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大学管理学院705行政管理理论考研真题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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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大学管理学院705行政管理理论考研真题详解
深圳大学
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题
行政管理
一、简答及分析题:(每题20分,共80分)
1.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关系如何?试根据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关系原理,分析当前我国推行行政问责制改革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答:(1)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含义
①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机关赖以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执行国家意志、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的一种强制力量。
②行政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行为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向授权机关或上级机关负责,进而向人民负责的活动。狭义的行政责任通常是指行政法学意义上的“行政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国家公务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必须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表现为工作上的义务;二是行政单位或个人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法规或有关规定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行政上的法律后果。这两个方面的涵义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2)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关系
行政权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物化为政府行为或公务员履行责任的行为。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问题贯穿于行政管理过程的始终。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对行政行为主体来说,授予一定的权限,就必须课以一定的责任,权责一致是
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因此,每个公务员的权责都应该是一致的。行政责任约束着公务员的行为,明确其职权范围内必须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其结果是公务员履行职责,圆满地完成任务和工作目标。
(3)对当前我国推行行政问责制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分析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改革近几年发展迅速,但仍存在较为突出的现实问题,主要问题时我国行政体制中权责不清,即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关系不明确。我国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分配和责任配置不够清楚、权限不够明确,这导致在追究责任时,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在问责中,问责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这已经严重地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降低了行政机关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权力和责任是并行的,负有重大责任而不掌握相应的权力,就很难完成工作;手握大权而不负任何责任,就容易滥用权力。因此,明确行政问责的客体和问责的责任,首先需要合理界定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责任,确保权责一致,理顺部门的权责分工,同时在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基础上,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明确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才能使行政改革的顺利进行,才有利于人民利益的保护和建设责任政府。
2.“学习型组织”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其基本观点适用于我国政府组织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吗?为什么?
答:学习型组织是一种不断在学习与转化的组织,其学习的起点为组织成员、工作团体和整个组织。学习是一种持续性、战略性运用过程,并与工作相结合。学习的结果将会导致知识、信念及行为的改变,并可强化组织创新与成长的能力。
(1)“学习型组织”的主要特征
①领导者能采行风险承诺及试验性的模式;
②分权式的决策;
③对学习能力进行技术性的记载并审核;
④有系统地分享信息,并将其运用于工作实务上;
⑤对员工的创见予以奖赏,并形成一套制度;
⑥对长期的成果以及对他人工作之影响等均能作深入的考虑;
⑦经常运用跨功能性(cross—function)的工作团队;
⑧从日常工作的经验中提供员工学习的机会;
⑨培养出回馈与坦诚的组织文化。
学习型组织最大的特征在于其开放性、分权、信息分享、对创新的重视等。
(2)学习型组织的基本观点是适用于我国政府组织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的。
(3)适用的原因
组织乃是一开放的系统,组织的环境影响着组织的运作与组织绩效,这其中包含了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与科技的影响,组织必须有效地回应这些外在环境的变动与需求,并经由输入、输出与反馈的过程维持与外在环境的均衡,通常组织的外在环境越复杂,组织所必须接收与处理的资讯也就越庞大和多样化,因此,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便必须有利于内部沟通与资讯的交流,使组织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目前,我国的行政组织所面对的环境更加动态与不确定,传统组织必然无法适应。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环境下,我国公务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掌握先进的技术,并在组织变革中进行交流,分享信息,使组织不断满足环境变化的要求。
3.试阐述行政职能的几种模式,其中代表我国行政发展方向的模式是哪一种?其主要内
涵和特征是什么?为什么?
答:(1)行政职能的模式
政府行政模式,亦即政府的职能模式,它指的是指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模式,是政府如何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对经济的运行加以调控的方式、方法的总和,集中反映在政府所确立的经济体制和政府参与的经济运行机制之中。政府职能模式有着不同类型,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类型的政府职能模式会不断地更替和转变。在近代社会,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出现了两种主要类型的政府职能模式,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崛起,又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政府职能模式。可依次把这些类型的政府职能模式称作“保护型的政府职能模式”、“干预型的政府职能模式”和“引导型的政府职能模式”。
①“保护型的政府职能模式”的特征:政府职能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即严格地把政府限制在公共领域中,发挥维持公共秩序的作用。防止政府直接进入市场,侵人“私人”领域,只要政府能忠于职守,守望在市场之外,就能有效地起到“保护人”的作用。政府职能是有限的,仅仅限于承担保护的作用。
②“干预型的政府职能模式”的特征:建立在“市场失灵”的前提下,它是以凯恩斯主义为基础而作出的政治设计。该模式认为,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不足以使有效需求提高到充分就业的水平,但是,市场机制的这种“能力不足”的情况是可以由政府来加以弥补的,即通过扩大政府支出、减税和货币扩张等措施加以弥补。
③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经济腾飞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政府职能模式,这一职能模式既能保证社会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又能充分发挥政府作为社会总体利益代表者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协调与控制。在这种职能模式下,政府与社会处在一种相互制约又相互合作、相互独立又彼此依赖的有机统一的关系中。
(2)代表我国行政发展方向的模式是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