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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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清溪小学校
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竞聘上岗工作,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人发[2008]2号)、《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渝人发[2008]42号)、《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巴南人事发[2008]3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清溪小学校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在学校顺利实施,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学校成立了“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学校实施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教师代表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冯春(校长)
组员:白太菊(办公室主任)
雷敏(教导主任)
田忠泽(工会主席)
胡昌健(教师代表)
田莉(教师代表)
冉茂军(教师代表)
二、竞聘岗位
1、管理岗位:按《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渝人发[2004]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巴人事发[2006]329号)等规定执行。
七级职员岗位数:1人
2、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3人
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4人
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5人
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11人
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9人
三、竞聘范围
我校编制内教师均实行竞聘上岗。
四、竞聘条件
(一)、领导岗位:七级职员
1、原则上具备重庆市巴南区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教育法》等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符合《重庆市巴南区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的规定。
2、中共党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取得《校长任职资格》。
3、在下一级职位有3以上工作经历;年龄男不超过48岁,女不超过45岁。
4、熟悉学校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有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科研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6、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团结同志,有吃苦耐劳、廉洁奉公的精神。
(二)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八级岗位)
1、评聘小学高级教师7年及以上。
2、规定年限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3、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4、从教以来有5年及以上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经历。(中层以上干部不作要求)
5、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6、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两年以上(续聘)
(三)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九级岗位)
1、评聘小学高级教师4年及以上。
2、规定年限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3、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4、从教以来有4年及以上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经历。(中层以上干部不作要求)
5、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四)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十级岗位)
1、评聘为小学高级教师。
(五)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十一级岗位)
1、评聘为小学一级教师4年及以上的在岗教师
2、规定年限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3、职业道德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4、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5、任教以来,担任过管理工作或班主任工作。
(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十二级岗位)
1、评聘为小学一级教师。
五、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一)确定竞聘岗位:根据学校实际,在岗位发生变动或出现空缺时,由学校确定竞聘岗位后,填写相关表册报区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实施。
(二)制定竞聘上岗方案:竞聘上岗方案包括组织领导、竞聘岗位、竞聘范围、竞聘条件、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等内容。竞聘上岗方案经本单位领导集体讨论、教代会通过,报教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在竞聘上岗工作完成后报区人事局备案。
(三)公布竞聘上岗方案: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竞聘上岗动员,公布竞聘上岗方案、竞聘岗位、岗位职数、竞聘条件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等事项。
(四)公开报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竞聘相应岗位。
(五)资格审查和公布: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动员其改报其它适当岗位或取消竞聘资格。
(六)实施竞聘:按照竞聘上岗方案规定的竞聘上岗程序和方法组织竞聘。竞聘可采取考试、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
(七)民主测评: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学校教职工大会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竞聘情况以及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需要确定拟聘岗位的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九)考察: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应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技能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用人选资竞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拟聘用人员有问题的,竞聘领导小组应对举报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情况属实的,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认不可聘用。
(十一)拟聘用人员报批:公示结束后,由学校填写《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晋升)审核表》、《重庆市巴
南区事业单位职员职务确定(晋升)审批表》(附件4)和《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晋升)审批表》,经教委审核后,报区人事局审批。
(十二)正式聘用: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协商、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按《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规定签定聘用合同。
六、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1月1日—10日学习《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等岗位设置相关文件。全体教师推荐领导小组成员,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二)第二阶段:1月11日—2月20日,征求教职工意见,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上报区教委审批。
(三)第三阶段:按区教委工作安排,开展竞聘上岗实施工作。
七、考核与奖惩
(一)竞聘上岗后,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学校每学年要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用于续聘和调整岗位。考核达到规定要求的教职工,继续在其岗位工作。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达不能规定要求的教职工,学校要调整该教职工的岗位,并向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