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工作人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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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怀孕女教职工管理制度

学校怀孕女教职工管理制度

学校怀孕女教职工管理制度学校怀孕女教职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怀孕女教职员工的权益保障第一节怀孕女教职员工的权益第一条怀孕女教职员工享有与其他员工平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合同、晋升、培训、休假等。

学校应确保怀孕女教职员工权益的平等和合法性。

第二条怀孕女教职员工有权选择暂停工作或继续工作。

学校应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怀孕女教职员工能够健康、安全地完成工作。

第三条怀孕女教职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不得因怀孕而遭受歧视或不公平对待。

学校应制定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现象存在。

第四条学校应当为怀孕女教职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确保其身体和心理健康,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任务。

第二节怀孕期间的特殊待遇第五条怀孕女教职员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待遇,学校应主动关心员工的身体状况和需求,提供相应的支持和照顾。

第六条怀孕女教职员工在怀孕初期如果需要休息或调整工作,应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合理的证明材料。

学校应尽力满足其需求,重新调整工作任务或安排适当的工作时间。

第七条学校应为怀孕女教职员工提供合适的休息场所和设施,保证其能够舒适地休息和休养。

第八条怀孕女教职员工在怀孕期间如有需求,应得到学校支持和帮助,包括但不限于孕期医疗保健、饮食调理、心理疏导等。

第二章怀孕女教职员工的工作安排第一节怀孕女教职员工的工作安排第九条学校应根据怀孕女教职员工的身体状况和需求,合理安排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避免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

第十条学校应根据怀孕女教职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安全考虑,暂时调整工作岗位或任务,以保障其身体和胎儿的健康。

第十一条怀孕女教职员工在怀孕期间如有需求要求调整工作时间,学校应尽量满足其需求,保证其能合理安排休息和工作。

第十二条怀孕女教职员工在怀孕期间如需请假,应及时提出申请并提供合理的证明材料。

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批准其请假申请。

第二节怀孕女教职员工的福利保障第十三条学校应依法为怀孕女教职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

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

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第一篇: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1、准备授课教具、讲义,维持秩序。

2、每天到孕检科发放课程并回收当天记录的“孕妇学校上课登记表”。

3、做好孕妇上课时的签到登记,每周检查一次孕妇的听课情况及时电话督促未按约听课的孕妇,保证听课率达50%以上;4、发放宣教资料与班前班后调查问卷,完成调查问卷的批阅,并督促不及格的孕妇回校补课。

5、每月统计一次听课率,分析存在问题,突出的、有待改进的问题,要向相关部门提出。

6、护理部定期对孕妇学校管理工作进行质控,发现与专职人员及时分析讨论,并落实整改措施。

7、负责孕妇学校的一切设施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人员提出,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负责教室的卫生以及物品的保管,发现丢失及时查找。

第二篇: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职责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职责1、建材城的客户服务流程执行与跟进;2、日常客户服务工作实施(包括客户维修下单、水电费收取等);3、现有业主日常关系的维护等;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职责21、负责管理楼盘的各项管理工作;2、相关合作单位及政府部门及业委会的协调工作;3、物业四保各项管理工作;4、各项费用的收缴及测算;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职责31.负责公司物业楼宇、设施、设备的验收及设备设施的管理;2.负责物业公司发生的相关费用审核、统计、控制;3.做好与公司相关部门、物业公司、客户等协调沟通工作,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4.负责拟定物业资产管理服务标准、各类合同、协议、管理制度与细则;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职责41、负责小区迎宾、接待等服务工作2、负责责任区内业主沟通工作,做好业主档案的管理、更新工作3、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职责51、全面负责园区内物业管理的统筹工作,保证园区物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安全、消防、清洁、水电、园区物业资产等相关内容;2、根据工作要求开展园区内物业服务的日常监管,带领团队跟随公司发展不断进行物业服务的品质升级;3、负责物业体系、流程的底盘建设,搭建物业运营架构;4、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园区建设运营规划事宜;5、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对孕妇的保护也逐渐得到广泛关注。

作为孕妇学校,为了更好地保障孕妇员工的权益,维护孕妇的身心健康,特制定了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时间1.孕妇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

2.孕妇员工享有正常的工作时间,并根据需要提供弹性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可根据孕妇的体力状况和医生的建议进行调整,确保孕妇的合理休息和工作平衡。

三、工作环境1.孕妇员工的工作地点应保持通风、明亮、安全、无噪音和污染。

对于特殊需要,可提供符合孕妇需求的工作设施。

2.提供符合孕妇员工身心需求的休息室和健身设施,提供适当的运动和放松空间。

四、工作岗位调整1.孕妇员工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向学校申请调整工作岗位,尤其是一些较为危险或有害的工作环境。

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为孕妇员工做出岗位调整。

2.孕妇员工在怀孕期间可适当减少工作量或增加适当的休息时间,学校将充分尊重孕妇的决定,确保她们的身心健康。

五、福利待遇1.孕妇员工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薪酬待遇和福利。

不因怀孕而对孕妇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薪酬歧视或降薪。

2.孕妇员工在生育保健方面享有特殊福利待遇,包括产假、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等,具体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培训与提升1.孕妇员工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2.孕妇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有特殊能力和素质,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晋升空间。

七、社会支持1.孕妇员工在怀孕期间,获得学校范围内的理解和支持,不因怀孕而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或排斥。

2.孕妇员工如遇工作与孕期冲突的问题,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学校将及时处理和解决纠纷,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八、工作终止1.在怀孕期间,孕妇员工如遇生理上的困难或医生建议休产假,学校将充分尊重并按照法律规定为其提供生育保健等相应的福利待遇。

2.在怀孕期间加班导致健康风险增加的,学校有权要求孕妇员工不加班工作或减少加班时间。

孕妇学校管理制度制度

孕妇学校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孕妇及其家属的孕期保健知识,促进母婴健康,特设立孕妇学校。

孕妇学校是提供孕期教育、健康咨询、心理支持等服务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孕妇学校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学员权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孕妇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学员及参与教学活动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孕妇学校设校长一名,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设教务处、办公室、保健科等部门,分别负责教学、行政、保健等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安排、教师选聘、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事务、学员报名、资料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七条保健科负责孕妇健康咨询、产后康复指导、心理辅导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八条教学内容应包括孕期保健、孕期营养、孕期心理、分娩知识、新生儿护理等。

第九条教学计划应结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孕期保健标准,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十条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的教学能力。

第十一条教学方式应多样化,包括讲座、实操、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

第十二条每个课程结束后,进行学员满意度调查,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三条学员报名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第十四条学员报名后,教务处负责发放学员手册,并告知相关课程安排。

第十五条学员有权了解课程内容、教学进度、师资力量等信息。

第十六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应遵守学校纪律,尊重教师和同学。

第十七条学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务处请假。

第五章健康管理第十八条孕妇学校应建立孕妇健康档案,定期对学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孕妇学校应配备专业保健人员,为学员提供孕期健康咨询和产后康复指导。

第二十条孕妇学校应定期举办健康讲座,提高学员的健康意识。

第六章后勤保障第二十一条孕妇学校应确保教学设施齐全,如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

第二十二条孕妇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如投影仪、音响设备等。

学校怀孕女教职工管理制度

学校怀孕女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怀孕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其身心健康,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正式聘用的怀孕女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应关心怀孕女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照顾和帮助,确保其在怀孕期间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第二章怀孕女教职工的权益保障第四条怀孕女教职工享有以下权益:(一)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产前休假。

(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任何形式降低其工资待遇。

(三)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四)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孕产期保健知识培训,帮助怀孕女教职工了解孕期保健知识。

(五)学校应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确保怀孕女教职工的工作条件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章怀孕女教职工的工作安排第五条学校应根据怀孕女教职工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其工作:(一)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应减轻劳动强度,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

(二)怀孕女教职工在孕期需要休息的,应予以批准,并安排休息时间。

(三)怀孕女教职工在哺乳期内,学校应为其提供哺乳室,并保障其哺乳时间。

第四章怀孕女教职工的管理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怀孕女教职工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学校人事部门负责怀孕女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包括:(一)收集怀孕女教职工的相关信息,建立档案。

(二)定期对怀孕女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了解其身体状况。

(三)协助怀孕女教职工办理产假、产前休假等相关手续。

(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怀孕女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九条学校违反本制度,侵害怀孕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怀孕女教职工身心伤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孕妇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孕妇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孕妇学校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孕妇及其家庭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职责1.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孕妇教育事业,关心孕妇身心健康,尊重孕妇及其家庭。

2.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孕妇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孕妇保健、营养、心理等方面的知识,为孕妇提供专业、全面的指导。

4. 教师应关注孕妇及其家庭的需求,定期进行家访,了解孕妇的生活状况,提供个性化服务。

5. 教师应积极参与孕妇学校的教研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学管理1.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2. 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座、讨论、实践操作等,提高孕妇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3. 教师应认真备课,提前准备好教学资料,确保教学内容充实、丰富。

4. 教师应关注孕妇的学习进度,及时解答孕妇提出的问题,帮助孕妇解决实际问题。

5. 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反思,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四、考勤与考核1. 教师应按时到岗,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2. 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3. 学校将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

4.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影响孕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孕妇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工作人员制度

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工作人员制度

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工作人员制度
一、孕期保健工作必须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并经专业培训合格的妇幼卫生人员负责。

二、在科主任领导下,保障孕妇学校、人员、设施及教学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三、进行孕妇孕期、分娩期、产褥期等相关知识健康宜教。

四、建立、健全孕妇信息登记本、授课效果评价本、授课记录本,及时发现授课问题并及时解决。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工作,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普及孕期保健,优生优育等妇幼卫生科普知识。

孕妇学校的工作管理制度

孕妇学校的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孕妇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孕妇及其家庭的权益,促进母婴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孕妇学校所有教职工、学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孕妇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孕妇健康为中心,提供专业、温馨、便捷的孕期保健和育儿指导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孕妇学校设立校委会,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下设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部门。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课程设置、教师管理、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

第六条学生处负责学员管理、活动组织、信息反馈等工作。

第七条后勤处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八条教务处根据孕妇生理和心理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包括孕期保健、育儿知识、心理辅导等。

第九条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定期参加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参与,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一条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后,可获得相应证书。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处负责学员的招生、注册、信息登记、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学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积极参与学校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处定期组织学员座谈会,了解学员需求,及时解决学员问题。

第五章后勤管理第十五条后勤处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教学环境整洁、安全。

第十六条后勤处负责学校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清洁工作。

第十七条后勤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员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质量监控第十八条学校设立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对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质量监控小组定期对学员满意度进行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十条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部门应定期向质量监控小组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对在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处分。

医院孕妇学校管理制度

医院孕妇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孕妇学校的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保障孕妇及家属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孕妇学校由医院主管领导负责,设立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班主任等职务。

2. 校长负责孕妇学校的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3. 教务主任负责课程设置、教师管理、教学资源调配等工作。

4. 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学员考勤、学员反馈等工作。

三、教学管理1. 课程设置:孕妇学校课程设置应包括孕期保健、产前检查、分娩知识、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产后康复等。

2. 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应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先进性的原则,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教学形式:采用讲座、实操、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4. 教学时间:孕妇学校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课程,具体时间由教务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师资管理1. 教师选拔: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2. 教师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教学质量。

3. 教师考核: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整。

五、学员管理1. 学员报名:学员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产检本等相关资料。

2. 学员考勤:学员需按时参加课程,不得无故缺课。

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

3. 学员反馈:孕妇学校设立意见箱,收集学员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

六、财务管理1. 学费收取:孕妇学校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 费用支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学费,确保资金安全。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医院孕妇学校所有。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孕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保健院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

保健院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

保健院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
保健院孕妇学校是为准妈妈们提供全面的孕产知识和健康指导的机构。

在孕妇学校中,专职人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职责是为准妈妈们提
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她们度过孕期各种身心上的挑战。

以下是专职
人员常见的职责:
2.孕期检查和监测:专职人员会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和监测,包括血压、体重、尿液等指标的测量,以及胎儿的发育情况和羊水的变化等。

他们会
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护理方案,确保准妈妈和胎儿的健康。

3.孕妇教育:专职人员会组织针对准妈妈的各类教育活动,包括孕产
知识讲座、孕妇瑜伽、产前心理辅导等。

他们会通过这些教育活动,帮助
准妈妈们了解孕期的生理和心理变化,提高自我保健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提前做好母亲的准备。

4.产前准备:专职人员会为准妈妈们提供全面的产前准备指导,包括
产后康复和婴儿护理等方面的知识。

他们会组织产前课程,教授如何正确
喂养新生儿、如何处理常见的母婴疾病等知识,让准妈妈们在产后更好地
照顾自己和宝宝。

5.产后复诊和康复:专职人员会在产后进行复诊,并提供产后恢复和
康复指导。

他们会进行身体检查,了解产妇的康复情况,并给出相应的建
议和指导,帮助产妇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7.数据管理和研究:专职人员会负责孕妇学校的数据管理和研究工作。

他们会记录和整理准妈妈们的健康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研究,提供科学
依据和指导决策,为孕妇学校的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总之,保健院孕妇学校的专职人员在准妈妈们的孕期和产后扮演着非
常重要的角色,他们通过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准妈妈们度过健康、快乐的孕期和产后。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模版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模版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孕妇学校旨在为孕妇提供孕期知识教育,提高孕妇自我保健意识,促进母婴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孕妇学校工作应遵循科学、实用、针对性和公益性的原则,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专业优势,为孕妇提供全方位的孕期教育服务。

第三条孕妇学校应设在医疗机构内,具备良好的教学环境和设施,确保孕妇安全舒适地参加学习。

第四条孕妇学校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良好的沟通技巧,尊重孕妇的权益,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孕妇学校的组织管理应建立健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孕妇学校应设立课程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教学计划,确定授课内容、方式和时间。

第七条孕妇学校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八条孕妇学校应建立孕妇档案,记录孕妇的基本信息、学习情况及建议,为孕妇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教学内容第九条孕妇学校教学内容应包括孕期营养、孕期保健、分娩知识、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条孕妇学校应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定期更新教学内容,增加新的知识点,满足孕妇的学习需求。

第十一条孕妇学校应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如面授、讲座、演示、互动等,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和实用性。

四、教学质量第十二条孕妇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三条孕妇学校应定期收集孕妇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孕妇的满意度。

第十四条孕妇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确保教学质量。

五、安全保障第十五条孕妇学校应确保孕妇在学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孕妇学校应定期对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孕妇学校应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孕妇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六、公益活动第十八条孕妇学校应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如免费讲座、健康咨询、亲子活动等,扩大孕妇学校的影响力。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
1、为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孕妇学校工作制度。

2、孕妇学校专人管理,每月初将课程公布在围保门诊大厅及院方微信公众平台,理论课每周二、周五早上10:00-11:00固定时间开课,运动课每周一、三、五下午4:00-5:00开课。

3、对健康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参加授课的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知识的班前、班后问卷测试,评价健康教育的效果。

4、每季度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常题及满意度调查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以调整改进工作。

5、授课时发放医院各科室新业务宣传资料。

6、在围保门诊发放孕妇学校必修课听课证,保障本院门诊产检孕妇及时参加孕妇学校学习。

7、根据情况采取适宜的健康教育方式,如沙龙、讨论、答疑、角色扮演、模仿操作和游戏等,增强宣教效果。

8、专项进行促进母乳喂养工作,提倡母乳喂养。

9、加强围产期健康宣教,大力提倡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

10、孕妇学校内禁止播放、张贴、摆放母乳代用品广告和商业行为。

产科的孕妇学校制度

产科的孕妇学校制度

产科孕妇学校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孕产妇及家属的孕期保健意识,普及孕期、分娩、产褥期等孕产期知识,确保孕产妇及家属能够科学、愉快地度过孕产期,降低孕产妇及家属的心理压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产科孕妇学校的管理和运行。

三、组织架构1. 成立产科孕妇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孕妇学校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教务组、教务管理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考核评估组等,负责具体工作。

3. 各组职责:(1)教务组:负责课程设置、讲师聘请、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制定等工作。

(2)教务管理组:负责学员报名、签到、资料发放、课程考核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负责场地、设备、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4)宣传组:负责孕妇学校的宣传、推广、宣传资料制作等工作。

(5)考核评估组:负责对课程质量、学员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评估。

四、课程设置1. 课程内容:孕期营养、孕期运动、孕期心理保健、孕期疾病防治、孕期检查、分娩知识、新生儿护理、产后康复、母乳喂养等。

2. 课程形式:讲座、实操、案例分析、互动交流等。

3. 课程时间:每周一次,每次1-2小时。

五、师资力量1. 邀请产科、新生儿科、儿科、营养科、心理科等领域的专家担任讲师。

2. 邀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助产士、护士等担任助教。

3. 对讲师和助教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教学质量。

六、学员管理1. 报名方式: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进行报名。

2. 学员资格:孕妇及家属均可报名参加。

3. 学员考核:课程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七、经费管理1. 产科孕妇学校经费纳入医院预算,专款专用。

2. 经费主要用于讲师聘请、场地租赁、设备购置、宣传资料制作、学员奖品等。

3. 经费使用情况接受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八、考核评估1. 对课程质量、学员满意度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2.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教学方法等进行调整和改进。

产科孕妇学校规章制度

产科孕妇学校规章制度

产科孕妇学校规章制度为了保障产科孕妇学校的正常运转,维护学校的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科孕妇学校的管理,加强学校的文明风尚,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学员的权益,特制定产科孕妇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产科孕妇学校全体学员、教职员工和访客。

第三条产科孕妇学校的校训为“健康生活,快乐家庭”,学校以服务产妇和婴儿健康为宗旨,培养合格的产科护理人才。

第四条产科孕妇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求生存”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第五条产科孕妇学校的管理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协作,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产科孕妇学校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在校期间的安全。

学校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纪律,不得违反学校的规定。

第八条产科孕妇学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学员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九条学生入学时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如有伪造或冒用他人身份者,学校将拒绝其入学。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教职员工的管理,不得擅自离校或违反学校的纪律。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佩戴学生证,如有遗失需及时办理补办手续,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积极参与实践教学,不得擅自缺席或旷课。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尊重教职员工,和睦相处,不得使用歧视性言论或行为,要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购买、销售或传播违法违禁品,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应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财产,不得损坏学校的设备和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如身体、心理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接受学校的安排和处理,不得隐瞒瞒报。

孕妇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孕妇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孕妇学校的办学质量,规范学校管理工作,保障孕妇及其家属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孕妇学校设立校长一名,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

2. 设立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学、财务、后勤、学生管理等具体工作。

3. 各部门设立负责人一名,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1. 教务处(1)负责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2)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

(3)负责课程设置,优化教学内容,满足孕妇及其家属的需求。

(4)负责教学设备的采购、维护和更新。

2. 财务处(1)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负责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确保收费合理、透明。

(3)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及时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

3. 后勤处(1)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教学、生活环境的良好。

(2)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负责学校的物业管理,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安全。

4. 学生处(1)负责孕妇及其家属的接待、咨询和引导工作。

(2)负责学员的报名、注册和档案管理。

(3)负责学员的考勤、成绩管理和学籍管理。

四、教学管理1.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经验,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孕妇及其家属。

2. 教学内容应科学、合理,符合孕妇及其家属的需求。

3. 教学方式应多样化,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 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关注孕妇及其家属的心理需求,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五、学员管理1. 学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课程学习。

2. 学员应尊重教师和其他学员,保持良好的学习秩序。

3. 学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反映,经批准后可请假或调整学习时间。

4. 学员完成学习任务后,可获得相应证书。

六、考核与奖惩1. 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

2.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学纪律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妇幼保健机构孕妇学校工作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机构孕妇学校工作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机构孕妇学校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负责孕妇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

二、保持孕妇学校环境的卫生、整洁,教具摆放整齐、有序。

三、熟练掌握课程时间及内容,提前半小时做好课前准备(准备
教具等)。

四、认真登记上课孕妇的个人信息,安排就座,为其提供温馨的
服务。

五、协助授课老师上课,维持课堂秩序,保证课程顺利进行。

六、进行课程反馈表的发放,协助孕妇填写并
收回。

七、接受孕妇咨询,为其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八、向孕妇介绍孕妇学校课程,办理相关上课手续。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

孕妇学校工作制度第一篇:孕妇学校工作制度孕妇学校工作制度(一)为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孕妇学校工作制度。

(二)因就诊我院的多为中晚期妊娠妇女,故开设孕中、晚期和产后培训班,不同班别宣教重点应各有侧重,循环讲解。

(三)对健康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参加授课的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知识的班前、班后问卷测试,评价健康教育的效果。

(四)每季度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常见问题及满意度调查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以调整改进工作。

(五)授课时派发宣教资料。

(六)与医院相关科室协调,保障本院门诊产检孕妇及时参加孕妇学校学习。

(七)根据情况采取适宜的健康教育方式,如讨论、答疑、角色扮演、模仿操作和游戏等,增强宣教效果。

(八)专项进行促进母乳喂养工作,巩固爱婴医院成果。

(九)加强围产期健康宣教,大力提倡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

(十)孕妇学校内禁止播放、张贴、摆放母乳代用品广告和商业行为。

分娩室工作制度1.分娩室每日二十四小时应有人值班。

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分娩室。

2.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3.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必须穿戴分娩室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

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记录。

6.分娩室应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定期做细菌培养。

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及时消毒。

7.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8.产妇在产后留分娩室观察两小时,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

新生儿处理完毕,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测验脚印等,送婴儿室。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1、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除非有医学指证);2、作到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对剖宫产术的产妇,在能作出应答反应30分钟内,让母亲与婴儿皮肤接触30分钟以上;3、产后24小时内有医护人员帮助喂养;4、实行按需哺乳;5、不准将奶瓶、奶嘴带入病房,无医学指证,不得给婴儿喂母乳替代品;6、每日给婴儿选择和做其他处理,使母婴分离不得超过1小时;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8、严格执行探访指定,保证母婴有良好的休息。

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工作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工作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工作人员职责
一、目的
根据“2014年版爱婴医院标准”,修订“孕妇学校工作人员职责”
二、范围
适用于孕妇学校
三、内容
(一)宣传母乳喂养知识,提高母乳喂养成功率。

(二)热情接待到学校学习的院内、外学员,负责解答他们提出的相关问题。

(三)按时开放听课室,除放录像外还应结合教学内容,讲解有关保健知识。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定期清洁与消毒,为学员创造个良好的听课环境。

(五)爱护医院财产,遵守医院制度,对损坏、丢失财物者按规定赔偿。

(六)孕妇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拟定计划及工作总结,做好常规工作的资料收集。

(七)孕妇学校教员必须做好讲课前的准备工作,撰写好教学提纲,并根据学员掌握情况,修改教案。

(八)定期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

四、相关文件
卫计委《2014年版爱婴医院标准》XX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职责》。

孕妇学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孕妇学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孕妇学校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孕妇及其家属获得科学、专业的孕期保健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孕妇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医护人员等。

三、职责与权限1. 教师职责:(1)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孕妇保健知识讲座;(2)定期参加孕妇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关心孕妇及其家属的需求,提供个性化指导;(4)负责教学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2. 行政人员职责:(1)负责孕妇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排、课程安排、场地协调等;(2)负责孕妇学校的教学资料、宣传材料的整理与分发;(3)协助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4)处理孕妇学校的日常事务,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3. 医护人员职责:(1)负责孕妇学校的健康咨询,解答孕妇及其家属的健康问题;(2)定期对孕妇进行健康检查,提供孕期保健指导;(3)参与孕妇学校的健康讲座,分享孕期保健知识;(4)协助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

四、工作纪律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孕妇学校的形象。

2. 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孕妇及其家属,提供优质服务。

3.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孕妇学校的工作任务。

4. 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孕妇及其家属的隐私。

五、培训与考核1. 学校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学校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的依据。

3. 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考核,如实反映自己的工作情况。

六、奖惩措施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孕妇学校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

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

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
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
1、准备讲课教具、讲义,保持次序。

2、每日到孕检科发放课程并回收当日记录的“孕
妇学校上课登记表”。

3、做好孕妇上课时的签到登记,每周检查一次孕妇
的听课状况实时电话敦促未按约听课的孕妇,保证听课率达 50%以上;
发放宣教资料与班前班后检盘问卷,达成检盘问卷的批阅,并敦促不及格的孕妇回校补课。

每个月统计一次听课率,剖析存在问题,突出的、有待改良的问题,要向有关部门提出。

护理部按期对孕妇学校管理工作进行质控,发现与专职人员实时剖析议论,并落实整顿举措。

负责孕妇学校的全部设备的管理,发现问题实时向有关人员提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负责教室的卫生以及物件的保存,发现丢掉实时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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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工作人员制度
一、孕期保健工作必须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并经专业培训合格的妇幼卫生人员负责。

二、在科主任领导下,保障孕妇学校、人员、设施及教学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三、进行孕妇孕期、分娩期、产褥期等相关知识健康宜教。

四、建立、健全孕妇信息登记本、授课效果评价本、授课记录本,及时发现授课问题并及时解决。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工作,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普及孕期保健,优生优育等妇幼卫生科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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