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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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深入贯彻全省村庄绿化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春季植树造林步伐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深入贯彻全省村庄绿化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春季植树造林步伐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深入贯彻全省村庄绿化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春季植树造林步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09.02.27•【字号】苏林造[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深入贯彻全省村庄绿化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春季植树造林步伐的通知(苏林造[2009]5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2月1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村庄绿化推进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全面部署了2009年全省村庄绿化及造林绿化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确保2009年度绿化江苏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宣传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绿色江苏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黄莉新副省长的重要讲话,及时将会议精神和工作计划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

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村庄绿化及绿色江苏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共同推进村庄绿化及面上造林工作。

同时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春季植树造林推进工作,尽快以适当的形式将会议精神宣传贯彻到乡(镇)和村(组),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会议目标任务的落实上来。

二、分解落实2009年目标任务,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高潮。

前期,我局已下达2009年全省营造林生产计划任务(苏绿委[2008]4号)和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任务(苏林造[2009]4号)。

这次会议上,省政府又明确要求今年全省需新建绿化合格村5000个,为此,根据各地潜力情况,我局对村庄绿化合格村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并随文下达(见附件)。

各地要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村庄绿化及面上造林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村(组)和山头地块。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03.03.19•【字号】苏林业[2003]5号•【施行日期】2003.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苏林业[2003]5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为有效促进森林公园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实加强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02]170号)精神,并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于今年第二季度即将开展的全国森林公园建设及森林风景资源旅游开发抽查活动,请各市尽快组织对森林公园风景资源保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已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完成和执行情况;二、违反特种用途林管理,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在旅游开发中擅自征占用森林公园的林地,或采伐林木的情况;三、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因旅游开发使森林公园的珍贵野生植物、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原生森林植被遭到破坏的情况;四、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森林公园部分或全部林地旅游经营权被非法侵占,或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的情况(属转让的,应附转让合同或相关文件);五、森林公园以国有森林风景资源为条件进行合作开发,未依法进行资产评估,或将森林风景资源作为企业资本纳入市场流转和作为贷款担保或进行拍卖的情况(应附有关材料)。

六、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被变更为非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情况(应附相关文件)。

检查报告于2003年4月10日前报送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还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联系人:杨杰;电话:025-*******;传真:6225331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略)二OO三年三月十九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省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09]13号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省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09]13号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省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省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09]13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经研究,现将2010年全省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

2010年是绿色江苏建设和实施“十一五”林业规划的决战之年。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努力实现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0%的奋斗目标,仍是近期全省林业生产的首要任务。

各地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正视造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又要抓住林业发展、生态建设的良好机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筹划,采取有效措施,持之以恒地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各地要按照“一区、二带、三网、四片和多点”总体布局的要求,尽快将计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和责任单位。

要以国家扩大内需、增加造林项目投入为契机,认真抓好沿海、沿江、环太湖等绿色屏障建设,丘陵岗地绿色基地建设,道路、河岸绿色通道建设,工厂、机关、营房、学校等绿色单位建设,加大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造林绿化力度。

村庄绿化仍是当前造林绿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继续按照“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措施,加强技术指导,全力增加村庄总体绿量,提升绿色家园建设水平。

三、强化管理,创新机制,全面提高营造林质量。

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配置,生态优先、效益兼顾的原则,科学开展造林生产工作。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新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新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新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新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林业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林业局:去冬今春以来,各地紧抓有利时节,全面掀起植树造林高潮,目前全省年度造林任务基本完成。

但是,前期部分地区抢抓造林进度,对造林质量把关不严,再加上持续干旱和近期梅雨等不利天气影响,造成部分地块和林班造林成活率偏低,甚至连片枯死。

为克服不利因素影响,巩固今年造林绿化成果,现就加强新造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做好新造林管理工作,是提高造林成活率的关键,是高质量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的重要环节。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当前工作重心转移到新造林的抚育管理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深入田头地块,确保新造林各项抚育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管理力度,抓好措施落实。

针对一些地方新造林成活率不高,尤其是杨树成活率更低,道路两侧林木疏忽管理等情况,各地要突出抓好以下措施的落实:一是对低洼造林地块,尤其是公路、铁路两边要及时开挖隔离界沟,做好排水排涝工作。

二是要认真开展造林后续管护工作,及时采取松土、除草、施肥、灌溉、除萌和修枝等技术措施,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确保苗木长势良好。

三是对成活率不高或长势不好的地块要及时做好补植补造工作。

三、及时检查整改,认真查漏补缺。

各地要及时开展造林实绩自查验收,将造林绿化成果落实到小班图纸,做好迎接省级核查前期准备。

要认真检查因苗木、栽植、管护等原因造成成活率不高的地块,抓紧时间落实苗木供应,做好雨季补植补造,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规定标准。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贯彻“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贯彻“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贯彻“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03.07.02•【字号】苏林业[2003]14号•【施行日期】2003.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贯彻“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苏林业[2003]14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日前,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改水任务,基本完成农村草危房改造、农村乡村道路建设和改造,基本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整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是为全省农民办的大好事、大实事,同时也是对全省国营林业场圃的关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五件实事,是我省实践“两个率先”的基础工程,是改善农村、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

农村五件实事,件件都直接关系着千百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林业场圃长期以来为我省林业生态建设作出了贡献,是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大多数林业场圃还处于贫困状态,饮用水无法解决,草危房比较普遍,道路交通不便,职工生活困难,工作难以开展。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五件实事对于改善林业场圃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意义,要从维护林业场圃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思想真正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机遇意识,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林业场圃情况及困难,以最大限度地争取纳入地方“农村五件实事”总盘子,取得支持和扶持。

二、研究政策,明确内容做好农村五件实事工作对当前农村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在目前全省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下定决心,通过增加财政收入,主要由政府出资做好农村五件实事,体现了对农村的关心。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林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林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林业工作重点任务
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苏林办发[2009]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2009.02.23
【实施日期】2009.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林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苏林办发[2009]3号)
各处室(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2009年度林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处室(单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咬定目标不放松。

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进度要求,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局党委将定期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度全省林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总负责:夏春胜2009年2月
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苏林业[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苏林业[2010]41号)各市、县(市、区)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部署开展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和做好2009年清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8]250号)要求,今年我省要开展并完成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重要性我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是在绿色江苏建设的关键时期,启动的一轮森林资源清查,它既是全国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强化全省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

清查成果是绿色江苏建设成果的客观反映,是对绿色江苏建设的检验,为制定和调整全省林业方针政策、编制全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清查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按时完成清查任务。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一)明确工作任务。

本次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全省范围内8536个固定样地的调查和51890个遥感样地的判读;按照全国森林生物量建模树种(组)总体布局方案,完成马尾松、杉木的生物量建模部分样本采集工作;更新江苏省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分析和评价全省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现状及动态变化,完成江苏省森林资源清查成果编制。

(二)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全省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技术性强、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江苏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全省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清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的通知

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的通知

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2.02.13•【字号】苏绿委[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的通知(苏绿委〔2012〕1号)各市、县(市、区)绿化委员会、林业局:2012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八项工程”的关键之年。

当前正值绿化造林的关键季节,为扎实抓好当前绿化造林工作,深入推进绿色江苏建设,通知如下:一、抓住有利时机,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徐鸣副省长在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绿化造林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及早谋划,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将年度计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单位(村组)。

做好种苗检疫及调剂、机具和物资供应等各项工作,制订旱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防控预案,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对绿化造林带来的不利影响。

加强领导,城乡联动,部门协作,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高潮。

二、突出重点难点,全面完成年度绿化造林任务。

2012年全省绿化造林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地要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和薄弱环节,倒排工期,确保4月底前完成绿化造林主体任务。

一要加强沿海、荒山石山、重点流域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域绿化造林,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面貌。

二要坚定不移推进村庄绿化,提升整体绿量和质量,促进农村综合环境改善。

三要将森林抚育摆上突出位置,优先推进丘陵山区、通道两侧和速丰林的抚育经营,全面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综合效益。

三、强化示范引导,着力提升绿化造林整体水平。

各地要积极组织林业科技人员深入绿化造林第一线,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推介会、开展技术咨询、实地技术指导等形式,帮助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村庄绿化建设任务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村庄绿化建设任务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村庄绿化建设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0.02.03•【字号】苏林造[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村庄绿化建设任务的通知(苏林造[2010]7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经研究,现将2010年全省村庄绿化建设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省委、省政府已将村庄绿化建设工程列入新一轮(2009至2012年)涉农六件实事之中,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

2009年是村庄绿化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年,全省村庄绿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是工程实施的第二年,各地要继续提高认识,加强对该工作的领导,争取全面完成省制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为后两年圆满完成村庄绿化建设工程奠定良好基础。

二、尽快分解任务,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根据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涉农六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全省村庄绿化的基本任务是1000个省级示范村、20个县(市、区)整体达标创建以及沪宁城际铁路、沿海高速公路和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段沿线两侧视野范围内绿化合格村建设,详见附表。

各市要尽快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

为确保全省目标任务的完成,市下达省级示范村任务时要在省定数量的基础上增加10%左右;整体推进县(市、区)要尽快落实到位,同时各市还要明确一个县(市、区)作为创建候选单位;三条高速路沿线村庄的绿化任务要尽快落实到具体村庄。

各市应将村庄绿化任务分解的具体情况及时报送我局造林处。

村庄绿化特别是省级示范村建设所需资金投入比较大。

各地要积极向同级财政争取扶持资金,综合省、市、县各级补助资金,集中抓好一批高标准绿化示范村建设。

列入整体推进县(市、区)创建的,县级财政必须要有专项投入,否则不予验收。

三、认真规划,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林业系统开展绿美江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林业系统开展绿美江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林业系统开展绿美江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24.03.18•【字号】林生〔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林业系统开展绿美江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全省林业系统开展绿美江淮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林业局2024年3月18日全省林业系统开展绿美江淮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绿美江淮行动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3〕32号)要求,扎实推进绿美江淮行动涉林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绿美森林提升、绿色产业发展等行动,以“植绿、添美、增质、惠民”为主线,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建设高水平城乡一体化绿美人居环境,打造“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为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省作出林业贡献。

二、行动目标(一)近期目标。

到2027年,全省森林结构明显改善、质量持续提升;湿地保护率达55%以上,重要湿地得到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物种数保护率不低于95%;乡村绿化覆盖率达35%左右,林业碳汇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形成,绿美江淮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远期目标。

到2035年,全省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结构更加优化,功能更加完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更加富足,生态治理效能显著提高。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09.12.02•【字号】苏林办业[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的通知(苏林办业[2009]17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为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林区丰富的森林风景资源,实现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新突破,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森林公园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森林旅游管理工作的领导力度。

自1987年以来,我省以森林公园为主体的森林旅游景区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它在有效保护森林风景资源、促进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

作为一项新兴的林业产业,我省森林旅游业的发展潜力十分巨大,各地要深刻领会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森林景观和人文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和生态文化事业。

要进一步发挥森林公园在发展森林旅游产业中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创建特色精品景区和森林旅游示范区,办好各类森林旅游节庆活动。

同时,要特别注重将发展森林旅游业与带动群众致富结合起来,要引导农民充分开发森林的文化、游憩等功能,使农民走上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性发展道路。

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研究探讨进一步加快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多年来,各地涌现出了许多在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产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各市要组织开展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一批在壮大森林旅游产业、弘扬林业生态文化、带动周边社区发展等方面取得卓越成就的典型经验,在解剖、总结典型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见附件1)。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09.02.16•【字号】苏林造[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通知(苏林造[2009]4号)各市、县(市)、有关区绿委办、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加快村庄绿化是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达小康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庄绿化工作,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近年来多次对村庄绿化提出明确要求,号召全省特别是苏南、苏中薄弱区域加快村庄绿化步伐,建设优美乡村。

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村庄绿化工作,多次督促检查、指导,要求各地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好落实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村庄绿化这项惠民工程,省绿委、省林业局决定组织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

为此,提出如下要求:一、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先易后难、确保重点、全面高标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要求,2009至2012年四年期间,全省完成剩余7447个未达标行政村庄绿化任务,并进一步提高已经达标村庄的绿化水平。

每年除重点建设1000个省级绿化示范村外,同时对20个县(市、区)村庄绿化的工作进行整体推进,并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村庄绿化,以此带动所有规划保留村庄迅速行动、自觉开展村庄绿化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根据本地村庄绿化现状,制定本地区的目标任务,明确年度计划,争取提前完成村庄绿化达标工作。

二、抓好规划设计。

搞好村庄绿化规划和设计工作,是顺利完成村庄绿化任务、提高村庄绿化水平的重要基础工作。

各地要结合镇村布局规划调整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抓好村庄绿化规划编制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20•【字号】苏政办发〔2021〕106号•【施行日期】2021.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0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20日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农业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实际,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加强统筹规划,突出源头治理,优化政策引导,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为全省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良好的生态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污染监督评价体系初步建成,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到2035年,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乡村生态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千亿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千亿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千亿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行动方
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林业局
•【公布日期】2019.04.11
•【字号】苏农规划〔2019〕5号
•【施行日期】2019.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千亿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农规划〔2019〕5 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相关处室(单位):根据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对照《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 年)》,为有力有序抓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研究制定了优质稻米等8 个千亿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农业品牌提升等10 个专项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规划和专项行动实施,对照规划和方案内容,研究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和措施,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发展规划和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各地要在每年6 月上旬将半年实施情况及下半年工作目标措施、12 月上旬将全年实施情况及下一年度目标措施,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林业局相关牵头处室(单位)。

附件:1.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千亿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2 年)
2.年度推进计划表
3.牵头处室联系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林业局
2019年4月11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江苏林业行动有关政策调研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江苏林业行动有关政策调研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江苏林业行动有关政策调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03.06.06•【字号】苏林办发[2003]8号•【施行日期】2003.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江苏林业行动有关政策调研的通知(苏林办发[2003]8号)各有关市、县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今年年初,省领导提出打造“绿色江苏”的号召,之后,省委、省政府又多次在相关会议上提出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的要求。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指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林业发展创造的良好政策环境,确保绿色江苏林业行动的顺利实施,根据局领导的意见,决定开展绿色江苏林业行动政策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研内容绿色江苏林业行动是我省林业建设和发展进程中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

此次调研主要围绕绿色江苏林业行动的实施,立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全省林业发展需要的一些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调研提纲。

二、调研方法由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采取分组、分片的形式。

围绕调研内容,分别听取有关市、县的情况汇报,有针对性的召开小型座谈会。

调研的市、县名单和侧重调研内容见附件。

三、调研时间从6月10日开始,到6月20日结束,时间10天。

具体调研时间由各调查组另行通知。

四、调研人员名单苏南组:赵元刚人事处副处长戴怀宝监察室副主任苏中组:仲志勤林政处处长王晓楠计财处副处长苏北组:马仁高造林处副处长王伟林技总站副站长五、几点要求1、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围绕通知的调研内容,组织林业系统内相关业务、综合部门的负责人或熟悉情况的同志进行座谈、讨论;要准备相关资料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参加汇报、座谈会和讨论人员的组织工作。

3、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省局组织的调研工作,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严格按照接待要求,一切从简。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05年全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苏林办发[2005]5号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05年全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苏林办发[2005]5号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05年全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05年全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苏林办发[2005]5号)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2005年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的通知》(苏委农[2005]1号)和省政府2005年第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按照局党委会议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单位),并明确了责任人和分管局领导。

为使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特通知如下:一、各处室(单位)要根据分解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出周密的工作措施,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把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并加强督促和检查。

二、各处室(单位)要分别在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将分解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局党委会作汇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改进措施。

同时抄送局办公室、监察室。

三、局监察室要加强对各处室(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适时通报情况。

凡是由于主观因素造成未完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四、未列入任务分解表的工作,各处室(单位)要根据任务要求,统筹把握,自行落实责任,抓好落实。

附件:2005年省林业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2005年省林业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总负责人:夏春胜2005年3月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承办处室和责任人分管领导一、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步伐,稳步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步伐。

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完成造林150万亩,新建农田林网340万亩,更新完善林网260万亩,四旁植树1亿株,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新造林管护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林造[2009]11号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新造林管护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林造[2009]11号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新造林管护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新造林管护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林造[2009]11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去冬今春以来,全省各地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江苏”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落实政策措施,掀起一轮又一轮的造林绿化新高潮,造林任务已经大头着地,村庄绿化有条不紊地推进。

下一阶段全省造林绿化的扫尾补缺、重点工程的整体推进和完善提高、新造林的抚育管护等任务仍十分艰巨。

为此,现就切实做好新造林管护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抓好扫残补漏,确保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全省年造林150万亩是省政府考核林业工作的首要指标。

目前仍未完成造林任务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充分利用低温季节、雨季和秋季适时开展造林,同时对照作业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扩大内需等重点防护林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各项造林任务。

已经完成任务的地区要对新造林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清除枯死木,适时对枯死苗木较多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地块进行补植和整改。

造林全面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开展造林实绩自查活动,并实实在在地将造林绿化成果落实在小班图纸上,做好省级核查前的各项准备。

二、突出重点难点,全面提高村庄绿化水平。

村庄绿化是全年造林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各地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村庄绿化推进会精神,按照“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要求,对照《江苏省村庄绿化合格村、示范村及整体推进县(市、区)创建标准》,切实抓好20个村庄绿化整体推进县(市、区),沪宁、宁通、宁杭(含机场路)等三条主要高速公路两侧村庄绿化和1000个绿化示范村建设工作。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09.04.15•【字号】苏林办政[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苏林办政[2009]5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我省自2002年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以来,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得到全面的推进,2008年全省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417.7万亩已落实到山头地块。

各地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在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为总结交流经验、分析问题、部署工作、全面提高生态公益林管理水平,经研究,拟于2009年下半年召开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全面总结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交流各地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经验和做法,分析当前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部署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的做好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

二、会议材料准备1.总结材料:各市要认真总结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工作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内容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基本情况,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规划与建设情况、保护与管理情况,目前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

文字材料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2.典型材料:每市确定一个县(市、区)为典型单位,围绕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资金使用、确权发证、地理信息数字化管理等内容,突出某一方面进行典型选题。

典型材料要主题明确、思路清晰、文字简练,篇幅控制在2000字左右。

请各市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将电子版本于7月1日前报送我局。

三、会议参加对象和具体时间地点我局将发正式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开展“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开展“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开展“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29•【字号】苏林发[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教育正文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开展“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林发[2009]9号)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教育局,团市委: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普及生态知识,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省林业局、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开展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创建思路,确保创建质量(一)准确定位。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布局和要求,积极占领生态文明教育的主阵地,开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主战场,拓展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社会化渠道,积极推进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

通过推进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切实把生态文明观的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和千家万户,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突出重点。

省林业局、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开展的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是我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强有力抓手,每年授予一批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是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主体。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博物馆、学校、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风景名胜区等是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领域,要在开发生态良好的景观资源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建设一批有深刻文化内涵的生态文明教育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等方面下功夫,吸引更多的公众受教育,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教育的质量。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3.28•【字号】苏政办发[2005]23号•【施行日期】2005.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2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关于做好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的意见(省林业局2005年3月)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全面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是全国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森林法》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2005年,我省必须完成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任务。

这次清查工作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调查面由单一的森林资源监测拓宽到包括湿地、沙化土地、森林生态功能和森林健康等生态环境资源在内的综合性资源监测,调查因子丰富。

二是工作任务增加。

这次清查是省委、省政府决定建设绿色江苏以来的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为了切实查清全省森林资源,决定对现有调查样地进行加密,扩大工作调查面,清查工作量将是历次调查工作量的两倍。

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工作计划,保证如期完成任务。

资源清查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底前),前期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是编制调查工作方案,做好调查物资等准备工作;召开部署工作会议,培训各调查组技术骨干。

第二阶段(5-7月),外业调查阶段。

省市同步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并接受国家林业局的外业验收。

第三阶段(8-9月),内业汇总阶段。

完成内业资料整理,并进行自查、互查和核查。

第四阶段(10-12月),总结表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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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
设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苏林造[2009]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2009.02.16
【实施日期】2009.0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通知
(苏林造[2009]4号)
各市、县(市)、有关区绿委办、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加快村庄绿化是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达小康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庄绿化工作,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近年来多次对村庄绿化提出明确要求,号召全省特别是苏南、苏中薄弱区域加快村庄绿化步伐,建设优美乡村。

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村庄绿化工作,多次督促检查、指导,要求各地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好落实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村庄绿化这项惠民工程,省绿委、省林业局决定组织开展“千村示范、
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

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先易后难、确保重点、全面高标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要求,2009至2012年四年期间,全省完成剩余7447个未达标行政村庄绿化任务,并进一步提高已经达标村庄的绿化水平。

每年除重点建设1000个省级绿化示范村外,同时对20个县(市、区)村庄绿化的工作进行整体推进,并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村庄绿化,以此带动所有规划保留村庄迅速行动、自觉开展村庄绿化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根据本地村庄绿化现状,制定本地区的目标任务,明确年度计划,争取提前完成村庄绿化达标工作。

二、抓好规划设计。

搞好村庄绿化规划和设计工作,是顺利完成村庄绿化任务、提高村庄绿化水平的重要基础工作。

各地要结合镇村布局规划调整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抓好村庄绿化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要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委托有实践经验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点,符合各地实际,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又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相结合,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确保绿化能长久持续地发挥效益。

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现状特色,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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