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产业基地补助)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财教指[2018]3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8.06.26
【实施日期】2018.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产业基地补
助)的通知
(闽财教指〔2018〕37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体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根据《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6〕44号)和《福建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闽体〔2017〕48号),对获评2016年度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的补助300万元(厦门市路桥集团、厦门国家马拉松赛由厦门市财政予以补助),对获评2017年度省级示范基地的补助100万元、省级特色基地补助60万元、省级示范单位补助35万元、省级示范项目补助35万元。现下达你市国家
级体育产业基地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请你市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分配拨付到项目单位,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
附件: 1.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示范项目补助表
2.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补助表
3.省级体育产业特色基地补助表
4.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补助表
5.省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补助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体育局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
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补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