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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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三、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项从业人员管理项目具体由安全科和财务科负责落实,并组织实施。

四、招聘内容及要求

4.1从业人员招聘的工作流程

公司开展从业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程序分为:提交拟聘用从业人员信息的申请;招聘公告信息的制定、发布以及内容要求等;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条件、驾驶证、年龄、文化程度及身体状况要求、业务技术要求(驾龄、安全行车经历等)和违章违纪记录等];从业人员的招聘考核和录用;试用期的人员管理及车辆使用限制规定;正式录用后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办理等。

4.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

4.2.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4.2.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且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5)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2.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3)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五、从业人员信息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具体由安全科负责实施。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分别建立台账,并附上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实行微机化管理。从业人员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准驾车型,取得驾

驶证时间,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押运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编号),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从业人员资格证管理程序

6.1从业人员的资格证管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当经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6.2需要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需要到运管处指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并参加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将资格证送到公司安全科进行备案,经公司审核并通过岗前培训后才能在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工作。七、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和安全活动记录

公司每月组织驾驶员和押运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按照上级要求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道路危险运输事故的发生。对这些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活动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台账,并做好相关记录。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具体培训内容、要求、记录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公司各种安全活动要有活动安排、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活动记录要将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内容记录清楚。

八、对违章违纪情况的处理

公司要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情况记录,记录包括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内容、违章处理情况。

①、管理人员如果未完成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或者未尽到自己的管理职责,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2000元的经济处罚或者调离本岗位处理。

②、驾驶员不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因为违章发生行车责任事故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对驾驶员处以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的经济处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直接给予开除处理。

③、押运员未尽到自己的工作职责或者有违章行为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对押运员处以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或者开除处理。

九、调离辞退的条件、标准及程序

9.1调离辞退的条件和标准

公司所属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①、有“三违”情况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

②、驾驶员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的。

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

④、不具备所从事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

⑤、不具备所从事岗位特定的专业或其他要求的。

⑥、年龄达到60周岁的。

9.2调离辞退的工作程序

①、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辞退理由,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查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提前30天通知其本人,并出具辞退通知书。

③、相关部门与被辞退员工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④、公司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被辞退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⑤、被辞退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应当于收到辞退通知书15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⑥、公司应建立调离辞退管理档案或台账,包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调离和辞退缘由、相关手续办理情况等。

十、管理档案或台账的记录

相关档案或台帐的记录主要包括:建立公司从业人员档案;建立公司人员招聘和解聘记录;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记录。十一、附则

本制度由XXXX物流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XXXX物流有限公司。本制度自2017年3月1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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