利组织的.org等。大多数域 名争议都发生在com的顶级域名下,因为多数公司上网的
谢谢观看
THANK 域名纠纷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1.域名抢注 就是把别人有名或比较有名的商号或商标大量注册为域名, 再出价让权利人把这些域名买回去。例如有家广州公司曾 在“.cn”之下将肯德鸡、可口可乐、宝马等20多个国际知 名商标注册为域名,并报价出卖。 2.注册使用域名 以假冒、淡化他人注册商标或商号。例如有人故意注册 的域名,不仅与美国花花公子企业集团的 注册商标PLAYBOY非常相似,而且该域名指向的网站提 供的服务也与美国花花公子企业集团相同,所以构成对
课后思考
1.“”域名纠纷案属于恶意注册与驰名商标冲 突的域名纠纷。 2. 企业在互联网上保护自己域名的权益,即企业应全面注 册与其品牌和产品相关的域名;此外,企业应建立统一的 域名使用计划,在公司主要网站上使用公司最醒目、最有 影响力的商业标志所注册的域名,并配套注册和使用相关 经营范围畴、产品线的域名,并由专门的人员管理和监控 域名的使用状态。
案例分析
• 吴某注册“”的域名与中国银联英文商标 “UNIONPAY”除大小写的区别外完全相同,虽然经营范 围不属同类,但由于中国银联的“银联”商标知名度高, 以及其与中国银联英文商标、字号和域名之间多年来形成 的对应关系,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将涉案域名误认为中国银 联所有,而起到诱使相关公众点击、访问的效果。并且吴 某未能证明其用涉嫌域名建立了网站,将涉嫌的域名绑定 于另外一个商业性网站。吴某的行为不仅客观上组止了中 国银联对该域名的注册,还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将该域名误 认为中国银联的域名,从而利用中国银联商标、字号、域 名的知名度获得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和利益,违反了诚实 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域名纠纷的案例
域名纠纷的案例1. Facebook vs. FacebokXXX:在这个案例中,Facebook起诉了FacebokXXX的域名所有者,指控其侵犯其商标权。
域名所有者声称他只是拼写错误,并没有企图侵犯Facebook的商标,但法院最终判决面向大众的普通人会容易将FacebokXXX与Facebook混淆,因此裁定所有者侵犯了Facebook的商标权。
2. Google vs. GooogleXXX:Google起诉了GooogleXXX的域名所有者,声称其域名侵犯了Google的商标权。
域名所有者辩称,他只是拼写错误,并没有使用Google的商标。
然而,法院认为域名与Google的商标相似度非常高,并且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因此判决域名所有者侵犯了Google的商标权。
3. Apple vs. AplleXXX:Apple起诉了AplleXXX的域名所有者,指控其侵犯了苹果公司的商标权。
域名所有者声称他只是拼写错误,并没有企图侵犯苹果公司的商标。
然而,法院认为域名与苹果公司的商标相似度很高,并且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因此判决域名所有者侵犯了苹果公司的商标权。
4. Microsoft vs. MicrosfotXXX:Microsoft起诉了MicrosfotXXX的域名所有者,声称其域名侵犯了微软的商标权。
域名所有者声称他只是拼写错误,并且他的网站与微软业务没有任何关联。
然而,法院认为域名与微软的商标相似度非常高,并且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因此判决域名所有者侵犯了微软的商标权。
5. Airbnb vs. AirbnbbXXX:Airbnb起诉了AirbnbbXXX的域名所有者,声称其域名侵犯了Airbnb的商标权。
域名所有者声称他只是拼写错误,并且他的网站并不提供与Airbnb类似的服务。
然而,法院认为域名与Airbnb的商标相似度很高,并且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因此判决域名所有者侵犯了Airbnb的商标权。
域名抢注著名案例
域名抢注著名案例在互联网时代,域名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人重要的网络资产。
一个好的域名可以带来更多的流量和商业机会,因此,域名抢注已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著名的域名抢注案例,以此来了解域名抢注的现状和影响。
首先,我们来看看2007年的“米其林.com”域名抢注案例。
当时,米其林指南在中国市场推出,而米其林公司却忘记注册了米其林的中文域名。
结果,这个域名被一位网友注册,并要求米其林公司高价回购。
这个案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也引发了对域名抢注的讨论。
其次,我们来看看2014年的“谷歌.com”域名抢注案例。
当时,一位印度籍的男子通过注册了“谷歌.com”域名,并将其转发到自己的网站上。
尽管谷歌公司多次提起诉讼,但最终却败诉。
这个案例再次引发了对域名抢注的关注,也让人们开始关注域名注册的风险和法律问题。
再来看看2018年的“微信.com”域名抢注案例。
当时,一位名叫张某的个人通过注册了“微信.com”域名,并将其转发到自己的个人网站上。
这个举动引起了微信公司的关注,最终,微信公司通过法律手段成功收回了这个域名。
这个案例再次提醒人们,域名抢注不仅是一个商业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最后,我们来看看2021年的“特斯拉.com”域名抢注案例。
当时,一位名叫马丁·特斯拉的个人通过注册了“特斯拉.com”域名,并将其转发到自己的个人网站上。
这个举动引起了特斯拉公司的关注,最终,特斯拉公司通过高价回购的方式成功收回了这个域名。
这个案例再次提醒人们,域名抢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也需要企业高度重视和及时应对。
通过以上著名的域名抢注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域名抢注已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企业和个人需要高度重视域名注册和保护,避免因为域名抢注而带来的损失。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域名抢注的监管,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介绍,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域名抢注的风险和影响,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网络资产。
2012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2012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目录1、动画形象“葫芦娃”著作权权属纠纷案 12、上海玄霆公司委托创作著作权合同纠纷案 23、侵害英特尔公司商标权纠纷案 44、侵害立邦漆商标权纠纷案 65、侵害美国3M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案86、抢注“周立波姓名拼音”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97、侵害网站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商业秘密纠纷案118、电视剧《夏家三千金》植入广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29、“龙之谷”网络游戏外挂侵犯著作权犯罪案1410、非法制造“茅台”、“芙蓉王”注册商标标识犯罪案162012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件)1、动画形象“葫芦娃”著作权权属纠纷案胡进庆、吴云初诉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0)黄民三(知)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院(2011)沪二中民五(知)终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案情摘要】原告胡进庆、吴云初是被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职工,上世纪80年代,被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指派两原告担任系列动画片《葫芦兄弟》的造型设计,两原告共同创作了“葫芦娃”角色造型形象。
两原告认为,“葫芦娃”动画形象作为美术作品可以独立于影片而由作者享有著作权,两原告从未利用被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葫芦兄弟电影的分镜头台本,因此该美术作品属于一般职务作品,在双方未就著作权进行约定的情况下,“葫芦娃”动画形象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应归两原告所有。
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葫芦兄弟》及其续集《葫芦小金刚》系列剪纸动画电影中“葫芦娃”(即葫芦兄弟和金刚葫芦娃)动画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两原告所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动画形象“葫芦娃”创作的时代背景、历史条件和法律规定,可以认定“葫芦娃”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由被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享有,两原告仅享有表明其作者身份的权利,遂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域名商城合作进行诈骗的案例
域名商城合作进行诈骗的案例“公司这边帮您把域名卖出去,相信我们的专业判断……”8月7日9时许,在河南郑州市某大厦13楼的一间办公室内,员工们正通过各自的电脑跟客户“沟通”,看上去跟一般公司并无不同,而忙碌地工作场景,很快被一队突如其来的警察“打断”了。
事实上,这家公司早在两个月前就已进入警方视野。
公安宁河分局在接到群众报案后,发现该公司以高价收购网站域名为诱饵,实施诈骗,经过大量工作,数十名警力参与“收网行动”于当日正式拉开帷幕……天上掉了大馅饼“金主”500万元收购自家域名家住宁河区的张先生,名下有一家公司,2000年其将公司名称注册了域名,并使用至今。
2020年4月26日,他的手机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我姓孙,任职一家专门经营网络域名投资生意的公司,您的域名经过公司研判,升值潜力大,领导指派我来高价收购……”对方的一番话,张先生本未当真,随口说了句100万元可以出售,但是后面的回复,让张先生怦然心动。
“您这个要价太低了,中介挣佣金是按点提成,按您说的价格出售,我们就挣不到钱了,这个域名标500万元吧,买家由我们来联系。
”得知自己的域名能卖天价,张先生心里乐开了花,全权委托其进行操作。
过了一会儿,孙某又打来电话,称公司方和一个客商李老板联系了,对方同意收购。
之后,二人就域名交易问题又打了好几个电话,提出一些交易细节。
当然了,收购价格和先前承诺的一样,定在了500万元。
次日下午,自称李老板的买家给张先生打来电话,双方再次确认了价格和签合同的事。
“这绝对是天上掉了大馅饼啊!”就在双方即将进入交易环节的时候,事情竟然出了岔头。
神秘女子出来“截胡”抢注先机花费10万增值120万原来,在与李老板接触后不久,一名女子打来电话,也想购买张先生的域名,并愿意出到230万元。
“我和别人谈好了500万元出售。
”电话中,张先生拒绝了对方的提议,而换来的却是该女子扬言报复,“不卖是吧,回头用你的域名抢注网上5G商城,到时候你就不能在5G商城使用了。
域名抢注的案例
域名抢注的案例域名抢注是指在域名注册过程中,某个人或者组织先于他人注册某个特定域名,从而占据了该域名的所有权。
域名抢注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出现,并且在网络商业化进程中变得尤为普遍。
下面将介绍一个与域名抢注相关的案例。
2007年,中国某知名电商平台宣布在互联网上推出了一款全新的电商平台,该平台的域名被公开预告,预计注册域名的时间为8月1日凌晨12点。
当时,对于该知名电商平台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有一定了解的人纷纷看好该电商平台的发展前景,认为这个新平台将极大地改变当时的电商行业格局。
于是,在该域名注册开始前,许多人开始积极准备,准备进行域名抢注。
然而,正当夜幕降临,时间指向了8月1日,许多人竞相登陆注册平台进行域名抢注,希望能够抢占到这个珍贵的域名。
然而,由于注册平台系统的不稳定性和大量人的涌入,导致许多人的注册请求被系统拒绝,无法注册成功。
在这种情况下,一位普通的大学生却成功地进行了域名抢注。
这位大学生在得知域名抢注的消息后,他没有选择通过传统的个人电脑进行抢注,而是提前雇佣了一家专业的互联网公司,并租用了专业的服务设备。
在域名注册的那一刻,他迅速提出了注册请求,并凭借优越的设备和技术,成功地抢注到了该域名。
这个域名抢注案例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和争议。
一方面,有人对这位大学生的行为表示了钦佩和敬佩。
他们认为这位大学生能够看准市场机会,提前做好准备,确保了自己的成功。
另一方面,也有人对这位大学生的行为表示了质疑和批评。
他们认为,这种域名抢注的行为是不公平的,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剥夺了其他人注册域名的机会。
无论是赞赏还是批评,这个案例都凸显了域名抢注的问题。
由于域名抢注所涉及的利益和市场前景,使得许多人都积极参与其中,希望通过域名抢注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然而,这种竞争也引发了一些不正当行为,如利用专业设备和技术优势来获得域名的所有权。
为了解决域名抢注的问题,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例如,一些国家规定,在域名注册过程中,要求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证明材料,限制个人或组织通过不正当手段抢注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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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抢注著名案例
近年来,因域名被抢注上法院打官司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
2013年最著名的域名官司莫过于李嘉诚创办的长江实业与深圳市融资城
电子商务公司对簿公堂,起因是争夺域名为“长江实业”的所有权。
两家公司在历经一年多的官司争斗后,最终由李嘉诚代表的长江实
业胜诉,深圳市融资公司停止使用“长江实业”的域名。
一直以来,全国各地的域名争议官司在不断发生。
这也给企业管理者们提了个醒,域名一旦被他人抢占了注册先机,再通过法律途
径拿回,既要花费不少的人力、物力,还给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无
法衡量的的损失,得不偿失,所以域名注册要趁早,需未雨绸缪。
不过,在注册域名的过程中,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国内顶级域名服务商——新网互联专家支招注册域名可结合以下几个方面来综
合考虑。
第一方面,企业需要完善域名注册体系。
针对当前市场上很多产品或品牌域名被恶意抢注的现象,企业应该完善自身的域名注册体系,如:根据现阶段的企业发展、主要产
品以及品牌等情况先注册域名,抢占先机,避免“长江实业”类似
的域名官司发生。
企业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去塑造一个品牌,如
果因为没有及时注册域名而影响到了企业的品牌声誉,无形中给企
业带来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完美统一的企业域名体系,能够帮
助企业加快品牌建设,推动企业网络营销的顺利开展,从而抢占市
场先机。
第二方面,注册域名切不可盲目,要重视域名注册服务商的选择。
企业在准备注册域名时,首先要选择域名注册服务商,可以选择顶级域名注册商或是其代理服务商。
目前,国内提供域名注册服务
的企业很多,专家建议选择经过CNNIC和ICANN授权认证的国内顶
级域名注册商,这类服务商提供的域名服务更正规,手里的域名资
源更全面,后续服务也更有保障。
例如:新网互联凭借多年优势,
在传统中英文域名基础上,还特别提供了国别、行政、科研、公司、网络和姓名等在内的行业分类域名后缀,便于企业根据实际需求选
择心仪的域名。
第三方面,填写注册信息时要慎重,切不可胡乱填写。
在注册域名填写信息时尤其值得注意,需要慎重填写注册信息,但这一点也往往是被很多域名注册者所忽视的。
为避免在域名争议
上产生纠纷,以至于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切不可乱填注册信息。
域名注册成功后最好再查询一下whois信息,核对信息的准确
性和一致性。
第四方面,域名注册成功后,需要采取保护措施。
域名一旦成功注册后,还需要采取保护措施,就如同企业的商标和品牌是需要先去商标局注册备案一样。
据相关数据显示,大多数
用户的域名保护意识淡薄,对域名没有采取特别的安全保护措施是
导致信息泄露、域名被盗的主要原因之一。
专家特别提醒,对于域名这种隐私信息,用户千万不要轻易对他人透露,即使是最亲密的朋友也须小心谨慎。
目前很多域名服务商
都提供了这类域名保护服务,如:新网互联为用户提供了域名管家、域名卫士、域名安全锁三重防线的安全增值服务,为用户提供安全
可靠的域名保障,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捍卫用户的域名安全不被侵犯。
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域名所具有的商业意义已日渐凸显,域名不仅代表了企业在互联网的独有位置,更是企业在产品、形象等
方面的综合体现,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出类拔萃,未雨绸缪,提前抢占一个好的
域名非常必要。
原告:甲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李某。
原告甲有限责任公司诉称:原告成立于1997年,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其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同类企业中排名位居前列。
2005年,
原告自主研发的“**圆”产品上市,当年市场销售火爆。
2006年8月,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圆”商标。
为了宣传及推广“**圆”品牌,原告不仅投入巨额的广告费,而且积极组织、参加大量
的市场推广活动和公益事业,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经过原
告大量宣传和广泛使用,“**圆”商标已被广为知晓。
1、确认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3、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5万元;
4、被告公开在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
被告李某答辩称:针对双方争议域名,被告在持有期间从未在网上出售过,更未通过争议域名牟利。
被告注册、使用的争议域名与
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相同也不类似,且标识不近似,故不足
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而且被告注册争议域名在先,因此,被告
没有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综上,被告的行为不具有恶意,
被告注册、使用争议域名的行为未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请求
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海有人抢注16个相关域名,要价333万
京媒体报道,“团团”“圆圆”一经公布,便在网络域名抢注领域引起轩然大波,“团团”“圆圆”的中文和英文重要域名全部被
有心人抢注,据上海的彭先生介绍,春节晚会上“团团”、“圆圆”这两个名字公布后的几秒钟内,他就已经把与两只大熊猫有关的16
个域名全部注册到了自己名下,他共抢注了16个相关域名,并抛出
了333万元出售的天价。
16个域名分别为“团团.com”、“圆
圆.com”等,每一个的最低拍卖价都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最贵
的要88万元。
热门域名被抢注愈演愈烈
近来国内一些著名品牌域名被抢注的消息不时见诸报端,中文域名抢注愈演愈烈。
去年11月11日奥运吉祥物“五福娃”揭晓当晚,“五福娃”的.cn和.com域名就已经被抢注。
部分域名随后在淘宝、易趣等网
上热卖,一度被拍到5万元的天价。
卖家们这样解释它的昂贵:
“此名称在未来三年内绝对升值潜力无限。
”
在“神六”发射前,“shen6”域名已被抢先注册,并被转让,
最高报价达13万元。
我国的私人域名这两年增加迅猛,已从2002年的12万个增加到2005年底的109万个。
专家认为合理合法、是精明之举
对抢注“团团”、“圆圆”域名的做法,中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即中文域名的经营机构)主任助理刘志江作
出了肯定的表示,认为“合理合法”、“从投资的角度说,也是一
个精明之举”,因为注册一个域名才几百元,而卖出去时可能达到
数十万元。
刘志江表示,从法律的角度说,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只对驰名商标有扩大保护的相关规定。
“团团”、“圆圆”在被确定为
赠台大熊猫的名字之前,并不是一个著名的商标品牌,而域名注册
又是在赠台大熊猫的名字确定之前,因此“团团”、“圆圆”的品
牌也就不应在法律保护之列。
两个利好消息再掀中文域名抢注风。
“新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于日前发布,并将于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
”刘志江告诉记者,办法有三个
最为重大的变化,即明确了域名争议受理的时效,对“恶意”注册
的概念进行了明确以及区分了商标使用权与域名使用权。
刘进一步阐述,新办法规定,若所争议的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不予受理相关争议申请,以保护域名注册人的
权利。
办法还限定了“恶意”的认定范围,“出售域名”不再被一
概认定为“恶意”,只有在“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才能被认定为“恶意”。
办法规定,是否拥有商标不能成为简单衡量域名归属的标准,区分了商标使用权与域名使用权,抢注人虽未获得相应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可以享有合法的域名权。
看过"域名抢注著名案例"的人还关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