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1: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制度1: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万方博通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强化总公司对直属经营单位及控股公司的财务监控, 参照《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执行总公司特定任务的部门或单位, 以及控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总监, 系指经总公司财务部推荐提名, 由总公司研究决定派往各直属单位, 或由总公司向控股公司董事会推荐由该董事会聘任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四条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要求: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总公司利益,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工作业绩突出;2.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一般须有五年以上财会专业岗位经历;3.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有会计系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4、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岗位工作需要。
男性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 女性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个别德才兼备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五条财务总监对总公司法定采标人和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 各直属单位的财务总监在总公司财务部和所任职单位负责人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并接受总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的的指导, 控股公司的财务总监在控股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财务总监为所任职单位、控股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有关单位的经营管理实际, 财务总监可兼任所在单位副总经理。
第七条财务总监对所在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 行使职权如下:(1)审核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2)监督检查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各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收支情况及税务申报、缴纳情况;(3)审核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4)审核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5)审核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项目投资可行性和资产处置方案;(6)参加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领导班子会议, 并对经营决策提出意见;(7)每半年向总公司产权管理部门和财务部报告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资产和经济效益情况, 对有关经营、资产、财务和对外投资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8)建立财务总监与各直属单位、控股公司负责人重大事项联签制度, 对超财务预算的重大支出(包括需要做南水调整的支出)、投资融资、固定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事项, 需在各直属单位、控股公司负责人批准的同时, 须经财务总监签字后方能进行;(9)承办总公司领导和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草案第一部分总则1. 管理办法中有关概念说明:集团本部——特指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经营部分;控股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内的东湖高新下属企业。
2.为了规范集团本部对各控股公司的管理,保障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并使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的所有控股公司。
第二部分管理办法4.控股公司同意财务总监职位人选由集团本部推荐,并同意委托集团本部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实施管理。
4.1.原则上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控股公司设全职财务总监,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的公司设兼职财务总监;4.2.各控股公司同意在年度经营预算中,预算出财务总监委托管理费。
费用核算标准:设置全职财务总监的控股公司,按照所在控股公司副总级人员薪酬标准的115%提取;设置兼职财务总监的控股公司,提取的费用额度=(相应控股公司副总级人员薪酬标准的115%÷兼职的控股公司数量)。
预算出的费用于每年年初支付给集团本部;4.3.集团本部对各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实施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日常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考核和薪酬管理;4.4.各控股公司财务总监由集团本部推荐,各控股公司董事会任命:4.4.1.控股公司董事会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人选拥有建议更换权;4.4.2.集团本部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人选拥有调整权及免职权;4.4.3.财务总监不能在控股公司担任除本职位以外的任何行政职务;4.4.4.各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在同一公司内连续任职期限不超过3年。
第三部分实施细则5.集团本部财务总监管理组织结构如下:与集团决策层沟通后再定。
注:财务总监室为集团本部行使财务总监管理职权的专门机构,具体名称根据集团本部的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6.任职条件6.1.具有财会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公司全面财务管理或公司内一个重要领域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不少于两年;6.2.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6.3.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XX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控股公司的财务监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发挥财务总监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监督和服务作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控股公司财务总监(以下简称财务总监)是公司以本公司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身份委派的对参控股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监管的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执行监管任务。
被委派企业领导人应当支持财务总监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其行使职权。
第二章财务总监的委派第三条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一)政策、法规观念强,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有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及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第四条财务总监实行聘任制。
对参控股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聘任手续。
第三章财务总监的职权和责任第五条财务总监的职权:(一)列席参控股公司班子有关会议,并提出财务管理和财务运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审查企业拟订的有关重大经营计划、方案,包括年度预算、决算方案、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筹资融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等;(三)监督参控股公司资金使用和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四)对参控股公司的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审核参控股公司财务报告,评价和报告企业经营管理业绩;(六)参控股公司中层以上财务负责人的任用、调动、奖惩,必须事先征求财务总监的意见;(七)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履行职责时所需的基本情况和资料,企业不得拒绝、拖延和谎报,在履行职责时有权就有关问题或事项进行调查;(八)负责联签参控股公司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
财务总监相关制度模板
标题:财务总监相关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总监的职责与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财务总监及其相关工作。
二、财务总监的职责2.1 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公司的财务战略、财务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报告等工作。
2.2 财务总监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2.3 财务总监应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并对预算的执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2.4 财务总监应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2.5 财务总监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财务支持。
三、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3.1 财务总监应具有财务、会计、经济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2 财务总监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无不良记录。
3.3 财务总监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胜任管理工作。
四、财务总监的选拔与任用4.1 公司应根据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职责,制定财务总监的选拔标准和程序。
4.2 公司应通过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选拔具备任职资格的财务总监。
4.3 公司应任用具备任职资格的财务总监,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财务总监的考核与评价5.1 公司应建立财务总监的考核与评价制度,对财务总监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5.2 财务总监的考核与评价应主要包括财务管理的有效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
5.3 根据考核与评价结果,公司应对财务总监进行奖惩,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六、财务总监的培训与发展6.1 公司应提供财务总监必要的培训机会,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6.2 公司应关注财务总监的个人发展,为其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七、财务总监的离职与交接7.1 财务总监提出离职申请时,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离职手续。
财务总监制定的财务制度
财务总监制定的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特制定本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章程、财务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管理负责人,主持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经济效益。
2. 财务总监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法规和公司章程,保证公司的财务工作遵守法律法规。
三、财务管理制度1. 会计核算(1)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公司每月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制作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每年进行年度会计核算,制作年度财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查通过后报送相关部门。
2. 财务预算(1)公司每年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指标。
(2)财务总监应当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制定部门财务预算,并报董事会审批。
(3)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如果出现超支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公司董事会,报告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3. 资金管理(1)公司的资金管理应当合理安全,做到资金的保值增值。
(2)资金收支应当按照公司的预算和财务计划进行,制定资金管理措施,防范风险。
(3)对公司的收入和支出进行监控,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4. 财务内控(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和合规经营。
(2)财务总监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跟踪监控。
(3)对存在的财务风险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报告,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定。
四、财务监督1. 监督机制(1)公司的财务监督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负责。
(2)公司董事和监事应当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外部监督(1)公司的财务工作应当接受外部审计,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主动接受财务监管,确保公司的财务合规。
五、处罚与奖励1.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或解雇等。
城投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投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投公司全体财务人员,财务总监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财务战略的制定和实施;2. 组织编制和执行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3. 监督和管理公司财务收支,确保资金安全;4. 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5. 领导和指导财务部门开展工作;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财务总监的主要权限:1. 对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有最终审批权;2. 对公司财务收支有最终审批权;3. 对财务部门人员的任用、调动、奖惩有决定权;4.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修改权;5. 对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有处罚权。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五条财务预算管理:1. 财务预算应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编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 财务预算应按年度编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3. 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财务收支管理:1. 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确保合法合规;2. 财务收支应实行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3. 财务收支应及时进行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第七条资金管理:1. 资金管理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2. 资金收支应实行计划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3. 资金筹集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八条财务总监应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公司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
第十条财务总监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财务总监应定期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财务总监应定期对财务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公司)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确保广弘公司财务制度的贯彻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和监察部《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财务监管的有关意见,结合广弘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弘公司所属各级全资、绝对控股企业或具有实质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是由广弘公司董事会通过考核考察后聘任并委派到所属企业,代表广弘公司对所属企业重大的财务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直接对广弘公司董事会负责。
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最基本的职责就是贯彻执行广弘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督促并帮助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
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日常管理工作由广弘公司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任职资格及委派第四条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财务监督职业,忠诚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较全面的财务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敢于坚持原则,严守财务规章制度,保卫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职业判断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熟悉银行信贷业务。
(四)具备财会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从事财务工作10年以上,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经历和经验;2、具有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有5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主审的执业工作经验;3、在地级市以上政府审计、财政或税务部门从事审计、财政工作6年以上,并担任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一)曾因渎职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曾因违反财经纪律、制度,有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三)不坚持原则,不如实反映企业财务情况,参与企业在账目上弄虚作假的;第六条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可从广弘公司及所属企业选拔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经广弘公司人事部、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办公室按程序考核合格,经董事会审定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委派到所属企业。
子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子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子企业。
第三条委派财务总监是指由本企业向子企业委派的,代表本企业对子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委派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第四条委派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严守企业机密。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具有五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管理流程,具有较强的财务分析、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复杂的财务问题。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第三章委派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委派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包括:(一)监督子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子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参与子企业的重大财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利润分配决策等,提出专业的财务意见和建议。
(三)审核子企业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和其他财务资料,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四)监督子企业的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进行分析和纠正。
(五)监督子企业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金调度等,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六)监督子企业的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
(七)监督子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八)定期向本企业报告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时反映子企业存在的财务问题和风险。
第六条委派财务总监的权限主要包括:(一)有权参加子企业的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了解子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状况。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与相关制度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与相关制度财务总监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岗位,担当着重要的职责与使命。
下面将详细介绍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以及相关的制度要求。
首先,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负责公司的财务战略规划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的财务目标和计划,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稳定。
2. 负责公司的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偏差问题。
3. 拟定公司的财务政策、制度和流程,规范公司的财务活动,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4. 负责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分析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和高层管理层汇报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5. 组织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6. 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营和投资活动,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7. 配合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处理税务、审计等方面的事务,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8. 培养和管理财务团队,构建高效专业的财务团队,提升团队的绩效和能力。
在财务总监履行上述职责的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与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遵守《公司法》、《财务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的财务活动,确保公司依法经营。
2. 遵守《会计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相关规定,正确记录和报告公司的财务信息,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遵守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执行公司的各项财务政策和决策,确保公司财务活动合规、有效。
4. 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按照公司的财务目标和计划开展工作,保证公司财务指标的达成。
5. 遵守公司的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配合内外部审计工作,保障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
6. 遵守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和保险制度,识别和评估公司的财务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
7. 遵守公司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数据安全制度,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安全保密,防止信息泄漏和风险事件发生。
集团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总监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集团财务总监是企业中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人员,其职责涵盖了财务规划、预算管理、会计监督、财务报表编制等多个方面。
为了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财务总监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财务总监的职责财务总监作为企业中负责财务管理的重要岗位,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负责企业财务规划和预算管理;•监督和检查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编制和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并及时解读分析报表数据;•审核企业的财务合同和重要财务决策,确保其合规性;•领导和培养财务团队,提升团队成员的工作能力;•参与制定企业的财务政策和制度,为企业决策提供财务支持。
3. 财务总监的权力和职责界定为了明确财务总监在企业中的权力和职责,确保其工作的高效性和有序性,需要对其权力范围和职责进行明确和界定。
以下是财务总监的权力和职责界定的具体内容:3.1 财务预算权力财务总监有权制定和审核企业的财务预算,并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财务总监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财务预算进行调整和修订。
3.2 财务报表权力财务总监有权负责编制和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并对报表中的数据进行解读和分析。
财务总监需要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3.3 财务决策权力财务总监有权审核和决策企业的重要财务合同,确保其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财务总监还可以对企业的财务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财务支持。
3.4 财务团队管理权力财务总监有权领导和培养财务团队,指导团队成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财务总监应当制定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财务团队高效运作。
3.5 财务监督权力财务总监有权监督和检查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
在发现会计核算中存在错误或违规行为时,财务总监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4. 财务总监职责的履行和评价为了保证财务总监的职责能够得到有效履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职责履行和评价机制。
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财务总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总监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管理需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财务总监及其部门的管理工作,旨在规范财务总监的职责、权利和管理权限,明确其职责范围,规范其行为。
第三条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管理主管,负责全面管理公司财务工作,领导和协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财务总监的管理制度,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不得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财务总监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规章制度执行,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违规操作,否则将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制定财务计划、预算和报表,监督公司各项账务核算。
(二)领导和协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管理流程。
(三)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提供财务分析和建议。
(四)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优化资金运作,提高资金利用率。
(五)落实税收政策,规范税务申报和缴纳。
(六)监督公司财务风险,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出风险应对方案。
(七)管理财务人员,发挥团队协作精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勤勉尽责,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八条财务总监应当积极主动地了解、掌握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财务会计职业准则,并及时研究、学习会计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规定,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权利第九条财务总监依法享有财务管理权,包括:(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活动。
(二)指导和监督公司各部门正确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政策。
(三)对公司财务报表和相关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最终责任。
(四)对公司资金的支配和使用有审批权。
(五)对公司内部资金往来有监督权。
(六)对公司的投资、融资、资本金及与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往来等有合法授权权。
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出资监管企业:《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已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出资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财务总监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在出资监管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全面实行委派财务总监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国资委对出资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总监,是指由省国资委向出资监管企业委派,依法对派驻企业财务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省国资委负责财务总监的选聘、委派、交流和考核等管理工作,其人选可在行政事业单位、出资监管企业中选派,也可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六条财务总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派驻企业财务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权益不受侵犯。
第七条各企业应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所属独资及控股企业派驻财务总监,建立健全财务委派管理制度。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八条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二)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且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三)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具有财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含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财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三年以上的;2、在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担任正处级职务,或副处级职务三年以上的;3、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工作十年以上,其中担任部门经理五年以上的。
财务总监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是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效率优先:优化财务管理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安全可靠: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政策、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财务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为财务部负责人。
第六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财务计划。
2.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3.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4.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税务申报。
5. 负责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
6. 负责公司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第七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的工作,共同维护公司财务秩序。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各部门应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2. 资金审批:所有资金支出均需经财务部审批。
3. 资金支付:按照审批程序进行资金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4. 资金核算:准确记录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资金结算。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九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2. 会计凭证:规范填写会计凭证,确保凭证真实、完整。
3. 会计账簿:准确登记会计账簿,定期进行账务核对。
4. 财务报表:及时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
第五章财务分析第十条财务分析应定期进行,分析内容包括:1. 资金状况分析:分析公司资金结构、资金周转情况等。
湖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湖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6.06.06•【字号】•【施行日期】2006.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湖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二00六年六月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监管的全资和控股企业、市国资委指定需委派财务总监的单位(以下简称监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总监是指由市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市政府向国有企业派出的监督代表。
财务总监由市国资委委派,对市国资委负责。
第四条财务总监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资产运营、财务会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利益。
财务总监在履行职责时,坚持知情、建议、报告和参与不干预的原则,不行使国有产权代表职能。
第五条财务总监根据监管需要,由市国资委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第六条财务总监实行聘用合同制,录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一般为三年。
财务总监聘任期满不再续聘的,或在聘任期内双方根据约定的条款解除合同的,即终止聘用关系,其档案可委托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管理。
财务总监在聘用合同期内如发生违反职业道德、监管失职、随意辞职等情况,应承担经济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赔偿金额。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七条担任企业的财务总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悉经济、财会法规,严守财务规章制度,敢于坚持原则,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标准版(10篇)
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标准版(10篇)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标准版精选篇1一、财务总监职责:(一)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管理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二)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三)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物业收费方案及程序;(四)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五)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二、会计岗位职责:(一)贯彻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律制度,制止违反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现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确保企业各项财务活动符合有关规定;(二)审核各部门编制的费用报表,办理收入、成本、资金等会计核算,按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使经营成果得到准确及时反映。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发票管理。
并定期检查发票使用情况;(三)负责对公司调拨、库管、出纳等财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协调各岗每月以报表方式对账目做出结算;(四)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核算,即对各类报表的审核、监督及核销工作;(五)保管好各类财务资质证件、印章;(六)编制并审核记账凭证、录入电脑、核对总帐、明细账、登记帐簿、科目汇总表及财务报表;(七)协调出纳员进行资金业务管理;(八)对进项发票进行登记,并及时到税务机关认证;(九)按时报税、交税。
协调好税务部门的工作;(十)编制应收、应付、往来款项报表,每月传达到公司各部门进行帐目核对;(十一)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名誉不受到侵害。
三、出纳岗位责任:(一)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纪律及公司的财务制度;(二)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费用账的登记工作,定期进行货币资金的业务核算;做到所有账目日清日结、准确无误;(三)费用报销严格执行总经理签字、部门部长签字、经办人、审核人签字手续,对每张票据严格把关,严格控制费用,做到有据可依;(四)按时填报各种现金银行、费用等月报表;(五)及时办理订货汇款、必须严格把关,手续齐全方可办理,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与银行核对每笔业务发生额及余额;(六)保管好各种印章,按规定使用;(七)保管好各类原始票据以备查找;(八)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名誉不受到侵害。
总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包括总监、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2. 实质性原则:以公司的经济活动为基础,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3. 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业务,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4. 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5. 真实性原则: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隐瞒、伪造、篡改。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财务总监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财务部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3. 组织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审核财务报告;4. 监督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防范财务风险;5. 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经理负责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编制财务预算,组织实施财务计划;2. 负责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3. 监督各部门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 协助财务总监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流程第八条财务工作流程如下:1. 会计核算:根据公司经济活动,进行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记账、结账等操作;2. 财务报告: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提交给财务总监审核;3. 预算管理:编制、执行、监控公司财务预算;4. 税务管理:依法进行税务申报、缴纳,合理避税;5. 财务分析: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第四章财务风险控制第九条财务风险控制包括以下方面:1.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2. 风险评估:定期对公司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3. 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4. 投资管理: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安全;5. 财务审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财务规章制度最新管理办法
财务规章制度最新管理办法财务规章制度最新管理办法【篇1】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搞好本单位的会计、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控制职能。
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费用开支有计划,有考核、有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实施“双增双节”活动,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四、定期编制、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经常分析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对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做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根据。
五、搞好会计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与上级机关、外单位业务往来结算、与银行资金结算,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银行存款未达帐项余额调节表。
六、及时处理固定资产入帐、折旧、调拨、变卖和清理工作,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大修和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分摊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的计算发放、日常报销和各类结算工作,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和差旅费规定,审核各项费用的报销。
八、协同劳资部门搞好全体职工工资奖金支付审核工作,配合劳资部门搞好工资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资支付。
九、经常对财务会计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对重点问题向主管部门呈送专题报告。
财务规章制度最新管理办法【篇2】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执行教育局计财科有关财务的规定与精神二、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三、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四、配合局结算中心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总务主任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五、协助总务主任,会同结算中心人员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的决算工作,做好学校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六、经费使用必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需写申购单,由总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同意方可购买。
七、票据报销必须由本人、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
购物发票要经过仓库保管员的验收及签名,再由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
国有(集体)企业加强财务总监管理的推行办法
财务管理国有(集体)企业加强财务总监管理的推行办法◎周健华一、财务总监的角色和地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受到越来越多企业主管部门和领导的重视。
财务总监往往受企业主管部门的委托,代表产权人或出资人的意志,行使主管部门赋予的职权,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担当着“产权代表人”的角色,为上级主管部门掌握企业经营状况、提供决策依据、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财务总监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全程监控,掌握着以企业“神经系统”之称的财务信息和以企业“血液系统”之称的现金资源,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二、案例解析笔者于2011年3月被千灯镇党委、政府委派到昆山市石浦鳌峰园(以下简称鳌峰园)担任财务总监职务(后因工作需要,于2019年初不再担任),有幸成为千灯镇国有(集体)企业财务总监第一人。
下面就以笔者担任财务总监的亲身经历,来探讨财务总监在国有(集体)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
(一)鳌峰园基本情况鳌峰园是千灯镇政府所属企业昆山市千灯镇石浦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一家从事殡葬行业的企业。
股东会是企业最高权利机构,重大事项需经双方股东共同商议决定。
鳌峰园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企业实行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副经理两名。
鳌峰园之前因财务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支出扩张、土地过度开发等原因被千灯镇纪检部门和民政部门所关注并纳入到整改行列。
在鳌峰园推行财务总监制度是加大财务监督和落实殡葬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
(二)财务总监主要工作1.对规定事项与总经理进行联审联签。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资产营运、财务收支以及执行国家财经纪律的情况,凡符合规定的财务总监应签字同意,凡违反规定的财务总监应拒绝签字并加以劝阻。
通过联审联签,完善了企业内部审批手续,明确了工程建设招投标流程,规范了福利支出范围,杜绝了现金坐支现象,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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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万方博通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强化总公司对直属经营单位及控股公司的财务监控,参照《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执行总公司特定任务的部门或单位,以及控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总监,系指经总公司财务部推荐提名,由总公司研究决定派往各直属单位,或由总公司向控股公司董事会推荐由该董事会聘任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四条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总公司利益,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
2、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一般须有五年以上财会专业岗位经历;
3、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会计系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岗位工作需要。
男性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个别德才兼备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总监对总公司法定采标人和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各直属单位的财务总监在总公司财务部和所任职单位负责人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总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的的指导,控股公司的财务总监在控股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财务总监为所任职单位、控股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有关单位的经营管理实际,财务总监可兼任所在单位副总经理。
第七条财务总监对所在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行使职权如下:
(1)审核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2)监督检查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各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收支情况及税务申报、缴纳情况;
(3)审核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审核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5)审核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项目投资可行性和资产处置方案;(6)参加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并对经营决策提出意见;
(7)每半年向总公司产权管理部门和财务部报告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的资产和经济效益情况,对有关经营、资产、财务和对外投资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8)建立财务总监与各直属单位、控股公司负责人重大事项联签制度,对超财务预算的重大支出(包括需要做南水调整的支出)、投资
融资、固定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事项,需在各直属单位、控股公司负责人批准的同时,须经财务总监签字后方能进行;
(9)承办总公司领导和所任职单位或控股公司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财务总监承担下列责任:
1、对上报国际各级上级部门和单位以及总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2、对财务管理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承担责任;
3、对重大投资项目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承担责任;
4、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四章职务聘免
第九条各直属单位的财务总监由总公司派出和聘任;控股公司的财务总监,经总公司向该控股公司董事会推荐,由控股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财务总监不得由董事会正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
第十一条财务总监聘任期满后可以续聘亦可不再续聘,或因工作需要调动新的工作岗位。
第十二条财务总监由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解聘:
1、患病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2、经考核不称职的。
第十三条财务总监在不续聘、调动工作岗位和解聘时,不再具有原任权限和待遇,并按新工作岗位依照总公司规定确定其新的工作待遇。
第五章考核奖惩及待遇
第十四条财务总监聘期为一年。
任职后财务总监应接受总公司及任职单位、控股公司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直属单位(包括股东均为公司系统内部单位的控股公司)财务总监的月度工资参照总公司职能部室副职的标准发放,年收入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考核情况及所在单位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费用由任职单位承担。
由外部股东的控股公司通过董事会参照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年3月3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