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 城市人口规模研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人口规模研究

一、市域人口现状

湖州市域地处东部沿海,是上海经济区的直接腹地,属经济发达地区。区域人口流动性大,市域总人口构成主要包括两部分:有本市户籍的在册人口(本文简称户籍人口);非本市户籍的外来暂住人口(本文简称外来人口)。

(一)户籍人口现状

1.户籍人口在册数据

根据公安局年度统计口径,2002年底湖州市户籍总人口为257.05万人,与1998年的254.81万人相比,5年共增加2.24万人,年均递增0.45万人。全市户籍人口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各年份户籍人口变化表

2.户籍人口变化特点

由于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是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自九十年代以来,湖州的人口自然增长日趋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基本稳定在 1.39—3.00‰之间;而根据“五普”资料,湖州市人口再生产类型已进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老年型人口类型(表2、表3)。因此湖州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今后会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全市机械增长基本稳定,迁入迁出人口相对持平。近几年中所出现的年度人口负增长,主要因为城市经济正处于调整时期,此外由于高校扩招,大量学生外迁就读也有一定影响。从统计的在册湖州户籍人口变化情况来看,目前变化相对稳定,主要增长来自于自然增加。

湖州市人口再生产类型划分(“五普”数)

国际人口再生产类型划分表

(二)外来人口现状

1.在册暂住人口现状

据公安部门统计,2002年湖州市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总量为23.02万人,居住一年以上的为8.38万人。市区暂住人口总量为12.74万人,居住一年以上的为4.61万人;长兴暂住人口总量为3.9万人,居住一年以上的为1.66万人、安吉暂住人口总量为1.5万人,居住一年以上的为0.08万人;德清暂住人口总量为4.87万人,居住一年以上的为2.04万人。

各年份暂住人口变化表

2.外来人口现状

由于统计困难、人口流动性大及涉及费用等一系列问题,公安部门对暂住人口统计容易漏报,根据周边城市的情况及统计经验,公安部门的暂住人口统计数一般为实际暂住人口的50%左右。根据抽样调查,湖州市暂住人口中85%为外来

人口,则全市实际外来暂住人口约为39.1万人。

湖州市外来暂住人口主要为务工人员(见下表),而湖州市目前由于产业科技水平相对较低,所需工种技术要求不高。因此所用务工人员范围较广,形成了实际务工人员流动性很大的特点,多数外来务工人员滞留时间不长。但实际务工人员总量却基本保持恒定,务工人员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也相对恒定。规划人口预测统计的是对城市建设产生实际影响的暂住人口量,因而本次规划参照周边城市的相应做法,设定实际影响人口=K*实际外来暂住人口总量(K=0.75),则湖州市实际外来暂住人口为29.3万人(规划统计量)。

暂住人口类别统计表

(三)城镇人口现状

城镇化是指农民向居民、乡村地域向城市地域转变的一种动态的过程。城镇化在空间形态上表现为乡村型居民点向城镇型居民点的转变;在内容上既包括人口和产业的地域集中,城镇地域景观向乡村推进这样可见的物质变化,又包括城镇型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城镇文化的地域扩散等抽象内容。城市化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和体现,研究和认识城市化进程,对揭示区域城乡发展状况和协调城市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1.城镇人口构成特征

国际上衡量城市化水平通用的指标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它反映了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城乡人口的空间结构状况。目前对于城镇人口的统计主要有以下三种口径:

城镇非农业人口口径——以城市、城镇驻地或建成区范围内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人口作为城镇人口。该口径由于1、误计入居住在农村型居民点中的非农业人口,这一项应抛除在外,原因是这部分人口并没有享受城市的生活设施,其生活方式还属于农村型,但此部分误差较小;2、忽略了居住于城镇范围内的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3、忽略了生活在城镇型居民点中的暂住人口(包括有本市户籍的农村进城暂住人口和无本市户籍的外来暂住人口),这些人的生活方式已转化为城市型,并基本从事非农业活动,理应计入城镇人口内,此项造成的误差较大。综合上述三项误差,城镇人口计算偏小。

五普口径——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对城镇人口的调查作出了适当调整,城镇人口实际包括了居住于城镇中的各项人口。但五普调查年限为2000年,规划现状统计年限2002年有一定差距。

驻地总人口——以城市、城镇驻地或建成区范围作为空间界线,在此范围内人口为城镇人口,其城镇人口主要包括三部分:

(1)有城镇户籍的非农业人口。

这部分人口含中心城镇以及并镇后,部分城镇形成中心镇一镇几点格局的总非农业人口。

(2)居住于城镇的农业人口。

随着城镇建成区的扩大,部分村庄由于城镇的跃进式开发,从而被城镇包围,但依然保存乡村的建筑风貌,村民也保留乡村的生活方式,但这部分人口由于占用城镇的居住用地和享受城镇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理应计入城镇人口。

(3)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城镇暂住人口。

这部分人口主要为市域外城乡人口受市域城镇的吸引,在城镇就业居住,同时受市域经济活力的影响,有一定浮动,但相对总量稳定。这部分人口与市域城镇经济发展有密切关系。

该口径较能反映城镇人口的现状水平,比较合理。因而规划所统计的城镇人口应指城市或镇建成区内共同使用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全部居住人口,这包括:有户籍的本市城镇建成区的户籍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有本市户籍的农村进城和无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的暂住人口。

2.湖州市城镇人口现状

依据湖州市的实际情况,本规划中对城镇人口统计采用驻地总人口指标测算现状城市化水平:

2002年底湖州市总人口为286.35万人(含外来人口),城镇人口约为120.2万人,湖州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2%,非农人口比例为28.1%。城镇户籍非农人口约65.2万人(占全市总非农人口的90.2%),农业人口约为37万人,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20%;外来人口在城镇的约为18万人,占外来人口总量的6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