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应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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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随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行政公益诉讼逐渐成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维护社会公益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实践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

本文将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量较少。

由于行政公益诉讼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如案情复杂、证据收集困难、公益组织利益受损等,导致检察机关很难找到适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

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公益诉讼的宣传,增加公民对行政公益诉讼的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公益组织参与行政公益诉讼,提高案件数量。

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适用存在困难。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广泛的法律问题,如环境保护、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等,而这些领域的法律法规十分复杂。

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需要有扎实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能够熟悉并正确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为此,我们建议加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地位不明确。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为“检察机关”,但对于检察机关作为原告与其他行政诉讼主体的关系,以及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地位和权益保障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

我们建议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和权益保障,确保其能够顺利开展诉讼活动。

第四,行政公益诉讼的成本较高。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般涉及大型企业或政府机构,而这些被告方通常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法律团队。

相比之下,检察机关的经费和人力资源相对较为有限,这给行政公益诉讼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我们建议加大对行政公益诉讼的支持力度,增加相关经费和人力资源投入,确保检察机关能够顺利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行政公益诉讼的效果评估不明确。

行政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社会公益、维护社会稳定,但在诉讼结束后,我们往往缺乏对行政公益诉讼的效果进行评估。

我们建议建立完善的行政公益诉讼效果评估制度,定期对已结案件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开,增加行政公益诉讼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分析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分析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分析摘要:虽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得到了法律的确定,但现有的相关制度并不完善,对许多程序方面的规定仍旧缺失。

2022 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确立了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

由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不久,相关法律规定较为笼统,在日常实践的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2022 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实证分析,不难看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拟通过相关讨论分析,力求为完善我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些许建设性建议。

关键词: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相关问题讨论(一)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1.与其他诉讼的竞合问题。

在日常实际办案中,我们经常会发觉,一个详细的案件通常既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也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符合构罪条件的,还会涉及刑事诉讼。

此类案件实践中常见于环境污染案中,通常既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也可以选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但两者在管辖权问题上的规定不一样。

再比如线上餐饮案件,线下商店的违法行为通常涉及违反《食品平安法》,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一般是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也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形,所以通常是启动民事相关诉讼还是行政相关诉讼,法律没有相关规定。

2.举证责任方面的问题。

虽然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方面的具有一些公权力方面的优势,但是鉴于公益诉讼是一种还在不断摸索过程中的新型诉讼,困难自然层出不穷。

比如环境污染之类的公益诉讼案件在事实认定、损害鉴定方面就面临着技术困难,由于缺乏相关专业力量,导致实际办案寸步难行;再者,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稀有,或者就是鉴定费用昂扬,致使办案成本远超预期。

有学者建议,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在遵循“谁主见,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外,在处理环境污染方面的案件时,则应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负责“自证清白”。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一、困难分析1.立案难: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需要证明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尤其是公益性、合法性、群体利益等方面的证明难度较大。

2.证据难:行政公益诉讼所需证据范围广泛,涉及公益性、法律依据、侵害事实、损失情况等多方面内容,这也给检察机关收集、固定、保存证据带来困难。

3.程序难: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需按照规定进行诉前调解、举证、听证等程序,而这些程序本身也会占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4.定性难: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需要证明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和损害性,这也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实践经验等进行一定的研究和掌握。

二、应对之策1.提高证明能力:检察机关需要加强法律规范的研究和掌握,同时积极收集相关公益事件的信息和材料,制定适合的证明方案。

2.保证证据合法有效: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制定技术标准、增加技术装备、建立证据保存机制等方式,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此为基础保证案件证据的合法有效性。

3.科学程序管理:检察机关需要制定清晰明确的工作程序、规定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并建立相应的任务分配、监督评估、引导指导机制,提升程序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性。

4.加强法律素养:检察机关需深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精准的证明策略、法律文书和证明方法,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总结与建议行政公益诉讼是一项公益性质非常强的工作,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作用十分重要。

虽然目前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难点和困难,但是只要我们在工作中坚定信心,加强学习和实践,制定出更加完善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就一定能够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实现更好的发展和进步。

公益诉讼经验做法及亮点

公益诉讼经验做法及亮点

公益诉讼经验做法及亮点公益诉讼是指公众或具备特定利益的人依法可以向法院提起的、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诉讼行为。

公益诉讼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公正,推动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

下面将介绍一些公益诉讼的经验做法及亮点。

1.充分调查研究:在提起公益诉讼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数据。

例如,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诉讼,可以调查研究污染源、环境影响等情况,收集相关的监测数据和证据,为后续的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2.精准选择诉讼对象:公益诉讼的对象通常是那些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在选择诉讼对象时,需要进行综合考虑,包括利益影响、证据充分性、可操作性等。

精准选择诉讼对象可以提高诉讼的胜诉率和社会影响力。

3.建立联合诉讼机制:在公益诉讼中,建立联合诉讼机制可以提高诉讼效率和权益保护。

联合诉讼可以集结多方力量,形成强大的诉讼团队,并共同承担诉讼风险和费用。

此外,联合诉讼还可以增加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责任感,促进良好的法治环境。

4.强调证据的重要性:在公益诉讼中,证据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因素。

因此,需要加强对证据的准备工作,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

可以通过科技手段,如监控摄像头、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获取证据,同时也可以通过专家鉴定、调查报告等方式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

5.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持:公益诉讼通常需要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巧才能成功。

因此,在提起公益诉讼之前,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必要找到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

这样可以在诉讼中更加有针对性和专业性,提高成功的机会。

6.关注社会公众舆论:公益诉讼通常涉及到公众的利益和关切,因此需要充分关注社会公众的舆论。

可以通过媒体宣传、社会活动、网上发起公益活动等方式,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支持。

社会公众的声音和力量可以推动公益诉讼的进展,加大对诉讼对象的压力。

7.追求多元化解决途径:在公益诉讼中,可以追求多元化的解决途径。

理顺“四个关系” 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果

理顺“四个关系” 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果

理顺“四个关系” 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果公益诉讼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其他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公益诉讼承载着社会公正、法治进步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使命和责任。

然而在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不同的关系错综复杂,容易造成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在此背景下,如何理顺“四个关系”,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果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所谓“四个关系”,是指公益诉讼中的四种关系,即诉讼权利关系、社会利益关系、国家治理关系和人际关系。

下面我将从这四个方面分别加以探讨。

一、诉讼权利关系公益诉讼的诉讼权利关系是指维权者和法律权利人之间的关系。

在公益诉讼中,维权者作为一方,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和捍卫自身的合法利益和权益。

诉讼权利关系的合理处理,是公益诉讼办案的前提和基础。

诉讼权利关系涉及到合法性认定、证据收集和诉讼举证等方面。

在处理诉讼权利关系时,办案人员需要认真细致地分析案情,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判断。

由于维权者和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密切,理顺诉讼权利关系,有助于公益诉讼案件的调处和解决。

二、社会利益关系公益诉讼的社会利益关系是指社会公益、社会道德和社会正义等方面的关系。

在公益诉讼中,社会利益关系是最为核心和关键的问题之一,其涉及到了公益诉讼的宗旨、目标和意义,是整个办案过程的核心所在。

在处理社会利益关系时,办案人员需要紧紧围绕公共利益的高度,注重听取群众意见,搜集相关资料和证据。

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独立行使判断权,切实维护社会公正、法治进步和环境保护的意义。

理顺社会利益关系,有助于提高公益诉讼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三、国家治理关系公益诉讼的国家治理关系是指政府部门和公共利益机构之间的关系。

在公益诉讼中,政府部门和公共利益机构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和义务,在办案过程中需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密切联系。

理顺国家治理关系,要求办案人员注重协调沟通,实现“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社会共治”的原则,促进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密切合作。

同时,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需要加强政府部门和公共利益机构的相互监督和协调。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随着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推进,检察机关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主要实施主体,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检察机关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行政公益诉讼的有效开展。

本文将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以及相应的建议两方面进行探讨。

1. 资金和人力资源不足。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费投入,而目前很多检察机关的人力资源和财力都比较有限,无法满足行政公益诉讼的需求。

2. 缺乏相关经验和技能。

由于长期以来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较少,很多地方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方面缺乏经验和专业技能,导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

3. 系统配套不完善。

行政公益诉讼需要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和配合,包括信息共享、证据收集、证人出庭等,但目前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机制还不够完善,制约了行政公益诉讼的顺利进行。

1. 加强资金和人力资源支持。

政府应该加大对行政公益诉讼的支持力度,为检察机关提供充足的资金和人力资源,确保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提高检察机关的专业水平。

加强对检察机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行政公益诉讼的专业水平,使其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和操作技能。

4. 加强行政公益诉讼的宣传和推广。

增加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宣传,提高公众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在社会中的广泛开展。

5. 增加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奖励机制。

建立合理的奖励机制,对提起成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检察机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尽管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方面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但只要政府、社会和检察机关共同努力,解决相关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相信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发挥更大的作用。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问题与对策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问题与对策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问题与对策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和意义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提起的诉讼。

它具有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正、加强政府约束等重要意义。

二、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1. 检察机关权力过大,可能导致滥用职权。

2. 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繁琐,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3. 行政公益诉讼缺乏有效的执行机制,导致判决难以得到落实。

4.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量较少,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 行政公益诉讼标准不明确,导致审查标准不一致,难以确保司法公正性。

三、解决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的对策1. 加强监督机制,防止检察机关滥用职权。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检察机关权力的监督。

2.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建立简便快捷的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3. 建立有效的执行机制。

加强对行政公益诉讼判决的执行,确保判决得到落实。

4. 加大宣传力度,增加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量。

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加人们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认识和了解,促进其案件数量的增加。

5. 明确标准,确保司法公正性。

建立明确的审查标准和判决标准,确保审查过程中不受个人主观因素影响,保障司法公正性。

四、结语行政公益诉讼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在维护社会公正和促进政府约束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只有通过加强监督机制、简化程序、建立有效执行机制、增加案件数量和明确审查标准等对策才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并使行政公益诉讼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

税务机关应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策略分析

税务机关应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策略分析

税务机关应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策略分析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行政不法行为对社会公益权益造成损害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诉讼形式。

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也经常面临行政公益诉讼的挑战,因此有必要对税务机关应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策略进行分析。

一、加强预防,减少纠纷1.强化宣传教育: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开展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涉及公益事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和理解程度。

2.完善政策制度:加强相关政策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明确行政机关在税收征收和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和限制条件,减少因行政不法行为而引发的纠纷。

二、健全应对机制,提高应对能力1.严格执法标准: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税收征收和管理职责,确保依法执法,减少行政不法行为的发生。

对于可能涉及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税务机关要适时启动相关审查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2.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税务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及时发现和纠正税务执法中的问题,避免执法过程中的任意性和滥用职权。

三、加强合作共治,形成合力1.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作用:税务机关要积极配合行政公益诉讼的实施,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配合行政公益诉讼的进展和执行。

同时,也要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对税务执法的监督作用,对税务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

2.强化与其他部门的合作:税务机关应与环保部门、食药监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形成合力,确保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税务执法过程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专业能力1.提升税务执法水平: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水平,提高执法能力和公正执行的水平,减少执法中的过错和错误。

行政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

行政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

关注·本刊策划上门来。

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已经成为众矢之的,纠正这些行为可谓民心所向,就像老百姓会用小推车推出一个淮海战役一样,也同样可以再推出一个行政公益诉讼的战役。

检察机关可以设立一个专门收集公益诉讼证据的网站,移动端也可以做个APP ,允许公众在这个网站上传有关公益诉讼证据的照片、视频或者文字资料,可以留言提供线索并留下联系方式,可以设计相关算法用于初步分拣诉讼资料。

公益诉讼组织可以帮助整理分拣部分证据资料,形成一定线索之后,检察机关可以安排专人进行评估,可以邀请公益诉讼律师和公益组织参与评估,并制定一定的分级标准,按照优先顺序进行处理。

这将成为海量的公益诉讼线索资源。

在这个公益诉讼信息平台上还可以增加交互功能,即时解答各种相关问题,可以吸纳公益诉讼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参与解答,每一个参加者也可以自愿转变为回答者,共同为公益诉讼大业集思广益,并自愿参与到各种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据调取过程中。

检察机关对此可以进行适当组织安排,从而发挥社会治理资源的整合效应,并引导公众对社会问题正面表达和依法救济。

可以根据情况,将相关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有关政府部门督促其履行职责并进行整改。

对于重要的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可以起诉,对于影响特别重大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形成专案办理模式,并吸收社会热心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相关工作,形成以检察为核心、以信息化平台为纽带、多方参与有序组织的公益诉讼多层次组织格局。

通过吸收整合社会公益资源,检察机关自当成为普罗大众争相寻求帮助的公益保护神。

当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真正做到荣辱与共、休戚相关时,司法公信力就能得到有效夯实。

锅,不仅有行政公益诉讼等着,还有可能被移送职务犯罪线索。

因此,行政公益诉讼某种意义上也是行政权的防腐剂。

但是如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来自何处,实名举报毕竟是极少数,如何开拓行政诉讼的案源,我们应该充分依靠公众的力量,通过公益诉讼整合社会治理资源。

检察机关应该扛起公共利益这面大旗,这样社会正能量才会“揭竿而起”,产生聚合效应。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开始关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工具,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期为相关立法和提供参考。

一、必要性分析1.保护公共利益: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旨在保护公共利益,对于那些涉及环境保护、资源管理、社会福利等公共利益的案件,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机制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够使公民更便捷地参与到公共利益的保护中,使国家、地方及公民都能从中受益。

2.完善法治体系:行政公益诉讼是法治社会的必然产物,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下,公民可以依法维权,促进法治的深入发展,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

同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够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推动行政机关合法、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

3.应对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面临着环境污染、资源浪费、食品安全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公民的身心健康,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够带动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1.国际经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国际上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很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护公共利益,如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日本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等。

这些国家的实践证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确实能够有效保障公众利益,为公民提供了一个行使权利的平台。

2.法律基础:我国已有相关的法律基础来支持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如《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

虽然目前这些法律只是处于一个初步的阶段,但是可以通过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供更为牢靠的法律保障。

3.社会基础:我国社会发展迅速,公民意识逐渐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社会公正等问题的关注度也在增加。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激发公民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相关问题探析——以地下水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相关问题探析——以地下水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

I公益案鉴I贵任编辑郑红THF. CHINESF. PROC1H ATOH^ 中舄禮寮霄 45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相关问题探析—以地下水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李茜#马晓倩、文摘要: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检察机关应结合行为要件、结果要件、职权要件等对行政机关是否履行 职责进行综合认定;在明确证明责任分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基础上,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在充分尊 重行政权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诉讼请求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不依法履行职责证明责任分配诉讼请求[案例]地下水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2018年 8月至9月,庆云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庆云县 院”)在开展水资源监管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城区供 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多家餐饮店、洗车店存在违法取用 地下水现象,导致地下水资源被无序开采且浪费严重。

庆云县水利局(以下简称“水利局”)作为辖区内水行 政主管部门,怠于履行水资源监督管理职责,致使违 法取水现象持续存在,国家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201S年9月6日,庆云县院向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水资源监管职责,对辖区内违法取用 地下水的餐饮、洗车店铺作出处理并加强监管。

2018 年11月5日,水利局作出书面回复称,检察建议中提 到的非法取水问题已经整治到位。

庆云县院对水利局 的履职情况及时跟进调查,发现某洗车店整改前后用 水量无明显变化,经现场调查发现该洗车店仍在违法 取用地下水洗车。

2019年4月30日,庆云县院依法提 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水利局依法继续履行 监管职责。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责令被告继续对某洗车店履行监管职责。

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 *面履行职责,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阶段终结案件,符合“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 但是,当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在法定期限内仍未 履行职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 状态时,检察机关应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发展问题与完善建议

行政公益诉讼发展问题与完善建议

行政公益诉讼发展问题与完善建议行政公益诉讼发展问题与问题逐步完善建议本文关键词:诉讼,公益,完善,行政,建议行政公益诉讼发展问题与完善建议本文简介: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机构编制权力的口部触角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

而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制度的保障者,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的行为往往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伴随着愈演愈烈公共利益受损的实践状况,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应运而生,并在学界引起了探察轰轰烈烈的探行政公益诉讼发展问题与完善建议本文内容: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行政权力的触角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并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

而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者, 行政机关及其给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的行为往往工作人员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伴随着愈演愈烈的公共利益受损的实践状况, 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税制的研究应运而生, 并在科学界引起了如火如荼已引起的探讨。

文章正是基于此背景, 研究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产业发展状况, 分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 并从增加行政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扩大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明确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以及健全行政公益诉讼保障制度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该些诉讼制度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公共利益; 行政公益诉讼; 制度完善;作者简介:南丽军, 东北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博士;; 张献一, 东北林业大学大三文法学院在读研究生。

;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概要(一)公共利益所谓“公益”即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私人利益相对。

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公共利益受到愈来愈广泛的关注。

当然,其公共利益的广泛研究并不意味着对对于内涵的界定达成一致一致,相反,个人利益风险因素在内容及对象上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共利益的含义具有相当的模糊性,顺利完成因此很难对其成功进行准确定义,学界对这一症结的探讨也未能达成一致。

谈谈你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解

谈谈你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解

谈谈你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解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探讨。

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制度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设立的。

当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该制度允许公民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赔偿。

这种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公共利益,防止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分配。

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旨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机制。

在实践中,一些行政机关可能存在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导致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受损。

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司法机关可以对此类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要求。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通过监督和纠正行政机关的行为,促使政府依法行政。

这有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公正行为的发生。

同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还能够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防线在现实生活中,公共利益经常面临着被侵犯的风险。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公众提供了一种法律手段,能够有效地防止和纠正对公共利益的侵害。

通过该制度,公众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公共资源和社会秩序,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

综上所述,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于维护公共利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以及保障公共利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我们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认识和意识。

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行使诉讼权利,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行政公益诉讼问题分析

行政公益诉讼问题分析

行政公益诉讼问题分析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伴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关系趋于复杂化,利益关系也在发生变化,各种集体化和分散的权利纠纷日益增多,并且呈现群体化发展方向,单纯依靠私益救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法律社会化要求。

在社会不断变迁的情势下,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以及公众权利保护意识的增强,公益诉讼制度应运而生。

随着一场场公益诉讼的出现,加之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广泛报道,公益诉讼一词已逐渐被大众所了解和熟悉。

然而,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公益诉讼只是代表了某些具体案件,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

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首次出现了关于“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的这条法律规定,对于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但该条法律规定仅是一条民事法律规定。

在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时,却未相应增加关于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鉴于当前我国法律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空白,学术界对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和内涵仍然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各种争论也长久不息。

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法律还未对行政公益诉讼做出明确规定时,对行政公益诉讼的定义作出科学界定,有利于在实践中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救济对象和诉讼目的把握,也有利于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最大发挥。

什么是行政公益诉讼,其首先应当是行政诉讼的一种,也就是说,行政公益诉讼是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或者是违法行政不作为而提起的诉讼,再者,行政公益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的区别在于,一般行政诉讼是起诉人针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对自己的“私益”进行救济,而行政公益诉讼是对违法行政行为或违法行政不作为所侵害的“公益”进行救济,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笔者认为,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公益”应当理解为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多数他人利益。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及建议行政公益诉讼是国家机关或者被授权的行政机构为了保护公众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它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旨在强化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虽然行政公益诉讼在保护公众利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困难。

本文将分析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之一是难以确定主体责任。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常涉及多个主体,包括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

在确定主体责任时,往往存在争议和难点,尤其是在涉及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时更为复杂。

当一起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往往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如果无法确定主体责任,将无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责任分担机制,明确每个主体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赔偿机制。

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之二是证据难以获取。

行政公益诉讼需要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起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证据的获取往往面临一定的难度。

在环境污染案件中,获取污染原因、程度和影响范围等证据常常较为困难。

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时的程序和决定往往不透明,在行政公益诉讼中也很难获得相关证据。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证据保护和取证程序,明确行政机关的义务和程序,保证公民和组织获取证据的合法性和便利性。

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之三是判决强制力不足。

行政公益诉讼的判决往往只具有事实认定的效力,而缺乏判决的强制力。

这意味着一旦行政机关不执行判决,公众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一些地方政府拒不执行环境污染方面的行政公益诉讼判决,这导致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判决的强制执行机制,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行政公益诉讼的实效性。

行政公益诉讼的困难之四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行政公益诉讼的提起和实施往往需要保持公正、透明和独立,然而在实践中常常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

行政机关在查实行政违法行为后,未能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者行政法院未能独立、公正地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范文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范文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全面研究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分析其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以期为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供参考。

二、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概述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

该制度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推动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现状(一)立法现状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立法上已取得显著成果,如《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对行政公益诉讼的提起条件、诉讼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此外,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司法实践现状在司法实践中,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得到广泛应用。

各级法院在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注重保护公共利益,严格依法裁判,为推动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检察机关在提起和支持行政公益诉讼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立法体系有待完善尽管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立法空白和模糊之处。

如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诉讼程序、证据规则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司法实践中的困境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认知程度不同,部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

同时,由于行政机关的强势地位,部分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

五、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一)完善立法体系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诉讼程序、证据规则等方面,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依据。

浅析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浅析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浅析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摘要:行政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保证社会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已成为我国当前法学界一个热点问题。

但这一制度尚未在我国建立,使得许多公共利益遭受相关侵害时,因没有人起诉及缺乏相关法律依据而不能得到有效的救济。

本文简要介绍行政公益诉讼的涵义和主要特点,分析了行政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并从原告资格角度提出了建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设想。

关键字: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之分,其中,“私益诉讼乃保持个人所有权益的诉讼,仅特定人才可提起;公益诉讼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凡市民均可提起”。

由此可见,在古罗马时期市民为维护公共利益及社会秩序,可提起公益诉讼,且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与所诉之利益不必有直接利害关系。

而现在意义上的行政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团体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

与传统的行政诉讼相比,其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第一,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

所谓公共利益,主要有两层涵义:一是指社会公共利益,即为社会全部或部分成员所享有的利益,其涉及文明的社会生活并以这种生活名义所提出的主张、要求或愿望,包括一般安全利益、保护道德的利益、保护社会资源(的利益以及经济、政治和文化进步方面的利益等。

二是指国家公共利益,其涉及政治组织社会的生活并以政治组织社会名义提出的主张、要求或愿望。

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制止行政主体滥用权力危害国家和社会,促使形成良好社会秩序。

第二,行政公益诉讼原告具有广泛性。

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并不局限于具体的合法权利或财产受到损害的特定人,也包括无直接利害关系人。

也即,只要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或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损害的潜在可能,特定国家机关或公益组织等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研究》范文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研究》范文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优化和法治化程度的逐步提高,行政公益诉讼已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

诉前磋商程序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诉权、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展开深入研究,旨在分析其现状、问题及优化策略,以期为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供参考。

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的现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与原告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就争议问题进行协商、沟通的程序。

当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已逐渐普及,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三、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的问题1. 制度建设不足:当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程序运行缺乏规范性和可预测性。

2. 沟通机制不畅:行政机关与原告之间的沟通机制不完善,导致磋商过程难以顺利进行。

3. 监督机制缺失:诉前磋商程序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容易产生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

四、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的优化策略1. 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诉前磋商程序的运行,提高程序的规范性和可预测性。

2. 优化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加强行政机关与原告之间的沟通,促进磋商过程的顺利进行。

3. 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诉前磋商程序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五、国际比较与借鉴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在行政公益诉讼方面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

例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均设有诉前协商或调解程序,以促进争议的解决。

这些国家的经验表明,诉前磋商程序在保护公共利益、提高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

六、结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是保护公共利益、提高诉讼效率的重要手段。

行政公益诉讼探析

行政公益诉讼探析

社科文化行政公益诉讼探析武思蒙(青岛大学,山东,青岛 266071)摘 要:2017年《行政诉讼法》的修订,使我国正式确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这有利于使公共利益得到更好地保护,但同时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完善该制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公共利益保护;受案范围;举证责任公民、集体、国家的利益在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有时会遭受到不同程度受到损害。

为了避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政府不作为的侵害,我国逐步建立起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含义公益诉讼是与私益诉讼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其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被侵犯,检察机关或被授权的社会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公共利益的一项诉讼制度。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适格主体为确保公共利益免遭不法侵害,对做出违法行政行为而侵害公共利益或使公共利益受到威胁的行政机关提起诉讼的制度。

[1]这一诉讼制度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制度。

由于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以将行政诉讼制度理解为行政私益诉讼。

而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与案件并未有直接利害关系,其所维护的是国家和社会公共的利益。

二、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沿革及现状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经历了从空白到设立的发展过程。

在建国初期,《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中就有着公益诉讼相关规定的记录。

1997年河南省方城县的国有财产流失一案是我国第一起由检察机关担任原告的公益诉讼案件。

从公益诉讼第一案出现一直到2015年,虽然我国期间也出现了一些以保护公共公益为目的的公益诉讼案件,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相关内容,并且公益诉讼也并没有明晰划分出行政和民事类型。

2015年7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份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此次试点,是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尝试。

在试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从中取得的经验,为之后这一制度的正式确立提供了宝贵的先行经验。

税务诉求响应实施方案

税务诉求响应实施方案

税务诉求响应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税务诉求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或者要求复议的行为。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税务诉求的响应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税务诉求的响应不仅关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税务机关的形象和信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税务诉求响应实施方案对于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税务诉求响应实施方案。

1. 建立健全响应机制。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税务诉求的响应机制,明确诉求受理部门、响应流程和时限要求。

在收到纳税人的诉求后,要及时进行受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确保纳税人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响应。

2. 加强信息公开。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政策和征管规定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向纳税人公开相关信息,增强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信任。

同时,要加强对税务诉求响应工作的公开透明,让纳税人了解到税务机关对诉求的处理情况,增强其对税务机关的信任感。

3. 提高响应效率。

税务机关要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响应效率。

要建立健全诉求信息的管理系统,确保诉求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

同时,要加强对诉求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能够高效地响应纳税人的诉求。

4. 强化沟通互动。

税务机关要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互动,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沟通机制。

要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与纳税人进行及时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及时进行回应和解释。

同时,要定期组织座谈会、听证会等活动,与纳税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

5. 加强监督管理。

税务机关要加强对诉求响应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体系。

要对诉求响应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起一套激励和惩罚机制,确保诉求响应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总结。

税务诉求响应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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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不作为;侵害;司法谦抑原则 中图分类号:F810. 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 ) 1008 - 4614 2019 03 - 0061 - 06
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及其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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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第期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9 6 第 卷(总第 期) 32
3 167
Journal of Hunan Taxation College
Vol. 32 No. 3 Jun. 2019
税务机关应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策略分析
刘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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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6 月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为B 市地方税务局。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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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 成某大厦后,一部分以500 万元抵账归C 公司
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 漏税款的情况,向B 市税务局发出检察建议,
22 日,最高检再次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公益诉 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提起诉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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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 4 月10 日前如实、足额申报缴纳应缴未缴的应
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 纳税款。之后,A 公司又缴纳部分营业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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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税务干部学校,重庆 400039)
摘要: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从部分地区试点到全国实施,出现了大量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中有不 少针对税务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简要介绍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及其重大意义,详细分 析近期出现的税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进一步提出税务机关应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策略。旨在帮助税 务机关了解行政公益诉讼,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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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其中行政公益 款。2006 年10 月,对A 公司未按期办理纳税
诉讼制度体现在《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增 申报、报送资料的行为,地税局对其处以300 元
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 行政罚款。2007 年1 月至3 月,分三次向A 公
时,主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同时可以参考 由于没有适格主体而导致国家和社会公共利
地方政府制定发布的权力清单。要准确判断 益在遭受侵害时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缺陷。
行政机关是否已经真正纠正了违法行为,不能 只看行政机关的书面回复内容,更重要的是关
二、税务行政公益诉讼案例分析
注行政机关采取了什么样的整改行动,是否达 (一)案情简介
61
湖南税年务第高等期专科学校学报 税收实践 2019

机关才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5 年12 月 束试点,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24 日,最高检又发布《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 (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
之日起算。最高人民检察院于7 月3 日发布 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如果行政机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改革试点方案》,明 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国
确了公益诉讼的目标和原则、主要内容、方案 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
收稿日期:
2019 - 05 - 17
作者简介:刘梁鸿(1982—),女,重庆人,重庆市税务干部学校科研部部长,研究方向为税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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