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法律第10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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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
❖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 (七)持枪抢劫的; ❖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公务罪、寻 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
❖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 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 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 四条、第什么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如 何处罚的法律。
❖犯罪的基本特征 ❖1 社会危害性 ❖2 刑事违法性 ❖3 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的分类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分裂国家最、背叛国 家罪、叛逃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交通肇事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伪造货币罪、信用卡 诈骗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 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 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 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 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强奸罪、非法拘 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重点法条
❖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 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业道德与法律 第十课公开课课件2012.5.8

职业道德与法律 第十课公开课课件2012.5.8
殴打他人,如果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它属于一般 违法行为;如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触犯了刑法,则属于 犯罪行为 。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 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案例分析一:无影“杀手”
思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犯罪的社会危 害性很大,我们必须运用刑法武器对其行为进 行制裁。那么,犯罪除了对社会危害性很大外 ,还有哪些主要特征呢?
案例分析二:不捡白不捡
这幅图画是否让你联想到许霆盗窃案呢? 请结合 犯罪的主要特征对此案例进行分析。
思考时刻
殴打他人属于一般违法行 为还是犯罪呢?
课堂小结:
一.犯罪 1)犯罪的定义 2)犯罪的主要特征 二.刑罚 1)刑罚的定义 2)刑罚的种类 三.我国刑法的任务 1) 我国刑法的根本任务 2)我国刑法的主要任务
练一练:
判断题:
1.犯罪一定是违法,违法不一定是犯罪。 ( 2.刑罚是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的处罚。 ( 3.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 ) )
三:我国刑法的任务
(1)我国刑法的根本任务: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 民的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我国刑法的主要任务: 保卫国家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 制度。 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作业:
观看视频“惠东3· 8抢劫杀人案”回答问题: 请结合视频内容和所学知识讲讲怎样区别违法 与犯罪?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 教学资料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 教学资料

第十课教学资料课程导入(用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导入)案例1.、四超级网虫两个月偷车8辆得赃款全为上网4名14至16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家境并不贫寒,但却在短短的两个多月里时分时合,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上网。

民警将他们抓获后发现,他们都是以网吧为家的“超级网虫”。

4月12日,当他们在仁化县城某网吧昏天黑地玩了一天一夜,发现口袋空空,便将目光瞄准一辆“本田”摩托车……就在他们得手后欲驾赃车回始兴县销赃之际,落入了仁化县公安局仁化镇派出所民警布下的法网。

其中一个少年谢某今年16岁,已经辍学,他告诉民警:“反正一天到晚都在上网,饿了,就叫上一份快餐,困了,就睡在网吧的长凳上,没钱了就出来弄点(指偷东西)。

我先后和…朋友‟一起偷了5辆摩托车卖钱,一般每台摩托车可卖到500元左右。

”经审讯,4名少年交代,自今年春节后他们时分时合,先后在始兴县、仁化县等地盗窃8辆摩托车的违法犯罪事实。

案例2、从天之骄子沦落到阶下囚2003年9月12日,江苏省姜堰市法院开庭审理泰州市某高校学生章建抢劫(致人死亡)案。

由于家境贫寒,章建平时连荤菜都舍不得吃。

但他却沉迷于上网、赌博,将交学费的4900元花个精光后,章建陆续又向同学借了几千元钱。

债台高筑的章建根本无力偿还,在同学催要之下,他萌生了杀人抢劫的恶念。

经过精心谋划,一个罪恶的计划出台了。

章建将作案的目标瞄准了自己上高中时的班主任李宝峰。

2003年6月14日凌晨2点多钟,章建潜入李老师家中,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其杀害,劫得现金2100元。

22岁的大学生为了钱财,以残忍的手段杀害了自己的恩师,起因却是玩游戏机、沉迷于网吧上网。

相当一部分当事人都是学生的盗窃、抢劫案,起因就是由于沉迷于网吧,造成消费透支、经济没有保障、支持,于是铤而走险。

在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不止青少年犯罪。

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犯罪案件常有发生。

这些犯罪危害性很大,国家也在一发严厉惩治犯罪。

那么,什么是犯罪?国家利用什么来惩治犯罪行为?我们青少年又该怎样和犯罪行为作斗争?(引入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新课学习(提问方式导入)设问:通过《四超级网虫两个月偷车8辆得赃款全为上网》、《从天之骄子沦落到阶下囚》两个案例,我们思考一下案例中的杀害同学的五名高中生和偷窃老师钱财并杀害老师的大学生他们的行为属于那种违法行为?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将受到什么法律的制裁?明确:刑事违法行为;将受到刑法的制裁。

10《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 ppt课件

10《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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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了解:案例分析:铜川女孩杜某,在 西安南二环一家KTV做酒水推销工作,在包 间内趁客人们喝的晕头转向,呼呼酣睡之 时,把手伸向客人的腰包,拿走客人16万 元的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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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通过审理,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认 为,杜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他 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 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
案例引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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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你认为青少年最容易触犯的罪名是哪些 ❖ 10、通过药家鑫的案例,谈谈自己的感触,遇到类似
的情形我们应该怎么做?
案例引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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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 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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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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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
❖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 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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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分类
❖ 第一章 罪
❖ 第二章 事故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分裂国家最、背叛国家罪、叛 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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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法条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 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 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

10.2履行遵纪守法义务(教学设计)【中职专用】《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

10.2履行遵纪守法义务(教学设计)【中职专用】《职业道德与法治》(高教版2023基础模块)

第10课养成遵纪守法好习惯教案(教学设计)第二框履行遵纪守法义务一、教学目标1、认知:通过认识法律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认同和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2、领会:如何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3、提高:认识遵纪守法是公民应尽义务,把遵守社会规则、纪律法律落到实处。

二、教学重点如何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三、教学难点认识遵纪守法是公民应尽义务四、教学方法案例导入法、启发法、讲授法、问答法、讨论法五、教学工具多媒体投影设备、PPT、教材六、教学过程(一)新课导入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新课学习以“网络非法外之地、每位网民都应遵纪守法”为议题,合作探讨以下问题:为什么要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怎样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违法违纪有什么后果?【归纳总结】遵纪守法是公民的义务,也是社会公德的主要规范,对社会生活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很重要。

无论何时,我们都要对法律与纪律怀有敬畏之心,都要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合作探讨】阅读案例和教材第98页两个“相关链接”材料,探讨问题:●如何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1.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一是加强学习,明确要求。

遵纪守法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和掌握法律与纪律知识,明确法律与纪律的要求,依法依纪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是长期坚持,养成习惯。

遵纪守法要求我们从每一件点滴事情做起,从每天的日常行为做起。

遵纪守法自觉性的培养,贵在持之以恒。

遵纪守法只有成为自身的习惯,才能转化为一种自觉行为。

三是抵制诱惑,学会自律。

遵纪守法要求我们充分认识不良行为的危害,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杜绝不良行为。

当产生不良行为念头时,不要心存侥幸,不能以“下不为例”“情况特殊”为借口放松要求,甚至放纵自己。

2.违法违纪要承担责任合作探讨:阅读教材第99页“阅读与思考”,结合《宪法》和《兵役法》的规定,思考:为什么“拒服兵役”必须承担法律责任?(1)遵纪守法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分类一般来说,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可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等。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新教学内容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新教学内容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侮辱母亲事件) 1、必须针对不法侵害 2、防卫行为必须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 施 3、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分子本人实施 4、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不法侵害人 造成重大损害。
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 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 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 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 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 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 [问题]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2、刑法调和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比其他部门 的法律更加广泛 3、刑法严厉程度更高 4、刑法具有补充性 5、是其他部门的保障法
刑法的功能: 1、规制功能:约束公民行为的功能 2、保护功能:保护社会不受社会分割的功 能 3、保障功能: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保障有罪的人只是受到法律限度内的惩罚。
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平等是适用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3、罪行相适用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 罪的轻重相适应的原则。
上述青少年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案例一属于故意杀人罪之间接故意
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不构成犯罪)
1、意外事件:行为人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 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 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孙子中毒 事件)
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不构成犯罪)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侮辱母亲事件) 1、必须针对不法侵害 2、防卫行为必须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 施 3、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分子本人实施 4、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不法侵害人 造成重大损害。

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教案

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教案
回答:李亮等相关肇事者犯了什么罪?有什么危害?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在学生充分讨论、交流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第一,李亮等相关肇事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第二,危害有:两人重伤;李亮等要被判刑坐牢;家庭破裂;亲人痛苦;社会秩序被破坏;社会稳定受影响等。于自己、于他人、于家庭、于社会都非常有害。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他们将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人生观、法制观错误。案例2就说明了这一点。在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多数人生观存在问题,贪图享乐,自私自利,为满足个人欲望,不惜偷抢拐骗,拦路抢劫;法制观念不健全,相当一部分是法盲,不知法律为何物,法律意识淡薄,分不清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有的将违法犯罪视为“有胆有识”。
第三,道德观颠倒,维权观缺失。案例3反映的正是这一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不辨是非,不分善恶,常常是哥们儿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不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不知如何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以毒攻毒,即以非法手段维护权益而导致犯罪。
章பைடு நூலகம்内容
第十课 避免误入犯罪歧途
课型
新授课
教学目标
1、了解犯罪的危害以及对犯罪的惩罚,理解守法的意义。
2、认同法律、自觉守法,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自觉依法律己,同各种为犯罪作斗争。
重点难点
重点:
1、犯罪的主要特征;理解刑法打击犯罪的意义。
难点:
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原因;培养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品质。
(2)教师归纳讲解:首先告诉学生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必要的防卫行为;然后指出本案中,小偷逃跑时,其不法侵害行为已视为结束,此时方伟抓住小偷后应与超市员工一起将其扭送到司法机关,而不能继续进行所谓的“防卫”,否则构成防卫过当;接着讲解防卫过当的条件。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一、职业道德的概念及作用职业道德是指在特定职业下,从事相关职业活动时所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

它是一种内部约束力量,用于规范职业人员的行为。

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维护公共利益、维护专业标准和评价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行为:职业道德可以帮助职业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操守,引导他们遵循道德准则,做出正确的职业决策和行为。

2.维护公信力:职业道德是职业人员赢得公众信任和尊重的基础。

只有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才能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3.保护利益:职业道德要求职业人员以客观公正、诚信守法的态度对待职业活动,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法律与职业道德的关系法律和职业道德都是规范职业人员行为的准则,但二者有一定差异。

首先,法律是由国家立法确定并强制执行的,具有强制力。

而职业道德是由职业机构、职业团体或公共道德制定的自律准则,强调社会认同和自愿遵守。

其次,法律是适用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规范,包含广泛的法律条文,而职业道德是适用于特定职业的,具有一定的专业性。

法律和职业道德并不矛盾,相反,二者应该相辅相成。

职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履行职业道德。

在某些情况下,职业道德要求职业人员高于法律标准,有更严格的要求。

三、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案例分析案例一:医生隐瞒病情某医生在诊断患者病情时,故意隐瞒病情的严重性,并告知患者并无大碍,以避免患者恐慌。

虽然这种行为可能是出于善意,但其违背了医生职业道德和法律的规定。

根据医生职业道德要求,医生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告知患者病情,以便患者作出正确决策。

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和治疗风险,保护患者知情权。

案例二:会计师违规操作财务报表某会计师在编制企业财务报表时,故意进行虚增利润的操作,以满足企业领导的要求。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会计师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拖延、不推诿,保证工作 质量。
在生活中的实践应用
遵守法律法规
在生活中,应遵守国家 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
乱纪。
维护公共秩序
在公共场所,应遵守公 共秩序,不得扰乱社会
治安。
尊重他人权益
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不
得侵犯他人权益。
诚实守信
在人际交往中,应诚实 守信,不得欺骗他人。
法律在职业道德中的作用
课程阐述了法律在职业道德中的重要地位。法律 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也是职业道 德的底线。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法律要求, 是每个职业人士的基本义务。
应对职业道德挑战的方式
课程介绍了应对职业道德挑战的方法和策略。包 括如何坚持原则、如何处理利益冲突、如何保持 公正等,为职业人士提供了实用的指导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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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总结与展望
本课程的主要观点总结
职业道德的核心价值
课程强调了职业道德的核心价值,包括诚信、责 任、公正和尊重。这些价值是每个职业人士应该 秉持的基本原则,对于维护职业形象和信誉至关 重要。
职业道德与个人发展的关系
课程指出职业道德对于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性。 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有助于个人在工作中的表现 ,还能提升个人的社会形象和信誉,为未来的职 业发展奠定基础。
法律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制裁,维护职业道 德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法律通过立法和司法活动,不断完善职业道德规范 体系,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法律对职业道德的保障
02
01
03
法律保护职业道德的合法权益,对侵害职业道德的行 为进行惩处,维护职业道德的尊严和权威。
法律为职业道德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职业道德 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
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重点了解:案例分析:铜川女孩杜某,在西安南二环一家KTV做酒水推销工作,在包间内趁客人们喝的晕头转向,呼呼酣睡之时,把手伸向客人的腰包,拿走客人16万元的港币。
板书设计:
避免误入犯罪歧途 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 廉洁自律,做守法的劳动者 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
案例问题
上述青少年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案例一属于故意杀人罪之间接故意
案例二属于故意伤害罪
上述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触犯刑法的行为
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本项目的中心案例: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归纳: 关于社会保护,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是家庭的关爱和学校的教育不够,导致青少年过早受外界不良风气影响。 最关键的原因是个人原因:青少年法律意识淡漠,自控力差,认知能力低,价值观念扭曲,自我保护能力差,冷漠无情、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感,缺乏正确的交友观等。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

确定案例背 景:了解案 例发生的时 间、地点、 人物、事件 等基本信息
分析案例内 容:对案例 中的行为、 决策、结果 等进行深入 分析
归纳案例要 点:总结案 例中的关键 信息如职业 道德、法律 知识等
提出解决方 案:根据案 例分析结果 提出解决问 题的建议或 方案
总结案例启 示:从案例 中提炼出对 职业道德和 法律的理解 和认识为实 际工作提供 借鉴和指导
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包括学习职业道德知识、培养职业道德情感、锻炼职业道德意志、提高 职业道德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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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分
法律基本概念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强制力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体系:由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整体 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中体现的普遍适用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法律关系:由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权利义务关系、权力责任关系等
课程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法律 知识、案例分析 等
课程形式:PPT 演示、互动讨论、 案例分析等
课件结构
职业道德与法律的重要 性
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基本 原则
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具体 内容
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实践 案例
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自我 提升方法
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未来 发展趋势
课件特点
案例丰富:结合实际案例进 行讲解易于理解
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育与培训日 益受到重视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规范不断完善
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国际合作与交 流日益加强
对未来的展望与建议
职业道德与法律的重要性日益 凸显需要加强教育和宣传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 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
政府应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 保障员工权益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10课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10课

• 因盗窃罪判刑3年的小华在上小学时,就曾多次有过小偷 小摸的行为,逐渐养成了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想尽办 法据为己有的不良品性。初中二年级的一天,他从居民家 的窗户爬进室内,将钱和首饰偷出,结果被判刑。 • [问题思考] • ●结合上述案例,分析说明未成年人小华犯罪的主观原因 是什么?
二、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想一想 议一议:
• 交流研讨,共同提高 • (1)私自买卖剧毒氰化物触犯了什么法律?会受到什么 处罚? • (2)谈一谈杨海东为什么走上犯罪道路? • 通过讨论,明确:
• 认同法律,自觉守法 • 增强预防犯罪意识
• 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 【课堂练习】 • 1. 2005年4月份一天中午,贵阳市17岁的小蕾在 西餐厅为客人服务时,发现客人落下一部价值 6000多元的手机,随手装入自己的口袋中,同时 还用客人手机给贵州老家打了一个长途电话。在 客人返回寻找时,她拒不承认自己拿走手机。在 警方调查时,依然拒绝交出客人手机。 • (1)你认为小蕾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 属于什么犯罪? • (2)说一说当我们捡到物品时应该怎么做?
• (1)刑法中规定的职务犯罪有哪些?
• 生活中有阳光就有阴影,有光明就有黑暗。同学们举例说 明。 • (2)我们在职业生涯中怎样防范犯罪? • 学生分组交流研讨,自主合作,探究问题。
• 3.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 • (小组讨论)看课本119页案例材料和图片,讨论回答书上 的两个问题: • ①结合案例说明面对违法犯罪现象,做到见义勇为的必要 性。
• (讨论)上述案例中的三个学生差点误入犯罪的歧途。简要说明他们 差点误入犯罪的原因。
• 归纳: • 主要是青少年法律意识淡漠,自控力差,认知能
力低,价值观念扭曲,缺乏正确的交友观等。 • 比如龙某就是因法律意识淡漠,自控力差,价值观 念扭曲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他人、家庭和自己带 来严重的损害。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概述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概述


:小丁偶然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 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 子游戏厅玩游戏机。王大哥成了他的好 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说: “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 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 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小丁借 着酒劲,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 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小丁交 友不慎,法律观念淡薄,被公安机关依 法批捕,沦为少年犯。
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 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 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 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罚的种类
刑种 管制 内容 不实行关押,限制一定自由 短期(一般是1个月以上6个 月以下)剥夺犯罪人自由, 就近实行劳动 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一 般是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人 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 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强 制劳动改造 剥夺犯罪人生命,包括死刑 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 行。 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 数额金钱 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 政治活动权利 执行机关 公安机关
案 例

导 入
2010年1月7日,成瑞 龙 在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 院受 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 抢劫 罪、强奸罪等数罪并罚一 审判 处成瑞龙死刑,剥夺政治 权利
思考犯罪的特征是 什么?犯罪有哪些 社会危害?刑法打 击犯罪的意义何在 以及如何打击犯罪?
案例:少年犯罪嫌疑人何佳(化名)4岁时, 父亲就和母亲离婚并重新组成了家庭。父 亲再婚后,后妈对她冷眼相看,虐待打骂 是家常便饭,就连后妈带来的小弟弟也经 常欺负她。上初中后,一次学校发起“母 亲节向母亲献礼物”活动,每位同学都为 自己的母亲准备了礼物,惟独何佳躲在一 边,抚摸着周身被后妈毒打的伤痕,头脑 中冒出了一个令人颤栗的报复计划。当天 放学后,何佳在晚饭里投入了剧毒,除何 父因故幸免、后妈经抢救脱险外,小弟及 她邀请来吃晚饭的两名同学均命归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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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一、教学目标1、认知1、了解犯罪的主要特征,理解刑法打击犯罪的意义。

2、了解导致犯罪的主观原因,自觉预防犯罪,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3、懂得职业活动中的各种腐败现象可能构成犯罪,树立自觉的防范意识。

2、情感态度观念教导学生认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识犯罪行为及其刑法处罚,保护人民,远离犯罪。

3、运用分辨身边的违法与犯罪行为,增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守法的劳动者。

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二、教材分析1、教学重点什么是犯罪,犯罪有什么主要特征怎么区分违法与犯罪,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则属于犯罪行为,是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犯罪的法定概念,从根本上回答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为什么这些行为是犯罪的问题,它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总的标准。

2、教学难点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这是两个道德概念,不属于法律用语。

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是本课道德方面的要求。

因为特定群体中小学生一般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还很差,见义勇为的后果很可能是以付出生命为代价,所以对未成年人不提倡见义勇为,而是把它作为公民的义务。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优良传统,“不提倡”并不等于反对,而是要让学生认同这是一种高尚的行为的同时,强调见义勇为的方式方法,要见义智为。

换句话说,要求未成年人懂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见义勇为,要教育学生依靠自己的智慧使用有效手段,结合自己的身心特点进行见义勇为;要避免蛮干,以免导致不必要的伤害和死亡。

3、结构线索本课的主题是“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自觉预防犯罪,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教材共有两个大问题。

第一个大问题,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从了解犯罪与刑罚入手,帮助学生理解刑法打击犯罪的意义,引导学生增强认同法律、自觉守法的意识。

第二个大问题,,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入手,通过对吸毒、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参与赌博等严重不良从加强未成年人自觉预防犯罪意识入手,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主观原因,帮助学生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预防犯罪,培养学生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引导学生提高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三、学情分析由于中职学生一方面是未成年人,进入中职学校学习时间不长,文化知识较为薄弱,认知水平也相对较低,心智仍不成熟;另一方面还因为思想意识、心理发展不成熟,看问题容易偏激,爱钻牛角尖,加上生活经验的欠缺,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和意外灾害的侵害,个别中职学生误入犯罪歧途。

所以对学生而言,既需要认识犯罪的危害,远离犯罪,防止犯罪的发生,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保护自己。

四、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小组协作活动法、讲授法、任务驱动法等。

五、教学过程【情景导入】案例1:抢劫八毛钱被判罚八千由山东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华(化名)抢劫8毛钱一案,法院作出判决,沈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 000元。

16岁的沈华是日照市某酒店员工。

因嫌自己的收入不够花销,就与朋友王某(另案处理)预谋“抢几个钱花花”。

2006年3月6日18时许,被告人沈华伙同王某窜至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文登路居委菜市场处,将路经此处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陈某、安某拦住,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

不料翻遍陈某、安某全身上下,只有陈某的衣服口袋里有8毛钱,沈某、王某二人不甘心,又继续殴打、搜身,后陈某、安某趁沈某不备逃跑。

2006年3月16日,沈华到被害人所在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玩耍,碰巧被陈某、安某二人认出,被抓获归案。

该案起诉至法院后,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定沈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系未成年、初犯、认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思考问题①:沈某只抢了8毛钱?为什么法院要判罚这么重?②:假设沈某是在公交车上偷偷划破了陈某的衣袋,也是偷到了8毛钱,会被判得那么重吗?【新课讲授】(一)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抢劫之所以会判得重,主要是因为在抢劫过程中,罪犯不单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同时也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

也就是说,抢劫行为的危害不仅仅是财产,还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公民人身安全,所以,即使获得的钱财都很少,一般偷窃行为和抢劫行为相比,其社会危害性是有本质区别的。

只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才能构成犯罪。

案例2: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植入木马程序后盗号牟利,此种行径为广大网民深恶痛绝,但一直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不够。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经批准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这一新增的条款,南京鼓楼检察院3月2日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一起盗号木码案提起公诉,使此案成为全国首例起诉提供程序工具“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前,对‘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植入木马程序后盗号牟利’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为什么?这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学生讨论发言,老师加以点拨和总结:某种行为是否可以定为犯罪行为,不仅要看它的社会危害程度,还必须有刑法作为依据,即,它必须触犯刑法。

什么是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

我国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制定的。

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刑法进行了修订。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内容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方面的内容,这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刑法所作的一次新的修正,是刑事法律自我完善的最新体现。

老师提出问题:通过对上面两个案例的讨论和思考,我们能够概括出犯罪有哪些主要特征?学生归纳,老师加以补充,师生共同得出结论:2、犯罪的主要特征:1)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2)触犯刑法和应受刑罚处罚。

资料分析:张三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是否应算作犯罪行为?如果他在街头与人斗殴,并未造成重大伤害,还是犯罪行为吗?如果不是犯罪行为是不是就不能对他进行任何处罚呢?学生根据上面学到的知识进行判断,巩固对犯罪的特点的认识。

老师补充:殴打他人,如果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它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因殴打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触犯了刑法,则属于犯罪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老师:刚才我们了解到,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那么,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哪两大类?分别包括哪几种?学生分组学习教材中的内容,师生一起进行归纳: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同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指导学生阅读课本115页关于“管制”、“罚金”的相关内容。

我国刑法将各种犯罪行为归纳成十大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

案例:“熊猫烧香”电脑病毒案2007年2月12日湖北省公安厅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病毒作者李俊。

这是中国警方破获的首例计算机病毒大案。

其他重要犯罪嫌疑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等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盗窃各种游戏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

这是中国近些年来,发生比较严重的一次蠕虫病毒发作。

影响较多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

且对于一些疏于防范的用户来说,该病毒导致较为严重的损失。

由于此病毒可以盗取用户名与密码,因此,带有明显的牟利目的。

所以,作者才有可能将此病毒当作商品出售,与一般的病毒制作者只是自娱自乐、或显示威力、或炫耀技术有很大的不同。

另,制作者李俊在被捕后,在公安的监视下,又在编写解毒软件。

你的电脑受过病毒的侵害吗?如果没有刑法的有效打击,后果会怎么样?学生自由回答思考问题:结合案例和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谈谈我国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

分析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法规定的任务,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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