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培训会2016.11.08PPT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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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截止2014年末,乐山市、广安市、凉山州等 11个市州已超过“二调”衔接后的建设用地规模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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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 (二)工作过程
国家层面: 2014年11月:部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
善工作; 2016年6月14日,国务院批准《调整方案》; 2016年6月22日,部召开规划调整完善视频培训
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解读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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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背景介绍 总体要求 主要内容 工作安排
一、背景介绍
(一)工作背景
2013年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 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中明确要 求:依据二次调查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 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划 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二调除眉山市和雅安市的耕地分别减少0.45万亩和2.85 万亩外,其余市州均有所增加。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规划实施情况
行政区划
耕地保护 目标
2014年耕 地面积
(万h㎡)
超过下达 目标面积
1
2
3=2-1
四川省 588.8 673.42 84.62
成都市 52.32
53.14
0.82
自贡市 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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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 (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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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保有量调整——规划实施情况
本轮规划下达我省耕地保有量目标588.80万公顷,截止 2014年末,全省耕地面积673.42万公顷,比规划目标大 84.62万公顷,规划目标完成率为114.37%,主要原因为 二调后全省耕地面积增加77.39万公顷。全省21个市州 均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和平原 坝区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优化区域、城乡用地 结构和布局,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引导人口 和产业合理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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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 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 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 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 策部署,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 “三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的 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 明建设,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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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调整原则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 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 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 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 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 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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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调整原则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 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 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 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 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 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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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调整原则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强化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林地 保护利用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专项 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 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016年7月—10月,拟定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多方征求意 见,厅党委会两次研究、审议方案。征求各厅局意见。
2016年10月31日省政府审议通过《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二、总体要求——调整目的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和《省规划》中 期评估成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继续加强和规范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期评估结果显示,全国和我省部分区域的 规划目标,难以满足“十三五”发展和稳增 长等战略的需求,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背景介绍
四川情况: 一是“二调”后全省耕地面积增加77.39万公顷。
二是“二调”衔接不充分。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 “二调”增加了24973公顷。对13个“二调” 后建设用地增加的市(州)进行了衔接,8个 “二调”后建设用地减少的市(州)未做衔接。
二、总体要求——主要任务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 面积,确保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
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保障 “十三五”稳增长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安排退耕还林还草、 还湖还湿,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坚持耕 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面积 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对二次调查查 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 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 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 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 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 行永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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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 《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 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省规划》 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 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 《省规划》,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 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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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调整原则
会; 2016年6月23日,部向各省级政府印发《全国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一、背景介绍
(二)工作过程
省级层面
省厅2015年1月召了动员部署视频会,并下发工作方案。
以2014年作为评估基期,更新省规划中期评估成果,重点 评估了规划指标执行情况。
2015年4月,省厅与省级相关部门和部分国企座谈,2016 年5月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收集完各部门重点建设项目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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