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精选3篇)
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集团是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其次条集团名称及法定地址名称:********企业集团简称:********集团法定地址:********北京市*****工业开发区第三条集团母公司名称及法定地址名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地址:********北京市*****工业开发区内第四条集团的宗旨:********以集团母公司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发挥集团成员的综合优势,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条集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其次章集团成员之间的经营联合、协作方式第六条本集团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一、母公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二、控股子公司:********北京*****投资进展有限公司、北京*****经贸进展有限公司、北京*****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广告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条集团实行集中决策、分层管理、分散经营。
集团理事会是集团的管理和决策机构;母公司是财务和投资中心,在集团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对外代表集团,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讨论和确定进展规划,负责投融资决策,从事资本运营,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和任命,监控经济运行状况等。
第八条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但不得以集团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集团的管理体制一、集团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监事,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参加公司经营方针、投资方向、选择经营者及利润安排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以国有资产为主要投资者,根据法律、法规设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2条公司的名称为XXX国有独资公司,简称“XXX公司”。
第3条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4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资本运作、股权参与、投资管理等。
第5条公司依法享有经济收益,依法承担经济风险。
公司的盈余可由扣除法定储备、提取公益金和其他资金后,由股东自主支配。
第6条公司的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二章董事会第7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董事的任职期限为3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第8条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审议并批准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等。
第9条董事会由一名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监事会第10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的任职期限为3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第11条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监督公司的管理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等。
第12条监事会由一名监事会主席领导,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13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经营活动,履行相关义务。
第14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15条公司应定期向股东报告经营情况,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16条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务法规进行账务处理和财务报告,并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17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财政部门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进行相应的税务申报。
第六章业务合作第18条公司可与其他企业、机构、个人进行经济合作,开展合作项目、共同投资等。
第19条公司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应经董事会或授权部门的审批后签署。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两篇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两篇篇一: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市政府或部门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或“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公司子公司)兼任职务。
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
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公司章程(国有独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会职权,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批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其中非职工代表人,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委派,职工代表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独资公司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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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公司公司章程1 第⼀章总则 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具有约束⼒。
第⼆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第⼆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民币。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例 第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起⼗⽇内通知债权⼈,并于三⼗⽇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条公司股东: ⾝份证号: 住址: 第九条股东⾏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 (⼆)任免执⾏董事,决定有关执⾏董事的报酬及⽀付⽅式; (三)任免由⾮职⼯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付⽅式; (四)批准执⾏董事的报告; (五)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式; (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 (⼋)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九)决定公司合并、分⽴、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修改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XXXXXXXX(公司名称),简称XXXX(公司简称)。
第四条公司的所在地为XXXXXXXX(公司所在地)。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XXXX(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登记机关为XXXXXXXX (登记机关)。
第七条公司的出资人为XXXXXXXX(公司出资人)。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第九条公司的章程适用于公司的内部管理,对外仅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并保证公司的经营合法、公平、公正。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结构第十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公司进行监管。
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事项做出决定。
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和总经理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负责。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公正、透明。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使董事会授予的权限。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权益保护与利益分配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享有依法合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事务的权利,其权益受到依法保护。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根据其出资比例享有分配利润和收回出资的权利。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股东大会的权力,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监督公司的经营。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有权获取公司的有关信息,并参与股东大会的讨论和决策。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公司的经营与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决策机制和组织管理体系,保证决策的科学、公正和及时性。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最新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最新引言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形式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出资由国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将介绍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最新版。
公司名称、注册地、营业期限和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的组合。
中文名称为“国有独资公司”,英文名称为“State-Owned Sole Proprietorship Company”。
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为: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
营业期限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无限期。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1.经营国家允许的行业和项目;2.经营国家允许的与上述行业和项目有关的其他业务。
资本构成公司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出资由国家持有。
股东会和董事会股东会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参加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核公司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3.选举和罢免董事和监事;4.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5.决定公司的变更、合并、分立和解散。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五至十三名董事组成。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实施股东会决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组织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3.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和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4.决定公司管理层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和奖惩;5.决定公司合同的签订、修改或者终止;6.决定公司企业集团、兼并和收购其他企业的事宜。
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至五名监事组成。
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运作;2.检查公司会计帐目;3.监督董事会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4.提出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责任追究建议;5.向股东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和对董事会的监督结果。
公司的章程修改和解决争议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通过股东会的决议,并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后生效。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一、公司名称国有独资公司的名称应当明确反映其国有独资的属性,具有鲜明的特色和辨识度。
二、公司组织形式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债务,公司财产为公司所有,股东不负有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国有独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四、公司的注册资本国有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和发展需求进行相应调整。
五、公司的股权结构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国有独资,国家作为唯一股东全额认缴注册资本,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六、公司的董事会1. 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
董事会成员由国家任命,任期届满后可以连任。
2.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决策事项需经过董事会的讨论和表决,采取多数通过原则。
3.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策略和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和决定。
七、公司的监事会1. 监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其中包括监事长和监事。
监事会成员由国家任命,任期届满后可以连任。
2.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议和监督。
八、公司的经营管理1. 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依法合规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和财务合规。
3. 公司应当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九、公司的财务管理1.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2. 公司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国家主管部门和股东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 公司应当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国有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依法设立、由国家出资设立的,由国家代表资产所有者行使所有者权益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住所在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国家作为出资人,以__________各自出资人名义出资或溢价设立本公司。
第六条公司依法享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_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
第二章企业管理组织第九条公司设一个董事会、一个监事会和一个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董事会决定的权力。
第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
董事长由出资方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表任命。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题名董事和非题名董事组成,各方根据其出资比例提名董事,董事任期为__________年。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权。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监事长一名。
监事长由出资方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表任命。
第十五条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包括:审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监督董事会的决策执行情况,提出纠正或追究董事会决策的建议等。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执行董事会决策。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在经营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制定的有关企业经营管理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依法对外市场开展经营活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外,可以独立承担债权债务。
第十九条公司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经营权。
第四章资本运作和利润分配第二十条公司凡属利润发放必须都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方可提出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司利润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先提取公积金和储蓄基金,然后计提资本修正、储备基金,并根据公司经营的发展需要提取税金储备。
2022年最新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经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公司经营范围:(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XX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像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 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2、公司设立时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注册资本数额不得低于其规定的最低限额。
3、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确定。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以下是一个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范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属性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公司的注册地为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目标公司的目标是稳定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国家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第二章股权结构第五条股权归属公司股权全部归国家所有。
第六条股东会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为审议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股东代表国务院或者授权的部门为公司的股东代表,行使股东权利。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设立总经理。
第九条董事会公司的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十条监事会公司的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资产情况,保护国家利益。
第十一条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
第四章经营范围第十二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财务报告和审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并委托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十五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通过,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章程的解释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会。
第七章附则本章程自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注: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公司章程的起草还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确认。
)。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运作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名称为:×××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公司的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公司依法享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对外具有独立的经营主体资格。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六条公司成立的目的: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实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地点:×××。
第八条公司依法纳税,按规定缴纳税款。
第九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总经理。
第十条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公司是依法设立的独立经济组织,具有完全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法人资格。
第十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并设立相应的内部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副董事长和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公司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监督。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监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副监事长和监事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内部管理机构,具体职责由公司章程规定,并按照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的决策执行。
第三章股东和股权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东是国有独资股东,由国家出资设立公司,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股权以股份形式存在。
公司章程范本国有企业
公司章程范本国有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国有企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市××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描述公司经营范围,比如:生产、销售×××产品,投资、咨询等)。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及股东权益第五条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控股权为国家所有。
国家行使行政监督职责,确保公司合法经营。
第六条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文件,应经股东会通过并报公司注册地的相关机构备案。
第三章公司的资本和股东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亿元人民币,由国家投资。
第八条公司的股东为国家,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益。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设置和职责第九条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十条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监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的公司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聘任。
第五章公司的决策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决策实行多层决策制度。
第十四条重大经营决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重大投资决策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第六章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利润分配第十六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应通过股东会决议。
第十八条公司税收管理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七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散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决议,并报公司注册地的相关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依法进行,解散决议由股东会通过。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附有章程生效公告。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草案)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保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四标准认证,提高管理水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接受监督。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本章程经集团公司批准,自生效之日起,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定约束力。
第二章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第六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涵盖的所有项目(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由出资人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时间为。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出资人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不得低于公司营业资质要求的资本额。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国有独资公司(6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国有独资公司(6篇)导语: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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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股东合作协议书篇一甲方:乙方: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
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__ %。
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双方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__ %;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
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合伙期限:1、合伙期限为10年,自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2月20止。
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合作期间甲、乙都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单独进行任何贷款活动,如果发生贷款活动,贷款个人对所带资金负全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公司的损失由贷款人一律承担。
3、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80__ %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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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wholly stat e owned company)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单独出资组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出资人分次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注:出资人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一)首次出资情况:│出资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万元)││(%)││(二)第二次出资情况:│出资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出资人第十四条出资人是经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第十五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五)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六)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八)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出资人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经审批。
(注:前款第(一)、第(六)项可以根据情况,由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第十六条出资人的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出资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但须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转让后,应变更公司形式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
董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注:不超过三年)第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二十条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出资人的决议;(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四)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六)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八)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出资人批准,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营组织的兼职。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人组成。
(注:监事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监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
每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比例由出资人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在监事中指定。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形成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才有效。
第三十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出资人。
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依法分配红利。
第七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出资人决定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章程前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出资人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由出资人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由出资人(或:董事会)解释。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公司章程由出资人制定。
(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出资人批准),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
出资人签名(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