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
安徽优选凌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优选凌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优选凌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优选凌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商务服务业-综合管理服务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安徽众家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众家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众家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众家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商务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芜湖物业排名评价标准
芜湖物业排名评价标准首先,服务质量是评价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质量:1.服务态度: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能够耐心解答、及时处理,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2.服务效率: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高效的服务执行能力,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反馈,提高解决问题的速度和质量,让业主感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专业和高效。
3.服务范围: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涵盖门卫管理、绿化环境、设施设备维护等多个方面,为业主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其次,在物业维护方面,也是消费者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物业维护能力:1.设施设备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专业的设施设备维护团队,及时检修和维护小区内的设施设备,确保小区内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提高业主的生活质量。
2.绿化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公司应注重小区内的绿化环境管理,定期修剪、浇水、施肥等工作,保持小区内的环境整洁、美观,提升小区的环境品质。
3.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注重小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巡查管理,预防火灾、盗窃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小区内的居民生活安全。
再次,业主满意度也是评价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的关键标准之一。
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应能够提高业主的满意度,让业主满意度提升的关键是:1.定期沟通:物业管理公司应与业主定期沟通,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案,提高业主的满意度。
2.投诉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尊重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业主的满意度。
3.社区活动: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多样化的社区活动,增强社区的凝聚力,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在芜湖市,物业管理公司众多,竞争激烈,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必将脱颖而出。
通过评价服务质量、物业维护和业主满意度等多个方面,消费者可以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升小区的品质和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李广雄、芜湖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广雄、芜湖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2【案件字号】(2020)皖02民终31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文勇戴玉海徐红梅【审理法官】文勇戴玉海徐红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广雄;芜湖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李广雄芜湖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广雄【当事人-公司】芜湖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胡云霞安徽鸠兹律师事务所;章亚威安徽鸠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云霞安徽鸠兹律师事务所章亚威安徽鸠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云霞章亚威【代理律所】安徽鸠兹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李广雄【被告】芜湖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李广雄与春天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实际履行新证据合法性诉讼请求反诉开庭审理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李广雄与春天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双方应依约履行该协议约定的义务。
李广雄在接受春天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后,应依约向春天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但李广雄未能交纳物业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即交纳物业费的责任,故对春天物业公司要求李广雄给付物业费的请求,应予支持。
由于春天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时存在瑕疵,一审判决将物业费酌情调整为1.65万元,并无不妥。
李广雄上诉称,春天物业公司的主张,超过诉讼时效,不应予以保护。
赵俊、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俊、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03【案件字号】(2020)皖02民终203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利民肖珍陈勇【审理法官】王利民肖珍陈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俊;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当事人】赵俊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当事人-个人】赵俊【当事人-公司】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姚伟健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姚伟健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姚伟健【代理律所】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赵俊【被告】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本院观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均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合同约定证明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和查阅原审卷宗,本院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另,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现已更名为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均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本案中,在福田物业芜湖分公司已提供物业服务的情形下赵俊负有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赵俊上诉所称的违章搭建、油烟排放、开设小饭桌等情形,不是其拒付物业服务费的事由。
其若有证据证明上述情形给其造成损失的,可另案向相关主体主张赔偿。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不应以此拒付物业服务费。
安徽涛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涛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涛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涛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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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良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良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良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良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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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区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区分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区分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区分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张翼鹏、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翼鹏、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0.21【案件字号】(2021)皖02民终276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钱晨李贺宋喜萍【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翼鹏;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当事人】张翼鹏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当事人-个人】张翼鹏【当事人-公司】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原告】张翼鹏【被告】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本院观点】证据一达不到证明目的,证据二业主群微信聊天记录不符合证据形式要求,内容也不能代表全体或者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均达不到证明目的,不予采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本院二审诉讼过程中仅针对张翼鹏的上诉主张进行审查,对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的问题不予审查。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据不足证据交换自认质证诉讼请求另行起诉反诉开庭审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2-24 02:26:18张翼鹏、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皖02民终2760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张翼鹏。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根娣(系张翼鹏母亲),住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银湖北路华强旅游城B座三楼。
负责人:何良俊,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婷。
审理经过上诉人张翼鹏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2021)皖0202民初4908号民事判决,向该院提起上诉。
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2003
108
68
铜陵市广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
1998
108
69
铜陵市静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
1998
106
70
合肥市绿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服务
2007
106
71
芜湖华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2003
106
72
安庆市实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2002
103
物业管理
2007
120
57
上海新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分公司
物业管理
2003
118
58
黄山市信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2004
118
59
安徽飞马旅游商品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2003
117
60
淮北飞亚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物业服务
2001
117
61
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宅及非住宅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
2002
202
22
巢湖市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2007
200
23
马鞍山市华侨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服务
2005
200
24
合肥筑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2008
200
25
合肥庐阳工业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2004
198
26
合肥市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2001
197
27
安徽信地大市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华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华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华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华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芜湖市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
芜湖市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
设立24小时客户服务与维修热线,确保业主可随时联系物业服务公司。
提供日常服务与专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修、保养,公共设施维护,以及代缴水、电、燃气等公共服务费用。
为业主提供租赁、商务、家政等多元化服务。
二、保洁服务
设有专业的保洁团队,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清扫和消毒。
对小区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运,确保小区环境整洁。
提供室内保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吸尘、清洁卫生间等。
三、安保服务
设有24小时安全监控系统,对小区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监控。
安保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对小区进行巡逻,确保小区安全无虞。
提供访客登记服务,确保小区内的安全秩序。
四、绿化养护服务
设有专业的绿化养护团队,对小区的绿化进行定期修剪、施肥和浇水。
在重大节日或活动时,进行临时装饰和布置,增加小区的美观度。
对枯萎的植物进行及时更换,确保小区的绿化质量。
五、维修服务
提供24小时的维修服务,确保业主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为业主提供家电维修服务等增值服务,方便业主的生活。
芜湖市远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先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芜湖市远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先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3【案件字号】(2020)皖02民终343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贺鲍迪徐海军【审理法官】李贺鲍迪徐海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芜湖市远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先文;褚绪银【当事人】芜湖市远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先文褚绪银【当事人-个人】刘先文褚绪银【当事人-公司】芜湖市远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俞正德安徽耕天律师事务所;杨园安徽文理律师事务所;闵佳瑶安徽文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俞正德安徽耕天律师事务所杨园安徽文理律师事务所闵佳瑶安徽文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俞正德杨园闵佳瑶【代理律所】安徽耕天律师事务所安徽文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芜湖市远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告】刘先文;褚绪银【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应具备该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第三人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查明事实同一审。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应具备该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远辰物业公司将其物业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个人褚绪银清运,明显存在选任过失,一审法院据此判决远辰物业公司对刘先文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依法应予维持。
高保华与芜湖白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高保华与芜湖白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2【案件字号】(2020)皖02民终36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国廷斌徐红梅蔡俊【审理法官】国廷斌徐红梅蔡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高保华;芜湖白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高保华芜湖白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高保华【当事人-公司】芜湖白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高保华【被告】芜湖白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高保华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维修纠纷已经过法院判决,开发生未履行该判决不能成为其拒绝交纳物业费的理由。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实际履行违约金侵权支付违约金证明开庭审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本院二审对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高保华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维修纠纷已经过法院判决,开发生未履行该判决不能成为其拒绝交纳物业费的理由。
虽然白金物业公司张贴了停水通知单,但是从停水通知单的内容上看,所欠水费均有变化,高保华称其未实际居住的真实性,本院无法确认。
其要求对某些部位维修重做上诉请求,亦非本案审查的范围。
本院对高保华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
综上,高保华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高保华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21 13:09:24【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白金物业公司为芜湖市白金湾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高保华系芜湖市白金湾小区15幢1124室房屋业主,房屋面积为56.82㎡。
刘士婷、芜湖市三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士婷、芜湖市三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8.20【案件字号】(2022)皖18民终19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司含江魏牟莉王瑶【审理法官】司含江魏牟莉王瑶【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士婷;芜湖市三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刘士婷芜湖市三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刘士婷【当事人-公司】芜湖市三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程春欢安徽皖东南律师事务所;李港安徽皖东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程春欢安徽皖东南律师事务所李港安徽皖东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程春欢李港【代理律所】安徽皖东南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士婷【被告】芜湖市三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债务应当清偿。
其一,三友物业公司开具给刘士婷的0003525号收款收据备注栏为留白的事实,涉案双方均不持异议。
【权责关键词】撤销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综上所述,刘士婷辩称2017年度物业费以现金方式支付、2018年度物业费以扫码方式支付的事实成立。
刘士婷的上诉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一审判决认定刘士婷尚未支付2018年度物业费,与二审审查认定的事实不一致,一审裁判结论错误,二审依法予以纠正。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判决如下:【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
案涉2017年度物业费付款方式如何确定及2018年度物业费有无支付系本案二审争议焦点。
天长市凤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天长市凤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天长市凤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天长市凤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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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艺、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曹晓艺、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19【案件字号】(2021)皖02民终319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钱晨李贺宋喜萍【审理法官】钱晨李贺宋喜萍【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曹晓艺;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当事人】曹晓艺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当事人-个人】曹晓艺【当事人-公司】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杜波安徽蒋平华律师事务所;邓纬韬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刘炎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杜波安徽蒋平华律师事务所邓纬韬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刘炎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杜波邓纬韬刘炎【代理律所】安徽蒋平华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曹晓艺【被告】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本院观点】二审应围绕上诉请求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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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物业公司与曹晓艺之间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系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而支付物业费便是业主的主要合同义务。
华强物业公司提供每年的催缴通知单及EMS邮寄单等足以证明其向曹晓艺不间断的主张过物业费,一审对此已有详细论述,本院基本予以认同,不再赘述,曹晓艺主张超过诉讼时效没有事实依据,一审未予支持正确。
黄山市华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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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格内不敷填写,可另加附页;
三、应当如实填写,不得作假;
四、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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