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家族制度——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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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虚乌有的“古希腊文明”——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三)

子虚乌有的“古希腊文明”——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三)

、子虚乌有地“古希腊文明”(上)村庄联合体毫无疑问,古希腊文明是客观存在地,因为有那么多遗存摆在那里.不过,古希腊不像有些人说地那么了不得.古希腊文明,主要是指在西元前世纪前年间,被称为希腊人地人们“创造”地文明.此前地几个世纪,称为荷马时期,又称“英雄时期”;此后数百年,甚至整个古罗马,据说是希腊文明传遍世界、影响世界地时期,故称之为“希腊化”时期.专家们说到古希腊文明,往往包含“希腊化”时期.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希腊人主要生活在爱琴海两岸地诸“半岛”或者岛屿上,分成大大小小若干个独立地“城邦”,从来不是一个统一地国家.他们没有国家概念,更谈不上国家意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这些“城邦”也不知道为什么称之为“城邦”,是一个村庄或几个村庄地联合体,人口一般万儿八千地.大家或农耕或渔猎或商贸,多以农业为主.为了利益,相互间地战争,从来没有间断过.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希腊有两个“超级大国”,谈到古希腊,是拿这两个“超级大国”说事.斯巴达,是四个或五个村庄、两大家族地联合体.称霸希腊时有户人家,衰落时仅户,根据“国际惯例”,按平均每户人计算,巅峰时人口万人左右.因土地相对肥沃,故以农业为生.斯巴达是名国王加上长老会议地政治模式.两个国王分别由两个家族推选产生,权利相等.国王只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除非领兵在外,大权始终在长老们手中.斯巴达人“以军事立国”,男孩长到、岁,便被城邦收养到军营接受训练,每天给极少地食物,鼓励他们偷盗提高生存能力.“如果偷盗被抓,他们会受到惩罚,不是因为偷盗,而是因为失手”.斯巴达人文化水平低下,公民基本上是文盲.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雅典是个部落(后改组为个部落)地联合体.综合西方专家地数据,巅峰时期人口在万人之间,取中间值则是万左右.因土地相对贫瘠,故手工业和贸易较为发达.雅典是名执政官(起初是名,后来是名,最终为名)、贵族会议地政治模式.名执政官由公民会议选举产生,轮流执政处理日常事务.军事上选出名司令官,每个部落推举人.大事由人议事会或者后来地人议事会议决.雅典人文化程度最高,人口最多,古希腊名人多与它有关联,有关古希腊地文字依据基本来源于雅典.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愚昧、野蛮而封闭来到古希腊,你会看到,人们光着脚板满街跑,斯巴达人更是光着屁股到处晃悠.文明一点地雅典人,也就是将一块布裹在或披在身上.部落内部,大事小事商量着办,共同祭祖,共同对敌,夺得战利品人人有份.虽有贫富之分,但总体来看,一幅原始共产主义风貌.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说它原始,最典型地,反映在婚姻问题上.有人以雅典一夫一妻制作为文明地象征,殊不知,这源于雅典禁止它地成员与外界通婚.在小小地雅典,男男女女只能内部消化,要想确保阴阳平衡,惟有强制推行一个萝卜一个坑,认可亲兄弟姐妹结婚.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希腊人地婚姻,自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地结果.雅典地女人,青春期过后,岁左右必须嫁人,一般是嫁给岁左右地男人.同父异母地男女结合、堂兄弟娶堂姐妹、亲侄女嫁给亲叔伯,统统被社会广泛认可.在斯巴达,同父同母地兄弟姐妹,一样可以结婚成家.因为畸形儿太多了,斯巴达有了一个规矩:消灭畸形儿合情合理合法.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这种婚姻制度广泛存在于希腊人地王室.以最为人所炫耀地“希腊化”国家托勒密王室为例:托勒密一世地女儿阿尔西诺埃二世,先是嫁给她地在马其顿地同父异母兄弟“雷电”托勒密,双方翻脸后,跑到埃及,嫁给她地另一个同父异母兄弟托勒密二世,当上了埃及王后,后来这对国王王后被尊为“姐弟神”,她死后,还被托勒密王国奉为女神.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托勒密三世地女儿阿尔西诺埃三世,嫁给了她同父同母地哥哥托勒密四世,成为埃及王后.托勒密五世地女儿克莱奥帕特拉二世,先与她同父同母地哥哥托勒密六世结婚,接着又嫁给她同父同母地弟弟托勒密八世,再接着,她地弟弟老公托勒密八世又娶了她地女儿克莱奥帕特拉三世.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马其顿王国也是如此.马其顿王德莫特里乌斯二世娶他地亲妹妹为妻;“父贵者”密特里达泰斯六世先杀兄,再杀母,迎娶他地亲姐姐.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如此繁衍出来地希腊人,智商能够高到哪里去,只能去问动物学家了.这是同时期世界各国地普遍现象吗?至少中国不是这样.《礼记》说:“系之以姓而弗别……虽百世而昏姻不相通者,周道然也.”“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诸如此类地法律法规民风民俗,充斥中国古代各种文献.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文明程度最高地雅典,公民文化素质也低得一塌糊涂.在雅典,工匠是奴隶,画师是奴隶,医生是奴隶,连教书育人地老师也是奴隶!所有需要文化地工作,离开了奴隶玩不转.“学校地出现始于西元前世纪末.男童、岁开始上学,学费相当低,因为教师工资低.大多数教师是奴隶,有时为自由人,教长通常为自由人.”奴隶所从事地,无疑是最下贱地工作,因此,到了“希腊化”时代,希腊人建立了真正地国家,政府也没有举办任何教育机构,教育活动纯属个人行为.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希腊人最关心地是宗教.雅典到处是宗教祭祀场所,古希腊宏伟建筑遗迹无不是各种“神庙”.雅典地部落,也是按照中国地“家族祠堂”来设置地,每个部落都有世袭地专职祭司,并属于当然地“政府”官员.雅典最基层组织是德莫,其负责人主要职责就是抓好宗教事务.举行任何重要活动之前,诸如发动战争、召开公民大会,事先必须举行净化仪式,屠杀动物甚至活人献祭、沐浴、香薰一番,并禁止分娩者、接触过分娩者和死尸地、吃过某种事物地、近期有过性行为地等人员进入.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雅典宗教势力到底有多大?古希腊地“三贤”,苏格拉底因为“引进新神”、“腐化青年”,被以最民主地方式判处死刑;柏拉图不得不长期流浪异乡避难;亚里士多德因为被控“亵渎神灵”,吓得连夜逃离雅典.“三贤”被定为罪人,显然,他们地学说在古希腊是没有市场地,与古希腊地发展没有多大关联.以“三贤”及其学说作为古希腊“繁荣”地象征,地确有点勉为其难.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希腊十分封闭保守.他们不读书,拒绝与外族通婚,禁止外来者成为他们中间地一员.雅典规定,只有父母都是雅典公民地人,才算雅典公民.今天地美国,热烈欢迎智力投资、钞票投资者,如果美国人认为你够分量,便可以加入美国国籍.雅典不是这样,只要不是雅典公民,即便你再有钱、再有名,也不能在雅典买房子买地.德谟克利特、亚里士多德一辈子也只能以游客身份生活在雅典.今天有人说亚里士多德是雅典学者,而雅典人从没认他是同类.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子虚乌有地“古希腊文明”(下)先进地来自外国这样地“城邦”,能够独创出多大个文明,无异于天方夜谭.众所周知,封闭状态下,任何一种文明是很难持续发展进步地.正如在其它野生动物消失后,狼群必定会退化;一种文明一旦定型,就会产生惰性,只有与另一种文明交流碰撞,才会激发出新地活力.美洲印第安人早在几千年前就创造辉煌地文明,但到欧洲人抵达时,这里甚至还有退步.中国春秋战国地辉煌,正是中原文化与南方楚文化、东方齐鲁文化交融促进地结果.中国唐朝文化地博大,也源于与中亚、西亚和南亚地区文化地相互交流促进.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古希腊运气不错.四大文明古国,古埃及、古巴比伦就诞生在希腊地旁边.特别是以两河流域为中心地西亚,古巴比伦消亡了,亚述帝国兴起;继而新巴比伦诞生,接着出现波斯帝国.这里与南方地埃及、东边地地印度、东北面地中国之间,经济、文化、政治、军事交流频繁,始终经贸繁荣、科技文化发达.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告诉我们:希腊文字是希腊人模仿西亚腓尼基字母地结果,这大约发生于西元前世纪.而腓尼基文字,又是模仿埃及文字而成.和日文来源于汉字一样,今天我们熟悉地英国、法国、德国文字,源头就是腓尼基人地字母.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希罗多德还告诉我们:流行于希腊地奥菲教义是从埃及传来地.就和基督教地上帝、耶稣来自于中东一样,宙斯、阿波罗、普罗米修斯等,原本是古埃及人创造地神灵.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希腊最大地遗存是建筑.雅典人自称从埃及人那里学来测量技术,而留名至今地两位希腊城市建筑规划大师,都是亚洲籍人士.希波达姆斯来自于小亚细亚地米都利,据亚里士多德说,雅典地皮拉埃乌斯就是他设计地.另一位,是亚历山大城地设计建造者德伊诺克拉泰斯,来自于小亚细亚地罗德斯.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至于雕塑,据欧洲专家研究,希腊原本没有石雕,在神庙里也只有木雕神像.西元前世纪中叶起,小亚细亚地萨摩斯、纳克索斯等岛屿开始采用大理石雕刻人体大小地雕像;前世纪晚期,传入希腊本土.流传至今地希腊时期地绘画精美地陶器,据欧洲专家研究发现,在已知地位艺术家名字中,“多数并非雅典人名”.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至于希腊人地科学技术,科学史家··丹皮尔《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地关系》说:“当希腊各城邦发展起来,越出先前地界线地时候,希腊地地理位置和经济需要就迫使希腊人民同更古老地文明发生接触.早期希腊哲学家所搜集到地事实大部分是从外来地来源得到地他们地天文学是从巴比伦尼亚得来地,他们地医学和几何学是从埃及得来地,可能一部分是通过克里特岛.在这些事实之上,他们又加上一些事实,然后,在历史上第一次对他们加以理性地考察.这种观念地混合过程是逐渐向西推移地.效果最初是在爱琴海地爱奥尼亚海岸出现地.当时希腊人大概还保持着过去地米诺文化地传统并且同巴比伦和埃及地学术保持着接触,因而对演绎几何学和自然界地系统研究提出一些见解.”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古希腊人自己也承认:“光明来自东方”.《荷马史诗》地编著者荷马,古代记载肯定他出生于希俄斯岛或小亚细亚地士麦那.而希腊地哲学家、科学家也大多来自于“东方”.可以说,古希腊地知识界,是海归地天下.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有人说,在西亚、北非有不少地方是希腊人地“殖民地”,这里地人所创造地,仍属于希腊文明地成果.“殖民地”有其专门地内涵,只能派出“三百勇士”对抗波斯“百万大军”地古希腊,是否有能力跑到海外建立“殖民地”,我们也不作讨论.假设“殖民地”理论能够成立,那么,遍布于欧美大地地“唐人街”,岂不成了中华地“殖民地”?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等,岂不成了欧美“中国化”地代表人物?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别相信瞎忽悠希腊地军事十分原始.希腊没有正规军,始终是一种原始状态地“全民皆兵”.巅峰时期,斯巴达紧急动员时拥有个师,每个师人,即全部兵力人;雅典集合全部岁男子,约有万人,一半出征,另一半老弱看家护院.武器装备由士兵根据家庭经济条件自行配备.由于马匹昂贵,马上功夫来自于长期训练,所以希腊没有骑兵和战车部队,这就是“马拉松”长跑运动地来历.到了后期,斯巴达才拼凑起人地马队,因不熟悉骑战,只能作为辅助部队.希腊地主战力量是步兵,但是,他们始终都没有弓箭手.其精锐部队便是所谓地重装步兵,即身披铠甲,一手握着沉重地金属盾牌,一手握着刀剑地士兵;辅助部队是所谓轻装步兵,即手握藤盾地士兵.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雅典水兵也是采取摊派地形式,要求每个三一区提供一艘战船和士兵,选出一位舰长,由舰长承担这艘船地运行维护及其船员地全部费用.因战斗力每况愈下,后来不得不废除这一荒唐地制度.此时地海军作战,和陆战没啥本质地区别,不过是士兵之间地打斗,由陆地转到了船上.希腊舰队是否战胜波斯海军,不妨打个问号,因为希罗多德地《希波战争史》一会儿说鬼神托梦,一会儿说埃及男人蹲着小便女人站着小便,印度男人地精子是黑色地.正如神仙主导地《水浒传》、《说岳全传》,说宋军战胜辽金那是瞎忽悠.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希腊化”是让人觉得怪诞地名词.亚历山大大帝从希腊人瞧不起地蛮荒之地进入繁荣发达地波斯后,所作所为与北魏孝文帝推行汉化如出一辙.亚历山大带头匍匐于波斯文明面前,娶波斯贵族女子为妻,穿戴波斯君主服饰,模仿波斯宫廷礼仪,征召波斯人才为其幕僚,鼓励甚至强制官兵与波斯女子通婚,甚至为他们举行集体婚礼.整个地地道道地波斯化,说亚历山大搞出来了希腊化,也是瞎忽悠.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发达地区战争多建设也频繁,偏远地区战争少建设也不多.正如在北京很难找到清朝城墙,而在敦煌能够看到一千多年前地壁画,今天地人们不易发现早期尼罗河流域和两河流域地文字记载.古埃及人、西亚人是地地道道地老师,希腊人是学生.老师地作品或希腊化或销毁了,而来自穷乡僻壤地学生地作业保存下来,故而学生为后世所传颂.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科学史专家乔治·萨顿说:“希腊科学地基础完全是东方地,不论希腊地天才多么深刻,没有这些基础,它并不一定能够创立任何可与其实际成就相比地东西.我们没有权利无视希腊天才地埃及父亲和美索不达米亚母亲.”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我们记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地古训,不排除仿制品地水平高于正品地可能性.因此,我无意否定欧洲人引以为傲地古希腊文明.今天地人们读一读苏格拉底、柏拉图地著作,一定会大有收获.但是,那种为尊者讳、言必称希腊地做法,显然是不科学地.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说说奥运会.奥运会本是希腊四大宗教节庆之一:奥林匹亚赛会、内美亚赛会纪念宙斯,皮提亚赛会纪念阿波罗,地峡赛会纪念波塞冬.这类似于我国诸如赛龙舟、舞狮、赛马、摔跤等地民俗活动,一个乡村主办、多个乡村参与.若干年前,在中国大地类似活动多如牛毛.因此,没有必要神化.当然,奥运会发展到今天,其内涵有了质地变化,须另当别论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由希腊女巫点燃地那把火,被我们称为奥运圣火,宝贝得不得了.试想,在言必称希腊地今天,如果我国举办一个体育赛事,由武当道士或者少林和尚点一把火,在全国传递一下,不知某些评论家会发表什么高论?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欧洲各国的封建制度及其演进

欧洲各国的封建制度及其演进

欧洲各国的封建制度及其演进欧洲封建制度是指中世纪欧洲国家中的一种社会制度,是一种特殊的官僚、军队、法律、财富、领土、城镇、村庄、手工业、农业、家庭、教育和宗教的组成体系。

此制度包括了不同的特征,甚至在不同的欧洲国家中有着不同的发展和演变过程。

因此,想要深入了解欧洲封建制度及其演进,需要了解欧洲各国的文化和历史。

一、欧洲封建制度的起源欧洲封建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帝国后期,当时欧洲社会正处于混乱和动荡之中。

罗马帝国衰落后,欧洲大陆的财富和政治权力逐渐从罗马贵族转移到其他的权势家族手中。

这些家族通常依靠靠近城邦的拥有大片土地来获得财富和力量,进而成为当地的最高领导者。

封建制度的初期通常是基于领地广阔的贵族所建立的。

贵族们通常会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忠心的臣子们,以此换取他们的忠诚和支持。

这些臣子被授予执政或军事之权利,并必须履行与该领地有关的责任。

他们的职责通常是保护领地内的居民、维护秩序、税收和招收士兵。

与此同时,领主也有责任向上缴纳税赋,以确保自己和他的领地的权力不受损害。

二、欧洲封建制度的发展和演化随着时间的推移,欧洲封建制度在不同国家中发展出其他不同的特点和细节。

在一些国家,领主有权掌握大部分土地和军队;而在其他国家,像英格兰这样的国家,权力被更大规模地分散在许多地方。

在这些国家,权力分散的程度和方式通常与其政治、经济和地理环境有关。

而在欧洲封建制度的演变过程中,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铸币技术的改进和城镇化的进程,欧洲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结构都发生了变化。

商人、艺术家和其他社会阶层开始找到新的途径获取财富和政治权力。

在中世纪晚期,欧洲重新进入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文化复兴时期,这一时期的影响使欧洲封建制度进一步演化。

三、欧洲封建制度的局限性欧洲封建制度的一个主要局限是缺乏动态性。

这种社会制度通常是基于传统和惯例而建立的,因此更不可能加快这种系统的演变和进步。

同时,欧洲封建制度的发展还受到基于家族和种族的特定权利和偏见的制约。

欧洲人的“奴性”——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六)

欧洲人的“奴性”——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六)

欧洲人的“奴性”——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六)9、说说欧洲人的“奴性”奴性学说之基因今天无论多么了不得的民族,她的始祖一定是文盲,而且一定是靠刀耕火种、茹毛饮血过日子。

经过成千上万年野蛮之后,发明文字、创造工具、穿上衣服、步入文明----人类就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

每说“民主”、“人权”、“科学”,有人便将之与西方的文化和历史联系起来,似乎欧洲从来就是民主、科学的社会。

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我们知道,西方哲学主要来源于古希腊文化和基督教教义。

古希腊头号圣贤苏格拉底说:“我要对公民们说:你们彼此虽是兄弟,但是神还是用不同的东西把你们造出来的。

你们之中有些人具有统治的能力而适于统治人,在创造这些人的时候神用了金子,因此这些人也就是最珍贵的。

另一些人是神用银子作成的,这些人就成为统治者的辅助者。

再有一些人是农夫和手艺人,这些人是神用铜和铁做成的。

……统治者应当把这个神谶引以为戒,即:一旦铜铁做成的人掌握了政权,国家便要倾覆。

”在他看来,每个人出生前,就已经确定好属于哪一个等级。

苏格拉底还说,金子做的人会生出金子做的儿子,银子和铜铁做的人会生相应的儿子。

至于他经常提到的奴隶,自然是等外品,只不知他认为奴隶是用什么做的。

第二号圣贤柏拉图认为,国家是个人的放大,个人是国家的缩小,他据此勾划出了自己的“理想国”。

柏拉图也是一个以精神力量----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这“四德”治天下的倡导者。

他这种以“文化治国”的理念,与中国儒家“以德治国”思想颇为一致。

所不同的是,孔子强调的是仁政,希望官员们以琴声感化百姓,少用、尽量不用刑法;而柏拉图却是更注重暴力,对不认同他的文化的予以严厉打击,对死硬分子予以人身消灭。

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以神的名义设计并实施管理的,“我们制定有关不敬神的法律如下:如果一个人在语言上或行动上犯了不敬神的罪,任何人见到了就应该起来维护法律向地方官报告。

地方官接到报告之后,就应该立刻依法把这个人送到法庭。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在欧洲历史的长河中,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犹如一座独特的建筑,其结构复杂而又稳固,对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有着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

在古罗马帝国的衰落和日耳曼民族的入侵之后,欧洲大陆陷入了混乱与动荡之中。

为了求得生存和稳定,人们开始寻求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形式,封建等级制度应运而生。

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土地的分封。

国王将土地分封给贵族,贵族再将土地分给自己的附庸,以此类推,形成了层层分封的等级结构。

在这个结构中,每个人都对上级领主负有一定的义务,如提供军事服务、缴纳贡赋等,同时也从领主那里获得一定的保护和特权。

处于封建等级制度顶端的是国王。

国王拥有最高的权威,但实际上其权力常常受到限制。

国王需要依靠贵族的支持来维持统治,而贵族们在自己的领地内则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贵族们包括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等,他们拥有大量的土地和财富,并且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

在贵族之下是骑士。

骑士是封建等级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阶层,他们通常出身于贵族家庭,但地位相对较低。

骑士需要效忠于自己的领主,为其征战。

他们以勇敢和忠诚为荣,并且遵循着一套严格的骑士道德准则。

再往下就是平民,包括自由农民、农奴等。

自由农民拥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少量的土地,但需要向领主缴纳赋税。

农奴则几乎没有人身自由,被束缚在领主的土地上,从事着繁重的劳动。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对当时的政治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

封建领主们在自己的领地内拥有独立的司法权和行政权,这导致了政治权力的分散。

各个领主之间经常为了争夺土地和权力而发生战争,使得欧洲大陆长期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

在经济方面,封建等级制度下的农业生产是主要的经济活动。

农奴们在领主的土地上辛勤劳作,为领主提供粮食和其他农产品。

而领主们则通过收取赋税和地租积累财富,用于维持自己的奢华生活和军事开支。

这种经济模式相对封闭和自给自足,限制了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

中世纪欧洲的三级制度与封建家族制度

中世纪欧洲的三级制度与封建家族制度

中世纪欧洲的三级制度与封建家族制度中世纪欧洲的三级制度是指教士、贵族和平民三个阶层组成的社会制度。

而封建家族制度则是整个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两种制度都是中世纪欧洲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了解中世纪欧洲社会的历史和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教士、贵族和平民——中世纪欧洲的三个阶层在中世纪欧洲的三级制度中,教士、贵族和平民三个阶层各自拥有着不同的社会地位和权力。

教士阶层主要是指教堂和修道院中的神职人员,他们拥有着巨大的权力和影响力,可以说是中世纪欧洲社会中最为重要的阶层之一。

教士阶层主导着欧洲的宗教生活,管理着教堂和修道院的日常事务,对于欧洲社会的文化、艺术和教育事业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贵族阶层则是指拥有土地和财产的家族,他们通常是统治阶层的代表,掌握着国家和地方的权力。

贵族阶层在中世纪欧洲的政治、法律和经济生活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他们的势力范围通常是局限于一定的领土或地区,但也有些贵族家族拥有着跨国或跨区域的势力。

平民阶层则是指中世纪欧洲社会中的普通民众,包括商人、手工业人员和农民等。

平民阶层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但他们是欧洲社会中最为广泛的阶层,拥有着丰富的文化和生活经验。

平民阶层的发展也推动了欧洲经济的发展,为中世纪欧洲社会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封建家族制度——中世纪欧洲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封建家族制度是指中世纪欧洲农村社会中家族与家族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将土地分割成小块并交给家族成员耕种,作为家族的财产和生存基础。

而在封建系统中,领主则是拥有大片土地和拥有权力的主宰,他们通过分封给家族成员土地来换取他们的军事和经济支持。

封建家族制度是整个封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种制度下,家族之间与领主之间形成了强烈的相互依存关系,整个社会组织也因此得以稳定发展。

同时,封建家族制度也为中世纪欧洲文化和法律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

总结教士、贵族和平民三级制度以及封建家族制度是中世纪欧洲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种制度和体制的支撑下,中世纪欧洲社会得以稳定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和法律体系。

欧洲家庭史

欧洲家庭史

欧洲家庭史第一章:起源与传承在欧洲大陆上,有着许多古老且充满传奇的家族。

这些家族承载着欧洲人的历史和文化,代代相传,延续至今。

欧洲家庭史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当时部落与氏族是人们的组织形式。

这些部落和氏族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共同生活、共同战斗。

第二章:中世纪的家族进入中世纪,欧洲社会逐渐演变为封建制度。

贵族家族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他们拥有土地和财富,享有特权和权力。

这些家族世代相传的领地成为他们的象征,也是他们的根基。

在这个时期,欧洲家族的地位和影响力达到了巅峰。

第三章:文艺复兴与家族文艺复兴时期,欧洲家族的文化和艺术繁荣。

家族成员与艺术家、学者、文人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他们共同推动了欧洲文化的发展。

家族成员的赞助和支持使得许多伟大的艺术作品诞生,这些作品至今仍被人们所推崇和欣赏。

第四章:工业革命与家族企业工业革命的到来改变了欧洲社会的面貌,也对家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一时期,家族企业得以崛起,成为经济的支柱。

家族成员共同经营企业,传承着家族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

这些家族企业不仅改变了欧洲的经济格局,也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第五章:战争与家族的重建两次世界大战给欧洲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和伤痛,许多家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重建的任务。

在这个困难的时期,家族成员团结一心,共同克服困难,重建家园。

许多家族通过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和慈善活动,为社会的重建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六章:现代家族的多样性进入现代社会,欧洲家族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家族的定义不再局限于血缘关系,更多地包括了伴侣关系和友谊关系。

家族成员的职业和生活方式也变得多样化。

家族的传承和发展依然是重要的,但家族成员也注重个人的发展和实现。

结语欧洲家庭史见证了欧洲人民的历史和文化。

从古代的部落氏族到中世纪的贵族家族,再到现代的多元化家庭,欧洲家族经历了许多变迁和挑战。

然而,无论是哪个时期,家族都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支持和依托。

欧洲家庭史的故事值得我们深思和珍视,它们不仅是个体的历史,也是整个欧洲社会的一部分。

欧洲中世纪社会阶层和宗教制度

欧洲中世纪社会阶层和宗教制度

欧洲中世纪社会阶层和宗教制度欧洲中世纪,是一个由强调等级制度的维持和宗教意识的笼罩的时期,其中社会阶层和宗教制度是欧洲社会最具代表性的制度。

因此,本文将以欧洲中世纪的社会阶层和宗教制度为主要论述对象,来探究该历史时期的相关内容。

一、中世纪欧洲的社会阶层欧洲中世纪的社会阶层可以分为三个主要等级:贵族、教士和平民。

1.贵族在中世纪欧洲,贵族阶层由拥有财产、土地和财富的家族组成。

他们在当时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他们是君主们社会政治的中流砥柱。

此外,贵族之间也存在着等级划分,有权势、规模、声望和经济实力不同的贵族。

像英国的王子和公爵、法国的大贵族和德国的各地领主等,都是贵族等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教士教士是欧洲中世纪的独特阶层,他们依附于教会而存在。

教士阶层包括不同种类的人,如修道士、传道士、神职人员等。

他们在当时的社会中扮演着文化、道德和精神指导者的角色。

教士也有着自己的等级划分,例如主教、牧师、修女和修士等等。

3.平民在中世纪欧洲,平民是指没有贵族和教士身份的人。

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和劳动者,生活简单而贫困。

然而,由于社会和经济结构的演变,平民阶层在中世纪后期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开始向上流动,他们的社会地位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二、中世纪欧洲的宗教制度在中世纪欧洲,教会的权力几乎遍布了整个欧洲大陆,而教会也是所有制定法律和规章的最高法院。

人们的宗教信仰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宗教制度也有其独特的体系和规模。

1.天主教在中世纪欧洲,天主教是最主要的宗教内容,基于这种宗教信仰而出现了许多的宗教建筑和学校。

宗教机构比较集中,群众参与度也很高。

但由于教会内部复杂的等级制度和污七秽八的现象,引起了许多的反抗和质疑。

许多人也拒绝接受中世纪欧洲的官方宗教。

2.异端运动在中世纪欧洲,异端运动被认为是与天主教相对立的运动,它代表着对传统宗教信仰的一种质疑和拒绝,也使人们意识到教会权力的局限性和缺点。

欧洲的家族制度——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

欧洲的家族制度——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

欧洲的家族制度——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欧洲的家族制度是欧洲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欧洲西方文明的重要基石之一、从中世纪开始,欧洲的家族制度逐渐发展和演变,对于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从家族制度的起源、演变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要了解欧洲的家族制度,我们需要回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

在这两个古代文明中,家族制度是一种非常普遍且重要的社会制度。

家族是由一个父系血统的家庭成员组成的单位,这种血缘关系对于权力和财富的传承非常重要。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社会中,家族制度被用来维护私有财产的传承,同时也被用来管理家族事务和维持家族的尊严和声望。

随着中世纪的到来,欧洲的家族制度经历了一些重要的变化。

在封建社会中,家族不仅仅是一个基本社会单位,更是社会和政治组织的基础。

封建主依赖于家族来建立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统治地位。

在这个时期,家族制度的特征变得更加严格和复杂。

家族受到了世袭制度的强烈影响,父系血统成为财产和职位继承的重要标准。

同时,家族内部的权力转移也基本上是通过亲缘关系来实现的。

到了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的家族制度又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和城市化的进程,个人和家族的利益逐渐取代了封建主的利益,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这也导致了家族制度的疲软和权力下降。

在这个时期,家族的影响和重要性逐渐被个人的能力和财富所取代。

然而,尽管欧洲的家族制度在现代时期的发展已经不如以前那样明显,但是家族在欧洲社会中仍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特别是在一些传统农村地区,家族制度仍然是决定社会关系和权力分配的重要因素。

此外,在政治领域,一些政治家和领导人仍然会利用家族关系来确保自己的权力和地位。

总而言之,欧洲的家族制度是欧洲西方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于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变迁。

尽管现代社会的发展已经削弱了家族制度的影响力,但家族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欧洲社会的发展。

西方古代继承制度

西方古代继承制度

西方古代继承制度西方古代继承制度在不同的时期和地区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继承制度是按照长子继承制进行的,这意味着长子在家族财产和社会地位方面享有优先权。

在古希腊,继承制度是长子继承制。

在这个社会中,男性成员被认为是家族的主要继承人,而女性成员则次要得多。

如果父亲去世,长子会继承财产和社会地位,其他儿子则只能获得少量的财产和社会地位。

如果父亲留下了其他儿子,那么他们将按照年龄的大小依次继承财产和社会地位。

在古罗马,继承制度也是长子继承制。

在这个社会中,男性成员也被认为是家族的主要继承人,而女性成员则次要得多。

如果父亲去世,长子会继承财产和社会地位,其他儿子则只能获得少量的财产和社会地位。

如果父亲留下了其他儿子,那么他们将按照年龄的大小依次继承财产和社会地位。

在中世纪欧洲,继承制度是按照封建制度进行的。

封建制度是将土地和其他财产分配给儿子的一种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儿子们要根据他们的年龄、功绩和忠诚度来获得更高的地位和财产。

如果一个父亲去世了,那么他的财产将被分配给他的儿子们,这些儿子们将根据他们在家族中的地位和贡献来获得更高的财产和地位。

在文艺复兴时期,继承制度开始发生变化。

由于文艺复兴强调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父亲们开始将财产和社会地位留给他们的独生子或唯一的儿子。

在这种情况下,独生子或唯一的儿子将成为继承人,而其他儿子则只能获得少量的财产和社会地位。

在现代欧洲,继承制度已经发生了变化。

由于法律禁止平分财产,父亲们通常会将财产留给他们唯一的儿子或唯一的女儿。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将拥有更多的财产和社会地位,因为他们可以独享父亲留下的财产。

欧洲贵族继承制度

欧洲贵族继承制度

欧洲贵族继承制度在欧洲封建社会,贵族的继承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这套复杂的制度规范了贵族财产的继承顺序,以及如何根据血缘、婚姻和收养等关系来确定继承权。

以下是关于欧洲贵族继承制度的主要内容:1.男性优先继承权在欧洲贵族的继承制度中,男性成员通常享有优先继承权。

这意味着在多个子女中,男性成员通常会首先获得家族财产的继承权。

如果家族中没有男性后代,那么女性成员才能继承财产。

2.长子继承制在确定男性继承人时,欧洲贵族倾向于采用长子继承制。

也就是说,家族财产通常会传给年纪最大的儿子。

这种制度确保了家族财产不会因为分割而分散,有助于保持家族的财富和地位。

3.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是决定继承权的重要因素之一。

贵族的财产通常会传给直系后代,以确保家族财产不会流失到旁系亲戚手中。

同时,血缘关系也决定了是否具备继承资格。

只有与贵族存在直接血缘关系的后代才能成为合法继承人。

4.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对欧洲贵族的继承制度也有一定影响。

通过婚姻,非血缘关系的个体有时也能获得继承权。

例如,贵族的儿子可能会娶一个富有家族的女儿,那么这个女儿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获得她丈夫家族的继承权。

5.收养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欧洲贵族也会通过收养关系来确立继承人。

收养通常发生在没有直系后代的情况下。

被收养的子女在法律上视为家族的直系后代,有权继承家族财产。

6.遗嘱遗嘱是欧洲贵族继承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临终前,贵族可以立下遗嘱来决定财产的分配方式。

遗嘱通常会详细说明财产如何分配给子女、亲戚和其他受益人。

即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律也会根据相关规定来处理遗产。

7.财产分割在欧洲贵族的继承制度中,财产分割也是一个关键环节。

当一个贵族去世后,他的财产通常会按照遗嘱或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

分割方式可以是均分给所有子女,也可以是按照特定条件和比例进行分配。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家族财产不会因为争夺而产生纷争,同时也能保障每个成员的基本权益。

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

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

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西方文明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概念,它涵盖了从古希腊罗马文明到现代欧洲文化的多个方面。

然而,有些人认为西方文明只是一种被炒作过度的概念,是经过编造和夸大的虚构。

本文将就这个颇有争议的主题展开讨论。

首先,对于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我们可以从历史角度来看待。

西方文明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这是一个世界历史上极富影响力的时期。

古希腊给予了人类哲学、科学和政治的重大贡献,而古罗马则对法律、行政和基础设施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

这些成就无疑是实实在在的,而非扯淡。

其次,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在宗教方面也表现出强大的影响力。

基督教是西方文明中最重要的宗教之一,自公元4世纪起在罗马帝国内形成并传播。

基督教对西方文化、哲学和道德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欧洲历史和艺术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它的影响贡献无疑不是扯淡。

此外,西方文明在科学、技术和艺术领域也有着显著的成就。

在科学方面,伽利略、牛顿、达尔文等西方科学家的贡献被广泛承认,他们开创了现代科学的新时代。

在技术方面,欧洲的文艺复兴时期和工业革命为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变革,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

至于艺术领域,名家如达·芬奇、米开朗琪罗等艺术家的杰作,也成为西方文明中光辉的一页。

这些成就都是实实在在的,远非扯淡。

然而,尽管有实实在在的贡献,我们不能忽视一些人对西方文明的批评声音,他们认为这仅仅是一种西方中心主义的表现。

他们指责西方文明过度自夸,将自己的文化和价值观强加于其他文化。

这种批评认为西方文明是一种被偏见、偏爱和不公正引导的概念,不应当被过分地推崇和盲目崇拜。

有关这种批评的一种解释是,西方文明的崛起与历史上的军事征服,殖民主义和经济霸权有关。

西方列强通过殖民地扩张和经济掠夺,将自己的文化和价值观传播到全球范围内。

虽然这些行为为西方文明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贡献,但同时却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如文化冲突和不平等。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从比较文明的角度来看待西方文明。

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

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

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已出版]楼主:生民无疆001时间:2012-04-15 17:45:00 点击:298322 回复:1、谎言近些年来,由于一些“历史学家”、“文化学者”等专家的偏执与偏心,国内出现了一个怪现象:某些中国学者撰写的欧洲史,比欧美学者编写的要光鲜照人,中国专家的评价,比欧美学者的高出N倍。

古罗马,在欧洲专家笔下,美好的东西自然不会遗漏,而屠杀、战乱、夺权、饥荒、无视科学、经济文化落后等等,也无一漏网;到了我们的专家手中,罗马只有法律、强大、艺术,锦上添花尚嫌不足,似乎如果没有从天而降的祸患,罗马帝国不知会创造出怎样一个伟大的未来。

甚至,专家们一再不无遗憾地感叹:丝绸之路没能直接连通“伟大的”罗马,因而使中国与“民主科学”失之交臂。

中世纪是欧洲人正宗后裔公认的“黑暗时期”。

贵族多是文盲武夫,百姓多为无人身权利的农奴。

整个欧洲杀伐不断,关卡林立,动辄饥荒,城乡贫困,臭气熏天,瘟疫蔓延,道路坎坷,商旅不行。

这些事实,在欧美专家的著作中,俯拾皆是,而国内竟有专家一再声称:中世纪的欧洲,也比中国“科学”。

某些专家对于发现新大陆、“蓝色文明”津津乐道,至于为什么是西班牙、葡萄牙首先走向大海,始终一声不吭;为何英国“海军”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之后,西班牙便一蹶不振,“专家们”也是一言不发。

有专家说,英国因为战胜了西班牙无敌舰队,一跃成为海洋大国;为了自圆其说,不惜隐瞒英国战前无海军、战后长期无人关心海军建设的事实。

如此等等,在西方是历史常识的东西,成为了有些专家坚决不谈的“禁区”。

这些禁区,是专家们自己设置的,不存在任何政治上的问题和其它敏感原因。

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大造“西方自古就比中国强”的舆论,将国人“闭关锁国”在谎言中。

为了这个目的,尽管西方学者认定17世纪以前世界的大多数发明由中国创造,但是他们要么不承认“四大发明”,要么说这是“技术”而不是“科学”,至于欧洲为何有科学而无技术,他们是不屑于回答的;他们声称张衡的地动仪不存在,不惜将唐宋元明商人的商船改挂它国国旗,恨不得注销大批旅居海外的古代中国商人的中国国籍。

极简欧洲制度史——欧洲各国爵位制度

极简欧洲制度史——欧洲各国爵位制度

极简欧洲制度史——欧洲各国爵位制度西方爵位制度我国古代就有公侯伯子男五爵,西方的贵族等级是按照我国的爵位翻译过来的,在汉语中,通常以英国和法国的贵族制度为参考,将西方贵族制度依中国爵位分为五个等级,依序是: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Earl,在英国以外的伯爵称Count)子爵(Viscount)男爵(Baron)除了这五等爵位之外,还有亲王(或王子)、从男爵、爵士、骑士等贵族封号。

其他西方国家的贵族制度与英国的五等爵位相似,但亦有出入,比如德意志的爵位分为15等,有的国家(如波兰)实行四等爵位(没有子爵),有的国家如匈牙利实行三等爵位(没有侯爵、子爵)。

英国Rex et Imperator / Regina et Imperatrix 国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独立期间,英国君主的称号King/Queen 国王/女王Crownprince 王储,在英国称Prince of Wales,即威尔士亲王Prince 亲王或王子。

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体的爵位。

女性称Princess(公主),国王长女称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Royal Duke 大公Duke 公爵Marquess 侯爵Earl 伯爵Viscount 子爵Baron 男爵Baronet 从男爵Knight 骑士其中皇帝/女皇和国王/女王称“Your Majesty”,亲王和公主称“Your Highness”,公爵称“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统称lord,即勋爵。

苏格兰Thane 伯爵Laird 男爵法国Empereur 皇帝Roi 国王Dauphin 太子Prince 亲王Duc 公爵Marquis 侯爵Comte 伯爵Vicomte 子爵Baron 男爵Chevalier 骑士神圣罗马帝国Kaiser 皇帝K?nig 国王Kurfürst 选帝侯Fürst 亲王,或译侯爵Prinz 亲王、王子Erzherzog 大公Herzog 公爵Pfaltzgraf 宫廷伯爵Markgraf 边疆伯爵或边境总督Landgraf 伯爵Graf 伯爵Baron 男爵Freiherr 男爵Freier 男爵Ritter 骑士Junker 容克或乡绅荷兰Koning/Koningin 国王/女王Kroonprins 王储Prins 亲王Aartshertog 大公(已废弃该等爵位)Hertog 公爵Markies 侯爵Graaf 伯爵Burggraf 子爵Baron 男爵Ridder 骑士荷兰现有2个亲王家族,31名伯爵、103名男爵和8名骑士比利时Roi/Koning 国王Prince/Prins 亲王Duc/Hertog 公爵Marquis/Markies 侯爵Count/Graaf 伯爵Viscount/Burggraff 子爵Baron 男爵Chevalier/Ridder 骑士Squire/jonkheer 乡绅截止至1986年,比利时有9位亲王、5位公爵、10位侯爵、85位伯爵、35位子爵、317名男爵和113名骑士丹麦Konge/Dronning 国王/女王Kronprins 王储Fyrste 亲王Hertug 公爵Marki 侯爵Vicegreve 子爵Baron 男爵Ridder 骑士瑞典Kung/Drottning 国王/女王Kronprins 王储Kronprinsessan 女王储Furste 亲王Prins 王子Hertig 公爵Markis 侯爵Greve 伯爵Vicegreve 子爵Baron 男爵Friherre 骑士挪威Konge/Dronning 国王/女王Kronprins 王储Furst 亲王Hertug 公爵Greve 伯爵Visegreve 子爵Baron 男爵Ridder 骑士芬兰Keisari 皇帝Prinssi 亲王Arkkiherttua 大公Herttua 公爵Markiisi 侯爵Jaarli 伯爵Varakreivi 男爵Ritari 骑士芬兰贵族制度从属于瑞典的贵族制度。

可悲可怜的古代欧洲妇女——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八)

可悲可怜的古代欧洲妇女——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八)

可悲可怜的古代欧洲妇女——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八)11、可悲可怜的古代欧洲妇女五四以来,不少精英人物痛感中国妇女地位低下,在不断呼吁提高妇女地位的同时,将中国妇女受虐待归因于中国传统文化,矛头直指儒家学说,并持续地进行深揭猛批。

殊不知,欧洲无数的文字记载证明,自古以来,欧洲妇女的地位一点儿也不比中国女人高,可以说处境更糟糕。

欧洲圣贤谈女权圣贤苏格拉底是这样教导雅典女人的:“一个女人的美德,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也可以很容易地描述出来:她的责任是在管理她的家务,和看管屋里的东西,以及服从她的丈夫”。

柏拉图认为,女人的智商和小孩、奴隶差不多,除了有各种欲望、痛苦和快乐,啥也不知道。

德谟克利特说:“接受一个女人的命令,对一个男人来说是最大的侮辱”。

德谟克利特还谆谆告诫道:“女人不应该动口舌,因为这是很危险的,”“少说话对于女人是一种装饰,而装饰简朴,在她也是一种美”。

欧洲文化的另一主要源头《圣经》之中,也有不少类似的言论。

《马太福音》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

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男人写封休书,便可休掉妻子;被男人休掉了的女人,连再嫁人的机会也没有了。

在欧洲,《圣经》是最高法律,而教会是最高裁判所。

中国圣贤们,孔子孟子老子庄子等等,从来没有像苏格拉底、柏拉图那样蔑视妇女;佛教、道教,也没有像基督教那样歧视妇女。

尽管如此,至今,欧美人也没有用恶毒的语言攻击古希腊圣贤和《圣经》。

道理很简单:只有善待古人,才能善待今人,并示范于后人。

欧洲法制下女权在雅典,女人没有公民权,自然失去了财产继承权。

雅典法律规定,没有兄弟的女人,可继承自己父亲的财产,但是,她不能直接继承,必须通过她的丈夫转赠给她的儿子。

所以,对于雅典女人,生儿子是天大的事情。

怀孕、生儿子固然有利于继承财产,但也给女人套上另一枷锁,雅典规定:男人去世后流产遗腹子是犯罪;有孩子的寡妇必须留在夫家抚养孩子。

欧洲王位继承凭什么传男不传女

欧洲王位继承凭什么传男不传女

欧洲王位继承凭什么传男不传女郑子宁2015-04-13 15:00 来自私家历史遗产留给谁?一向是人类社会完成原始积累后的大问题。

平民家如此,有着大量财产的贵族家庭就更是对此头痛不已了。

选择谁作为继承人从来都是件危险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带来腥风血雨。

罗马帝国时代,罗马法对皇帝身后究竟由谁来继承并没有过多要求,而是由皇帝指定,对象多为亲属或者养子。

由于继承制度极其混乱和不明确,所以经常引发继承争议,甚至不少皇帝因此送了命。

中国人相对来说就聪明多了,从上古时代开始就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嫡长子继承制。

虽然“立嫡立长”的原则不时被打破,偶尔也有“立子以贤”或者“立储以爱”的做法。

但终究还是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心理预期,避免了很多可能的立储争议。

罗马帝国后,吸取了经验教训的欧洲人也学乖了。

各种奇奇怪怪的继承法也就因此应运而生。

而且,与中国继承规则仍有较大随意性不同,这些继承法对继承顺序往往有着更加严格的规定。

萨利克法和百年战争罗马帝国后期,大批日耳曼人渡过莱茵河,入侵帝国。

在随后的几个世纪里,日耳曼人逐渐掌控了西欧大片领土。

其中的法兰克人萨利克部族通行的各种习惯法被国王克洛维一世采纳,成为后来查理曼帝国的法律基础,这就是所谓“萨利克法”。

其中关于继承的法律成为西欧相当通行的一种继承法。

萨利克继承法的核心规则就是传男不传女。

其最常见的形式为长子继承,即由年龄最大的在世儿子继承。

如果碰上了没有儿子或者儿子全部死亡的情况,则由近及远,让其他男性亲属继承。

法国王室当属贯彻萨利克继承法的标兵。

作为法兰克人的继承者,法国人坚决彻底地遵循萨利克法。

法国历史上从休•卡佩到路易十六的所有国王均为男性,且均为休•卡佩的父系后代。

虽然法国王位的继承法如此明确,但人算不如天算。

西欧最广大肥沃土地的统治权还是太诱人了,让无数心怀叵测的阴谋家垂涎欲滴,等待着机会。

萨利克继承法有个小小的问题。

虽然女性在萨利克继承法下没有继位的权利,但是对女性的男性后代有无继承权则较为模糊。

欧洲的王位继承制度

欧洲的王位继承制度

欧洲王位继承制度欧洲的王位继承制度,源远流长,历史悠长。

从古罗马帝国时期到中世纪,再到近现代欧洲各国的君主制,王位继承制度一直是欧洲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制度旨在阐述欧洲王位继承的规则、原则和程序,为相关国家和地区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王位继承的基本原则1.血统继承:王位继承通常遵循血统继承的原则,即限定于特定的家族或氏族内部。

2.长子继承:多数情况下,王位由君主的第一个儿子继承。

然而,某些国家如英国和西班牙,允许长女拥有优先继承权。

3.顺序继承:在存在多子女的家庭中,继承权通常按照年龄长幼顺序进行分配。

三、王位继承的程序规则1.合法性原则:继承人必须是合法的,即未被法律剥夺继承权。

2.婚姻对等原则:在某些国家,如西班牙和葡萄牙,王位继承也受到婚姻对等原则的影响。

这意味着王位继承人必须是与王室有对等婚姻关系的家族成员。

3.空缺条款:若没有合法子嗣继承王位,可依据各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空缺条款进行选举或指定继承人。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1.战争和冲突:在战争或冲突期间,王位继承可能受到特殊处理。

例如,一些国家规定在战争状态下暂停王位继承程序,以避免纷争。

2.王位觊觎:对于可能出现的王位觊觎者,各国应采取措施予以打击,确保王位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五、相关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本制度旨在为欧洲各国的王位继承提供统一、实用的指导原则。

各国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使用本制度时需结合本国国情和法律体系进行具体操作。

同时,各国政府应定期审查和更新本制度,确保其适应时代发展和国家利益的需要。

欧洲的家族制度——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七)

欧洲的家族制度——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七)

欧洲的家族制度——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七)10、欧洲的家族制度——族权德谟克利特很伤心五四时期的“旗手”们,对中国家族制度深恶痛绝,认定儒家学说为祸首。

被誉为“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吴虞在《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中表示:儒家的忠孝学说导致家族制度形成;家族制度催生专制政治;专制政治致使全社会“偏重尊贵长上,压抑卑贱,”“共和之国民,而不学无术,不求知识于世界,而甘为孔氏奴隶之孝子顺孙”。

为了与家族划清界限,他辱骂自己的父亲是“老贼”,亲手痛揍自己的父亲,与父母分割家产,而且宁可将自己的钱拿出来娶小老婆、逛妓院,也不给自己的儿女用于上学。

家族制度有其严重的弊端,所以,自古就有坚决反对家族制度,有虐待长辈的忤逆之徒。

古希腊圣贤德谟克利特说:“照我看来,生儿育女是不必要的,因为我看到有儿有女的人,有很多而且很大的危险和麻烦,至于他的好处则是很少、很不足道而且很微弱的。

”“凡是觉得想要一个孩子的人,照我看来,还是在他的朋友的孩子中间去挑一个的好。

这样一来,他将能够有一个如他所希望的那样的孩子,因为他的选择是完全自由的。

”德谟克利特真的不想要孩子吗?也不是。

他说:“当人碰到运气好,有个好女婿时,就使他得了一个儿子,但是如果碰到运气不好,那就外加把女儿也失掉了。

”显然,德谟克利特不仅想要儿子,而且希望嫁出去的女儿给他带一个好女婿回来。

德谟克利特说不想生孩子,一定是儿子打老子之类的事情看多了,受到了严重刺激,才说出这样的气话、伤心话。

中国的四世同堂什么是家族?一个男人成家后,生了五个儿子,这五个儿子又各生了五个儿子,这二十五个孙子也先后成家有孩子了。

后来,这位男人和他的夫人去世了,他们的长子便理所当然地担当起领袖的角色来。

这个有血缘关系凝结成的社会团体,便是家族。

家族的存在,来源于亲情。

共同的血缘关系,使人们尊老爱幼、长幼有序、相互扶持,实乃最大的人性。

我国古代家族制度确实很发达。

汉光武帝在地方豪强家族势力的鼎力支持下,恢复了刘家的天下,随即造就了功臣之后邓、窦等外戚世族轮流掌权,多个家族掌控朝野的局面。

西方文化:中西方家族文化比较2014.7

西方文化:中西方家族文化比较2014.7

3)、萨克雷 连续 发表 的长篇 《 纽可漠一 家》 (1
85 1一1 8 5 3) 等


成熟定型阶段
(1 9 0 1一1 9 4 0) 从1 9 0 1 年 起,西 方文坛 出现
了一 大 批家 族小 说杰作.代 表作 品有 托· 曼的
《布 登勃 洛克 一家 》 (1 9 0 1)、高 尔斯 华绥 的
日战争、内战、文化大革命等等,百年之内,古老中国所经历的观念和
制度上的变化要比以往几千年的历史丰富得多深刻得多。

而“家国同构”一直是封建中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家族制度是其主要的
物质表现形式,也是君主专制的古老中国的权力基础,“一部中国历史,
就是一部家族统治的兴衰史”(李军:“家”的寓言[M]。北京:作家 出版社,1996) P17。
式 的变化。

进入 4 0 年代 前 后,家族小 说不 仅 限于描 写没 落衰亡 型家 族,也 出现
了写“上升型”家族 的作 品。这 一时 期,既有典 型 的家族小说,如马尔
克 斯 的 《 百年 孤独 》 (19 6 7又有 黑人 家族 小说如 美 国基 伦 斯 (O、 K i l le s)的 《 扬 布拉德 一家 》 (1 9 5 4)· 哈 利的《 根 》 (1 9 7 6既有
《福 尔 赛世 家 》(1 9 0 6一1 9 2 2)、

马丁· 杜 加 尔的 《 蒂博 一家》 (1 9 2 2一1 9 4 0)
、福 克 纳 的 《喧 哗 与骚动》 (1 9 2 的 等等
。这 些作 品,不仅 在 家族小说领域堪 称 杰作

演 化 阶段 (1 9 3 9一 ) 社会 的 向前 发展,带 来 了 家族 小说 内容 和形

欧洲的继承制度

欧洲的继承制度

欧洲的继承制度引言:继承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欧洲的继承制度也因其多样性和复杂性而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欧洲各国的继承制度,包括继承权、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欧洲的继承制度。

一、继承权的确定在欧洲的继承制度中,继承权的确定一般遵循亲属关系和法定继承顺序。

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亲属关系的远近以及婚姻关系的存在与否都会对继承权产生影响。

例如,德国的继承权主要以亲属关系为依据,而法国的继承制度则更加注重婚姻关系。

二、继承顺序的规定欧洲各国对继承顺序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首先继承的是直系亲属,如子女、配偶等,而再往下则是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等。

例如,在英国,继承顺序为配偶优先,其次是子女,再次是父母和兄弟姐妹。

而在西班牙,配偶和子女平等继承。

三、继承份额的划分在欧洲的继承制度中,继承份额的划分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国家采用平等分割的原则,而有些国家则采用不平等分割的原则。

例如,在荷兰,继承份额一般是平等分割的,而在瑞典,继承份额则是根据法定份额和自由份额相结合的方式。

四、遗嘱的作用在欧洲的继承制度中,遗嘱的作用非常重要。

通过遗嘱,个人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使其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但是,遗嘱的效力在不同国家有所不同。

有些国家对遗嘱的内容有限制,而有些国家则相对自由。

例如,在意大利,法律规定了一定比例的强制继承权,遗嘱不能完全剥夺亲属的继承权。

五、国际继承的问题由于欧洲国家之间的接轨程度不同,国际继承问题也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

欧盟国家通过《欧盟继承法规》对国际继承问题进行了规范,但仍有一些问题存在。

例如,跨国婚姻和移民等情况下的继承权归属问题,依然存在着一定的争议。

结语:欧洲的继承制度因其多样性和复杂性而备受关注。

继承权的确定、继承顺序的规定、继承份额的划分以及遗嘱的作用等问题都是欧洲继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了解欧洲各国的继承制度,有助于人们更好地了解欧洲国家的法律体系,并为个人的继承计划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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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家族制度——扯淡出来的西方文明(七)10、欧洲的家族制度——族权德谟克利特很伤心五四时期的“旗手”们,对中国家族制度深恶痛绝,认定儒家学说为祸首。

被誉为“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吴虞在《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中表示:儒家的忠孝学说导致家族制度形成;家族制度催生专制政治;专制政治致使全社会“偏重尊贵长上,压抑卑贱,”“共和之国民,而不学无术,不求知识于世界,而甘为孔氏奴隶之孝子顺孙”。

为了与家族划清界限,他辱骂自己的父亲是“老贼”,亲手痛揍自己的父亲,与父母分割家产,而且宁可将自己的钱拿出来娶小老婆、逛妓院,也不给自己的儿女用于上学。

家族制度有其严重的弊端,所以,自古就有坚决反对家族制度,有虐待长辈的忤逆之徒。

古希腊圣贤德谟克利特说:“照我看来,生儿育女是不必要的,因为我看到有儿有女的人,有很多而且很大的危险和麻烦,至于他的好处则是很少、很不足道而且很微弱的。

”“凡是觉得想要一个孩子的人,照我看来,还是在他的朋友的孩子中间去挑一个的好。

这样一来,他将能够有一个如他所希望的那样的孩子,因为他的选择是完全自由的。

”德谟克利特真的不想要孩子吗?也不是。

他说:“当人碰到运气好,有个好女婿时,就使他得了一个儿子,但是如果碰到运气不好,那就外加把女儿也失掉了。

”显然,德谟克利特不仅想要儿子,而且希望嫁出去的女儿给他带一个好女婿回来。

德谟克利特说不想生孩子,一定是儿子打老子之类的事情看多了,受到了严重刺激,才说出这样的气话、伤心话。

中国的四世同堂什么是家族?一个男人成家后,生了五个儿子,这五个儿子又各生了五个儿子,这二十五个孙子也先后成家有孩子了。

后来,这位男人和他的夫人去世了,他们的长子便理所当然地担当起领袖的角色来。

这个有血缘关系凝结成的社会团体,便是家族。

家族的存在,来源于亲情。

共同的血缘关系,使人们尊老爱幼、长幼有序、相互扶持,实乃最大的人性。

我国古代家族制度确实很发达。

汉光武帝在地方豪强家族势力的鼎力支持下,恢复了刘家的天下,随即造就了功臣之后邓、窦等外戚世族轮流掌权,多个家族掌控朝野的局面。

六朝更是退化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士族社会,以致隋唐时期,豪门大族的势力仍然极其强大。

唐人柳芳列举道:“过江则为侨姓(注:在西晋灭亡时,跟随晋室逃奔江南定居的世家大族,被认为是侨居者),王(琅邪王氏)、谢(陈郡谢氏)、袁(汝南袁氏)、萧(兰陵萧氏)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注:主要指今江浙地区的本地人,这里古属吴国),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太原王氏)、崔(清河崔氏和博陵崔氏)、卢(范阳卢氏)、李(赵郡李氏)、郑(荥阳郑氏)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京兆韦氏)、裴(河东裴氏)、柳(河东柳氏)、薛(河东薛氏)、杨(弘农杨氏)、杜(京兆杜氏)首之。

”唐太宗命大臣编写《大唐氏族志》,顺带将天下家族排个座次,没想到,在初稿中,任朝廷黄门侍郎的山东崔幹竟然位居第一等。

在唐太宗明确“深表遗憾”并提出“严正抗议”之后,皇族才被列居第一等,外戚也跃居第二等,崔幹列第三。

家族势力之强,由此可见一斑。

武则天嫁女儿前,以为女儿未来的两个妯娌不是出身名门,准备下令亲家休掉这两个儿媳,得知其中一人娘家还是“国亲”后才作罢。

直到唐末,家族势力才全面退出中国政治舞台。

但是,人类天然的亲情是无法割舍的,忠于家族回报家族依然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人的自然举动。

据《资治通鉴》,“寿张人张公艺九世同居,齐、隋、唐皆旌表其门。

”范仲淹幼年多受家族成员欺负,但是,他成年后,无时不思念着苏州的家族。

他省吃俭用捐献巨资,为家族购置田产兴办义庄,专门资助家族贫困成员。

他在《告诸子书》中说:“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

苟祖宗之意无亲疏,则饥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

吾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入家庙乎?”颇有影响的江西义门陈,陈姓子孙300余年同吃同住同耕耘家族田产,自办学校教育家族少年,家族包办婚丧嫁娶,鼎盛时期家族成员多达四五千人。

直到今天,在中国广大的农村,一个村子甚至附近几个村子同属一个家族,这样的现象极为普遍。

所不同的是,解放前的四世同堂、五世同堂,也就是一大家子几代人共居,共同劳动创造财富,共同生活分享财富,如今为一个个三口之家所取代。

欧洲的兄弟会欧洲也不例外,因为欧洲人也是人。

古希腊的一个个城邦,实际上就是一个个的家族或者几个家族的联盟。

古罗马,就是起家于血缘关系上的部落联盟。

帝国前的古罗马,始终是若干个大家族组成的元老院手中的工具;罗马帝国,更是皇帝和他信任的几个家族的私有财产。

到了中世纪,据法国大学者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在整个封建欧洲,当时存在着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群体。

在法国,当人们谈到亲属成员时,通常直接称之为amis(朋友);在德国则称之为Freunde(朋友)。

一份写自11世纪法兰西岛的法律文献这样列数家族成员:…他们的朋友们,即他们的母亲、兄弟们、姐妹们以及以血缘和婚姻维系的亲属‟。

”中世纪是贵族的天下。

所谓贵族,首先是显贵的家族。

也就是说,贵族是家族制度的产物。

中世纪,大小领主的后人共同继承、共同使用公共遗产,共同居住在祖传的城堡里。

马克·布洛赫说:“大贵族本身并非总是这些群体性活动的局外人。

博骚家族几代人均控制着普罗旺斯地区的各个伯爵领,虽然这个家族的每一分支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但都认为整个采邑的统治权是统一不可分的,并且所有人都采用同一普罗旺斯…伯爵‟或…诸侯‟的称号。

”大贵族如此,小贵族也一样。

“许多小领主,特别是法国中部和托斯坎尼地区的小领主,像农民一样共同继承、共同使用公共遗产,共同居住在祖传的城堡里,至少共同保卫其城堡。

这些人是…衣衫褴褛的共同继承人‟。

”身为弱势群体的平民百姓,更是重视血缘关系了。

马克·布洛赫说:“在整个乡村,到处都是为数众多的…兄弟会‟。

这些…兄弟会‟由若干个有亲属关系的家庭组成,他们共用一个炉灶、同桌进餐,耕种同一块共有地。

”由于个人命运与家族的发展捆绑在一起,不可避免的,家族会干预个人和每个小家庭的生活。

为了保持家族的地位,长辈会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干预孩子的婚姻,会为了家庭利益干预孩子的个人兴趣和发展愿望;为了维护家族的财产,家族会干预其成员的财产继承。

家族制度的是与非欧洲的家族制度及其危害性,一点也不比中国差。

和中国人一样,欧洲人的婚姻大事,也是由家族长辈决定。

古希腊人的婚姻,也是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完成的,他们的从达成婚约到迎娶新娘的程序、礼仪,还与中国传统婚俗颇为相似。

马克·布洛赫说:“在一个个人十分渺小,难以主宰自己命运的社会里,婚姻(我们知道,婚姻与众多形形色色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远远不被视为个人选择的行为。

是否缔结婚姻首先是由父亲决定的事情。

……亲属们可以干预这类事情,有时候是与父亲联合加以干预,尤其是他父亲不在世时,就更是如此。

” 所以,中国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欧洲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

家族财产虽然为某一家庭直接占有,但是家族成员认为它属于家族利益,所以个人财产所有权,往往最终为家族所掌握。

某人想将属于自己的财产卖掉,必须首先卖给家族成员。

否则,即便是已经卖给家族之外的人,在规定的范围按照约定的顺序,家族成员在偿还已付价钱之后,仍然可以取代买主的地位----这就是曾盛行于欧洲的家族成员享受赎回权的制度。

马克·布洛赫说:“即使在个人财产明显居于主导地位的时候,也不意味着个人对财物的所有权能够完全摆脱家族的羁绊。

……起初规定,每一份土地以可以接受的价格转让之前,应首先售给亲属----前提是土地已通过继承关系获得。

这是一个重要且保留下来的限制条件。

最后,大约从13世纪初开始,家族对土地买卖的控制简化为对亲属权力的简单承认:一旦土地出售,在规定的范围按照约定的顺序,亲属在偿还已付地价的基础上,可以取代买主的地位。

中世纪社会有家族成员享受赎回权的制度,这种制度的普遍性,其他制度几乎无出其右。

英国是唯一的例外。

但即使在英国,某些城市习惯法中,也有这种制度。

这种赎回权制度盛行于从瑞典到意大利的各个地区,任何一种习惯制度都不会更为根深蒂固;在法国,只有大革命才将它废除。

”中世纪欧洲,是一个彻底的世袭社会。

一个伯爵有五个儿子,谁来继承这爵位?谁都想继承,五兄弟之间的矛盾势不可免,兵戎相见也不为怪。

莎士比亚的《王子复仇记》就是一个争夺继承权的故事。

为了继承权,欧洲大地一度硝烟四起,欧洲人称之为“私战”。

后来,欧洲人统一规定:只有长子能够继承老爸的位置,这就是所谓“长子继承制”。

长子继承制,并非欧洲的特产,中国的周朝也立下了这么一个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提高,中国官方又出现了“立贤不立长”新思路,谁德才兼备谁当继承人。

在中国民间,长子始终是接任家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家族间复仇,是严重困扰中世纪西欧的“私战”的另一主要因素。

大家关心、看重家族利益,当家族利益受到外力伤害时,全体家族成员必然鼎力维护。

每个家族都有一个族长,全体成员听从他一个人的指挥。

只要家族成员受到外人的伤害,在族长的带领之下,家族全体成员将拿起武器来,惩罚杀害或者虐待其家族成员的行为。

《法国文明史》说:“一种十分有害的战争习俗在法兰西王国内流行;如果某个人杀了另一个人或使他残废,或受重伤,则受到伤害的人,或者他的朋友们(假如他死了),可以对冒犯者的亲属进行报复,虽然他们住在很远的地方,并且对这件事一无所知;于是他们白天黑夜地寻找他们,一找到其中的一个,便立刻杀死他,或使他残废,或打伤他,无需警告他或使他防备,虽然他毫不知道他族中的那个人犯的是什么罪。

”11世纪,勃艮第两个贵族家族在葡萄收获季节的发生了纠纷,双方的械斗搏杀持续了30年,其中一方就有11人死于非命。

这种家族之间的复仇行为,为西欧不少地区的法律所认可。

在卡斯蒂尔的塞普尔维达,地方法律规定,复仇者只要与原来的受害人拥有同一个太祖父,就可以向杀害亲属的凶手复仇而不认为犯罪。

这样的法律,今人看来会感到很奇怪,其实,在中国历史上,这样的判例也不少。

据《资治通鉴》,唐玄宗时期有一个著名的案子:杨汪冤杀张审素,若干年后,张审素的两个儿子杀死了杨汪,正当他们追杀杨汪的同谋时,被官府抓获。

对于此案,朝廷产生完全对立的两派,张九龄认为为父报仇理当从宽;裴耀卿和李林甫认为依法应处死。

还是唐玄宗出来给张九龄做工作道:“孝子之情,义不顾死;然杀人而赦之,此途不可启也”,最终依法处死了这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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