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教育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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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教育概况

作者:佚名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点击数:712 日期:2008-09-04 【字体:小大】

宜宾市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地处金沙江、岷江、长江三江交汇处,是万里长江第一城、酒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对外开放城市。是川滇黔三省结合部的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素为川南重镇,有“西南半壁”之誉。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江泽民总书记和胡锦涛总书记都曾视察宜宾,宜宾人民在两位书记“走改革之路,建美好宜宾”和“让宜宾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焕发出新的时代光辉”殷切希望的鼓舞下,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团结拼搏、自强争先,社会事业和经济建设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宜宾教育事业立足改革谋求发展,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宜宾市教育局下辖10个区县教育局,全市有地方高等院校3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所(国重),教师进修学校10所,普通高中29所(其中国家级示范性高中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8所),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25所(其中国重4所、省重4所、市重1所),初级中学299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1851所(个),幼儿园764所,特殊教育学校7所。高等教育以下,各类学校在校学生916220人,教职工41664人,专任教师36473人。学前1年受教育面为64%;小学净入学率99.87%,完成率99.27%,毕业率100%,辍学率0.05%;初中毛入学率120.3%,毕业率99.54%,完成率98.8%,辍学率1.03%;三残儿童入学率87%。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比例76.66%。

一、关于基础教育的情况

(一)全市实现“两基”。从1997年起,宜宾全面展开“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到2001年底以县为单位全面完成了“两基”任务。各区县实现“两基”的年度是:1997年翠屏区、南溪县;1998年江安县、长宁县;1999年珙县、高县;2000年宜宾县、兴文县、筠连县;2001年屏山县。

“两基”攻坚期间,全市新建初中校点159个,初中学生由15.5万增加到21.1万,净增5.6万人;小学在校生由48.1万增加到53.2万,净增5.1万。2001年,宜宾市被评为全国“两基”先进地区,宜宾县、高县被评为全国“两基”先进县。“两基”攻坚增强了各级党政和广大群众的教育意识,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学校面貌、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发生了根本变化。2000年起至2006年全市“两基”巩固、提高,并向“两全”(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

(二)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6年《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基本要求和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已下发到各区县,全面启动“两全”。各区县认真作了规划,明确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使义务教育逐步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积极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村小建设的意见》精神。注重各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注重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2007年,以构建中心校、村小“一体化”管理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城乡捆绑发展模式,促进城乡各类学校在人事安排、教学管理、评价标准、考核评价上做到“四统一”。

(三)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体制改革。2004年是全市由政府举办的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含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义务教育阶段子弟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标准的第一年,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对“一费制”的实施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并于秋期开学前夕,组织了多个检查组分赴各区县,深入到各中小学对“一费制”收费的执行和学校收费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检查,使“一费制”在我市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2006年春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为全市66.7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了学杂费;按省上下达的指标,为96074名贫困生免了教科书费;按每生每月28元的标准为14109名寄宿贫困生补助了生活费;督促各区县确保教师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到位。2007年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殊教育学生免了学杂费;96978名贫困学生享受了免费教科书;15853名农村寄宿贫困生享受了每月28元的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在开学初已预拨8004万元到区县财政,其中:中

央6320万元、省1302万元、市382万元。各区县按进度拨款到学校,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四)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等健康发展:

学前教育:2006年全市有幼儿园764所,教学点1362个;0-2周岁婴幼儿受教育面达到16%;3-6周岁幼儿学前三年教育率达到60%,比05年提高5个百分点。全市新建、改建乡镇中心园40所;建立乡镇早期教育资源中心36个。市政府出台了《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06]60号)文件,全市按规划启动“普三”工作。2005年启动的“分级评估、优质优价”管理办法,到2006年除翠屏区外,8个县均按照调整了收费标准并执行,评出公办一级幼儿园9所,二、三、四级幼儿园50所。

民族教育: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解决了少数民族儿童、少年入学困难,积极开展民族地区帮扶工作,确保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困而失学;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受教育年限,每年“省示”以上高中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时都安排有专门指标实行降分录取。

特殊教育:到2006年,全市共有6所聋哑学校、1所培智学校、2个特教中心,“三残”儿童在校学生1070人。随班就读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连续两年举办随班就读师资培训班,各区县逐年增加随班就读试点乡镇,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试点面。

二、关于高中阶段教育的情况

(一)事业发展情况。1997年撤地建市以来,我市高中教育得到长足的发展和明显的提高。2006年与1996年比较,普高当年招生数较1996年增长277.9%,初中毕业升普高比例提高20.83个百分点,在校生数增长306.5%;中职学校招生数增长93.7%,在校生数增长87.4%。

(二)优质高中建设在全省产生良好影响。我市现有省以上示范高中18所,其中普高“国示”3所,“省示”8所,中职“国重”3所,省重4所,特别是2003年,全市经上级评估确认的省以上示范性高(职)中达12所(其中国示(重点)学校4所,省示范(重点)学校8所)全市62.55%的普高学生在省示以上学校就读,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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