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韩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看我国的对外开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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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成熟后再允许境外投资者直接投资。
三、制定明确的国际化战略及时间表 韩国政府的对外开放过程都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方案明确、具体,并公布开 放进程的时间表。韩国从 1981 年公布《资本市场国际化计划》开始,几乎每年 都发布或修改有关开放和资本市场发展的计划、时间表等,这种做法使国内外 都非常了解韩国的政策路线图,一方面提高了透明度和政策可预期性,另一方 面公开国际化的计划和时间表,给国内市场形成压力,促使其早日采取国际化 策略,提高了国内公司的竞争压力。我国目前对开放的程度和路径存在着很多 不同的意见,应该尽快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统一认识,变 被动为主动,明确相关的战略或计划,树立稳定的政策目标,对资本市场的发 展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
从 80 年代起,为了大力培育金融市场,恢复金融市场的功能,提高金融业 的竞争力,应对全球化的趋势和挑战,韩国全面启动了金融市场的开放战略。 韩国证券市场的开放是在政府引导下分阶段有序进行的。
在整个 80 年代,韩国实行谨慎、稳健的开放战略,在实现利率放开和稳定 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进入 90 年代后,韩国国内和国际金 融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发达国家纷纷加快了金融改革步伐,1995 年 WTO 的 建立加快了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步伐。为实现建立自由化的市场经济的目标、 尽快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韩国加快了金融国际化的进程,采取了多项开 放措施。1997 年的金融危机改变了韩国的资本市场及证券产业,推进了资本市 场国际化进程。金融危机以后,韩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从韩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看我国的对外开放过程 王明伟 蒋星辉
从 1981 年开始,韩国逐步对外开放资本市场,经过 10 多年的渐变过程,在 1997 年金融危机后加大了对外开放力度。对外开放对韩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促进 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经过多年的发展,韩国证券交易所拥有股票、债券、股指 期货、股指期权等多种现货和衍生商品交易品种,其交易规模和市价总值已经 进入世界 10 强。与纳斯达克一样,韩国股市是全球换手率最高的市场之一,资 金的流动性非常高。目前,韩国证券市场的目标是要“成为东北亚地区优秀的 资本市场”。我国的资本市场与韩国相比,在结构、规模等方面均较落后。回顾 韩国的对外开放,其渐进的过程及存在的问题都有值得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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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Te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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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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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AS
30
Korean Air
49.99
SBS
0*
在KOSDAQ注册的公司(共13家)(截至2004年6月)
公司名称
外资持股上限(%)
Hanaro Te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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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es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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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ul Mobile Te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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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Te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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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还要求分公司在韩国国内维持相当于经营基金和负债的合计额的资产, 并与母公司分开独立核算,如果所维持的资产没有达到经营基金和负债的合计 额,母公司必须在 60 天以内补充资金。
3、允许股份出资和设立合资证券公司 在整个 80 年代,根据 1983 年 7 月发布的“资本市场功能扩充方案”,韩国 仅允许日本、香港个别证券公司对韩国大信证券、LG 证券进行了小规模的股份 出资,影响力不大。 根据 1990 年 12 月出台的“证券产业开放及短期金融公司转换推进方案”, 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具体要求是:资本额超过 3000 亿韩元的从事证券业务的外 国证券公司或金融机构可与韩国公司设立合资证券公司,但是这些韩国公司不 能附属于 30 家主要财团;合资公司的资本金至少为 500 亿韩元;外国合资方最 近 3 年没有受到母国监管当局惩罚的记录。合资公司可以从事自营、经纪、承 销及任何其它相关业务。同时,韩国也规定,如果外国证券公司已在韩设立分 公司,则不允许再设立合资证券公司,除非基于互惠对等原则才有例外。同时, 韩国允许外国证券公司成为韩国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4、允许设立独资公司 自 1990 年以来,韩国一直不允许外国证券公司在韩设立独资公司。随着韩 国加入 OECD 和全球化的不断推进,韩国不得不修改禁止外国证券公司设立独资 公司的规定。1997 年 1 月韩国修改了《证券交易法》,废除了外国人只能参股国 内证券公司 50%股份的限制,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独资公司。从 1998 年起, 外国人在韩国设立的证券公司享有国民待遇。 5、证券投资信托业的开放过程 从 1993 年 1 月开始,外国投资信托公司可以在韩国设立事务所、参股国内 公司等。1995 年 10 月,韩国发布了“投资信托业及投资咨询业开放计划”,并 于 11 月公布了具体开放方针,允许外资设立合资公司,要求外国第一大股东是 从事投资信托业务 10 年以上的外国投资信托公司,外方在合资公司的出资比例 在 49%以下。1997 年 12 月后,韩国允许外资设立独资公司及收购韩国国内公司。 二、鼓励本国证券服务业走出去,在开放中发展壮大 在外资机构不断进入韩国市场的同时,韩国不断促进国内公司走向国际市 场,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增强竞争力。对外开放和走出去是同时并行的两个过 程。与对外资进入的步步设限的局面相比,韩国走出去的措施更加大胆和有针 对性。 韩国证券公司在政府逐步放开的保护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不断 学习、发展和壮大自己。在市场定位上,避免与欧美证券公司的直接碰撞,首 先着力开拓为西方国家所忽视的新兴市场,而不是以高昂的代价进入发达国家 的市场。在业务定位上,选择自己的优势业务,当优势业务取得成功后,才去 考虑拓展新业务的问题。韩国证券公司在海外的营业部往往选择代理外国机构 交易韩国企业股票作为主营业务。这些措施使韩国证券公司在国内和国外都具
外国投资者对韩国上市公司投资限度变化一览表(单位:%)
外 资
公 司 类 型
1992 年1 月
1994 年 12 月
1995 年7 月
1996 年4 月
1996 年 10 月
1997 年5 月
1997 年 11 月
1997 年 12 月
1997 年 12 月
1998 年5 月
1
一
外
般 公
10*
12
15
全和经济安全。
实际上,根据韩国证券交易法和一些行业法规,如电信法、广播法、国有
企业私有化法、航空法等,一些特殊行业的公司中,韩国对外资持股的比例还
设有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共8家)(截至2004年6月)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公司名称
外资持股上限(%)
KEPCO
40
Korea Telecom
49
DACOM
——完全开放阶段(1991 年以后)。允许外国证券在韩国证券市场上市,并允 许国内投资者投资海外证券,促使韩国证券市场完全自由化、国际化。
一、证券服务业开放 在证券业开放方面,韩国循序渐进,缓慢推进,从 1981 年开始到 1998 年完 全开放,共经历了 18 年的时间,为本国公司的发展赢得了时间。截至 2006 年 4 月,韩国有正在营业的外国证券公司的国内事务所 2 家、国内分支机构 14 家、 合资公司 4 家、独资公司 5 家;还有 7 家外国理财公司设立的独资公司和 5 家 合资公司也在营业。 1、允许设立事务所 韩国最开始只是有选择性地允许外资在韩国设立事务所,对事务所的业务进 行限制。1981 年 3 月,日本的野村证券第一家设立了首尔事务所,随着开放范 围的扩大,美国、英国、香港、日本等世界多家证券公司都在韩国设立了事务 所。韩国禁止事务所从事营业活动,只允许进行信息收集、联系等工作。到 1991 年 10 月,共有 6 个国家的 24 个证券公司在汉城设立了事务所。 2、允许设立分支经营机构 1990 年,韩国政府发布了“证券产业开放及短期金融公司转换推进方案”, 允许外国证券公司在韩国建立分公司或合资证券公司,并于 1991 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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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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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资司
机国
构
有 公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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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一
外
般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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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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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50 100
资司
个国
人有
公
司
* 代表外资机构在韩国一般上市公司的投资比例上限为 10%,其它数据依
次类推。
在我国资本市场和证券服务业实力还不是很强的情况下,可循序渐进推动证
券市场的开放,除 QFII 外,可以设立海外投资基金,让外国资本间接入市。在
——有限制直接参与阶段(1985-1987 年)。允许外国投资者对国内证券进行 有限直接投资,同时也允许韩国国内公司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发行可转换债券。
——进一步开放阶段(1988-1990 年)。放松国外投资者对韩国国内证券直接 投资的限制,允许外国投资者在互惠基础上自由进行证券投资,允许国内证券公 司经财政部同意后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
一、对外开放与本国经济和金融发展水平相匹配 从韩国证券市场的开放背景看,从 60 年代开始韩国政府就通过实施各种优 惠措施促进出口,完善国内金融体系,为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创造了良好外部 环境。90 年代以后,除 1998 年 GDP 增长率为负值外,1992—2001 年年均增长 率达到 5.5%,其中 1994、1995、1999、2000 年分别达到 8.25%、8.92%、10.89% 和 9.3%的高增长率。韩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增强,给其资本市场提供了良好的 发展和开放机遇,市场不断通过吸引国内外资金发展壮大。 我国也正在经历一个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时期,这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 大和对外开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因此,目前应迅速扩大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 为开放奠定良好的基础,这样不但可以满足国际资本的流动性需求,还有助于 避免国内市场为国际资本所操纵。 同时,对外开放应与国内市场发展同步进行。韩国在开放的同时,采取各种 措施扶植国内企业,促进其进行国际化,提高国际竞争力。以证券服务业为例, 韩国积极鼓励国内证券服务业向外扩张,进入国际市场,直接学习先进的技术 和经验。在紧迫的对外开放压力下,我国在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国内机构发展的 同时,也可考虑采取试点方式,推动部分有实力的机构先行进入国际市场,学 习和积累经验。与此同时,还应在证券金融机构实行良好的激励机制,培养和 吸引优秀金融人才,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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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方案,政府原则上尽可能压缩外资的开放要求,把开放的冲击最小化, 尽量减少外资设立当地法人。外国证券公司在韩国设立分公司的标准是:在韩 国设立事务处 2 年以上;在其母公司所在地经营证券业务 10 年以上;近 3 年来 没有受到母国监督当局的处分。同时,将业务范围和资本金挂钩,1 家分公司从 事一种业务的资本金至少为 100 亿韩元,从事两种业务的为 150 亿韩元,从事 自营、经纪和承销三种业务的为 200 亿韩元。
YTN*
0*
CJ 39 Shopping
49
LG Home Shopping
49
Qrix
49
DCC
49
Hanvit I&B
49
CCS
49
Daily Sports
30
Asiana Air
49.99
*韩国不允许外国人向其电视广播公司进行股票投资。
我国可借鉴韩国的做法,通过法律法规设定合理的外资投资限制,保证国
家经济安全。
附件:
韩国对外开放过程
在 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韩国金融体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实行以公共财政、 政策金融为主的政府主导的金融体制;以间接融资为主;实行普遍和严格的金 融管制。进入 80 年代后,韩国开始受到国内外的金融改革压力。从国外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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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凭借本国金融产业的竞争优势,试图开拓海外金融市场, 要求韩国开放金融市场和放松金融管制的压力与日俱增。尤其是到 80 年代后期, 随着韩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转为顺差、国际经济地位日益提高,发达国家要求 韩国开放金融市场的压力更大。从国内因素看,政府主导的金融体制产生了资 源配置不均衡、金融效率低下、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大幅增加、金融产业落后等 许多问题,改革日益成为现实的选择。
四、在开放的同时,必须加强综合监管,防范风险 韩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给经济带来双重影响。一方面,通过开放,吸引了大 量国际资本,资本市场结构与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另一方面,随着国际资本的 快速流动,造成了经济泡沫,加剧了金融风险。1997 年泰国金融危机在很短时 间内即传染到韩国,立即引起大量外资撤出韩国证券市场,造成了巨大损失。 此后,韩国加强了对金融体系的监管,成立金融服务委员会,对银行、证券和 保险等实现综合监管。目前,我国实行分业监管机制,面对开放中出现的问题, 应加强监管协调与合作,防范金融风险。
1981 年,韩国政府宣布了《资本市场国际化计划》,此后,由于实际情况不 断发展,韩国对该计划进行了多次修改。根据该计划,韩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 分为四个阶段:
——间接参与阶段(1981-1984 年)。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韩国证券公司管理 的信托基金和由外国证券公司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对韩国进行间接证券投资,允 许韩国证券公司在国外设立代表处,以及外国证券公司在韩国设立代表处。
二、循序渐进,降低对国内市场的冲击 韩国证券市场开放经历了由间接开放到有限制直接开放再到完全开放的渐 进过程,不同的发展阶段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开放模式。以证券公司为例,从 1981 年开始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代表处,到 1998 年才允许外国人在韩国设立证券 公司,共经历了 18 年时间,为国内证券公司的发展赢得了时间。在资本市场开 放方面,韩国以设立海外基金方式为起点渐进,逐步发展到开放资本市场直接 投资,外资投资比例也逐步扩大(详情见下表)。
五、设定外资进入的合理限制 近年来,韩国国内关于开放危及金融和经济安全的舆论开始抬头。1998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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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取消外资投资的所有限制后,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韩国股指上涨超过125%,
外资机构一般都低位介入,获利巨大,被人们指责为低位抄底。很多人认为,
外国人的股份投资使许多行业被外资控制,尤其是金融业,这可能危害金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