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word范文 (2页)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政府及其直属机构和其他依法享有政府采购权的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节约和廉洁的原则,积极引导和规范政府采购人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方面。
第五条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应当确定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第六条本规章所称政府采购人是指依法享有政府采购权的单位或机构。
第七条政府采购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政府采购年度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政府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政府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的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
第十条政府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和公告制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政府采购方式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方式主要有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比选等。
第十二条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适用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大宗采购和需要公开竞争的情形。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是指政府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范围内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的方式。
第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因特殊原因只能选定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和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询价是指政府采购人直接向供应商询问价格,并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比选是指政府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选择最优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采购对象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一、总体原则(一)政府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保证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益性。
(二)政府采购活动坚持集中统一原则,合理组织资源,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政府采购活动重视社会公共利益,注重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
二、定义和范围(一)政府采购是指政府及其机关、部门、单位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二)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委托代理机构、直接购买、招标拍卖、询价比价、单一来源和协议供货等方式。
三、组织管理(一)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由采购单位负责,由采购机构代理具体操作,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采购单位需依法设立采购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三)采购机构要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程序(一)政府采购活动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准备、公告发布、投标和评标、成交和签订合同等环节。
(二)采购文件应包括项目概述、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要求等内容。
五、采购方式(一)政府采购应严格限定采购方式,充分发挥竞争机制,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二)政府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单一来源和协议供货。
(三)公开招标是首选方式,只在法定情况下,才能使用其他采购方式。
(四)政府采购活动要严禁限制竞争、垄断和不公正行为。
六、采购合同(一)政府采购合同应具备明确的条款和约定,包括双方权益、履约保证、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采购合同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合法资质和信誉的产品和服务,保证质量、安全和有效期限。
(三)政府采购合同应合理安排付款方式和期限,保证供应商的合理利益。
七、监督和惩戒(一)政府采购活动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估。
(二)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惩戒,包括罚款、吊销供应商资质等措施。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乡镇实行政府采购,是财政改革职能的延伸之一,也是财政改革趋势所向,下面是店铺整理的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参考!第一条为规范XX镇政府采购验收工作,保证政府采购质量,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XX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政府采购验收是指按照有关的程序和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结果进行现场检查、检验、综合评定项目实施结果的结论,并客观、公正地做出合格或不合格验收结论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验收的主要依据,供应商和采购人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执行,依法履行验收事项。
第五条采购人(即使用单位)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以确认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采购项目。
第六条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
第七条政府采购验收工作按照下列标准进行:(一)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且技术参数、规格比较成熟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成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二)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100万元以下,且技术参数、规格比较成熟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中心参与,组成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三)技术含量较高、品种较为复杂或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中心参与,并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四)政府采购合同对验收已作规定的,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五)进口货物的验收。
凡属法定商检的进口商品,验收时供应商须出具由商检部门签发的该批货物“检验情况通知单”或“检验证书”,同时还必须出具该批货物“报关单”等证明材料,并可视情况邀请相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第八条政府采购验收应遵循的基本程序:(一)采购人应当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验收工作。
乡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乡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乡采购业务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乡采购业务管理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乡采购业务管理应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公正、透明、环保。
第四条乡采购业务管理应当服从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坚持诚信、促进公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乡采购业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乡采购委员会、采购办公室。
第六条乡采购委员会是乡级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案、采购结果等重大事项。
第七条采购办公室是乡级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乡政府采购业务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
第八条乡采购委员会由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乡采购委员会成员由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的负责人、专家学者等组成。
第九条采购办公室设置采购管理岗位,依法招聘和培训采购管理人员。
第三章采购项目管理第十条乡政府采购项目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
所有采购项目均应依法进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第十一条乡政府采购项目由乡政府立项,编制采购计划,公开征询意见,经乡采购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依法依规进行需求调查,编制采购方案并报乡采购委员会审议。
第十三条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严格遵守采购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四条采购项目应当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团成员应当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专家。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第十五条供应商应当合法合规经营,具备从事相应采购业务的能力和信誉。
第十六条供应商应当依法开展注册,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和商业登记证明等必要文件。
第十七条供应商的报价和投标文件应当真实、有效,并按规定时间提供。
第十八条供应商有违法违规的,应当列入乡政府采购黑名单,暂停参与乡政府采购。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九条乡政府采购资金由财政拨付,严格按照预算使用。
第二十条采购项目费用以发票为凭证,严禁违规支付。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对采购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乡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范文
乡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范文乡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采购业务管理,建立健全乡级采购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透明性和效益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领导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级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采购活动,其中规定与国家或上级采购管理政策、规定及本单位采购工作实际有冲突或授权由其他机构负责事项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三条乡级采购活动包括政府采购、非政府组织采购、自行采购和其他相关采购活动。
乡级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在开展采购活动时,要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的报批程序。
第四条乡级采购业务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采购需求与计划第五条乡级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在开展采购活动前,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采购需求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采购需求计划应明确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乡级采购需求计划的编制应合理科学,确定采购物品或服务的数量、品质和质量要求,遵循市场化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实效性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乡级采购需求计划的审批程序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
第八条乡级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应按照采购计划的要求进行采购,不得超范围、超预算、超计划采购。
如需调整采购计划,需提前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采购方式与流程第九条乡级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比选和邀请招标等。
采购活动应根据采购需求、市场情况及采购金额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十条公开招标是乡级采购的首选方式,适用于需求较大、较复杂、较重要的采购活动。
乡级采购活动的公开招标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竞争性谈判是适用于乡级采购活动需求较为特殊、商业秘密性较高或公开招标不适用的情况。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1.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政府采购的定义和范围。
明确政府采购的概念和涵盖范围,明确政府采购对象、主体和方式等。
(2)政府采购程序和流程。
明确政府采购的流程和程序,包括采购需求确认、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项目审批、采购方式选择、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申请、中标结果确认、合同签订等程序。
(3)政府采购的组织和管理。
明确政府采购组织和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要求、资格要求等。
(4)政府采购的监督和评价。
明确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和监督评价方法,包括监督部门设置、监督程序、监督责任等。
(5)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明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
2.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作用和意义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乡镇管理和政府采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明确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流程,规范政府采购的行为,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和公正。
(2)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优化政府采购的流程和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3)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推动乡镇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提升乡镇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4)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性。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性,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3.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和改进。
(1)要加强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明确政府采购的原则,规定政府采购的流程和程序,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2)要加强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政府采购乡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增强政府采购乡镇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制度为规范乡镇政府采购业务行为,强化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
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订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制度范本1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部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部属各单位(不含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农业部财务司负责农业部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农业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编报农业部政府采购预算,汇总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和统计信息;(三)指导各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四)办理农业部系统有关政府采购审批或备案事项;(五)监督、检查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六)负责组织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培训。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二)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三)向农业部财务司报送政府采购有关审批审核或备案文件;(四)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实施归口管理;(五)依法签订本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并负责合同履行验收;(六)依法公开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七)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督检查。
乡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乡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范本范文乡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平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各部门、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的投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乡镇投标采购活动应当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投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按照有效合理的市场机制进行。
第五条乡镇投标采购活动应当确保以最具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方式采购标的物和服务。
第六条乡镇投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廉洁用权、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乡镇应设立专门的投标采购管理机构,负责乡镇各部门、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的投标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乡镇投标采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资金。
第九条乡镇投标采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乡镇各部门、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的投标采购活动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投标采购活动的水平。
第十条乡镇投标采购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制定并完善乡镇投标采购的规章制度、配套办法和操作细则。
第三章投标资格和条件第十一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具备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身份,具备正常纳税和社会保险缴纳的资格。
第十二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并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和人员。
第十三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第十四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具备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标的物和服务。
第十五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具备充足的生产、供应能力,能够按时交付标的物和提供服务。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第十六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按照乡镇投标采购管理机构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书、资质证明文件、技术方案、报价表等。
乡镇采购管理制度
乡镇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镇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防范采购风险,保障乡镇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各部门、单位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程序1.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及预算情况,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2.招标公告:对于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项目名称、数量、质量标准、招标条件、采购预算、开标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3.开标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依法确定中标人。
4.合同签订:采购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5.采购验收:对所购买的物品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6.质量监管:针对采购物品的质量问题,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采购物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检,确保其质量安全。
7.采购档案归档:对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进行归档管理,做好档案保管和整理工作,便于日后查询和追溯。
四、采购管理1.采购预算: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需求以及年度预算制定采购预算,确定采购资金来源与用途。
2.采购计划: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编制采购计划,保证采购活动的有序进行。
3.采购授权:对采购活动的授权管理,建立健全授权机制,明确采购活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4.供应商管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查,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确保采购渠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5.价格监测:对市场行情进行监测,确保采购活动的价格合理性,避免价格波动对采购活动的影响。
6.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采购合同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7.风险防范: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对采购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控制和预防,保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责任与监督1.责任部门: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全乡镇的采购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应当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采购管理工作。
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不少地方单位都会制定管理制度,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
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1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
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订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适用范围本镇内政府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镇属部门、站所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制订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形式和运作程序落实采购计划:各单位为了确保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完成,需购买物品或取得劳务时,单位向党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党政办本着“量入为出,适度从紧”的原则进行审核签具意见报单位分管领导签批后,报财政所确定落实采购计划。
三、政府采购的方式政府采购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具体采购方式由镇采购办、机关主管、后勤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四、采购程序先由各机关各部门、站所根据工作需求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定,财政局乡财局和,采购办要签审核意见,镇采购办根据采购内容和金额确认采购方式和采购单位,如果需由站所采购的,由站所填报。
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审核,由镇采购中心安排采购,如果由镇采购办采购的,需报分管采购领导审批后,由镇采购办安排采购。
所有采购物品资金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财政所直接付给供应商。
五、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镇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约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镇采购办应有计划地安排日常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单位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单位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论证、审批等确认程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单位政府采购分政府集中采购、分散自行采购等两种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单位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属于四川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符合集中采购项目标准的采购活动;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但采购预算额度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单位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单位其他领导和纪委、中心办公室、财务科、后勤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负责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二)审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三)审定单位各科室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四)讨论、决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一)纪委是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督人员,主要职责是:1.制订单位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科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规章制度的情况。
乡镇日常采购管理制度细则
乡镇日常采购管理制度细则一、采购管理概述乡镇机关的日常采购工作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和加强乡镇机关的日常采购管理,保证采购公平、公正、透明,特制定本制度细则。
二、采购管理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1)各部门将采购需求提报给采购部门,并填写采购申请单。
(2)采购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并确认采购需求。
2. 制定采购计划(1)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定期更新。
(2)采购计划需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预算等内容。
(3)采购计划经乡镇领导审批后生效。
3. 寻找供应商(1)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制定寻找供应商的方案。
(2)通过询价、招标等方式寻找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4. 确定中标供应商(1)采购部门对收到的报价、招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定中标供应商。
(2)中标供应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要求。
5. 签订合同(1)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交付时间、品质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
(2)采购合同应经法定授权人签字生效。
6. 采购审批(1)采购部门将签订的采购合同提交给乡镇领导审批。
(2)乡镇领导审批通过后,采购部门可以进行采购。
7. 采购执行(1)采购部门与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和支付流程。
(2)采购部门应督促供应商按时交付,并进行验收。
(3)采购部门应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以备后续查询和审计。
8. 采购记录与报告(1)采购部门应及时记录采购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采购金额、供应商信息等。
(2)采购部门应定期向乡镇领导报告采购工作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管理的原则和要求1. 公平竞争原则乡镇机关的采购活动应确保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干涉竞争自由。
2. 质量和性价比原则乡镇机关的采购活动应注重产品的质量,以及性价比的评估。
在同等条件下,优选具有较高性价比的产品。
3. 资金使用合理原则乡镇机关的采购活动应合理使用财政资金,遵守预算制度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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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如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交通工具的维修保障: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加油;各类资料印刷等。
第二条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购买货物等,应按照苏州市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使用不同的政府采购形式进行政府采购。
第三条政府采购程序包括以下主要步骤: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汇编政府采购计划,确定并执行采购方式,委托代理机构,订立及履行采购合同、验收,资金拨付、结算等。
第四条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办公室负责编制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具体程序如下:各部门于九月十五日前拟定下一年度需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书面计划,经办公室、信息化处审核后报局领导批准,然后由办公室汇编后报市财政局。
第五条各部门办理政府采购需填写《苏州市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核定表》并报送办公室登记审核。
然后由办公室报送苏州市财政局审批。
第六条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会同供应商对照合同要求进行履约验收。
采购经办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细致做好验收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合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具有采购资金支持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政府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第五条政府采购管理应当遵循政策法规、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并不断完善和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第二章政府采购组织机构第六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设立统一的采购机构进行管理,负责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采购机构应当设立采购管理处,具有专业化、职业化、专职化特点。
第八条采购机构应当设立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审核工作。
第九条采购机构应当设立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政府采购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条采购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第三章政府采购流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提前进行需求调查,明确需求和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公告,并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应当依法组织,明确招标条件和标准,公开评审结果。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应当及时支付资金,并按照约定对项目进行验收和交付。
第四章政府采购监督第十七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采购信息。
第十八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受理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
第二十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提请有关部门作出处罚。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通用10篇)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遏制贪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府采购适用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购置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和服务的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均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机构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实施采购和监督两分离,拟成立两个机构。
(一)成立“杨陵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编制3人,设主任一名,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主管领导担任。
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
(二)成立“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心为财政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人,设主任一名,人员由财政局内部调配。
采购中心在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政府采购机构工作职责(一)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是:采购管理委员会是政府采购的管理、领导协调机构,全面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颁布采购政策、制度,听取政府采购工作汇报,解决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为采购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是:1、拟定政府采购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有关法规制度的解释;2、制定集中采购范围,发布《政府采购目录》,并定期进行调整;3、负责审批采购单位采购计划;4、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建立供应商档案;5、确定招标方式;6、负责资金结算。
(三)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是:1、依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集中采购;2、根据相关法律,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3、编写采购公告,制作《招标文件》商务标与技术标,合成后报经采购办审查同意后发布;4、公布招标结果,负责签订招标合同,参与招标商品或劳务的验收;5、协助办理资金结算。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乡镇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我镇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的制度。
1.2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我镇各类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的采购。
1.3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节约的原则。
二、采购机构与职责2.1 设立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2.2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包括:(1)制定全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3)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4)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和公开;(5)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6)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7)负责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采购程序3.1 采购计划编制各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全镇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制定全镇政府采购计划,报镇政府审批。
3.2 采购方式选择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和金额,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
3.3 采购公告发布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方式、采购预算、资格要求等。
3.4 采购文件编制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和金额,编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合同等。
3.5 采购评审采购评审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报价、技术参数等。
乡镇机关采购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机关采购行为,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维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机关在其公务活动中进行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乡镇机关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行为合法、规范、透明。
第四条乡镇机关采购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乡镇政府,具体执行的机构为财务部门。
第五条乡镇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采购管理人员,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乡镇机关应当积极倡导科学、环保、健康等理念,选择安全、绿色、环保的采购产品和服务。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第七条乡镇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采购流程的规范管理。
第八条乡镇机关采购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需求,撰写采购公告;(二)组织编制采购文件,征集供应商,评定供应商资格;(三)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四)签订采购合同,监督采购过程,保障采购品质;(五)考核评价供应商,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六)负责采购资金的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七)处理采购过程中的争议和投诉等事宜。
第九条乡镇机关应当配备专业的采购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采购工作。
第十条乡镇机关采购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乡镇机关应当定期对采购管理机构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和提升采购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乡镇机关应当加强对采购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十三条乡镇机关采购活动应当依法开展,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执行采购计划。
第十四条乡镇机关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定、采购编制、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确定、合同签订、履约管理和结算等环节。
第十五条乡镇机关采购需求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
乡镇日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乡镇日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1.1 目的本制度范本旨在规范乡镇日常采购管理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和经济合理,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乡镇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各部门对各类商品和服务的采购活动。
二、基本原则2.1 公平原则乡镇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应当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2.2 经济原则乡镇应当尽可能地实现经济合理的采购,确保采购目标的实现。
2.3 风险管理原则乡镇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应当对采购活动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和管理,降低采购活动的风险。
2.4 透明原则乡镇进行采购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采购管理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乡镇各部门在需要采购商品或服务之前,应当明确需求,编制采购需求清单,并进行内部确认。
3.2 采购方案制定根据采购需求清单,乡镇各部门应当进行采购方案的制定,包括采购方式、采购标准、采购数量、采购期限等。
3.3 供应商选择根据采购方案,乡镇各部门应当制定供应商选择的标准和程序,并进行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评价。
3.4 供应商谈判与合同签订根据供应商选择结果,乡镇各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最终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5 采购执行与验收乡镇各部门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义务,并对采购的商品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采购要求。
3.6 采购管理与监督乡镇各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和监督制度,对采购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
四、采购档案管理4.1 采购文件归档乡镇各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案、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等,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建立健全的采购档案。
4.2 采购档案保管与查询乡镇各部门应当对采购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并确保采购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查询性。
五、采购监督与评估5.1 内部监督乡镇各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采购活动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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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心印章主要包括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印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资金结算专用章以及党支部印章和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的个人印鉴。
二、印章的管理(一)中心公章、财务专用章、党支部公章由综合科统一管理;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个人印鉴由综合科指定专人管理。
(二)业务专用章由业务科室管理。
(三)印章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必须按规定用印,严禁擅自用印,不准在空白纸、空白信笺、空白证明( 介绍信 )上加盖印章,也不能图省事,把印章交给来人自行用印。
违规用印者,按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使用印章必须由主任批准,同时办理登记手续,用印人和印章管理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
(五)中心及党支部印章原则上不准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借使用者,须出具书面申请,注明使用范围、事项及期限,并由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审批,借印章人(科室)承担印章外借期间一切责任,印章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还综合科。
(六)新刻、新启用印章由综合科统一办理,停止使用的印章,由综合科上缴局办公室。
三、印章的使用(一)凡以中心名义发出的正式公文,送中心主任签发后方可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二)凡以中心名义发出的一般便函,由各科室负责人签字,经中心分管主任签字后送综合科盖章。
重要的便函,需经中心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送综合科盖章。
党支部印章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方可用印。
(三)各科室因公出差的职工需使用中心介绍信的,应经科室负责人报告中心分管主任同意后,由综合科开具对外介绍信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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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你对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有哪些了解呢,为什么要制订乡镇政府
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1】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我局政
府采购行为,不断强化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实行阳光操作。
每项采购业务必须做到程序公开,采购内容、要求公开,评标办法、结论公开。
2、政府采购以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要求每一项采购行为都要严格规程,规范操作。
每次采购活动由局采购领导小组决定方案、要有采购计划、采购询价、采购记录、验收手续、结算手续、档案等。
3、遵章守纪,严守秘密。
采购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或提供不该提供的情况。
4、优质服务,平等待人。
对采购单位申报的采购项目,力争做到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对申报有误不能采购的项目作出相应解释;对无理要求不能满足的提交采购领导小组处理。
5、保证计划,提高效率。
对相关股室送达的采购计划申报单,确保按规定时间和标准组织采购,不耽搁,不积压。
6、强化内部制约监督措施。
经办采购的人员与合同审核、验收人员相互制约。
7、采购人员应当勤奋学习,谨慎工作。
认真学习政治、经贸、法律及相关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8、公正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把握重点环节,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