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入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树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通过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为搭建一流的便民政务平台,建设新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制度保障。
二、六项制度的实施范围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三、六项制度的内容及要求(一)首问负责制1.首问负责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制度。
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2.建立首问负责制应当遵循热情、便民原则,各项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3.适用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括:咨询、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类、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备案、登记(包括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
4.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予以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
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应窗口进行办理,并与相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
执行首问负责制应当实行现场办理接待登记和收件回执制度。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5•【字号】巴府办发[2008]31号•【施行日期】2008.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巴府办发[2008]31号)各科(室)、小车队,各代管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08]6号)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现就市政府办公室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一)办公室设立首问责任室,主要承担首问负责事项。
首问责任室工作人员统一实行座牌上岗,以方便服务对象辨明身份,便于社会监督。
同时,凡在机关内首次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函、来电、来访的科(室)和代管部门工作人员,同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对来机关办理公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事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严禁推诿。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
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事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得拖延或刁难;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和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注意事项;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告知办事人员办结时间和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填好市政府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待办事项登记表及回执。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自己承办、但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
对承办人不在岗的,或一时不能明确承办人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并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填好市政府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待办事项登记表及回执。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精选8篇)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精选8篇)《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精选8篇)》由精心整编,希望在(限时保护)的写作上带给您相应的帮助与启发。
环境保护局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1・・环境保护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促进我局公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局机关和公务人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特制订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违诺责任追究(一)有以下行为的,追究经办人责任,并报经局领导批准给予书面告诫:1、首问责任人不执行首问负责制,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2、效率不高,超过服务期限的;3、不执行一次告知制度,态度生硬,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有以下行为者,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关奖惩规定处理:1、在审批项目过程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2、在公务活动中,收取红包和礼品的;3、当年被告诫三次以上的;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5、审批期限超过法定时限的;6、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7、执行公务中有重大失误的。
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一)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按时限办理,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作风粗暴恶劣,故意刁难,被投诉的;(二)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或拖延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被投诉的;(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有欺骗领导和群众行为或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损害政府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被投诉的;(四)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
宴请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被投诉的。
三、被诉人员的处理(一)本制度所称执法过错责任,是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条款,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本制度应当受到追究的行为。
(二)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全局通报批评并暂扣其行政执法证,情节较重的,年度考核给予不称职等级。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第一篇: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首问责任制第一条首问责任制是指当事人到机关办事或向机关打电话(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输或移交具体经办人办理的制度。
第二条当事人提出的办事项目,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有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和需补交的材料,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第三条当事人提出的办事项目,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到负责办理具体事项的责任人或部门,负责办理的责任人不在时,应告知该责任人或部门的联系电话。
第四条属于首问人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办事人的办事项目、联系电话等,再交经办人办理。
第五条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及时报告领导。
第六条如需较长时间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负责或提醒分管人向服务对象说明完成期限,并分阶段性向服务对象反馈处理结果。
第七条如遇紧急事项,首问责任人无法与分管人、分管领导取得联系时,应立即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由上级领导决定处理方式。
事后要与服务对象确认或询问分管人事项处理情况。
第八条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具体办理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首先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办事人;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联系,帮助落实承办部门,或由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九条对上个月法律性义务的事项或工作,首问责任人不可自作主张处理或解释本岗位职责范围外的事项。
第十条首问责任人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充分体现集团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和精神风貌。
不能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第十一条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部门的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员工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
杨梅山镇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健全有关办事及工作制度,营造宽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实现我镇经济的快速崛起,为创先争优夯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施“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干部职工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意识,推动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促进杨梅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内容及要求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做到人人熟知“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遵守“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自觉执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一)岗位责任制1、按年初党委政府的分工,确定每个岗位的责任人。
2、岗位责任人必须完成属于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承担本岗位的职责和责任。
3、如果出现不履行职责,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岗位任务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教育、二次调离本岗位,作待岗处理。
4、如岗位责任人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岗位责任人的纪律、行政及法律责任。
(二)首问责任制1、有关人员来镇办事,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2篇)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治理理念的进步,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这一制度的核心理念是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下面是一份针对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范本,展示了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
二、首问责任1. 任何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人员承担。
2. 执法执勤、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对人民群众咨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接待人员承担,接待人员应熟知本部门或单位的职责、服务流程及相关政策。
3. 接待人员应提供专业、准确、全面的回答,对于接待范围以外的问题,应及时引导、转接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三、限时办结1. 对于一般性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当在接待时就能够提供满意的回答;若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限于实际情况,相应的回复时间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
2. 对于需要多部门协作或存在一定复杂性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设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并在收到问题后及时转办、协作解决。
相关部门应在接到问题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形成初步结论并予以回复。
3. 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的问题,各部门应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协同解决问题。
涉及行政审批或涉密事项的问题,各部门应及时办结,不超过规定的办理期限。
4. 对于情况紧急、公共安全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应采取主动应对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工作流程1. 问题接待:接待人员应设立专门接待处所,对前来咨询问题的人民群众进行接待,并认真记录问题的内容和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2. 问题分流:接待人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进行初步分流,并将问题及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
3. 问题转办:接待人员应迅速将问题和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并告知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的要求和目标。
4. 问题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应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断,并形成初步结论。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一、岗位责任制第一条根据有关规定和单位职能,对现有岗位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工作权责内容、程序和标准,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因岗择人、权责一致,标准科学、要求明确的原则,规范职权运行。
第二条岗位责任制应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各单位处室应设置统一的标识牌,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条在严格定员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制定落实工作运行流程图,修订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优化部门处室间的衔接方式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责任链条。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立足岗位,提升专业素养,提高业务水平;扎实工作,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高效务实、胜任本职。
第五条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要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应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作为年终个人总结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工作述职接受评议。
第六条要按照岗位职能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本岗位取责。
对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岗位责任制执行不力的。
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第一条按照工作职能,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标准、服务结果等相关具体事项向服务对象或社会公众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承诺的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提出的办事必备条件要具体明确、必要可行。
第二条工作人员要着装整洁,政务大厅、窗口岗位、面向社会组织和公众等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佩戴证件上岗。
要增强宗旨意识,做到主动热情、举止文明、服务周到,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
第三条工作人员要规范行使权力,坚持廉洁自律,将办事公开、执法公正、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纳入承诺内容。
第四条建立健全对践诺行动的监督、奖惩机制,确保承诺事项的落实。
对群众通过效能投诉电话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五条每年对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行服务承诺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部门(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首问负责制第一条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来办事及咨询问题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本单位首位接受服务对象上门诉求、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人对诉求人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三、首问人对属于本单位或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予受理,并记下联系电话,待具体经办人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作好解释,并告知办理要求。
四、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明确告诉服务对象,并尽可能联系诉求事项承办的部门。
五、首问人对服务对象电话咨询的,也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
属于举报投诉的,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限时办结制(一)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凡符合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结束。
(二)以下办理项目只要条件符合,材料齐全,随到承办。
1、医保IC卡遗失挂失补办;2、养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3、社会保障缴费情况查询;4、参保人员转移、转院审核,异地安置人员就医手续登记。
(三)参保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完备,经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城镇职工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社会保险参保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报缴费基数,5个工作日内核定特殊情况的,7个工作日内核定。
(六)参保人员转移转院发生的医疗费,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申请大额统筹补助,5个工作日审核结算完毕。
(七)工伤认定或伤残等级(含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审核,2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对举报,投诉,5个工作日内立案,一般安排60个工作日结案,特殊案件不超过10个工作日结案。
(九)社会保障信访件,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决定,一般信访件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的不超过60个工作日办结。
(十)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办理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资格,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资格齐全,即时受理,年末审定。
以上办理和承诺时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项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项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3.18•【字号】阿府办内字〔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项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府办内字〔2010〕12号各科(室),各直属单位:《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项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第19次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项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三项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是州政府办公室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所采取的重大举措。
建立和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将形成有力的约束机制,促使各科室、中心和直属部门工作人员更加用心服务、细心服务、精心服务、责任心服务,切实履行好办公室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工作职能,做到为领导服务,让领导满意;为基层服务,让基层满意;为部门服务,让部门满意;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
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州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各直属办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首问责任制第三条服务对象来机关办事时,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来信、来电或通过电子邮件咨询的,接收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文电办理流程中,上一环节为下一环节的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加强学习,熟悉并掌握本科室(直属办)工作流程和业务,了解其他科室(直属办)工作职责。
(二)服务对象上门办事或来电咨询的,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热情,做到用语文明,待人礼貌,特别要注意使用文明礼貌10字用语即“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文明忌语。
建筑工程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贻误企业管理工作或者损害公司利益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指二级公司、分公司,下同)机关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五条实行首长问责制。
公司机关及其工作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应当追究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六条公司领导的行政责任由集团公司追究;机关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由公司予以追究。
第七条公司监察和人事部门负责受理公司范围内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投诉。
公司监察和人事部门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办、转办、交办等工作。
第九条公司监察和人事部门对投诉事项调查核实后,应当对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对被投诉部门和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根据情节和后果,实施责任追究。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情节较轻的,予以告诫,限期整改;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可给予部门负责人警告处分和—1—扣发当月部分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对部门负责人调离领导岗位、引咎辞去领导职务、责令辞去领导职务,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可扣发当月部分绩效工资。
对重大或者紧急事项,部门领导不及时协调解决;不按规定编制部门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导致延误办理;(三)本部门多次出现工作人员粗暴刁难服务对象以及超时办结等现象;由公司审批的事项,部门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不认真审查,草率签署审核意见;主办部门不负责任或者协办部门不配合主办部门工作造成延误审批;应当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效能低下、作风恶劣等问题不闻不问,长期失察,放任自流和对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责任人不作出相应处理;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
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解读
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解读关于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试行)》(以下简称《首问负责制度》,是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
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要全面、准确把握《首问负责制度》的内涵、特征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从而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机关服务质量。
一、《首问负责制度》的涵义(一)《首问负责制度》的基本概念《首问负责制度》第二条规定: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管理相对人)向行政机关咨询、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行政机关首位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
”这一规定包含三个方面:一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向行政机关咨询、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要实行首问负责。
二是由行政机关服务窗口接待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首位责任人来执行首问负责。
三是首问责任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咨询、申请办理事项的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
(二)《首问负责制度》的特征《首问负责制度》有三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1、《首问负责制度》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行为规范。
它是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事项的义务行为以及对违反规范后如何处理的规则,对各级行政机关都具有约束力。
首问负责制度规定,行政机关办理事项要做到有人负责,并且负责到底。
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首问负责制度》是一项责权利相结合的调控机制。
在《首问负责制度》引进了利益机制,将机关工作人员的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机关工作人员从根本上关注办事效率和质量。
机关工作人员办理事项是行使权力的过程,如果这个过程符合某种行政规程,不乱作为也不失职,办事人员的利益就不会因此受到损失,相反,如果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相应的惩处,从而失去某种权益和好处。
这是一种有效的内在调整、自我监督的机制。
3、《首问负责制度》是一项便民服务的具体措施。
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
杨梅山镇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健全有关办事及工作制度,营造宽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实现我镇经济的快速崛起,为创先争优夯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施“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干部职工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意识,推动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促进杨梅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内容及要求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做到人人熟知“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遵守“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自觉执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一)岗位责任制1、按年初党委政府的分工,确定每个岗位的责任人。
2、岗位责任人必须完成属于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承担本岗位的职责和责任。
3、如果出现不履行职责,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岗位任务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教育、二次调离本岗位,作待岗处理。
4、如岗位责任人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岗位责任人的纪律、行政及法律责任。
(二)首问责任制1、有关人员来镇办事,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入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树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通过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为搭建一流的便民政务平台,建设新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制度保障。
二、六项制度的实施范围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三、六项制度的内容及要求(一)首问负责制1.首问负责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制度。
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2.建立首问负责制应当遵循热情、便民原则,各项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3.适用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括:咨询、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类、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备案、登记(包括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
4.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予以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
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应窗口进行办理,并与相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
执行首问负责制应当实行现场办理接待登记和收件回执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三项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三项制度XXX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第一条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称“行政管理相对人”)向政务服务中心科室或政务大厅部门窗口咨询、办理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中心科室或政务大厅部门窗口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办理或负责引导办理的制度。
第三条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行政事项时,首次接待当事人的政务服务中心科室或政务大厅部门窗口为首问负责单位;首次接待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科室或政务大厅部门窗口履行以下职责:(一)接待咨询、申请办理事项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二)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填写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三)受理属于本部门办理的行政事项,并分送部门内设机构办理;(四)协调和督促本部门各内设机构办理事项;(五)根据行政机关首长的授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咨询或者申请办理事项给予当场答复或者办理;(六)将本机关办理事项的结果通知或者送达行政管理相对人。
第五条首问负责人对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场登记,填写《行政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注明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承诺办结取件时间、首问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由行政管理相对人签字认可,并出具收件回执。
第六条根据岗位职责和行政机关首长的授权,首问负责人对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对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首问负责人应以《行政事项办理补正材料通知书》将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一次性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并指导办理。
第七条对受理的事项,除即办事项外首问负责人应当在受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办理好交接手续,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督办。
受理事项办结后,应当填写《行政机关办理事项取件登记表》,将办理结果通知或送达行政管理相对人。
第八条咨询或者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行政机关,提供联系电话或者指引。
2024年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一、首问负责制(一)____工作人员对前来机关办理业务工作、联系工作事项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负责人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三)首问负责人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可以协助办理的,应予积极协办;对协办不了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具体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具体承办人;若具体承办人因公因事临时不在岗的,首问责任人应说明原因,并代为接收、转交,对接待的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办事人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办理事项及材料等相关信息,负责跟踪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____,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
(五)首问责任人对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联系工作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六)首问责任人对需请示领导的有关事项,应予及时汇报但不能随意将责任推给领导。
(七)承办人要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员。
(八)局机关领导班子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首问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事项,并对本____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一)限时办结制是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各负责人应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二)局机关根据职能职责承担办理的工作和服务事项,要在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对法规、规章没有明确界定办理时限的事项,参照有关规定,本着“提高效率、方便办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对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
(三)本局限时办结事项:1、各类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备案事项、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9.03.31•【字号】赣效能办字[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效能办字[2009]15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现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努力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强化机关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力争在短时间内实现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对机关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二、工作内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好“三项制度”。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机关优质服务。
一是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18•【字号】株办发〔2014〕9号•【施行日期】2014.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株办发〔2014〕9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为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级各单位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首问责任制(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履行首办责任,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导到相关职能部门答复办理的制度。
(二)咨询和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依据有关规定立即予以接办;不能现场办理的,应说明情况后告知办事时限;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
对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咨询和办理事项属于本单位其他机构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为其联系并引导衔接。
若业务办理人不在且联系不上时,首问责任人应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并负责移交办理。
(四)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告知服务对象具体承办部门。
二、服务承诺制(一)服务承诺制是指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适当形式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保障措施和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并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建立并公开“权力清单”,严格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实施审批、核准。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1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树立农业行政执法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单位和群众来电话或来访时,由所问到的第一位本队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并负责督促答复办理结果的责任制度。
2、本队全体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要求:负责接待单位和群众有关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对来人或电话举报投诉及来访事项直接办理或转交后督促办理,并向当事人答复办理结果,解答来人来访或电话咨询的有关问题。
二、限时办结制1、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农资市场检查及执法,农资质量检验等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时限内完成。
2、上级机关和部门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一般在10日内办理完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3、对本队有关事务咨询和群众来访事项,能马上办理的应立即办理;需会议研究决定的,一周办结;复杂问题1月内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对违反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规定的责任人,属态度生硬或推诿扯皮及不按规定要求办理的,由大队长给予批评或诫勉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写出书面检查;属不负责任、故意刁难或吃、拿、卡、要等问题的,由队上查实后,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2一、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单位和群众来电话或来访时,由所问到的第一位本队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并负责督促答复办理结果的责任制度。
2、本队全体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要求:负责接待单位和群众有关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对来人或电话举报投诉及来访事项直接办理或转交后督促办理,并向当事人答复办理结果,解答来人来访或电话咨询的'有关问题。
二、限时办结制1、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农资市场检查及执法,农资质量检验等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时限内完成。
2、上级机关和部门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一般在10日内办理完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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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试行)为了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一、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到市委办公室联系工作、反映情况或电话询问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人员应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责任的制度。
2、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热情周到,谦虚大方,耐心听取陈述,解答询问,积极联系办理有关事项。
3、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不推不拖,直接办理;对资料或手续不完备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内容;对办理不了的,要说明原因。
4、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提供必要的指引服务,主动告知或直接引导服务对象到承办科室和责任人。
5、对不属于市委办公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说明情况,并帮助其联系相关承办部门,进行必要的指引服务。
6、首问责任人不能解答和办理的,严禁以“不知道或办不了”为由一推了之。
确因工作繁忙,无法履行首问职责的,应予解释说明,并委托他人接待,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二、限时办结制
7、办文、办会、办事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
8、安排布置工作时要依照工作性质,分清轻重缓急,明确时限要求,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交随办。
9、办公室起草的文稿一般要提前两天交分管副秘书长或主任审核,提前一天交相关领导审定。
文件收发传递、信息处理等办文工作,属于特急的应即时办理;急件在1天内办结;其它文件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阅办件的传递原则上不超过5天。
基层、部门请示的文件,在收到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呈有关领导,领导明确批示或经有关会议通过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反馈办理意见。
10、领导正式签发文件电报,特提电报要在领导签发后即时办理,最迟应在签发后6小时内发出;特急的文件电报要在领导签发后1天内发出;其它文件电报要在领导签发后2天内发出。
11、办会过程中,对会标、桌签、音响、会场卫生、鲜花摆放、安全保卫等会务准备工作最迟要在会前4小时做到位。
12、对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要在领导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没有作明确要求的要随交随办,及时汇报反馈落实情况。
三、责任追究制
13、对于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失误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4、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
①贻误工作的;
②主观失误的;
③违规违纪的;
④因工作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
⑤其它需要追究的事项。
15、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有:对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对科室进行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违反党纪、政纪,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报上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直接责任人要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行为负主要责任。
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造成工作贻误和出现差错的,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17、办文过程中,对文稿起草超出时限要求贻误工作或粗制滥造、质量低劣,受到领导批评的;文件校对中标题、重要人物姓名、重大方针政策出现差错或正文中出现差错超过文件字数万分之三的;文件印制、信息处理、公文传递超过规定时限要求或未及时送达相关领导
贻误工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8、办会过程中,对会议通知迟送、错送、漏送,影响参会人员参加会议的,会场组织混乱、灯光、音响、会标等因人为原因出现差错,影响会议召开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9、办事过程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办事,造成工作失误,或因管理、人为原因引发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