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金融法
全球化视野下的国际金融法发展路径研究论文
全球化视野下的国际金融法发展路径研究论文全球化视野下的国际金融法发展路径研究论文国际金融法源自于国际经济生活,而且能够对国际经济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当前,金融全球化趋势已成为国际经济生活中的一大显著特征,对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及文化生活等产生了十分广泛、深刻的影响。
在当前金融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情况下,国际金融法呈现出迅速发展的势头,并在有关各领域取得了很多实质性进展。
当前,在金融全球化的巨大影响之下,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必须寻求新的发展路径。
笔者就此对金融全球化与国际金融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审视,并提出了国际金融法在金融全球化体系下的发展新动向。
当然,这一种发展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压力或是一种需求。
把握好这种压力或者需求,就能更好地把握国际金融法的发展脉搏。
一、金融全球化与国际金融法的关系当前,国际经济生活中的发展动向与鲜明特征,突出表现为经济领域的全球化。
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已全面而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那么,作为全球化浪潮在经济领域中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主要是以商品、服务、技术与资金大规模跨境流动,再加上各类生产要素的全球化配置与重组为主要特征。
经济全球化作为经济市场化与国际化的全面延伸与必然要求,可以说是充分反映了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依存度在逐渐加强、加深。
经济全球化在内容上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部分:一是生产全球化,二是贸易全球化,三是投资全球化,四是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作为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容与高级发展层次,是由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另一大特点——经济领域中的金融化所引发的。
经济金融化,主要是指实物经济已经被金融经济所代替,社会资产的金融资产化程度在逐渐加深,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已经日益深入地表现在国际金融关系上,比如,国际债权与债务关系、国际股权及股利关系及国际风险保险关系等。
在经济金融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情况下,经济全球化十分突出地表现出金融全球化的趋势。
所谓国际金融法,是指国际金融关系在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产物。
金融法实践教学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法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金融法实践教学作为一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旨在探讨金融法实践教学的现状、意义、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为我国金融法实践教学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引言金融法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其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至关重要。
金融法实践教学能够使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然而,我国金融法实践教学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实践教学内容单一、实践环节不足等。
本文将从金融法实践教学的现状、意义、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金融法实践教学的现状1. 实践教学内容单一目前,我国金融法实践教学主要以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实习等形式为主,教学内容较为单一。
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难以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实践需求,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2. 实践环节不足金融法实践教学环节较少,学生接触实际案例的机会有限。
这使得学生在面对实际问题时,难以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影响了实践能力的提升。
3. 实践师资力量不足金融法实践教学需要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指导,但目前我国金融法实践教学师资力量不足,难以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三、金融法实践教学的意义1.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金融法实践教学能够使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今后从事金融法律事务打下坚实基础。
2. 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金融法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深入了解金融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 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金融法实践教学能够使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
四、金融法实践教学的方法1.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一种常见的金融法实践教学形式,通过模拟真实案例,让学生在法庭上扮演不同角色,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是金融法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金融法律问题的处理方法,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金融学论文
金融学论文金融学论文范文2500字(通用9篇)金融学论文篇1一、引言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中,金融学发挥不容忽视的作用。
由于近几年我国经济市场的蓬勃发展,金融学也得到各个行业的高度重视,各大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企业以及证券公司等都迫切需求金融学专业的人才,而这些需求也给金融学的发展带来的更多的挑战。
如今金融学的发展与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但金融行业也随着经济市场的改变而发生了一定的变革。
二、我国金融学面临的挑战1、金融学基础理论的滞后。
从当前金融行业的发展形势来看,金融学科的自身价值也逐渐被提升。
金融行业想要得到稳定的发展,对其相关储备人员的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我国金融学科的设置就是为了培养金融专业的技术性人才,金融学主要是研究价值规律以及对价值进行评判的一门学科,这门学科也是我国现代经济发展的结晶。
金融学的内容通常会涉及到关于物理、数学和工程学方面的知识,所以想要学好金融学不仅是要掌握经济学科以及金融学科的相关的知识,也会熟练掌握物理和数学以及工程学相关的知识。
金融学的学习有很高的要求,除了要对金融学以及经济学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进行掌握,也要具有较强的理性思维分析能力。
但由于现阶段我国金融学科目的内容设定比较落后,对于金融学的本体含义的设定也比较含糊,其中相关知识的布局过于粗略。
并且就目前而言,我国金融学的师资力量还不够完善,在日常教学中可调配的师资比较缺乏,其教学水准也是有待提高,基于这些情况各大高校所培养出金融学人才的专业技能以及素养也不是很高。
另外有些教师对金融学知识的理解不够透彻,在教学过程中很可能会误导学生。
还有就是部分高校关于金融学的教学资源和设备也不够完善,在这种条件下所构建出来的教学模式也存在着各种弊病。
金融学专业的学生大部分都是接受了专门导师的教导,就样就会导致学生在金融学方面的综合水准不高,如今教学体制中又缺少可用的竞争空间,从而就会严重影响金融学的发展。
2、金融学的知识内容没有紧密衔接现实生活。
经济法论文范文5000字(必备12篇)
经济法论文范文5000字(必备12篇)摘要: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自产生以来,对国际经济的发展以及对有关国际经济实体产生了巨大影响。
笔者拟在对其概念的界定基础上,对国际经济法的历史进行相关的梳理,并对其思想做出简单的评述。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论文一、国际经济法的一般价值国际经济法是各种规范的总称,主要是调整跨国的贸易、投资、税收和运输关系。
国际经济法运用自身的调整角度、调整范围、规则模式以及运作机制,让这些价值具有新的特定的意义,就是要达到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的目的。
(一)秩序在确立国际经济法的时候以及在确认国际经济法秩序方面的时候这其中的好处便体现在国际经济法的秩序价值上。
秩序的体现是体现在国际交往中的不同层面,拿各国的关系来讲,国家之间的力量比较、竞争与合作便是一种秩序;就国家对个人的管制来看,该国的涉外经济秩序是由独立的政府管制变演变而成的。
(二)自由追求自由是人类一直向往的。
在国际经济法的范畴里,对自由的定义主要包括了国家赋予个人的交易行为和国家本身的经济自由。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在国际法上,制定宏观经济发展战略方面的自由的含义主要是体现在国家主权的经济领域原则上。
2.在现代拥有主权的国家不单单对涉及本国的经济活动的管制上给予自由,还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维护本国的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
3.商人的作用便是完成跨国经济活动。
国家赋予了商人们自由交易的权利,商人们追逐着自己的经济利益的同时,还使得国家有关产业得以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国家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
(三)正义经济公平和经济正义是国际经济法正义价值的两个分支。
公平是一种利益分配的算术平均或者是几何平均。
正义便是法律使强者和弱者之间有所缓和,并且起到保护弱者的地位和实现生态正义的目的。
(四)效率就国际经济法的起源及国际经济法的内容来讲,这其中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国际经济和其他资源的最优配置,在国际经济的效益方面使其大大提高。
高职院校金融法规课案例教学问题论文
高职院校金融法规课案例教学问题探析摘要:案例教学虽然在中国的起步较晚,但我国学者认识到案例教学在教学中的作用,尤其是在法学领域。
我国高职院校法学案例教学改进的对策:一是正确认识、科学定位;二是提高案例本身的趣味性;三是与学生的具体情况结合;四是完善教学体系。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学;高职院校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2-0239-02一、案例教学概述(一)案例教学的概念案例,是人们对生活中具有典型的、丰富多彩且深刻事件的陈述。
案例对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案例”一词最初来源于医学界,是医学界医疗案件和个别病例的总称。
目前,案例在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以及法学等学科中,已经成为行之有效的研究工具。
案例一般包括四大要素:一是情景,案例是对一个真实而复杂情景的描述。
二是典型事件,案例是人们所关心的焦点事件的描述,是对具有典型性情景的陈述。
三是多问题的呈现,一个好的案例必须有多处问题或者疑难问题出现。
四是解决方法,案例要有一个或者多个解决方法的记述。
法学案例,即为人们对生活中法律事实的陈述,本文所指的案例就是法律案例。
法学案例包括狭义的法学案例和广义的法学案例。
狭义的法学案例是指直接从司法实践当中所提取的案例;广义的法学案例是指源于生活中真实的事件但是经过人为加工,使其更具有典型性的虚拟案件。
本文所研究的案例是指广义的法学案例。
法学案例教学法,最早源于1870年的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师运用案例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教学,开展职业教育,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后来案例教学推广到了美国哈佛大学的医学院以及商学院,最后,在全球范围内得以传播,成为学界研究的焦点。
所谓的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学生掌握了有关法律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法学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法律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法律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独立思考或者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掌握其中的法学理论,同时培养正确的法学价值观、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
绪论 金融法基本理论
绪论:金融法基本理论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金融领域的法律和规范越来越成为国家治理的重点之一。
金融法作为一门“横跨立法、行政、司法、市场监管、风险控制等多个领域的交叉性学科”,在金融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从金融法基本理论的角度出发,探讨金融法的相关概念、历史背景、理论基础等方面。
一、金融法的概念金融法是指对金融活动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和法律制度的规范和调整的学科。
它无论从学科范畴、内容分布、制定实施层级、实践实施特点等方面来看,都是一门高度综合性的学科。
在实践应用中,金融法的范畴很广,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法、保险法、银行法等多个方向的法律领域。
它不仅涉及到金融市场、金融机构,还涉及到各类资产、金融衍生品等。
因此,金融法研究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提出了更高的理论和法律要求,如制度完善、风险防范、诚信维护、权益保障等。
二、金融法的历史背景金融法学作为一门新的交叉学科,在我国还比较年轻。
但是,金融业在我国的历史比较悠久。
我国的钱庄、票号、典当业等买卖百货、贷款的交易,早在清朝时期就已经初具规模。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金融机构和市场日益完善,金融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的规范金融活动,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制定相关的法律与制度。
早在19世纪中期,美国首张邮政汇票法案以及银行特许章程的颁布,奠定了美国对金融机构的有限监管基础。
而在我国,也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各类金融法规和制度不断出台。
比如,我国于1984年颁布了第一部证券法,这标志着我国金融法进入了现代化阶段。
三、金融法的理论基础金融法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经济学、法学和金融学。
经济学理论对金融法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支撑。
具体来说,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金融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研究个体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和市场运作等,为金融交易的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宏观经济学研究国家经济与社会整体的运作和发展,为宏观调控和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指导;而金融经济学研究金融市场的机制和发展规律等,为金融活动的运作和管理提供理论支撑。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金融法与金融监管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金融法与金融监管金融法与金融监管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在当今社会,金融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金融法与金融监管对于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金融法与金融监管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性以及其具体作用。
一、金融法的重要性金融法是指对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的一系列法律制度。
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金融法能够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有序。
金融市场的稳定对于整个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金融法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设立、运营和退出等方面进行规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
其次,金融法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金融市场是一个复杂的市场,投资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
金融法通过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提供投资者保护制度,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金融法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和发展。
金融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伴随着金融风险的增加。
金融法的存在可以规范金融创新行为,确保金融创新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二、金融监管的作用金融监管是指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金融监管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金融监管可以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金融市场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各种金融产品,存在着潜在的风险。
金融监管机构通过设立监管规则和标准,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风险。
其次,金融监管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保障。
金融监管机构通过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禁止操纵市场行为等措施,确保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最后,金融监管可以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健康发展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监管机构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能力等进行监管,确保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关于经济法的论文
关于经济法的论⽂论⽂常⽤来指进⾏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章,简称之为论⽂。
它既是探讨问题进⾏学术研究的⼀种⼿段,⼜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学术交流的⼀种⼯具。
它包括学年论⽂、毕业论⽂、学位论⽂、科技论⽂、成果论⽂等。
关于经济法的论⽂1 国际经济调节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以便依法进⾏调节。
法律规制着国际调节,使权⼒不得滥⽤;法律⼜保障着国际调节,使调节活动能够顺利进⾏,调节措施得到实施。
如果说各国的国家调节也离不开法律(经济法),应当依法调节,那么,国际调节对法律的依赖性则更甚于国家调节。
因为国际调节不像各主权国家有可能在法律之外还采取⼀些⾏政指令⽅式。
因此可以说,国际调节就是法律调节。
离开法律,国际调节⼨步难⾏。
事实上,迄今国际调节的产⽣和发展史,就是国际调节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历史。
作为规范和保障国际经济调节的国际调节法律(简称国际经济调节法),它是调整在国际经济调节过程中各种国际调节主体同被调节主体之间发⽣的有关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调节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际调节过程中各种国际调节主体同被调节主体之间发⽣的社会关系,简称国际经济调节关系。
国际经济调节关系是⼀种国际经济关系,具有国际性、经济性。
但它不是⼀般的国际经济关系,它还有着其他⼀些明显特点,例如: (⼀)它发⽣在国际经济调节过程中,并因国际调节⽽引起;它不是发⽣在⼀般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不是⼀般的国际经济交换关系和商品货币关系。
(⼆)国际经济调节关系的主体包括调节主体与被调节主体,调节主体是两国以上政府间建⽴的意志共同体,包括基于双边、多边、区域性或全球性协定、公约⽽形成的临时或固定的组织体;⽽被调节主体则是相关的国家、政府以及国际社会民间经济组织或个⼈。
他们之间是⼀种经济调节与被调节、管制与被管制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三)这种关系具有⼀定强制性。
虽然国际调节主体的产⽣及其职权范围,原来是经由各被调节主体⾃由协商,⾃愿达成⼀致的,但既已同意,就必须接受调节和管理,如果不履⾏承诺或有所违反,就可能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裁。
国际金融法结课论文
国际金融法结课论文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内容摘要】证券市场国际化是当今世界金融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如何适应和促进这一进程,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立法和实践的重要课题之一。
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许多国家证券立法的宗旨之一,也是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必须重视的核心问题,中国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过程中面临许多法律和制度上的问题,本文主要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对国际和国内的立法和实践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国际化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一、证券市场国际化及其表现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资金以证券形式在国际间自由流动,即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在国际范围内的自由化,原来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成为世界性证券市场的一部分。
1从证券市场本身所包含的内容来看,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应该包括投资者的国际化、筹资者的国际化、证券经营主体的国际化以及金融品种和金融制度的国际化。
从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来看,证券市场国际化包括这样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国外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机构在本国发行证券和本国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发行证券,也即证券筹资国际化;二是外国投资者投资本国证券和本国投资者购买外国证券,也即证券投资国际化;三是本国法律对外国证券业经营者进出本国的规定和本国证券业向国外发展的有关规定,也即证券商及其业务的国际化。
目前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都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世界各大证券交易所已拥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上市公司、各国竞相建立创业板市场、各国证券交易所寻求大联盟。
2000年,纳斯达克上市的4829家公司中有429家外国公司;纽约交易所上市的2592家公司中有405家外国公司;伦敦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王开国着:《中国证券市场跨世纪发展思考》,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5页20%,外国公司的市值占全部上市公司市值的66% ;其他市场外国公司的比例分别为阿姆斯特丹40%,布鲁塞尔42%,瑞士42%,新西兰34%。
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
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不仅能够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正,也对国际投资和经济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本文将探讨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一、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不断增加,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也日趋完善。
目前,各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主要包括金融市场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和金融合同法律制度等方面。
在金融市场法律制度方面,各国普遍设立了证券法、期货法、银行法等法律,以确保金融交易的公平和透明。
同时,还建立了相应的交易所和监管机构,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在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方面,各国建立了健全的金融监督机构和监管制度,对金融机构的运营和风险管理进行监管。
此外,还加强了对金融犯罪的打击,确保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在金融合同法律制度方面,各国法律建立了完善的金融合同法律制度,保护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金融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金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金融法律制度已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金融法律制度的衔接性和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多元化,现有的法律制度往往存在衔接不完善的问题,导致监管和执法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其次,金融法律制度的监管手段和措施需要创新和完善。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演变和新的金融业务的涌现,现有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已经不再适应实际需要,需要进行创新和改进。
再次,金融法律制度的国际协调和合作亟待加强。
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跨国金融交易和资本流动不断增加,各国之间需要进行更加紧密的合作和协调,以应对跨国金融风险和犯罪。
三、对金融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的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制度,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和完善。
首先,加强金融法律制度的协调和衔接。
各国应通过建立统一的金融法律框架,加强各种金融法律制度的衔接和协调,提高监管和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十篇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十篇第1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一、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一)金融消费者的相关定义。
“金融消费者”在中国还无法称得上是一个法律概念。
在理解金融消费者是一种消费类型的基础上以及金融领域对消费者概念延伸的基础上,中国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的需要而购买、使用甚至是接受金融机构的服务,这种行为被称为“金融消费者”。
虽然觉得金融消费者只是指自然人,公司或者群体不在其列的学者不在少数;但是在金融商品在交易的时候,由于金融商品的服务客观化、专一化的原因,对于由金融精英构成的金融产品甚至是服务提供者而言,这个时候没有专业知识的不仅仅是自然人,还可能是法人甚至是其他组织,这便轻而易举的发现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在。
正因为如此,个人、法人甚至是其他组织才可以加入金融消费者概念的行列,但碍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备金融专门知识,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因,所以相关决定由法院或专门裁决机构代劳。
(二)金融消费者的相关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肯定金融消费者权利,金融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所能够做出或者不做出的一定行为在金融消费领域,甚至是要求金融经营者相应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它是消费者权利重中之重的组成部分。
虽然这个定义相应的忽略了金融消费者在其他法律上可享有的某些权力,但是金融消费者权1.安全保障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在不损害他的个人和财产权利的情况下购买、使用金融产品甚至是接受金融服务。
它包括两个方面:人身安全和公共关系。
为了保障金融消费场所和消费资金的安全,金融机构必须使用相应的办法。
这种义务产生于一项合同的基础上,并且拥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2.知情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了解他们购买、使用甚至是接收的金融商品的真实情况。
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存在于金融市场的技术特点、专业化特征和运作特点。
这就使得金融消费者正确认识早期银行的损益风险、成本与利润结构、惩罚机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论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论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金融法基本原则探析
[提要]::本文通过对我国金融业的基本原则和经营模式与法律监管
进行阐述,介绍我国现行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模式,指出其在金融法中
的重要作用及其原则性的导向作用,从而对现行金融法的四原则进行补充。
...
金融业的基本原则,是一国金融立法体系贯穿始终的主线和纲领,它
通过对若干重大基本问题的定性和定位,对国家金融发制建设起基础性的
导向作用。
就金融法而言,只有立足科学的基本原则,才能确保立法的高
质量;就金融法的学习和研究而言,只有准确把握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才
可能透彻理解金融法的全部内容。
现行的金融法基本原则有如下四个:第一、以稳定货币为前提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
金融促进经济的发展。
必须受客观规律的制约,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保持货币价值的稳定。
经济的发展是指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的发展,而非纯指经济的增
长速度。
该原则突出表现为:1、将“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
经济的增长”法定为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
2、确立了中央银行执行
货币政策的相对独立性。
3、规定了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文责义务。
4、规定了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为中国人民银行灵活、有效地
调控货币供应量提供了法律基础;在严格规范人民币发型和流通管理的同时,加强了对外汇和外债的科学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了各种危害货币、扰
乱货币流通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兼顾金融效率与金融安全的原则。
该原则强调的是金融效率与
金融安全的对立、统一。
二者只有相互协调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功效。
浅谈金融法基本原理
浅谈⾦融法基本原理浅论⾦融法基本原理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体化的背景下,⾦融创新⽇新⽉异,国家⾦融运⾏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保证⾦融安全、⾼效、稳定运⾏成为各国⾯临的重要⽽急迫的任务。
⾦融法对于经济领域的作⽤也就不⾔⽽喻。
本⽂中,我们将从⾦融法的概念、性质和特征、地位、调整对象和体系当中阐述⾦融法的基本原理,以求进⼀步推动⾦融法学的完善和发展。
⾸先,对于⾦融法的概念,可以从实质意义上、也可以从形式意义上加以理解。
法是由有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系统构成的,调整同⼀类性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集合为⼀个法律部门或法律制度。
所谓实质意义上理解的⾦融法,就是指调整⾦融关系及⾦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或表述为⾦融法规范之总称。
不论⾦融法规表现在法律之中,还是表现在⾏政法规或政府规章中都是实质意义上的⾦融法。
法的形式是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态,如法律、⾏政法规、地⽅性法规等。
因此,形式意义上的⾦融法,是指国家⽴法机关制定的调整⾦融关系的规范性⽂件,也就是⾦融法律或者⾦融法规,例如,《商业银⾏法》、《外汇管理条例》等。
⽬前我国尚未制定集中调整⾦融关系的以“⾦融法”命名的法律:《⾦融法》。
对于⾦融法,⼤多从实质意义上去定义。
徐孟洲⽼师这样定义:⾦融法是调整货币流通和社会信⽤活动中所发⽣的⾦融关系和政府对⾦融机构、⾦融⾏为进⾏监管与调控所产⽣的⾦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简⽽⾔之,⾦融法是调整⾦融关系及其⾦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对于⾦融法的性质和特征,经济法在本质上是属于经济法的范畴的。
因此,他的性质与经济法有很⼤的相似性。
主要原因在于:第⼀、作为⾦融法调整对象的⾦融及⾦融关系具有强烈的经济属性,是国家调控经济、监督市场过程中发⽣的核⼼经济关系;第⼆、⾦融法具有经济法法律部门的⼀般特征;第三、⾦融法确⽴国家调控和监管⾦融业的法律原则,⾦融主管机关据此依法调控⾦融业和监管⾦融市场,体现出⾦融法规范和约束政府权⼒的经济法性质的作⽤。
国际经济法论文
国际经济法论文国际经济法是介于国际法和国际经济学之间的一个交叉学科,研究的是国际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和规则。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际经济法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这篇论文中,我们将探讨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以及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和发展趋势。
一、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国家之间的经济互动也变得愈加紧密。
国际经济法作为国际法一部分,约束着各国之间的经济活动,维护了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有序进行。
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 促进国际贸易与投资自由化。
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目标之一。
通过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国际投资协定的签署,各国之间的贸易障碍和投资限制得以减少,促进了国际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和自由化,有力地推动了全球化进程。
2. 维护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国际经济法为全球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国际经济法规定了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基于公平和正义的国际经济秩序,使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更具公正和可持续性。
3. 保障各国经济安全。
国际经济法规范着各种经济活动和交易,有助于维护各国的经济安全。
通过国际经济法的规范,可以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干扰,维护各国的金融稳定和价格稳定,有利于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球经济合作中的基础制度之一。
国际贸易法规定了各国之间的贸易规则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保障了全球贸易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2.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主要涉及到国际间投资合作和投资保护等问题。
国际投资法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在各国境内的投资权和受保护的权利,为跨国投资提供了法律保障。
3.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涉及到国际银行和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等问题。
国际金融法规定了国际金融交易的规则和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为全球金融市场和金融经济的稳定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世界经济法论文3300字_世界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世界经济法论文3300字_世界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世界经济法论文3300字(一):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与我国经济法的完善论文【摘要】我国的经济法存在立法体系有弊端、相关立法可操作性不强、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法体系、市场管理法制不健全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与WTO的基本法律原则,完善经济法调整对象、增强经济法的可操作性、完善经济法体系,从而最终实现我国经济法的完善。
【关键词】WTO;经济法;完善;对策经过长达十五年的谈判,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于2001年11月通过了中国的议定书,2001年12月,中国正式成为其成员之一。
这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同样,我国经济法为了应对新形势,也需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WTO的基本法律原则作为一个协调各成员多边贸易关系的国际机构,WTO是目前世界上最重要的规范全球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WTO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基本规则。
这套基本规则有效地推动了经济全球化发展,其中的三大法律原则对我国经济法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非歧视待遇原则。
WTO的非歧视待遇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包含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看作各国主权平等原则在贸易关系中得到的延伸,是各成员进行自由平等贸易的基本保障之一。
最惠国待遇是指假如某一成员将某种优惠条件给了另一成员,相应地它就必须把该优惠条件给予WTO的其他所有成员,任何成员都不得对其他成员进行区别对待。
国民待遇则是WTO的成员要保证本国公民、企业等在本国范围内所享受的待遇能同等地被其他成员国享受,而不应对本国和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产品或者人员之间进行区别对待。
公平竞争原则。
WTO的公平竞争原则是指各成员在进行出口贸易往来时不能采用不公平的手段进行贸易竞争。
这就要求各成员不得实行出口补贴或产品倾销等违反公平竞争的手段使其他成员的合法利益受损。
按照WTO的规定,如果一方成员通过出口补贴或倾销的方式向其他成员出口产品,并对其他成员工业造成损害或者有发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受损成员可依法采取反补贴、反倾销等应对措施。
金融法论文题目(推荐题目124个)
金融法论文题目(推荐题目124个)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总称。
金融关系包括金融监管关系与金融交易关系。
所谓“金融监管关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金融交易的监督管理的关系。
所谓“金融交易关系”,主要是指在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各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大众之间,大众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的关系。
下面是整理好的关于金融法论文题目124个,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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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基本原则思考研究论文(共4篇)
金融法基本原则思考研究论文(共4篇)第1篇:基于金融特许制下网络金融法律监管研究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时代,网络营销模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模式,网络消费的发展促使互联网金融得到迅速发展。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程度也不断健身,互联网发展趋势不断加快,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不断成熟,其中电子技术的发展促使互联网金融业务不断扩展,也促使银行资本在更大范围、更快速率内快速运转,互联网金融特性深深烙印在现代企业的经济发展中。
现今社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对传统金融市场产生影响的同时,法律监管风险也不断上升,因此在金融特许制下,要重视网络金融法律监管的调整工作。
一、网络金融的含义网络金融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的金融活动的总和,具有互联网以及金融活动的属性,是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金融行业或金融活动的一种运行机制,随着世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网络金融可以说是现代企业金融活动的重要发展方向。
互联网金融的具体内涵可以从两方面展开叙述。
从狭义上讲,网络金融主要是指与网络技术或者是与Internet技术有关的金融经济活动,这种金融活动建立在信息通信基础上,应用现代信息通信软件进行金融交易活动。
在网络金融的业务交易活动中,主要是应用数字化的网络技术来进行市场开发、产品生产以及应用信息技术提供产品信息,进行信息服务和交易活动。
我国互联网金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主导产业为网络信息技术产业和服务产业,这些产业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通过信息技术进行经济活动即可看作是进行网络金融活动。
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是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金融活动的总称,这一含义将狭义的金融经济活动包含在内,同时还扩充了网络金融的范围,如网络金融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以及金融监管等多方面的内容,这种形式突破了传统金融模式的限制,以信息化、数字化的形式存在,可以说金融是金融活动的电子空间,具有网络的本质特性。
关于金融刑事立法改革的法律构想刑法论文(1)
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文档关于金融刑事立法改革的法律构想刑法论文(1)当前,鉴于入世后的中国金融体系已经并且必将更进一步地在金融主体、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等各领域发生全方位的跃迁,据此,为有效保障金融法治的高效、有序、良性运营,刑事法学界有必要未雨绸缪地就有关金融刑事立法改革的基本点做系统的探析与研究。
我们认为,中国刑法学界有必要重塑与21世纪中国金融体制同步契合的新观念,并在此基础上,着手中国金融刑事立法模式、罪名设计、罚则设计等多方面的体例与内容上的革新。
一.金融罪种的调适金融罪种的调适无外牵涉下述两大方面:一是对有关金融违法行为的适度犯罪法化;二是对现行有关金融罪种构成要件的适度修改或补充。
关于针对有关金融违法行为的适度犯罪化问题,有学者中国刑法应增设诸如危害信用罪、违背信任罪、对国家不实报告罪、欺诈消费罪等多种具体信用犯罪;另有学者建议增设”网络信用卡诈骗罪”,等等。
我们认为,从我国现有金融经济发展现状看,由于我国目前金融信贷消费于公民个人而言,还不具备规模性,范围也相对狭窄,且多集中于城市之中的高、中收入群体,有鉴于此,至少就近几年看,我国还难以形成较为全面且相对健全充分的信用消费关系,换言之,由于此类信用消费目前在我国尚欠缺普世性、一般性,建立于该社会关系之上的个人与国家规范之间的冲突关系因而尚不凸显,有鉴于此,中国立法机关恐很难在诸此金融法本身尚不健全的前提下,贸然将此类行为设定成金融犯罪。
而真的如是立法,就有可能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
基于此,我们的意见是:上述几类信用犯罪的设立,并非完全不可行,但在当前恐难遽行。
至于网络信用卡诈骗罪,此一新型犯罪的设立,在当下情况下,也欠缺必要性与可行性。
称其欠缺必要性,是因为根据现行中国刑法第287条的规定,所有利用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金融犯罪,均可按相关金融犯罪处罚。
例如根据现行刑法第287条的规定,对网络信用卡诈骗行为,应直接根据现行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按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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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论文:
论温州信贷危机
内容摘要:温州信贷危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的经济形成了动荡的局面。
政府必须制定相对的经济政策,挽救温州的信贷危机,维护社会的经济稳定的局面。
管理和制约混乱的民间借贷市场,通过正规的信贷机制,保证国家的经济有序的发展。
而这一次,温州信贷危机,也给了温州人乃至全国人民敲响了警钟。
唯有踏踏实实的实业才能保证个人利益稳定的增加,一意孤行的投机的行为,最终只能给自己和国家造成巨大的伤害。
关键字:温州模式信贷危机经济发展
常说温州人是中国的“犹太人”,个个精明过人,精于投资,温州的中小企业迅猛发展,温州经济发展速度在中国也是名列前矛。
一直有民间资本“晴雨表”之称的温州,现今正经历一场罕见的民间金融“风暴潮”。
从今年3月起,温州已经陆陆续续发生企业老板失踪、公司破产、员工讨薪事件的事情。
这是一场由民间借贷风险传导至实业的危机正在爆发,影响深远。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导致了这场严重的信贷危机呢?
(一)、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仍然极为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仍然存在。
国际金融危机四伏,以美国为首的世界各国经济不景气,粮食、石油、天然气等价格持续上涨。
改革开放,温州走向了对外交往的前列,温州对外交往频繁。
良好的国际经济环境也是温州中小企业迅猛发展的温床。
然而面对严峻的国际经济环境,这些长期依赖对外交易的温州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困境。
不景气的国际经济,导致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对外订单减少,对应收入也是减少。
这样对这些中小企业是沉重的打击。
(二)、不容乐观的国内经济环境。
从国内看,虽然发展的有利条件较国际环境好,但面临的挑战也不少。
主要是物价上涨比较快、通胀预期增强,房地产
市场过热发展,多数城市房价还在不断上涨,国家宏观调控一直处于较大压力之中。
物价上涨,劳动力成本的价格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
温州这些原本依赖中低端产品生存发展的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加大,导致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许多企业甚至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只能借贷度日。
(三)温州人的盲目自信的投资。
改革开放一直以来,温州人出色的预判力,高瞻远瞩的目光,富有拼搏创新精神的他们。
总是走在社会发展的前列,各种实业、投资总能收到很好的效果,更是因此取得了很多利益收益。
这样的长期成功,温州人自信心无比的膨胀。
以至于他们过于可定自己的能力,越来越敢于投资,就是这种盲目的自信,一定程度上导演了这场危机。
面对严峻的国内外金融环境,温州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已必须通过资金的借贷,来维持生存与发展。
这里所说的借贷指的是非正规的信贷,即不通过银行的借贷。
为什么温州的中小企业不通过正规的银行借贷呢?这里有若干原因:在中国没有哪一个地方的非正规金融体系像温州这样根深蒂固。
作为民营企业的摇篮,温州的制造业规模小、分散经营的特点,导致了温州的制造业和正规的国有银行缺乏互信。
而国有银行等正规信贷,信贷手续繁琐,灵活性、周转性较差,故此,正规的银行信贷不是温州制造业企业主的首选。
非银行信贷,资本来自民间各团体、个人的融资,虽然资金来源方面不是很透明,但是方便,周期短,灵活性强,特别是灵活性较强的优势明显,特别适合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能解决实际的问题。
加上长期之间的合作关系,双方建立较为互信的系统。
随着这二三十年的发展,这种民间信贷体质也日益完善,趋向正规化、合法化,各种“担保公司”相继成立,形成规模化了。
民间信贷也成了温州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最主要的链条。
那么,温州的信贷危机是怎么形成的呢?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也是与当今的国内外经济大环境紧密联系的。
改革开放初期,具有改革创新的意识温州人,敏锐的发现了机遇,率先崛起。
勤劳、富有勇敢拼搏精神的温州人创办了若干中小企业,率先实现了富裕,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温州人也发觉,实业积累是缓慢的。
而后,最近十来年,温州人又发现了另一个商机,他们带着积累的资本,进行各种的投资,温州的炒房团闻名内外,更是迅速挣了个是盆满钵满。
他们的资本又是进一步的增加了,这
也坚定了他们投资的信心,忽视了实业发展。
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往往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机构贷款,继续追加投资。
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黄金白银等期货一片“繁荣”,温州人就把更多的钱投入其中。
他们已经做好了“黄金帝国”的美梦。
然而,国内外经济都是不景气,政府为了稳定国家的经济,防止房地产泡沫经济的发展,国家宏观调控,也制定了许多经济政策进行调节,这样就限制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国家的干预下,房地产市场,期货市场,果不其然繁荣的局面有所下降。
而此时,国家经济手段实施,银行信贷收缩政策,这样通过银行信贷的资金渠道减弱了。
资本大力投入在期货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温州人,资金被套现或者亏损严重,开始大规模进行借贷,更多的只能是转向民间借贷。
在供求矛盾的影响下,高利贷的利息也更是水涨船高。
有的企业更是借新高利贷偿还旧债,陷入了周而复始的循环,艰难的维持着市场的表面的繁荣。
于是乎这种信贷方式,演化成金融传销的炒钱活动,大家都在做着黄金王国的美梦。
殊不知,这个金字塔尖摇摇欲坠。
今朝,梦碎了,神话也随之破灭了。
房地产市场冷却了,金银期货市场随之大跌了,处了金字塔尖的上头倒了,如同多米若骨牌一般,连锁效应。
借债人跑了,人间蒸发一般,更有甚者选择了跳楼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场金融传销的击鼓传花游戏,也就随之中止了。
巨额的高利贷资金链断裂了,于是,温州最大的金融信贷危机开始了。
这场危机没有胜利者,处于这个经济链条上的各端的人都是受害者,整个温州经济出现了震荡。
据有关统计,自今年年初开始,已有90多位温州老板负债出走。
无论是频发的老板路跑,抑或偶发的事主跳楼,都足以令人对温州高利贷乱象痛心疾首。
温州信贷危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的经济形成了动荡的局面。
政府有关部门为了稳定这一局面,着手制定政策,拯救危机的局面。
有人说温州信贷危机是温州人贪婪所造成的,应当让他们自食其果,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政府救济。
个人认为这种说法是偏颇的,是对国家经济不负责的说法。
首先,温州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初期,沿海率先开放,
经济走在时代的前列,迅猛发展,建立了一大批的早期企业,对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如今现阶段,温州经济出现了问题,我们过不能坐视不理。
那是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表现,是对历史的不负责的态度。
同时,部分制约着整体的发展,温州经济动荡局面继续放任,会对我国整体的经济造成制约性的影响。
其次,温州危机在温州爆发了,而且愈演愈烈。
然而温州危机又仅仅只限于温州地区么?温州的民企对实业缺乏兴趣而热衷于投机,其实全国其实地区也在纷纷效仿,民间信贷也是“蒸蒸日上”的局面,“温州模式”现象其实就是中国经济的一个缩影。
温州是中国经济最敏感的地方,温州信贷危机的爆发,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中国的经济环境在变糟。
如果继续放任自由,最终只会在全国性的危机。
挽救温州信贷危机,其实就是未雨绸缪,挽救中国的经济局面。
政府必须制定相对的经济政策,挽救温州的信贷危机,维护社会的经济稳定的局面。
管理和制约混乱的民间借贷市场,通过正规的信贷机制,保证国家的经济有序的发展。
而这一次,温州信贷危机,也给了温州人乃至全国人民敲响了警钟。
唯有踏踏实实的实业才能保证个人利益稳定的增加,一意孤行的投机的行为,最终只能给自己和国家造成巨大的伤害。
温州信贷危机给我们教训是宝贵的,我们应当汲取经验,为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