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G7001-2015整装锅炉安装监检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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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锅炉外观、外购材料、外购件
• (2)对检查外购材料的要求。 • 整装锅炉安装需要外购的材料主要有管材、 管件、阀门、法兰等,监检人员应当审查 外购的管材、管件、阀门、法兰等出厂质 量证明文件以及验收资料,重点审查材料、 规格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设计文 件的规定,必要时现场检查核实。
3.1.3 工艺文件
• 监检人员应当审查其采用标准是否符合《锅规》5.2.2条“安装 标准”规定,锅炉安装除了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 以下相应标准: • (1)锅炉的安装,对于A级锅炉应当符合DL/T 5047《电力建设施 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的有关技术规定; • 对于B级及以下锅炉应当符合GB 50273《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 热水锅炉还应当符合GB 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 (2)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对于A级锅炉应当符合DL 503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和DL/T 869《火力 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 • 对于B级及以下锅炉应当符合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 工规范》和GB 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的有关技术规定。
3.1.2 出厂资料
• (4)对检查水处理设备制水能力的要求。 • 工业锅炉水处理设计应当符合GB/T 50109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工业锅 炉用水经水处理后的水质应当符合GB/T 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 • 监检人员可以通过审查设计文件、设备出 厂资料或审查水处理系统调试报告等方法, 检查水处理设备出水质量和设备出力能否 满足锅炉设计给补水的要求。
3.1.1 资源条件
• 本条款是关于施工单位资源条件监检项目的规定。(修改 条款) • 原条款:《安装监检规则》附件1《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 纲》。
• 主要变化 • 由于施工前告知不属于前置审批,且告知形式多种多样, 因此取消了核查安装告知书的要求; • 明确了应当审查的持证人员即为现场承压部件焊接人员、 无损检测人员。
3.1.2 出厂资料
• (1)审查锅炉出厂资料,是否齐全、有效(A类);对于移装 锅炉,还应当审查移装前内部检验报告和锅炉使用登记机 关的过户变更证明文件(A类); • (2)审查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注2-6),是否 齐全、有效(C类); • (3)审查安全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C类); • (4)检查水处理设备制水能力,是否满足锅炉给水、补水 的要求(B类); • (5)审查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有机热载体型式试验报告,是 否有效(C类); • (6)审查《监检证书》,是否有效(A类); • (7)审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报告,是否有效(A类)。
《锅炉监督检验规则》释义 3.1 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 内容和要求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李炜 副院长
3.1 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内容和要求
• • • • • • • • • • • • • • 本章结构 3.1 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内容和要求 3.1.1 资源条件 3.1.2 出厂资料 3.1.3 工艺文件 3.1.4 锅炉外观、外购材料、外购件 3.1.5 锅炉安装 3.1.6 主蒸汽管道、主出水管道和给水管道 3.1.7 热水锅炉系统 3.1.8 有机热载体锅炉系统 3.1.9 水(耐)压试验 3.1.10 调试、试运行 3.1.11 竣工资料 3.1.12 发现问题的处理 修改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条款 保留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条款 增加条款 增加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条款 增加条款 增加条款
3.1.3 工艺文件
• 对调试和试运行工艺文件,可以参考JB/T 10354《工业锅炉运行规程》相关要求,应 当对调试和试运行的准备、步骤、方法、 标准以及记录等作出明确规定。
• 对水(耐)压试验方案,应当符合《锅规》 5.2.6“水压试验”要求。
3.1.4 锅炉外观、外购材料、外购件
• (1)检查锅炉的外观质量,是否存在运输过 程中造成的损坏、腐蚀(B类); • (2)审查管材、管件、法兰等出厂质量证明 文件以及验收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必要时现场检查(C/B类)。
3.1.2 出厂资料
• (5)对审查有机热载体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 • 根据TSG G5001《锅炉水(介) 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有机热载体在出厂时,应当附有符合GB 23971《有机热 载体》规定的有机热载体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该批次产品 的出厂检验报告、与锅炉及传热系统设计有关的有机热载 体物性参数、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 监检人员应当审查型式试验报告是否有效,产品是否符合 GB 23971《有机热载体》的规定,产品的选用是否满足 锅炉设计文件的要求。
3.1.1 资源条件
• (1)对审查安装许可证的要求。 • 《锅规》5.1条“基本要求”中明确规定:锅炉制造单位 可以安装本单位制造的整(组)装锅炉,并且可以修理改 造本单位制造的锅炉,其他锅炉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单 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方可从事许可 证允许范围内的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工作。 • 监检人员应当首先审查安装单位的锅炉安装许可证,是否 在有效期内,并且与所安装锅炉的级别相符合。 • 注3-1:锅炉范围内管道由管道安装单位进行安装时,审 查其是否具有相应的管道安装资质。 • (2)审查现场安装人员持证情况的要求。 • 对整装锅炉安装,涉及承压部件的主要是压力管道安装, 因此规定检查现场作业的受压元件焊接人员、无损检测人 员的持证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且满足所从事作业的 需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对。
3.1.2 出厂资料
• 本条款是关于各类出厂资料监督检验项目的规定。(修改条款) • 原条款:《安装监检规则》附件1《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纲》。 • 主要变化 • 由于《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中已经有相关要求,本 规则删除了核查水处理设备出厂资料的内容,以免重复; • 安全附件的出厂资料已包含在《锅规》规定的锅炉出厂资料中, 所以删除; • 增加了审查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有机热载 体型式试验报告的要求,与相关规定相衔接; • 细化了审查锅炉移装手续的要求。
3.1.3 工艺文件
• 本条款是关于工艺文件监督检验项目的规定。(修改条款) • 原条款:《安装监检规则》附件1《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纲》。
• 主要变化 • 将相关工艺文件类监检内容进行合并; • 增加了审查锅炉房设计文件、水(耐)压试验方案的规定。 • 锅炉安装工艺文件包括锅炉房设计文件(严格来说,锅炉房设 计文件和管道布置设计文件应当属于设计文件)、安装施工组 织设计(方案)、焊接工艺评定资料、焊接工艺文件、水(耐)压试 验方案、调试和试运行工艺文件等。 • 监检人员主要审查这些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 的要求,并且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3.1.2 出厂资料
• (1)对审查锅炉出厂资料的要求。 • 安装监检的锅炉必须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锅炉,因 此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锅规》2.1.8条“出厂资料”的要 求,且与锅炉铭牌、实物相符。 • 对于移装锅炉,还应当审查移装前内部检验报告和锅炉使 用登记机构的过户变更证明文件,移装前内部检验报告检 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不应进行安装监检; • 对内部检验报告的下次检验周期已过的,应当重新进行内 部检验; • 对未办理过户变更证明的,应当要求申请单位去原锅炉使 用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3.1.2 出厂资料
• (6)对审查锅炉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的要求。 • 《锅规》9.2.1“基本要求”规定:锅炉产品及受 压元件的制造过程,应当经过检验检测机构依照 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检验,未经过监督检 验合格不应当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 监检人员审查产品监检证书是实施安装监检的前 提,值得注意的是要特别警惕有人伪造证书。
3.1.2 出厂资料
• (2)对审查燃油燃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合格证书的要求。 • 《锅规》7.2条“燃烧设备及系统”规定:燃油(气)锅炉燃 烧器应当符合TSG ZB001《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 的要求,按照TSG ZB002《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 的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 使用。 • 对在安装现场进行型式试验的燃油(气)燃烧器,其型式 试验合格证书可以在现场型式试验后提供。 • 监检人员应当审查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是 否符合TSG ZB002《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要求, 内容是否完整、有效。
3.1.1 资源条件
• (1)审查锅炉安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且与 所安装锅炉的级别相符合(A类)(注3-1); • (2)审查现场受压元件焊接人员、无损检测人员的 持证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且满足所从事作 业的需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对(C/B类)。 • 注3-1:锅炉范围内管道由管道安装单位进行安装 时,审查其是否具有相应的管道安装资质。
3.1.3 工艺文件
• 《锅规》删除了原《蒸规》中对锅炉房的具体规定,但在5.2.1条“安 装位置”规定:“锅炉一般应当安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安装锅 炉的位置和建筑物应当满足GB 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GB 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的有关规定。” • GB 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中各项要求以及2个防火规范应当由工 程质监、环保、消防等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把关, • 本条款要求监检人员审查锅炉房设计文件,采用标准是否符合《锅规》 规定,锅炉房设置是否满足GB 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中“锅炉 房位置”的相关强制性条款规定(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锅炉房 出入口设置),以及设计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 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方案是锅炉安装施工最基本的作业指导文件, 内容一般包括施工组织、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方案、质量控制计划、 检验和验收方案等,
3.1.4 锅炉外观、外购材料、外购件
• 本条款是关于锅炉外观和外购材料监督检验项目的规定。 (保留条款) • 原条款:《安装监检规则》附件1《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 纲》。 • 相对于原条款,内容没有改变,仅作文字调整。 • (1)对锅炉外观的检查要求。 • 锅炉运输、吊装过程中容易发生碰撞,监检人员应当检查 锅炉的外观质量,是否存在运输、吊装过程中造成的损坏, 或者在存放期间发生的腐蚀,当发现明显损坏或者腐蚀时, 应当提出修复意见。
3.1.2 出厂资料
• (7)审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报告的要求。 • 根据《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锅炉应当 经过产品能效测试,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安装监检时应当审查测试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 对没有测试报告的,可以进行现场测试。
3.1.3 工艺文件
• 审查锅炉房设计文件、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焊接工艺评定资料、焊接工艺文 件、水(耐)压试验方案、调试和试运行工 艺文件以及监检员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工 艺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保证体 系的要求,并且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C类)。
3.1.2 出厂资料
• (3)对审查安全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的要求。 • 监检人员应当审查安全附件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 对安全阀,根据TSG ZF001《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要求,安全阀质量证明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制造许 可证编号; (2)制造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 (4)安全阀 型号; (5)产品编号; (6)制造日期; (7)公称通径; (8) 流道直径或者流道面积; (9)公称压力(压力级); (10) 整定压力(冷态试验差压力); (11)排放压力; (12)开启 高度; (13)启闭压差(或者回座压力); (14)适用温度; (15)适用介质; (16)阀体材料; (17)背压力(适用时); (18)额定排量系数或者某一流体保证的额定排量; (19)制 造依据的标准; (20)出厂检验报告; (21)其它特殊要求; (22)检查人员签章以及制造单位检验章。必要时还可以审 查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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