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概念和几个基本原则
第九讲我国的刑法法律制度
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 第九讲 法律讲堂之三 ——刑法
•刑法 的
概念 和
原则
•犯 罪概 述
•刑 罚
•犯 罪
制
种类
度
•
本讲重点问题
•1、犯罪的概念 •2、犯罪构成理论 •3、正当防卫
一、刑法的概念和原则
•1、概念
• 刑法是统治阶级 为了维护阶级利益和 统治秩序,根据自己 的意志,以国家的名 义颁布的,规定犯罪 、刑事责任与刑罚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
今日说法:亮剪
正当防卫 or
故意伤人?
•
•(2)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 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 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 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
•(2)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 第一,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 到危险而采取的。
•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 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 然人和单位。
一般主体:按照我国刑法的一般 规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并且有 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 罪主体,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是 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
特殊主体:我国刑法有时还要求 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职务或者身份 才能构成犯罪主体。
•
•犯罪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该结果;
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 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没有预见的原因是因为行为 人的疏忽大意。
疏忽大意 的过失
•
案例分析
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 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 的小孩轧死。
刑法基本概念
刑法基本概念刑法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与刑罚的法律学科,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围绕刑法的基本概念展开论述,包括刑法的定义、目的和原则。
1. 刑法的定义刑法是一门规范社会行为的法律学科,主要通过制定法律规则来约束和惩治犯罪行为。
它是一种国家权力的体现,旨在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公正正义。
2. 刑法的目的刑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预防和制裁犯罪行为。
通过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刑法能够起到威慑作用,防止其他人重复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3. 刑法的原则刑法的制定和适用必须遵守一系列原则,以保障公正、合理和人权的平衡。
(1)法定性原则法定性原则要求刑法必须以法律形式存在,即犯罪与刑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意味着任何对罪责与刑罚的规定都必须明确、确定和公开。
法定性原则是保障个人权利的重要保障。
(2)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要求是罪行和刑罚必须经过立法机关的明确规定。
具体来说,罪行的构成要素、刑罚的种类和程度都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避免刑法的扩大解释和不合理的刑罚。
(3)过罪论与疑罪论原则过罪论原则主张认定有罪应有充分的证据,排除任何合理的疑虑。
疑罪论原则则要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被告人持怀疑态度,犯罪事实必须得到确凿证明。
这两个原则相辅相成,能够确保刑法的公正与权威。
(4)人权原则刑法的制定和适用必须尊重和保护人权。
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享有辩护权、沉默权和不受酷刑和不人道待遇的权利。
通过平衡法律责任和人权保护,维护了刑事司法的公正性。
(5)最小化刑罚原则最小化刑罚原则要求刑罚的适用必须尽量减少对被告人权利的侵害,并兼顾社会的需求。
它强调在刑罚的选择上要合理、切实,并避免过度的刑罚。
结论刑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通过对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制裁,维护了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公正正义。
刑法的基本概念包括其定义、目的和原则,其中法定性、罪刑法定、过罪论与疑罪论、人权和最小化刑罚等原则都对刑法的正确适用和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刑法相关基础知识
再次犯罪是否就是累犯
【案情介绍】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执行4年后被假释。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张某又犯抢劫罪。张某行为是否构成累犯?
【以案释法】张某的行为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2.犯罪客观要件
犯罪客观要件,是指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进行侵犯,以及这种侵犯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事实特征。
3.犯罪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并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确定犯罪主体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犯罪主体分为两类:
(1)自然人犯罪主体。只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
3.刑法对人的效力
刑法对人的效力,是指刑法在确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适用于哪些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
二、犯罪
(一)概念及特征
犯罪是指触犯法律、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特征如下:
1.社会危害性
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
1.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人的效力,它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刑法
C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相 对 无 已满14周岁,
刑事责任能力
不满16周岁的人
只对犯——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 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 炸、投毒罪承担刑事责任。 3-3
2、犯罪的主观方面
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危害 社会的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 它包括罪过(犯罪故意和犯罪过 失)、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等几种 因素。
犯罪的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 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犯罪未遂。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特 征
行 为 人 犯 罪 未 得 逞
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使 犯 罪 未 能 得 逞
犯罪的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 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是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以前
特 征
判断下列行为是否是共同犯罪
• 某甲诱使邻居10岁男孩和一个痴呆者 一起去盗窃他人财物。 • 医生某甲疏忽大意开错药方,司药某 乙没注意核查,误照错药方发药,致 婴儿服药后死亡。 • 某晚,甲去某火车站偷堆放的农药, 刚到现场,乙也来盗窃农药,甲、乙 各自盗出农药两袋。
广州三名男子结伙专偷女友家财物 某日,甲、乙伙同丙,甲事先偷配 甲、乙、丙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女友家钥匙,甲、乙看风,丙入屋盗 得电脑主机 2台、数码相机1部及手机1 在共同犯罪中,甲、乙主要负责提 台。 供盗窃钥匙及看风,起辅助或次要作 一个月后,甲、乙伙同丙密谋盗窃 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丙入屋 乙前女友家财物,由乙提供钥匙,甲 盗窃,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从 接应、乙看风,丙入屋盗得现金 2000 重处罚。2-2 元及戒指1枚、饰品金猪1个。2-1
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
1.行为人有作为的义务 2.行为人有履行这个义务的能力 3.行为人应作为能作为而不作为并 导致危害结果 6-4
自考刑法背诵知识点总结
自考刑法背诵知识点总结一、刑法学的基本概念1. 刑法学的定义:刑法学是研究罪与刑的学科,是以罪名为对象的法律规范体系,研究犯罪之法则的学科。
2. 刑法学的主要任务:刑法学的主要任务是规定犯罪构成要件和处罚力度,规范罪与刑的关系。
3.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刑法学研究的对象包括罪名、刑罚和刑法规则。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 法律法定原则:刑法必须立法规定,合法程序后方可实施。
2. 罪刑法定原则:先有罪定罚,罪刑法定的制度是刑法学的核心原则,是一切权力的法定化和限制的最基本法律原则。
3. 独立自由原则:刑法与其他法律分立,相对独立。
4. 法律平等原则:刑法适用的方式,不论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法律对于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5. 合理性原则:刑法规则应该合理,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6. 人道主义原则:刑事法律上对被告人和被害人应市人道主义为宗旨。
7. 适用性原则:刑法规定适用于刑事犯罪,适用于人类社会公认的刑事犯罪行为。
8. 利益平衡原则:刑法规定的处分行为,应该在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和对社会的保护两者之间找到一种平衡。
三、犯罪的构成要件1. 犯罪的客体:犯罪客体是国家指定为保护对象的利益,犯罪客体通常是生命、财产、自由等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国家利益等。
2. 犯罪的目的:犯罪行为的目的是犯罪主体为了实现其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意图。
3. 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体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
4. 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是指犯罪之事实要件,包括行为、结果和因果关系等。
四、刑事责任的认定1.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法律制裁的责任。
2. 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具有的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能力。
3. 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精神缺陷人,在某些情况下,其刑事责任能力被法定限制。
五、犯罪种类1. 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在进行犯罪行为时,明知而故意地侵害法益。
2. 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在进行犯罪行为时,由于疏忽、疏失而导致犯罪结果发生。
刑法重点理论总结
刑法重点理论总结一、刑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刑法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的社会行为规范的法律学科,它规范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准则,并以国家的强制力来进行约束和惩罚。
刑法的基本概念包括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等。
刑法具有以下特征:1.社会规范性:刑法规范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准则,促使人们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罪责有明确的界限:刑法对犯罪行为进行界定,明确了犯罪行为的界限,使犯罪与非犯罪有明确的区分。
3.国家强制力:刑法是国家利用其强制机关进行实施的法律,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4.个人自由的限制:刑法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来限制个人的自由,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刑法非罪刑不责原则:刑法规定了定罪刑责的必要条件,要求犯罪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只有犯罪行为达到法定的标准,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不能被定罪和判刑。
2.法无规定不罚原则:刑法的适用应当以法律明文规定为依据,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3.依法犯罪和依法办事原则:刑法规定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的种类,对犯罪行为进行了限制和约束,在刑事处理过程中,要依法查明事实,依法适用法律,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有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刑法规定了一些犯罪行为的有罪推定规则,一旦被定罪,被告人需要证明自己的无罪,疑罪从无。
三、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对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于普通犯罪行为,一般构成要件包括违法性、过错性、结果性和本质要件。
具体而言:1.违法性:犯罪行为应当违反社会规范和法律规定,具有犯罪性质。
2.过错性:犯罪行为应当是有过错的行为,即具有故意或过失。
3.结果性:犯罪行为应当具有一定的结果,如杀人案件中的死亡结果。
4.本质要件:某些特定犯罪行为,如盗窃罪、抢劫罪等,还需要满足额外的构成要件,如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
四、刑法的刑罚种类和刑罚执行方式刑法对不同犯罪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刑罚种类,主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第九章 刑法
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第二,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第三,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我国刑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则: 1、从宽原则 2、不适用死刑原则
注意事项
年龄的认定 行为时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
第一,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年满16周岁、精 神和心理功能正常、智力与认识发展正常 的人; 第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不满14周岁或 因精神病而不具备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 的人; 第三,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14——16周岁, 犯八种罪的才负刑事责任,其他不负:故 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罪;
1、概念: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 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 系。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三、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的行为和由这种行 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 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危害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危害行为:
犯罪主观方面之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 意而没有预见; 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 够避免。 3、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某医院产科护士甲值夜班,一新生儿啼哭 不止。为止住其哭闹,甲将仰卧的婴儿翻 转成俯卧。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这 婴儿已经死亡。甲对该婴儿的死亡有何主 观罪过? 警察甲与乙开玩笑,随手拿起执勤用的手 枪瞄准乙戏称:我一枪打死你,不料枪中 有子弹,乙被当场打死。 甲带领导小孩乙到公园玩儿,甲想吓唬乙 一下,提应他的双脚将其悬于一座桥的栏 杆外,乙边喊“饶命”边挣扎,甲手一滑 乙掉入河中,甲急忙去救,乙已溺水身亡。
刑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刑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一、刑法的基本概念刑法是规定罪行和刑罚的法律,是一国刑罚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刑法的主要任务是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刑法的基本概念包括罪行和刑罚两个方面。
1. 罪行罪行是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罪行包括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和刑法规定的过失犯罪行为。
犯罪行为是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侵害社会利益的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过失犯罪行为是行为人过失侵害社会利益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行为。
2. 刑罚刑罚是国家对犯罪分子依法采取的惩罚措施,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是主要的刑罚措施,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附加刑是在主刑基础上增加的刑罚措施,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有一系列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刑法规定、解释和适用的基本准则,是确保刑法实施正确和公正的重要保障。
1. 法律性原则法律性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规定刑罚必须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依法确定罪行和刑罚。
行为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才能受到刑罚的制裁。
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刑罚必须由法律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只能依法适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增加、减轻或变更刑罚。
3. 犯罪构成要件原则犯罪构成要件原则规定了犯罪行为构成的基本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主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主观状态。
只有当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同时存在时,犯罪行为才构成犯罪。
4.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指一个人不得对同一犯罪行为被多次追究责任,也就是说不能重复处罚。
5. 最有利原则最有利原则是指对于被告人,应当采用对其最有利的法律适用。
6. 文明刑事处罚原则文明刑事处罚原则要求刑罚既要有力,又要有度,不得有过重、过轻及其他不合理之处。
三、刑法的基本制度刑法有一系列基本制度,这些制度是保障刑法实施正确和公正的重要保障。
刑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刑法重点知识点总结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1. 罪刑法定原则。
- 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 要求: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律,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
2.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即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二、犯罪构成。
1. 犯罪主体。
- 自然人犯罪主体。
- 刑事责任年龄。
-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刑事责任能力。
-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单位犯罪主体。
-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 犯罪主观方面。
- 故意。
- 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 过失。
-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刑法总论复习(重要)
第一章、刑法概述一、刑法概念和分类: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附属刑法规范(①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②第二条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二、刑法的基本原则:①罪刑法定原则(派生原则: 1 刑法必须以成文法的方式表现,排除习惯法。
2 禁止类推的适用。
3 禁止刑法溯及既往。
)②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③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总则、分则、附则1.以效力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最高法院、检察院、人大及常委会有权解释)2.以解释方法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四、刑法的空间效力(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为补充)1.地域上的效力(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1)领域的含义:领陆、领空、领水;船舶、航空器,领事馆。
2)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含义:①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②港澳台地区刑法不适用③民族自治地方由自治区人大制定变通规定,报人大常委会批准。
3)对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认定: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为在中国领域犯罪。
2.对人的效力(属人原则)1)我国公民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按最高刑为 3 年以下有期的,可以不予追究2)国家工作人员、军人犯罪的,适用本法3)凡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经过外国审判,仍可以依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3.保护管辖原则: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的,可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4.普遍管辖的效力:对于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犯罪概念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危害社会的,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
(2)平等适用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涵义:任何人上至国家主席下至平民百 姓,只要犯罪都应当受到刑法的追究,同 样性质和情节的犯罪人,在定罪量刑上应 当一视同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案” (3)罪刑相适应原则 涵义:所犯罪行与所应受到的刑罚相适 应,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一罪一罚 ,数罪并罚,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
刑法分则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贪污受贿罪 渎职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案例:
1995年5月,被告人陈甲、陈乙、 俞某商定由陈甲、陈乙负责盗割高压 电线,由俞某负责销赃。自1995年5月 至1999年11月案发止,被告人陈甲、 陈乙先后七次盗割高压电线2500米, 由被告人俞某销赃得款人民币3000多 元,赃款均分。 请问,被告人陈甲、陈乙、俞某 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 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 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 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 情节严重的。
(三)广义的刑法: 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切法律规范 的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1)刑法典:我国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以及1997年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单行刑法:是对刑法漏洞作的增加规定,或针对刑 法典的不完善所作的补充规定,或针对旧刑法典的缺 陷作的修改规定。 如:《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关于 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关于禁毒的决定》、 《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 定》等。 但随着新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有23个单行刑法 的内容基本上纳入新刑法典,因此这些纳入新刑法典 的单行刑法被废止。
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它规定了各种行为的刑事责任和刑罚,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下面将从概念和基本原则两个方面来详细介绍刑法。
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一门法律科学,它是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通过刑事法律制度来调整和限制个人行为。
它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1.刑法的目的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国家权威、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制止犯罪行为。
2.刑法的内容刑法的内容包括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处罚种类和程度等。
3.刑法的特点刑法有以下几个特点:(1)法律强制性。
刑法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法律底线,必须严格遵守。
(2)法益保护性。
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个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
(3)违背刑法受到惩罚。
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刑罚,对违背刑法的个人进行处罚。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指导原则,体现了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观念和原则性要求。
1.非罪推定原则非罪推定原则是《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即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视为有罪。
这一原则以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要求国家依法进行司法审判,任何人只能在法院判决后才能受到处罚。
2.有罪推定原则有罪推定原则是指一旦被法院判决有罪,被告人自己负有反证责任。
这一原则是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普遍原则,对于确定犯罪事实具有重要意义。
3.法律禁止原则法律禁止原则是指法律禁止任何违背行为的发生。
依法严惩犯罪行为是刑法的基本使命,法律禁止原则保证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公共秩序的稳定。
4.法律确定原则法律确定原则是指对于刑法的内容和适用原则要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确定原则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司法制度的稳定性。
5.法定主义原则法定主义原则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和刑罚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而非通过行政机关或其他方式确定。
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权威的重要性,保护公民的权利。
刑法
2、量刑制度
自首
(三)刑罚的裁量
2、量刑制度
立功
(三)刑罚的裁量
2、量刑制度
数罪并罚
(1)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 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 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三)刑罚的裁量
数罪并罚
(2)数罪并罚的原则
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用 以限制加重为主的原则,同时 兼取吸收和并科原则的合理因素
【案例】
何某(1985年8月1日出生),1999年8月1日在 饭店吃饭时因一点小事将一小青年故意杀死, 在回家的路上又抢了一个人的钱包,后来到乡 下躲了起来,2000年11月1日他看到路边有一辆 汽车,就偷了它,开着车出去兜风,结果把路 边的老头撞死了,第二天他把汽车卖了,卖了 五万元。2000年12月被公安机关抓获,问何某 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最高刑≤刑期≤20年
2、量刑制度
(2)数罪并罚的具体规则
第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 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
先并后减
(2)数罪并罚的具体规则
第三,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 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
先减后并
2、量刑制度
缓 刑
(1)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认为暂 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 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 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才能实施 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案例】
由某,女,29岁。1998年3月15日,村 民承某见由某丈夫外出打工,当晚窜入 由家,欲行强暴,由某挣扎中摸到枕下 一把剪刀,然后不顾一切往承某身上猛 刺。承某胸部、腹部多处被刺当场死亡。
刑法的基本知识
刑法的基本知识第一讲刑法概说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经济上的统治,根据自己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司法,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精神的准则。
我国刑法规定了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1、坚持基本原则,能使刑事立法更加规范、明确、具体,更具有操作性。
2、便于司法人员严格司法,做到司法公正、公平。
3、保障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不至于殃及无辜。
(一)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后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给予何种刑罚处罚,都必须明文规定在刑法条文中。
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1、最早的渊源:是1215年的英约翰王签署的《自由大宪章》。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的规定,体现了这一原则。
2、该原则的意义:是对罪刑擅断的否定,注重保护人权,实现刑事法治。
3、其派生原则有: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1、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含义这一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4条)具体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出身、地位、职业、性别、财产状况、贡献大小、资格、业绩等,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
2、该原则的体现1、定罪上的平等;2、量刑上的平等;3、行刑上的平等。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概念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重的罪,就应承担多重的刑事责任,即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所以又称之为罪刑均衡、罪刑相称原则。
刑法的基本知识
第一讲刑法概说•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经济上的统治,根据自己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司法,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精神的准则。
我国刑法规定了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1、坚持基本原则,能使刑事立法更加规范、明确、具体,更具有操作性。
2、便于司法人员严格司法,做到司法公正、公平。
3、保障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不至于殃及无辜。
•(一)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后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给予何种刑罚处罚,都必须明文规定在刑法条文中。
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1、最早的渊源:是1215年的英约翰王签署的《自由大宪章》。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的规定,体现了这一原则。
2、该原则的意义:是对罪刑擅断的否定,注重保护人权,实现刑事法治。
3、其派生原则有: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1、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含义•这一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4条)•具体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出身、地位、职业、性别、财产状况、贡献大小、资格、业绩等,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
•2、该原则的体现1、定罪上的平等;2、量刑上的平等;3、行刑上的平等。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概念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重的罪,就应承担多重的刑事责任,即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所以又称之为罪刑均衡、罪刑相称原则。
刑法的概念和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三
• 适用刑法一律平等:指对任何人犯罪,无论其社 会地位、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 财产状况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 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丼例看看:黄光裕
•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 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 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 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 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 2004年财富:105亿元 居2004年 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第一位; 2005年财富:140亿元 居2005年胡 润“中国大陆富豪榜”第一位; • 2006年财富:200亿元 居 2006年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 第二位; • 2007年财富:450亿元 居 2007年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 第四位; • 2008年财富:430亿元 居 2008年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 第一位;
刑法的基本原则一
罪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 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的基本原则二
• 罪行相当原则:指根据社会危害程度及应负 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 据,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刑罚 相当、罚当其罪。
我国刑罚的种类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丌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丌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丌得超过 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丌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丌适用死刑。
举例:死刑与死缓
• 死刑”,一般称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即对于罪 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判决生效后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复核决定 执行,然后通过枪决、注射方式执行。 “死缓”,准 确的应称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能从字面 理解,死刑两年后执行,实际意思是:判处死刑缓期执 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 期满以后,不再执行死刑,而改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 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 起计算。概括的讲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 2008年4月11日下午被天 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 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 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 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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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
单位、国家派到非国有单位的人员)和军人 — — 一律适用 (2)其他公民 —— 适用,但本法规定的最高刑
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五讲 刑法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二)空间效力 4、外国人在中国领域之外犯罪 适 用 的 条 件 针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的犯罪 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罪地的法律也追究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二)种类
单独适用的:1年以上,5年以下
期 限 判处管制附加的:同主刑
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 死缓或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二)种类
单独适用的 :判决生效之日起执行
判处管制附加的:与主刑同时执行
正当防卫
第五讲 刑法
三、犯罪——(三)不具有犯罪性的行为 — 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本人包括共同进行不法侵害的人。
争论:对无行为能力人能否进行正当防卫?
—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无限防卫权: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
以及其它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采取任何防卫措 施,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也属于正当防卫。
不作为
法定义务
职业义务
(义务前提) 行为人先前的行为为自己设
定的义务
第五讲 刑法
三、犯罪——(二)犯罪构成 3、犯罪主体
(1)自然人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
相对负刑事责任(满14岁不满16岁)
刑 事 责 任 年 龄
刑法 规定 的几 种罪
完全负刑事责任(满16周岁)
第五讲 刑法
三、犯罪——(二)犯罪构成
注意:拘役与拘留的区别。
主 刑
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二)种类
(3)有期徒刑:
特点:适用最广泛的一种主刑。 刑期: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多
20年。
(4)无期徒刑
主 刑
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二)种类
(5)死刑 死 刑 的 执 行 方 式 死刑,立即执行:执行方式是枪决或其它方式 不是刑种, 是死刑的执 行方式
解释两个概念:一是国家的领域:包括领土、
领空、领水和驻外的使领馆,以及航空器、船舶。
二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只要犯罪行为地或犯罪
结果地一项在我国就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第五讲 刑法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二)空间效力 1、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一般适用我国刑法,但也有特殊对待的情况。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变通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
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
第五讲 刑法
一、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概念 3、刑法的功能
(1)规制功能:即约束公民行为的功能。
(2)保护功能:保护个人、社会、国家的合法利益
不受侵犯。
(3)保障功能: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
有罪的人受到法律限度内的惩罚。
第五讲 刑法
一、概念和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
这种结果发生
间接故意: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结果,放
任这种结果发生
主观方面
第五讲 刑法
三、犯罪——(二)犯罪构成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行为的危 犯 罪 过 失 害结果,而没有预见。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的危
害结果,却轻信能够避免。
主观方面
第五讲 刑法
三、犯罪——(二)犯罪构成
故意和过失的区别:
处罚:一般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处以罚金;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 罚。
犯罪主体
第五讲 刑法
三、犯罪——(二)犯罪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1)概念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 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第五讲 刑法
三、犯罪——(二)犯罪构成 (2)种类 直接故意:明知会发生危害结果,希望 犯 罪 故 意
3、危险的来源不同 4、对限度的要求不同
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一)概念
(一)刑罚的概念 1、刑罚是犯罪的结果。
2、刑罚的种类和适用方法由法律明确规定。
3、刑罚的适用只能由法院决定。
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二)种类 (二)刑罚的种类
1、主刑
主刑是刑罚的基本方法,只能单独适用,一个罪
只能适用一个主刑。
第五讲 刑法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二)空间效力
对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
(国际犯罪:如,劫持民用航空器罪、灭绝种族罪、
战争罪等),我国在所承担的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
使管辖权,适用我国刑法。这些犯罪侵害了国际社
会的共同利益,各国依规定行使管辖权。
第五讲 刑法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二)空间效力 3、中国人在中国领域之外犯罪
(二)刑法的几个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取消类推)
(1)含义: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
定罪量刑;法律无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量刑。
第五讲 刑法
一、概念和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
(2)意义:
罪 刑 法 定
— 体现了法律的正义性;
— 是维护法治的重要原则;
— 有利于人权保障。
第五讲 刑法
刑罚
第五讲 刑法
一、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概念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1、刑法的内容:犯罪和刑罚
和与 区其 别它 法 律 的 联 系
第五讲 刑法
一、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概念
2、刑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1)狭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广义—— 除刑法典外,还包括单行刑事法律
附加刑
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二)种类 (3)剥夺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内 容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 自由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的权利
附加刑
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二)种类
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 应当附 加 适 用 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 应 当附加 犯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的犯罪分子 — 可 以附加
— 对犯罪结果的态度不同,前者是希望或放任
的心态,后者根本不希望结果发生。
— 负刑事责任的条件不同,过失犯罪,法律规定 的才负刑事责任 。 — 所负的刑事责任不同,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较轻。
主观方面
第五讲 刑法
三、犯罪——(三)不具有犯罪性的行为 (三)不具有犯罪性的行为
1、正当防卫
(1)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 人的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通 过对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以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主刑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二)种类
不 适 用 死 刑 的 情 形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犯罪时不满18ຫໍສະໝຸດ 的人主 刑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二)种类
2、附加刑
可附加于主刑后适用,也可单独使用。两个以上
的附加刑可同时适用。
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二)种类
(1)罚金 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
第五讲 刑法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二)时间效力
(二)时间效力
公布之日 1、生效时间 公布一段时间后
立法机关宣布废止
2、失效时间 新法代替旧法
第五讲 刑法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二)时间效力
3、刑法的溯及力 溯及力:指新刑法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
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新刑法对过
去的行为不适用,该刑法就没有溯及力,反之,则
第五讲
刑
法
一、刑法的概念和几个基本原则
二、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 三、犯罪
四、刑罚
第五讲 刑法
内容结构图
概念 概念和基 本原则 适用范围 两个基 本原则
内容、形式、功能 罪刑法定
罪刑相当
刑 法
犯罪
空间效力(地域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时间效力
特征 犯罪构成:客体、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 不具有犯罪性的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概念 种类:主刑、附加刑 具体运用:累犯、自首、缓刑、假释、减刑
特 殊
第五讲 刑法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二)空间效力 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
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一般外国人适用我国刑法。
(3)依国际条约对我国刑法的适用:
国家元 首、政 府首脑、 外交代 表及其 配偶、 未成年 之子、 未婚之 女。
正当防卫
第五讲 刑法
三、犯罪——(三)不具有犯罪性的行为
2、紧急避险
(1)概念: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 的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牺
牲较小利益,以保护较大利益的行为。
第五讲 刑法
三、犯罪——(三)不具有犯罪性的行为 (2)条件
— 保护和牺牲的都是合法利益。
— 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一是,危险已经发生;
执 行 判处死刑、无期徒刑附加的:与主刑同时 执行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的:从主刑执行 完毕或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 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讲 刑法
四、刑罚——(三)刑罚的具体运用 (三)刑罚的具体运用 1、累犯 — 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 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 前罪和后罪都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已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 年内。