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2024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2024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2024
一、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包括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检验程序等知识,以及特种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常见故障及维修方法等知识。
2.技能:包括特种设备的检验方法、技巧和仪器的使用,以及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评估和判断的能力。
3.职业素养:包括工作纪律、责任心、安全意识、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二、考核方式
1.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于特种设备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检验程序等方面。
2.实操考核:通过实际操作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和评估,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技巧。
3.面试: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三、考核标准
1.考核内容的合格标准:考生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特种设备的检验,评估和判断。
考生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要全面、准确,技能要熟练、独立操作。
2.考核方式的评分标准:理论考试和面试环节采用分数评判,实操考核是根据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估。
四、考核时间和频次
五、考核结果处理
六、考核监督。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一、考核的目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是为了提高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者的职业技能和遵守安全生产的素质,保证工作质量,加强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和管理,以确保安全可靠的无损检测服务。
二、考核内容 1.技能考核:包括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者在无损检测方面的技术知识、操作技能等考核; 2.安全考核:包括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者遵守安全生产要求、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操作程序等考核; 3.服务考核:包括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者在接待及服务客户方面的素质和态度考核; 4.工作纪律考核:包括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者在工作中的遵守规章制度、做好文书工作等考核;5.责任考核:包括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者在工作中的责任心、能力及效果考核。
三、考核标准 1.技能考核:技术知识正确率要求不少于90%,操作技能正确率要求不少于95%,应用技能正确率要求不少于98%; 2.安全考核:安全操作要求不少于95%,安全防护设备使用规范要求不少于98%; 3.服务考核:服务态度要求不少于90%,服务水平要求不少于95%;4.工作纪律考核:工作纪律要求不少于95%,工作效率要求不少于98%;5.责任考核:责任心要求不少于90%,能力要求不少于95%,效果要求不少于98%。
四、考核方法 1.技能考核:通过理论考试、操作模拟考核、实操技能考核等方式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者技能进行考核; 2.安全考核:通过安全操作考核、安全防护设备使用考核、安全检查材料考核等方式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者安全素质进行考核; 3.服务考核:通过服务技能考核、服务态度考核、服务能力考核等方式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者服务素质进行考核; 4.工作纪律考核:通过规章制度考核、工作效率考核、文书工作考核等方式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者的工作纪律进行考核; 5.责任考核:通过责任心考核、能力考核、效果考核等方式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者的责任心进行考核。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9)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8001—2019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Examination Rules for NondestructiveTesting Inspectors of Special Equipment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2019 年5 月27 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工作职责 (2)第三章取证 (3)第四章换证 (4)第五章考试机构 (5)第六章无损检测人员管理 (6)第七章附则 (7)附件 A 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 (8)附件 B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样式) (9)附件 C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大纲 (10)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33)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是指从事《特种设备目录》适用范围内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
无损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检测、超声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声发射检测、涡流检测、漏磁检测。
无损检测人员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和Ⅲ级(高级)。
无损检测方法、项目、代号和级别的划分见表1。
表1 无损检测方法、项目、代号和级别方法项目代号级别射线检测射线胶片照相检测RT Ⅰ、Ⅱ、Ⅲ射线数字成像检测RT(D) Ⅱ超声检测(注1)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UT Ⅰ、Ⅱ、Ⅲ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自动) UT(AUTO) Ⅱ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 Ⅱ相控阵超声检测PA Ⅱ磁粉检测磁粉检测MT Ⅰ、Ⅱ、Ⅲ渗透检测渗透检测PT Ⅰ、Ⅱ、Ⅲ声发射检测声发射检测AE Ⅱ、Ⅲ涡流检测(注1)涡流检测ECT Ⅱ、Ⅲ涡流检测(自动) ECT(AUTO) Ⅱ漏磁检测漏磁检测(自动) MFL(AUTO) Ⅱ注1: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项目覆盖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自动)项目,涡流检测项目覆盖涡流检测(自动)项目。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管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管理规则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达到要求,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本规则旨在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程序与要求,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提升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
一、考核要点及内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理论知识考核:涵盖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知识技能等内容。
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结构与工作原理、检验技术与操作方法等。
2. 技能操作考核:通过实际操作考核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包括设备检查、试验操作、故障诊断与处理等。
3. 业务能力考核:检验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特种设备检验任务,准确判断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合理建议。
4. 文书报告要求: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编写相关检验报告和技术文件的格式、内容要求和质量标准。
二、考核管理流程1. 报名和资格审核: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按规定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要求包括个人资格、从业经历、培训证书等。
2. 考试与面试: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通过考试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工作经验、沟通能力等。
3. 综合评定:以考试和面试的成绩为依据,综合评定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水平,确定是否通过考核。
4. 考核结果公示和申诉:公示合格考核人员名单并设立申诉渠道,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诉。
5. 考核结果使用:将合格考核人员的名单纳入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名册,以便管理机构或企事业单位雇佣。
三、考核管理规定1. 考核周期: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一般为每两年一次,具体根据当地管理机构要求进行。
2. 考核要求更新: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高,跟踪特种设备领域的最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考核要求。
3. 考核结果认定: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结果应按照一定比例划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
TSG Z8002—20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验 .g 各种检验人员级别、类别、项目(以下统称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的划分见附件 A。 检 q 第四条 检验人员的考核工作程序,包括考试和审批发证。 督 i 申请《检验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包括考试申请人和证书申请人), qs 应当先经考试(以下简称取证考试)合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监 a 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其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检验人 量 w. 员证》。 w 《检验人员证》的有效期 4 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检验工作的,应当按照本 质 w 规则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延续手续(本规则称为换证)。 家 // 第五条 检验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承担检验人员考试的机 : 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换证审核的机构(以 国 tp 下简称换证审核机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监部门)确定。 ht考试机构和换证审核机构均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公布。考试机构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局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特种 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做出检验结论的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
总 / 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经过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 n 证(检验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证》),方可执业,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一、考核目的。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是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无损检测的专业人员,其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对无损检测人员进行考核,以确保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从而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考核对象。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对象为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无损检测技术人员、工程师等。
三、考核内容。
1. 无损检测基础知识。
考核内容包括无损检测的基本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设备使用等方面的知识。
2. 无损检测技术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对不同特种设备的无损检测技术能力,包括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涡流检测等技术的掌握程度。
3. 无损检测实操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对特种设备进行无损检测的实际操作能力,包括设备操作、数据采集、分析判断等方面的能力。
4. 安全意识和规范遵守。
考核内容包括对无损检测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规范遵守情况的考核。
四、考核方式。
1. 理论考核。
通过笔试、口试等形式对考核对象的无损检测基础知识进行考核。
2. 技术操作考核。
通过对考核对象在实际操作中的技术能力进行考核。
3. 实操考核。
通过对考核对象对特种设备进行无损检测的实际操作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
1. 理论考核标准。
考核对象应对无损检测基础知识有较好的掌握程度,能够准确描述无损检测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术规范。
2. 技术操作考核标准。
考核对象应对不同无损检测技术有较好的掌握程度,能够熟练操作无损检测设备,准确采集数据。
3. 实操考核标准。
考核对象应能够准确、快速地对特种设备进行无损检测,准确判断设备的安全状况。
4. 安全意识和规范遵守考核标准。
考核对象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规范遵守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损检测操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六、考核结果。
1. 通过考核。
考核对象在各项考核内容中均达到考核标准的,视为通过考核。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一、考核目的。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是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验和评估的专业人员。
他们的工作对于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因此,为了确保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需要进行严格的考核。
本文旨在规定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的相关规则和要求。
二、考核内容。
1. 专业知识考核,包括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等方面的知识考核。
2. 检验技能考核,包括对特种设备进行实际检验的操作技能考核,包括使用检测仪器、设备拆装和组装、检验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考核。
3. 案例分析考核,通过案例分析考核考察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对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
4. 安全意识考核,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考核,包括对工作场所安全规定的遵守、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5. 专业素养考核,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三、考核要求。
1. 参与考核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培训。
2. 考核应当由专业的考核机构或者相关行业协会进行组织和实施,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和严谨。
3. 考核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 参与考核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核规则和要求,不得有作弊行为或者其他违规行为。
5. 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由相关机构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考核评定。
1. 考核成绩应当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核成绩应当包括专业知识、检验技能、案例分析、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评定。
2. 考核成绩应当采取定量化评定和定性化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3. 考核成绩应当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权衡,不同方面的考核成绩应当有相应的权重。
4. 考核成绩应当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等级划分,合格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当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1. 考核对象和范围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核对象为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人员,包括现场检验、定期检验和验收检验。
2. 考核内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2.1 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范围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2.2 技术知识考核范围包括特种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维修、保养、使用、检验等基本知识。
2.3 实践操作能力考核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现场检验、定期检验和验收检验等实践操作能力的考核。
3. 考试形式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笔试和实践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题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主观题等几种形式,共计100道试题,满分为100分。
实践操作考核主要分为现场检验、定期检验和验收检验三个环节,考核时间为8小时,实践操作能力考核合格标准为100分。
4. 考试合格标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实践操作能力考核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
5. 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查询。
6. 证书颁发考试合格的人员将颁发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7. 考试报名考试报名需要提前在考试机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报名,考试费用为1500元,考生需要在报名时缴纳。
8. 考试注意事项1.考试当天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考试通知书、签字笔等必需物品;2.考试考场内禁止携带通讯设备、纸质资料等非必要物品;3.考试考场内需要保持安静,严禁交谈或妨碍他人考试;4.考试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向考试工作人员咨询。
9. 考试复核和申诉考试成绩复核和申诉需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考试机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申请,考试机构将进行复核和处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工作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事项办理的依据、许可条件、申请要求、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业务流程、业务文件和记录以及相关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事项的申请、受理、决定、送达、归档、增项、延续、变更、减项及补领证书的办理。
本事项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由市局实施。
2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 国务院令 第373号发布 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 国务院令 第412号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22号)国家质检总局1999年9月27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2003年8月8日 国质检锅[2003]248号3 许可条件3.1 检验员首次申请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第七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3.2 无损检测人员首次申请应符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3 检验员、检验师延续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要求。
3.4 无损检测人员延续符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要求。
4 申请要求4.1申请人资格a) 检验员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第七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三条的规定;b)无损检测人员应符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c) 申请人员所在单位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一、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质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RT)、超声波(UT)、磁粉(MT)、渗透(PT)、电磁(ET)、声发射(AE)、热像/红外(TIR)。
第三条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无损检测人员)的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Ⅲ级(高级)。
第四条 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按本规则进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的证件,方可从事相应方法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
第五条 无损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质量应当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考核机构第六条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并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具体实施。
考核的具体工作由相应的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组织进行。
考委会分为全国考委会和省级考委会。
考委会为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进行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
第七条 全国考委会受国家质检总局领导,由有关部门及大企业集团公司的代表和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Ⅲ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及管理工作;(二)负责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人员申报各级别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三)制订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四)制订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专用试件、底片及无损检测设备、器材的技术条件或标准;(五)主持、协调和参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修订及评审工作;(六)开展与国内外无损检测人员考核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七)组织开展无损检测人员培训与考核相关课题的研究及技术交流活动;(八)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无损检测人员证的制作、寄发工作;(九)承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是指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进行考核的一套规则,旨在确保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是负责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和检测的专业人员,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以确保特种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和使用要求。
一、考核目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和检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能力,以保证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考核内容1.专业知识考核:包括特种设备相关知识体系、安全标准、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考核。
2.技术能力考核:包括特种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技能、问题诊断和解决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检验实操考核:包括实际检验操作和记录填写的考核。
4.现场管理和安全考核:包括现场操作规范、安全操作要求的考核。
三、考核形式1.笔试:对特种设备相关的知识体系、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书面考核。
2.技能实操考核:现场模拟特种设备的操作和维护,通过对考试对象的操作流程、操作方法、操作技巧和问题处理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其技术能力。
3.设备现场检验:考核对象需要现场完成对特种设备的检验,通过对其检验操作和记录填写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其检验能力。
4.面试:对考试对象的专业水平、实际工作经验和现场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考核标准1.在专业知识考核中,要求考试对象达到相关的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2.在技能实操考核中,考试对象需要能够熟练地操作特种设备,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3.在检验实操考核中,考试对象需要能够独立完成对特种设备的检验,并准确填写检验记录。
4.在现场管理和安全考核中,考试对象需要能够严格遵守现场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
五、考核结果和评价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价。
考核成绩合格的考试对象将获得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资格,并颁发相关证书。
如果考核成绩不合格,考试对象可以参加补考或者进行再次培训后再行考核。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对于特种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对象为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操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1. 理论知识:考核人员需掌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无损检测原理、常见设备故障及检测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等。
2. 技术能力:考核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实际操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分析数据、发现异常情况并提出合理意见等。
3. 安全意识:考核人员需具备保障检测作业安全的知识和意识,包括但不限于检测作业前的安全准备、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三、考核方式1. 理论考核: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核内容为无损检测相关的理论知识。
2. 技术考核:采用实际操作考核形式,考核内容为使用相关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无损检测及数据分析处理。
3. 安全考核:采用场景模拟形式,考核内容为处理紧急情况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等。
四、考核标准1. 理论知识:成绩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2. 技术能力:操作规范、数据准确、分析正确。
3. 安全意识:临场表现符合安全规定。
五、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通过者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未通过者可按规定进行再次考核。
六、考核周期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需定期进行考核,具体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责任考核工作由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或者专门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由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技术的应用范围日益扩大,需要高素质的无损检测人员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因此对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也显得尤为重要。
八、考核指导为了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和客观性,需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指导,并确保相关的考核标准公开透明。
指导文件应包括考核的流程、内容、标准和考核人员资格要求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同时需要指明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相关的备考资料。
九、考核资格要求为了保证考核的质量和水平,对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资格也需要有严格的要求。
通常要求考核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且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和培训考核。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一、入职条件:1.必须具备相关无损检测资格证书,并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2.必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并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3.必须通过面试,经过公司考核认可。
二、考核内容:1.理论知识:包括无损检测的基本原理、常见的检测方法及其适用范围、常见缺陷及识别、评定标准等;2.操作技能:包括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操作规程的掌握、检测过程中的错误排除能力等;3.数据处理与报告撰写:包括对检测数据的正确处理与解读,准确撰写检测报告等;4.安全意识与操作规范:包括安全操作意识的培养,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遵守等。
三、考核方式:1.笔试:对理论知识进行考核,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2.实操考核:对操作技能进行考核,包括使用仪器设备进行实际无损检测的操作;3.报告撰写考核:要求参考实际检测数据和题目要求,撰写一份完整的检测报告。
四、考核标准:1.理论知识考核:达到及以上;2.操作技能考核:达到及以上;3.数据处理与报告撰写考核:达到及以上;4.安全意识与操作规范:达到及以上。
五、考核周期与频次:1.入职后的初始考核:通常在入职后3个月内进行;2.定期考核:通常每12个月进行一次。
六、考核结果:1.合格:各项考核内容均达到及以上标准;2.不合格:如果其中一项或多项考核未达到及以上标准,需要进行补考或重新培训,并在新一轮考核中达到标准。
七、考核奖励与处罚:1.考核优秀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例如薪资激励、晋升机会等;2.考核不合格者:根据不同情况,可以进行警告、降职等处罚。
综上所述,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规则应该包括入职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考核周期与频次、考核结果以及考核奖励与处罚。
只有通过科学的考核体系,才能保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8.08•【文号】国质检锅[2003]248号•【施行日期】2003.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的通知(国质检锅[2003]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提高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质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二00三年八月八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质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RT)、超声波(UT)、磁粉(MT)、渗透(PT)、电磁(ET)、声发射(AE)、热像/红外(TIR)。
第三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无损检测人员)的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Ⅲ级(高级)。
第四条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按本规则进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的证件,方可从事相应方法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
第五条无损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质量应当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考核机构第六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并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具体实施。
考核的具体工作由相应的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组织进行。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一、考核目的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完善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检验制度,提升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规范特种设备无
损检测技术人员行为。
(二)培养具备熟练无损检测技能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开展无
损检测技术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和应用,加强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技术
人员的管理,防止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技术人员出现不安全行为和操作失误。
二、考核种类
1、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能力评估考核,
主要考核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技术人员的知识技能和无损检测技术操作能力,检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
规和质量标准要求。
2、专项考核:主要考核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技术人员对新技术、新工
艺的掌握情况,以及各种无损检测技术操作的技能和经验积累。
三、考核内容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进行无损检测技术操作;
2、无损检测技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应持续更新学习;
3、能够根据无损检测技术要求,正确使用无损检测仪器设备;。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一、总则
(一)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是依据相关法规实施的考核活动,旨在
维护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是保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持续职业素质
提高的重要手段,也是法规落实更好的窗口;
(三)经认证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应将其考核工作纳入全年度职业
素质提升计划,并在日常工作中予以实施;
(四)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能力检验、
持证企业安全标准检查、业务知识检查、管理经验检查、操作规程检查等。
二、考核方式
(一)综合考核:考核部门把技术能力检测、持证企业安全标准检查、业务知识检查、管理经验检查和操作规程检查等综合起来,对特种设备检
验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职业道德、安全管理能力等进行考核;
(二)实操考核:根据检验人员的工作情况,重点考察检验人员实际
操作能力及职业技能;
(三)技术考核:主要考查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对检验专业知
识等进行考察;
(四)管理考核:考核检验人员操作安全管理能力,对检验人员的安
全管理水平进行考核。
三、考核标准
(一)专业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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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 Z8002-2013)第1号修改单
(对2013年1月16日第1版的修改)
一、目录修改
1.附件A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
2.增加“附件C 型式试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大纲内容要求”。
二、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
2.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做出检验结论的人员(以下称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型式试验人员,统称检验人员)。
”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规定的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分为检验员、检验师,型式试验人员只设检验员。
“定期检验人员和监督检验人员的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的划分见附件A,型式试验人员的项目种类、项目代码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4)划分。
”
4.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了解被检对象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使用的基本知识;”
5.第十一条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考试方式,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取证考试的科目、方式见表1。
”
表1的表头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考试科目、方式”
删除注2的(3)和(4)。
6.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考试分为特种设备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
其中,综合知识考试由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主,包括与型式试验有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知识、设计与制造许可要求、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要求、计量知识、型式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知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知识以及型式试验人员执业操守等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闭卷、开卷),已取得检验师的人员免试本部分考试;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由申请人所执业的、经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组织进行,其内容按照所在型式试验机构向考试机构备案的考试大纲(格式见附件C)。
”
7.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检验人员各科目考试的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标准均为70分。
“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科目允许补考,考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所规定的全部考试科目均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方可申请《检验人员证》。
”
8.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五条,其第(二)项修改为:“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维护保养、经营和检验、检测活动;”
9.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其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型式试验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合格证明(原件,1份)。
”
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报名参加定期检验、监督检验检验员取证考试的,应当提交前款(一)、(二)、(三)、(六)资料,报名参加型式试验检验员取证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前款(七)资料;报名参加检验师取证考试的,应当提交前款(一)、(四)、(五)、(六)资料。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考试成绩作废。
”
10.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为:“检验人员应当在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相应的换证审核机构提出换证申请。
”
11.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九条,其中“换证采取审核的方式,但是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修改为:“换证采取审核的方式。
换证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第(三)项修改为:“接受经发证机关授权公布的知识更新与技能培训(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培训)指南所涉及内容的培训,其累积培训课时不少于40小时(其中型式试验类别人员为20小时)。
”
12.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八条,修改为:“持证人员出具虚假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的,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二个)机构中执业的,发证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三、附件修改
1.附件A
表头修改为:“定期检验、监督检验人员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
2.附件B
(1)表中学历一栏改为:
“
”
(2)增加一条注,作为注B-2:“报考气瓶检验员学历为高中(或者中专)以上(含高中或者中专)。
”
(3)增加一条注,作为注B-4:“报考型式试验人员的学历同检验员,其相关型式试验项目的专业培训经历不少于40小时,并且经过型式试验机构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合格。
”
3.增加一个附件,作为附件C:
“型式试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大纲内容要求“C1 专业知识考试
“C1.1考试内容
专业知识考试以考核型式试验工作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包括型式试验样品的核查,型式试验工艺、方案、试验报告的编制,对试验相关问题进行判断、处理的原则及要求。
“C1.2考试试卷
“对以下要求进行合理的划分:
“(1)各知识点所占比例及总量;
“(2)开卷、闭卷所包括的题型种类、所占试卷比例及分数比例。
“C1.3 考试时间
“开卷考试时间不超过2.5小时,闭卷考试时间不超过2小时。
“C2 操作技能考试
“C2.1考试内容
“操作技能考试以考核型式试验工作的基本操作和运用标准对型式试验对象进行准确评定的技能,包括以下内容:
“(1)型式试验方法和目的;
“(2)型式试验方法的理论基础;
“(3)型式试验方案的制定、选用;
“(4)基本操作过程,工具、方法的选择使用;
“(5)型式试验数据的记录,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等。
“C2.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不超过1小时。
”
4.附件C改为附件D,注2修改为:“种类分为检验人员、无损检测人员、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等。
”
表下增加一个注,为注4:“型式试验人员,项目一列中为项目种类;代号一列中为项目代码;型式试验人员不分级别,级别一列中划‘一’”。
5.附件D改为附件E,证底部增加一个注,为:“型式试验人员,项目一列中为项目种类;代号一列中为项目代码。
型式试验人员不分级别,级别一列中划‘一’。
”
此外,对目录、正文和附件的顺序以及引用的条款和部分文字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