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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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13级第三团总支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思想政治表现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具体如下:(一)基础分评定标准: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80-75分)、良好(74-65分)、合格(64-60分)、不合格(59-0分)四个等级。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乐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走与实践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成长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团结、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是否具备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心理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是否具备良好的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以及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及面临困难、挫折时的心理表现。

(二)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大学生在学习、实践、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和测量的一种方法。

为了更好地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定了细则,以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指标的制定1.1 确定评价的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需要从多个维度来考察学生的能力,如学术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

这些维度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大学生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

1.2 制定评价指标:在每个维度下,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以便对大学生的能力进行具体的评估。

评价指标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客观性,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1.3 确定评价权重:不同的评价指标在评价中的重要性不同,需要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

这样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整体素质水平。

二、评价方法的选择2.1 综合评价方法: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需要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如考试、实验、论文、项目等。

这些方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学生的能力进行评估,避免单一评价方法的局限性。

2.2 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评价方法既要注重定量分析,又要注重定性描述。

定量分析可以提供具体的数据支持,定性描述可以更全面地展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2.3 多元评价方式: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该采用多元评价方式,如自评、互评、专家评等。

这样可以避免评价结果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增加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评价结果的应用3.1 学生发展指导:评价结果可以为学生提供具体的发展建议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潜力。

3.2 教学改革参考:评价结果可以为教师提供参考,指导他们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的优化,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3.3 学校管理决策:评价结果可以为学校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帮助他们制定更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和政策,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

四、评价过程的监督与反馈4.1 监督机制的建立: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

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

外语与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二、细则第一部分:加分1.学生学习成绩期末统计总分居班前15%以内者加10分,在16%—30%以内者加7分,在31%—50%者加4分,在前51%—70%者加2分。

2.学期单科成绩在班内居前三名者分别另加3、2、1分。

总成绩前三名者分别另加4、3、2分.3.每通过一门选修课加2分。

校级各类技能考核每通过一项加2分。

全国、省级计算机、书法、普通话等项目等级考试,每通过一项加4(3)分。

4.遵守纪律、当月考勤全勤者加5分。

5.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5)、6(3)、4(2)分,获得优秀奖者加2(1)分.位于一等奖中第一名者,另加2分。

6.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和相关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级比赛,成绩突出者加4、3、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0、30、15;30、20、8;20、15、5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

7.参加国家、省、市非政府组织举办的各级各类非专业比赛或征稿等,成绩突出者加3、2、1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20、10;20、15、5;15、10、3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8.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者每人加4分,舍长另加1分,校级卫生先进个人加4分,受院卫生评比表彰的宿舍每人每次加2分,舍长另加1分.9.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主动参与者每次加1分,获省、市和学校先进个人加8—6分.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科技发明成果获省、市和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15)、20(8)、15(6)分,获国家专利的加30分。

10.崇尚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热心参加义务性工作等文明活动行为,表现突出,或受院级或院级以上部门表彰者加5~2分。

11.关心集体,在院编专题小报、《连云港师专》报和市级报刊(《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上发表正面报道的通讯稿、诗歌、散文、小说、感受及摄影绘画书法作品者,每篇加2~10分,成绩突出或受表彰者加10~12分.12.积极从事外语、经贸及其他学术研究,在校外各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者,每篇加10~15分.13.积极主动向院、班集体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主动监督检举不良行为使事态没有不良发展,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表现突出者加4~2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对学生评奖、评优的科学化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协调统一,培养高素质人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根据学生在院期间德、智、体诸方面表现,接照评分项目以记分方式进行评定。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和德育、智育、体育测评等三个方面,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三条综合测评采用百分制记分。

德育、智育、体育比例分别为30%、60%、10%,积分分别为30分、60分、10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

第二章德育测评第五条德育测评内容即为《XX学院学生德育评分法》所规定的内容。

德育测评积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第六条德育加分评分原则:各项奖分最高者德育加分计10分,其他比照计分,计算公式为:该生德育加分=该生所得奖分×10/同年级、同专业最高奖第七条德育扣分原则:以实分计,累计最高不超过15分。

第三章智育测评第八条智育由学业成绩分、综合智力能力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一)学业成绩与能力分在各学年所占分数比重分别为:学业成绩能力能力一学年 55分5分二学年 50分10分三学年 45分15分四学年 40分20分(二)学业成绩测评:学业成绩以本学生本学年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包括实习成绩)为依据,考试以百分制实得分数计算,考查课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则其折合分数为: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正常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则计零分。

学业成绩分=(平均成绩×当学年学业成绩分值)%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学分)/∑课程学分(三)综合能力测评:综合能力主要包括自学能力、创造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业绩为依据,依照下列记分标准计算综合能1、参加自考,每过一门计2分;2、通过CET4计10分,通过CET6计20分,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计5分;3、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等,成绩优良计10分,良好计8分,中等计6分,及格计5分,不及格计0分;4、参加院内外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获奖记分如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与参与奖院级5 3 2 1地市级 10 8 6 2省级15 10 5 3国家级 20 15 10 45、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含调查报告,专刊等)按刊物级别依次计10分、15分、20分;6、其他,由各系确定分值。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一、为全面考核、正确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创新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商务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照学生在德、智、体三方面的基本素质,用定量的方式测定。

测评总分(满分值)为100分。

具体分值比例如下:德育:35%;智育:50%;体育:5%;创新实践能力:10%。

三、评分要求及标准1、德育素质(满分100分):平时表现占50%,德育理论学习占20%,周二活动及时事政策教育占30%。

①平时表现: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对学生的政治表现进行考察,包括政治学习态度、法制观念、组织纪律、集体主义观念、道德品质修养、文明礼貌、公益活动、社会工作、卫生习惯等各方面。

实用文档②德育理论学习:根据学生德育课综合成绩测算,其中教学计划内德育课(必须取得学分)占60%,平时政治、形势、规章制度等考试( 包括全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思政教育考试)占40%。

③周二活动及时事政策教育:包括每周二由学校及二级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政治理论学习、报告会及时事政策教育等。

④附加分:在德育素质分总分基础上附加,具体加分标准应根据学生表现不得超过下列分数限:实用文档同时获得二项嘉奖者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理论学习奖和特别嘉奖除外;集体加分根据学生表现,不合格的个人不予加分。

⑤扣分:在德育素质分总分基础上扣分A、赌博、酗酒、打架等扣5分;B、违规使用电器、私拉电线等扣3分;C、故意损坏公物扣2-3分;D、宿舍抽查不合格,每人扣1分;E、符合献血条件不参加献血者扣4分;F、通报批评扣5分,警告扣8分,严重警告扣10分,记过扣20分,留校察看扣30分。

原则上不累计扣分,但表现严重不好者可酌情累计。

2、智育素质满分为100分①具体测算按奖学金条例实施;②成绩等级换算如下: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实用文档③免修课经教务处核准,按90分计;④外语成绩因同班(专业或年级)指定计划课程不同,造成无法评比的,下述办法计分:如,一班修A、B、C课程,二班修A、B、D课程,将一班C课程成绩作一班D课程成绩,将二班D课程成绩作二班C课程成绩(即一、二班均以A、B、C、D 四门课计成绩,如有2门以上不同课程则以加权平均成绩换算);⑤智育附加分A、获国家级各项学术竞赛前六名分别加6、5、4、3、2、2分;B、获上海市各项学术竞赛前三名分别加3、2、1分;C、获校级各项学术竞赛前三名分别加0.7、0.5、0.3分。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完整版)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1. 前言本细则旨在为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具体指导和规范,帮助学校和教育机构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科学评估。

本细则依据学生在研究、实践、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个人发展。

2. 评价指标综合素质评价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指标:2.1 学业成绩:评估学生在各学科的研究成绩和表现,包括课程成绩、考试成绩等。

2.2 实践能力:评估学生在实际操作和实践应用中的能力,包括实验技能、实经历、项目实践等。

2.3 专业知识:评估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2.4 创新能力:评估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包括学术研究成果、创新项目等。

2.5 社会责任感:评估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积极参与能力,包括公益活动、社会服务等。

2.6 组织能力:评估学生在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团队合作、项目管理等。

2.7 沟通能力:评估学生的表达、交流和沟通能力,包括口头表达、写作能力等。

2.8 综合素质:综合评估学生在多个方面的表现,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

3. 评价流程3.1 数据收集:学校和教育机构应通过课程成绩记录、实践经验记录、专业能力考核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收集学生信息。

3.2 评价分析:通过对学生信息的整理和分析,计算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

3.3 综合评价:按照权重分配,将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综合计算,得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4. 评价结果运用4.1 学生发展指导:根据评价结果,为学生提供发展建议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提升综合素质。

4.2 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选拔:评价结果可作为选拔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申请国外交流项目等的重要依据。

4.3 评优评先:评价结果可用于评选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和学术奖励等。

5. 细则修订本细则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可以根据实践需要进行修订,但修订过程应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和专家建议,确保细则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主要用于评优、评先进,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学习成绩(平均成绩)×70%+思想道德素质测评×30%+学生干部加分。

一、学习成绩
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取平均分×70%为最后得分。

二、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成绩
实施百分制,以100分为基准,根据日常表现加减分
(一)扣分
1、迟到、早退1分/次
2、旷课3分/次
3、事假0.5分/次病假0.3分/次
4、在教室、机房、语音室等教学场所打闹、喧哗、吃东西1分/次
5、卫生检查不合格1分/次
6、不按时熄灯就寝宿舍成员0.5分/次
7、在公共场所吸烟1分/次
8、喝白酒和酗酒5-10分/次
9、使用违禁电器或存放管制刀具30分/次
10、违法、违纪、受处分者30-50分/次
(二)加分
1、宿舍检查评为优秀的1分/次
2、宿舍卫生检查连续一个月评为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1分/人
3、参加学院各类活动获得名次(第一名或一等奖3分/次,第二名或
二等奖2分/次,第三名或三等奖1分/次,优秀奖0.8分/次)三、学生干部加分(30%以外)
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较好的,由辅导员酌情给予加分(担任多项职务者取其最高分)
(一)班级学生干部(二)团委学生会干部
1、辅导员助理2分1、学生会主席2.5分
2、班长、团支书1.5分2、学生会副主席2分
3、副班长1.3分3、各部部长(主任)1.5分
4、班、团委员1分4、各部副部长(副主任)1.3分
5、宿舍长0.5分5、各部委员1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方案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方案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方案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

学生的综合素质如何进行评价和测评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方案。

一、测评目标和原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目标是全面评价学生的学术水平、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健康素养、社会责任感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

测评应该客观、公正、科学、全面,不能仅以成绩评价为主,要多角度、多维度考察学生的素质。

二、测评内容和形式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该包括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学习方法、课外活动等内容。

在形式上,可以采取考试、项目报告、口头表达、社会实践、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以避免传统考试的片面性和机械性。

三、测评工具和评价标准为了准确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需要设计有效的测评工具,并明确评价标准。

测评工具可以包括问卷调查、观察记录、任务书、作品展示等。

评价标准应该细化明确,以便评价者能够客观评价学生的各个能力和素养。

四、参与主体和流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参与主体包括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

学生需要积极参与测评,展示自己的优势和特长。

教师应该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的素质,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家长和社会也应该对学生的素质发展给予关注和支持。

测评的流程应该明确,包括测评内容的确定、测评工具的设计、测评结果的反馈等环节。

五、利用测评结果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学生、教师和家长。

学生可以通过测评结果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

教师可以根据测评结果调整教学策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素质发展。

家长可以根据测评结果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帮助。

六、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如评价标准的制定、测评工具的设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等。

未来的工作需要继续努力,改进和完善测评方案,确保测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七、国内外经验借鉴国内外的教育实践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例如,在新加坡,他们注重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通过大量的课题研究和创新项目来测评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实施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实施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多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评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根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三条测评办法的指导思想根据大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在社会上的竞争能力为目标,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发展。

学院在强调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凸显个性,鼓励人才的成长;对通过努力取得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培养社会需要的、具有专门知识的、身心健康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综合评测遵循的原则一、方向性原则: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范的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三、可比性原则;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量化测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四、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测评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测评过程和结果公开。

第二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及测评方法第五条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按照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的目标,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将学生素质分成两个层面,即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方面由各自相关的诸因素支撑。

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教学、教育和第二课堂环节中形成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心理等方面的一般素质。

黑龙江省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端流程

黑龙江省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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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大学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数科院1303班综合测评细则一.德育分1.凡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被相关部门查处到的,一律取消本学期的所有评优资格。

2.旷课1节扣1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节课者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资格。

迟到、早退每次折算成旷课0.25节。

集体活动、团日活动等缺勤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早操、粉笔字、晚自习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操扣1分;已报名参加文体等比赛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3.4.5.积极参加志愿者,社区服务,运动会(服务者)迎新生者酌情加1-3分。

二.能力分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分别加6分,9分;通过计算机二三级考试分别加6分9分.2.参加文化类、科技类、技能类、创造发明类等竞赛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执行,每一类竞赛活动积分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

3.(1)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和文艺作品,国家级每篇加20分,省级每篇加10分,市级加6分;第二作者减半加分,其余类推。

(2)在校级或院级学术报告会上宣读学术论文分别加6分或3分。

(3)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校级(含校报和同级作品)加6分,网络篇分别加5,4,3分。

(4)凡被市校级报刊录用的稿件每篇加3分,被校内综合新闻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加2分,被翔宇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加1分,满分6分,图片新闻每张1分,文字报道中的图片每篇1分,翔宇网稿件、照片及海报分数不叠加,总分不超过6分。

校报及校外稿件可叠加,无上限。

多发稿件实行就高制,以所发表的最高媒体为标准。

此项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按20计。

4.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宿舍每位成员每次加5分;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每位宿舍成员每次加3分。

校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宿舍分别为5,4,3分,院级则为3,2,1分5.职位分不叠加,采取就高制。

班级干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3-8分,校院级社团学生会干部加3-7分,担任干事的加1-3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穿拖鞋、背心、超短裙进教学区;
在寝室、教学区有吸烟行为者;
-5/次
带食品进入教室;
-5/次
不尊敬师长、顶撞老师、说话不文明并受到班级以上公开批评;
-5/次
诚实守信
考试诚信
考试作弊;
-10
交费诚信
无故不按时交纳学费;
-5
遵纪守法
遵守国家法律法令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敢于制止、检举违犯校规校纪的行为并有突出表现;
+3/次
心理素质锻炼
参加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2/次


特殊表彰
获得院级及以上各类特殊荣誉者视情况给予加分,此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组织审核认定。(院级5、4、3分;校级6、5、4分;市级7分;省级8分;国家级10分);
+3~10/次
加分
项目
学生服务
对学生社团活动,班级、院校各项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5~20
-1~10
不参加集体卫生大扫除:如寝室、教室、卫生区等公共区域;
-5/次
集体观念
集体活动
参加班团、院校各项集体活动,并积极参与活动策划、组织、实施;
+3~5/次
无故缺勤集体活动;
-3/次
卫生习惯
寝室卫生
获得学期文明卫生宿舍称号,寝室内每学生都加分:
院级文明卫生寝室加5分;
校级文明卫生寝室加8分;
+5~8/次
+1~2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者,学期内没有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者加2分;
学期请事假不超过3次,过3次,每请事假一次扣5分,(如果晚自习因公干可不算);
-2~5
受到院、校纪校规处分,通报批评扣5分,警告扣6分,严重警告扣9人,记过扣12分,留校察看扣15人;

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

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

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素质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做合格的大学生,考察其在校期间全面发展的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综合成绩是指学生在一个学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身心素质、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诸方面全面考核评定的成绩。

第三条对学生的考核,应把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放在首位,以专业理论素质为主,全面考核评定。

综合成绩测评结果是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每学期的综合测评均须在下学期开学初的四周内完成。

第五条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工作由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领导,以年级进行。

(一)各学院(系)可根据《XXXX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结合本学院(系)情况制定评分细则(每项规定的满分不能突破),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由年级综合测评小组按细则实施评分。

某些特殊专业(如体育、音乐、美术等)可根据本细则精神,做个别调整和规定,但必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后方可执行。

(二)各年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班团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由辅导员任组长。

综合测评小组依据本细则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测评,并指定专人填写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一式三份。

经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章。

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处);一份存学院(系);一份在年级内公布。

第六条测评要做到认真、合理、公正、任何人不得徇私情,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凡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党纪校纪处分。

各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XXXX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八条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获奖多项荣誉的加分办法参照其他规定第2条。
实践队、撰写的实践报告、调查报告获得各项荣誉
校级一等奖
+10
集体荣誉加分办法参见其他规定第1条。
校级二等奖
+8
校级三等奖
+6
校级优胜奖
+4
院级一等奖
+5
院级二等奖
+4
院级三等奖
+3
院级优胜奖
+2






他15%
1
文艺及新闻作品
在报刊(应具有CN和ISSN刊号或相关部门审批的内部准印号)上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发表文学艺术作品或宣传学校的相关新闻
2
参加同一竞赛或活动的,取其最高奖项予以加分;不同竞赛或活动的加分可以累计。
3
竞赛或活动最高奖项为特等奖的,其奖励与一等奖相同,其他奖项的奖励逐次递减。
4
按照名次进行奖励的竞赛和活动,第1、2名参照一等奖加分,第3、4、5名参照二等奖加分,第6、7、8名参照三等奖加分,第9、10名参照优胜奖加分。团体获奖者按上述标准加分减半。
参照《xx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违反《新生公寓电脑使用公约》规定
-1/次
参照《xx人文学院新生公寓电脑使用公约》。
11
在校内饲养猫、狗等宠物影响他人生活
-3/次
12
不讲社会公德、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
-3/次
13
因不负责任、不讲诚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
-3/次
14
上课
旷 课
-2/节
累计9节以上者,在每节-2分的基础上,参照《xx学生手册》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扣分。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突出职业知识传授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和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1、综合测评主要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综合能力素质四项。

2、综合测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积分=德育素质积分×15%+智育素质积分×40%+体育素质积分×10%+综合能力素质积分×35%。

二、德育素质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满分100分)1、学生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行为规范四个方面进行测评,在平时考核记录的基础上,对以下10项指标进行评分:(1)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同错误思想作斗争。

(2)人生态度和进取精神。

主要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乐观豁达。

(3)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

主要包括: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习成绩进步明显。

(4)集体观念。

主要包括:集体荣誉感强,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5)法制观念。

主要包括: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劳动观念。

主要包括: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2024级综合测评办法介绍

2024级综合测评办法介绍

2024级综合测评办法介绍2024级综合测评办法是指在2024年期间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估的一套规定和流程。

该办法旨在全面了解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和能力,以更好地指导他们的学习和发展。

下面将对2024级综合测评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综合测评办法包括定期考试、日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竞赛等多个方面。

定期考试是指按学期或学年进行的考试,测试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

日常成绩是指学生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包括学习态度、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学科竞赛是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以展示自己的学科能力。

其次,综合测评办法采用的评分制度是综合评定,即将学生的各个方面的表现综合起来进行评估。

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分,根据学生在定期考试、日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竞赛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得分。

这种评分制度能够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整体水平和能力,有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之处。

第三,综合测评办法还设有奖励和惩罚机制。

根据学生在综合测评中的成绩表现,学校会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如奖学金、荣誉证书等。

而对于成绩不佳或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会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扣分、警告等。

这种机制有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同时也能够规范学生的行为。

最后,综合测评办法还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等,以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此外,学生还可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实习、实训等,来获得实际操作能力和经验。

这种活动的参与能够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总体来说,2024级综合测评办法是一套综合考量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评估办法。

通过定期考试、日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竞赛等多个方面的评估,能够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知识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该办法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发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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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之“记实得分的原则(红、黄卡)和发放标准”红卡加分标准:
1、评优标准按表一加分
2、学术学习标准按表二加分
3、文体情况按表三加分
表一:
项目序

类别加分
个人类1
省级(含省级)以上先进个人
5 校最佳三好学生
校级优秀党员
2
校级三好学生
4 最佳团干部
3
校园十佳
3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
4 优秀团员 2
5
体育积极分子、军训积极分子、文艺积极分子、社会实
践积极分子、优秀治安员、学生优秀工作部部长、学理
论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
1
集体类 6 国家、省、校(含市)、院系级社会实践理论学习、精
神文明建设、文明寝室等先进集体成员、优秀射手等
0.5
注:表一内项目不累计加分。

表二:


类别加分
1 英语专业八级、日语能力测试一
级;专科英语六级
4
2 英语专业四级、非英语专业六级;
专科生英语、俄语四级
3
3 计算机过级考试国家三级国家二级
3 2
4 发表学术论文(专业)一级二级三级
5 4 2
5 出版专业著作主编副主编参编
6 3.5 2
6 学术竞赛获奖
等级一二三国家 5 4 3
省 4 3 2 校(市)
学院
3 2 1
7 非学术论文
非学术竞赛如:演讲、征文、书
法、绘画、手工制作
等级一二三
省 3 2 1
校 2 1.5 1
学院 1 0.8 0.5
8 上述4,5,6项作者两名以上时,依作者顺序依次按原分值的比0.8、0.6,0.3,0.15,0.1标准加分
注:表二内项目不累计加分。

表三:
项目类别级别
名次
1 2 3 4 5 6 7 8
体育单

国家 5.0 4.5 4.0 3.5 3.0 2.5 2.0 1.5
省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市 4.0 3.5 3.0 2.5 2.0 1.5 1.0 0.5
校 3.5 3.0 2.5 2.0 1.5 1.0 0.5 0.1
学院 3.0 2.5 2.0 1.5 1.0 0.5 0.1 0.1 团

国家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省 4.0 3.5 3.0 2.5 2.0 1.5 1.0 0.5
市 3.5 3.0 2.5 2.0 1.5 1.0 0.5 0.5
校 3.0 2.5 2.0 1.5 1.0 0.5 0.3 0.3
学院 2.5 2.0 1.5 1.0 0.5 0.3 - -
文艺


国家 4.5 3.5 2.5
省 4.0 3.0 2.0
市 3.5 2.5 1.5
校 2.5 2.0 1.5
学院 2.0 1.5 1.0


国家 4.0 3.0 2.0
省 3.5 2.5 1.5
市 3.0 2.0 1.0
校 2.0 1.5 1.0
学院 1.5 1.0 0.5
文体活动集体
项目无名次者
0.3
注:表三内体育项目不累计加分,文艺项目不累计加分;同时有体育项目和文艺项目加分的累计加分。

4、学生干部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说明:以上四项分别只取最高分,项目内不累计加分。

红卡加分最高分为10分。

黄卡发放标准


内容减分
1 必修课一科不及格,未获此学期学分 1
2 学院通报批评一次 1
3 校通报批评一次 2
4 受校警告处分 4
5 受校严重警告处分 6
6 受记过处分8
7 受留校察看处分(或被公安机关拘留)15
说明:以上各项累计减分。

凡受院系通报批评一次,经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参加评优和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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